[摘要]在云南峨山、新平等彝族地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遭受眼镜蛇患。有剧毒的眼镜蛇被当地人视为灾祸、意外的征兆,引起极度社会恐慌。应对蛇患,彝族自古有着药草敷服、外科处置、民间偏方等独特疗技,同时施行叫魂、吃“蛇”肉、驱(草)蛇等禳解仪式。作为极富智慧的地方性知识及应对措施,其实为一种隐性的自然生态保护机制。彝族以动植物崇拜为代表的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生态自然观及其实践,也许是修复当代人与自然失和关系的一把钥匙。
[关键词]眼镜蛇患;社会恐慌;疗禳技仪;生态自然观
[作者]黄龙光,云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昆明,650092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4)03-0062-007
一、问题的提出
旨在国际范围内限制、管理、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也称为《华盛顿公约》)于1973年6月21日在美国华盛顿签署。随即发布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眼镜蛇科名列其中。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于1980年12月25日加入了这个公约,并于1981年4月8日正式生效。从此,中国在保护和管理该公约附录中所包括的野生动植物种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所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除了公约附录Ⅰ、附录Ⅱ中已列入的以外,其他均隶属于附录Ⅲ。《云南省境内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中眼镜王蛇和眼镜蛇被列为省级保护动物。《云南省珍稀保护动物名列》中,眼镜王蛇和眼镜蛇被列入二级保护动物。不论从国际、国家到地方政府立法的角度看,眼镜蛇都作为珍稀动物而受法律保护。
法律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强制力,对整个社会及其最小组成单位公民个人来说,都具有很强的权威规约性。不过,以上相关限制、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的出台,仅仅是20世纪70年代后的事。如果我们将时间轴往前拉伸,甚至拉到民族国家产生前漫长的历史时段内来看人类与野生动植物的互动,那么,那些包含民族习惯法、图腾主义、巫术信仰等在内的地方民俗惯制,可能就有效地充当了“准法律”的规约和限制角色。滇中南峨山、新平县等哀牢山腹地以及楚雄州武定、永仁县等地,自古是眼镜蛇繁衍生息的理想环境,当地彝族与眼镜蛇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紧张共生的互动关系。
当地彝族对眼镜蛇有着一种强烈的排斥心理,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怕受到蛇的伤害,忌遇蛇、打蛇,在日常生活中忌谈眼镜蛇,甚至谈蛇色变。这种对眼镜蛇的惧怕心理,已影响到了当地人正常的生产生活,有的人对眼镜蛇常出没的山林地段产生莫名的恐慌,为避蛇不惜借道、绕行,胆小者甚至不敢单独到附近山地劳作。路遇眼镜蛇,人们必惴惴不安,要以叫魂、吃“蛇”肉、驱(草)蛇等民间仪式进行禳解。对于眼镜蛇患,人人自危,几乎达到一种社会失序状态,形成一种强烈的社会恐慌。但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10年来,虽然法律规定眼镜蛇为保护动物,但蛇自身药用和营养价值裹挟着现代商业社会价值被无形热炒,一些胆大之人开始逮捉眼镜蛇售卖或食用。加上当地烟农变相毁林垦荒、修路搭桥、开沟修渠、建塘挖水窖,不断扩张其社会生活空间,眼镜蛇等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被不断蚕食,作为蛇王的眼镜蛇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灭绝性生态危机。
长期面对眼镜蛇患所引发的社会恐慌,当地彝族民间有什么样的传统应对方法?这些旨在消减、解除社会恐慌的传统禳疗技仪有何生态意义?这种社会恐慌在整个自然生态保护中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当代,我们应如何修复、重建人与自然的共生和谐关系?本文主要在这些思考点基础上,展开相应的田野调查和论述。
二、眼镜蛇患及其引起的社会恐慌
云南省峨山、新平哀牢山等地平均海拔在1600米以上,属亚热带半湿润凉冬高原季风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森林覆盖率较高,符合眼镜蛇喜居密林、缘水阴凉处生活的习性,自古是眼镜蛇理想的栖息地。蛇,当地彝语为“塞”,意为“长”。眼镜蛇,彝语为“塞纳”,直译为“蛇黑”,即“黑蛇”。这里的“纳”,不仅具有通常色彩意义上的“黑”,还含有“大”、“尊”的社会语义。当地彝族通过长期观察,眼镜蛇身长体重,常独来独往,喜捕食蛇、蜥蜴、鼠、蛙,甚至连眼镜蛇也捕食,被称为“蛇中之王”。“黑蛇毒性大,是最致命的。据老人说,黑蛇蛋孵出来后只有那些能爬过母蛇头顶的小蛇才能活下来,跃不过去的则被一旁蹲守的公蛇吞吃掉。所以,黑蛇天生就是最强的。”眼镜蛇平时一般隐匿在岩缝、树洞中,有时也溜爬上树,后半身缠绕在树枝上,前半身悬空下垂或昂起。眼镜蛇性情凶暴,行动迅速,被激怒时近三分之一身长的前半身竖起,颈部膨胀,“呼呼”作声,作势攻击。眼镜蛇(Ophiophagus hannah Cantor)携带有混合毒素,蛇毒中以神经毒为主,又含血循毒。其蛇体大,一般在1.2-4米之间,特大者可达5米以上,是世界上最大型的剧毒蛇,有主动攻击人禽情况;其一次咬物排毒量为101.9毫克,是10倍人体致死量,被咬者能到医院就诊的很少,多在两小时内死亡。不论从外观形象还是所携致命毒素看,眼镜蛇无疑都是令人胆颤、可怖的,这更多地源于面对眼镜蛇时,人对自身身体的一种保护性忧虑。对当地人来讲,眼镜蛇更令人胆颤、可怖的是精神上视其为不吉、祸祟而带来的巨大心理恐慌。
眼镜蛇在当地彝族心目中,被视为“洛哒”、“份括”的象征。该象征联系的建构,不仅与眼镜蛇的致命伤害性有关,可能还与彝族认为蛇是巫觋化身的观念有关。事实上,当地眼镜蛇咬人至死的事件,据我们的田野访谈材料反映仅有2例。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惧怕与眼镜蛇遭遇,担心作为祸祟、意外的眼镜蛇将给遇蛇人及其家人带来灾祸、意外的心理恐慌,更多的是来自于对这种心理恐慌无限夸张的传播。这种个体的心理恐慌,经过无数个体无数次地不断叠加和变形,最后就演变成了一种社会恐慌。对他们来说,路遇眼镜蛇后产生了祸祟或遭受意外的事件,只要有一次灵验了,就成了“真实的谎言”,通过口头传播无形中又再次加大了其震慑力,如此循环往复。峨山塔甸一带村村广泛流传着大黑蛇盘踞咪嘎神林的传说,据说谁见到该巨蛇,非死即病,让人“听而却步”。村民不厌其烦地讲述,谁何时进山割草,见到该修炼成魔长有雄冠巨蛇后,惊吓过度突然病发而亡,或莫名上吊自杀等。年度性集体神圣祭祀与黑蛇传说,一直是咪嘎神林的保护性神圣叙事。
“听老人们说,我们村以前有一位毕摩到新平新化乡那边主持一场丧葬仪式,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一条大黑蛇追,到家后开始大病,后来就死了。人们都说是被大黑蛇给吓死了。”毕摩是彝族民间给灵魂指路的神媒,更是日常主持各种仪式的祭司。连毕摩都被黑蛇“吓死”了,如此,对眼镜蛇所带来的社会恐慌的传播就更权威更有效了。“那是八几年吧,村里五组鳝尾妹,她家那天打谷子,在路上让她去三组那口山泉打水,坡上她遇见一条短尾巴大黑蛇。回来几天后莫名上吊自杀,人们都说年轻轻的可惜了,本已许配给本组方家大儿子。”这种突发性意外,自杀的真正原因不得而知,但其路遇眼镜蛇显然被人们在恰当的时间当作了一个恰当的理由。“我有一位堂叔,有天傍晚赶着牛从富良棚方向回家,路上见到一条锄头棒粗黑蛇,他说‘着了,着了,大事不好。果然,他的一个小侄子不久就得病死了,说是白血病。”按现代医学常识理解,患白血病要么遗传要么遭受辐射,但人们真正关心的不是白血病的病理知识,而是遇蛇后作为灾祸、意外的“不久就得病而死”的事实。
“黑蛇是一种灵蛇,只要遇着它,十有八九都不好,所以要进行破解。”当地彝族在日常生活中,路遇眼镜蛇被认为是一种不幸的遭遇,所以要尽量想办法避蛇,为此他们要严守各种禁忌,诸如遇蛇时同伴不能问是什么、在哪里,唯恐灾祸转移到自己头上。福兰克·富若迪在其《恐惧文化论》中指出,人们常根据联想,把对某些事情的恐惧转移到另外一些事情上面,或从一个恐惧对象转移到另外一个恐惧对象。当地眼镜蛇患引起的社会恐慌,已致人们日常社会生活进入一种混乱和失序。试想在过去交通阻隔,医疗技术落后的年代里,遭遇眼镜蛇、被其咬伤,将给人带来多大的致命性。当然,长期面对人蛇冲突所带来的难题,作为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主体,彝族自有一套独特的文化创制及其实践加以适应。
三、彝族民间应对眼镜蛇患的疗禳技仪
当地彝族长期以来应对眼镜蛇患,主要采取传统药物、现场包扎、拔火罐放毒等传统医药技术,这种理性的药物依靠及治疗手段,旨在解决蛇患可能带来的身体伤害问题。而眼镜蛇患所带来的极度社会恐慌,不是简单依靠药物治疗就能解决的,于是一系列相关巫术禳解仪式就成为有效抚慰受惊吓者产生心理恐慌的文化处方。常见的药物是当地称为“金凤花”的药草,传统禳解仪式主要有现场比高、叫魂、吃“蛇”肉以及驱(草)蛇仪式。
(一)传统医药疗技
当地人一旦不幸遭眼镜蛇咬,主要依靠一种彝语称为“腊好”的常见药草,直译为“手净”,意译即为“净手”。“腊好”,汉名为“金凤花”,也叫“包(染)指甲花”,野生金凤花长在河谷、平坝地区田埂。不论彝、汉,当地几乎家家户户在房前屋后遍栽金凤花。每到夏秋蛇出没频繁的季节,易见各家门头、房顶、院落里一丛丛火红的金凤花。在频遭眼镜蛇患的彝区,作为一种常识,人人都知晓金凤花对蛇类有着驱避、治疗的功效。
当地民间女性喜用金凤花、叶包染指甲的习俗,类似现代女士涂指甲油美甲,看起来是一种身体装饰,实则不然,其主要目的在于避蛇。妇女们在晚上临睡前洗过手,将新采金凤花、叶、茎捣碎,敷在手指甲上,用备好的新鲜茄子叶包好,再用绳线拴好、包紧后躺下,整夜不许翻身、放屁以免包叶脱落,影响染色质量。第二天一早解开,如指甲、手指尖染成深红色为最佳。但是金凤花颜色、味道不够深,不能在生产、生活中驱退、畏避眼镜蛇,故需反复多次包染。因为几乎在所有具体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手指是最先接触农作物、生活物件的身体部位,也是最有可能最先触碰到蛇的部位。
广种金凤花和用金凤花包指甲,都是一种非接触性预防眼镜蛇袭咬的方法。如不小心被眼镜蛇袭击咬伤,可就地迅速将新采金凤花、叶、茎、根须等,用研臼捣烂、捣碎,敷在伤口处用纱布包扎以消炎解毒。此外,外敷方法加上内服可能效果更好,即将金凤花放在锅里熬煮内服排毒。在没有现代蛇清注射解毒、又缺乏其他有效药物治疗的条件下,金凤花在当地成为一种有效的民间药物,长期受到人们的青睐。事实上,据我们的田野调查资料显示,在当地人关于眼镜蛇患的历史记忆中,遭到蛇咬伤、致死的案例很少,所以金凤花外敷与内服的临床试验、实践也较少,其实际医治效果也不得而知。人们对眼镜蛇患及其传播带来的社会恐慌,更多地停留在口头上和心理上,因此广种金凤花、包染指甲仅作为具体的非接触性趋避防范措施。
除了借助药物治疗,当地还有包扎阻毒扩散、拔火罐放血等外科处置法,以及以活蟑螂、蚂蟥进行生态吸毒等奇特偏方。遭蛇咬后,立刻用藤条或头发在咬伤处往上约20公分处扎好,以阻止蛇毒沿血液扩散至全身,但1—2小时后须松开,以免伤口处肌肉组织因血流不畅、蛇毒蔓延扩散而致大面积僵死、坏死。这是一种现场简单的自救,主要目的在于尽量阻止蛇毒在体内的大面积扩散。所以,一回到家里,要立刻施行拔火罐放血疗法以放毒、排毒。一般由民间草医生好火,将已消毒的竹筒迅速在火苗上烤或放人热水中,形成真空后将其紧紧吸覆在伤口处(有时得用刀扩开口子),待筒内温度下降,轻轻取去竹筒,倒出筒内逼出的蛇毒乌血凝块。“拔火罐”法亦可治疗日常跌打扭伤、腰腿肿胀,在早晚温差变化大的高寒山区很有效。用活蟑螂或蚂蟥进行生态吸毒的方法,仅作为民间偏方存在。遭蛇、蜈蚣叮咬后,捉来蟑螂或蚂蟥若干只,置于蛇咬伤口处附近肌肉,通过引导其自然爬蠕、吮吸血液而进行自然排毒。对如此特殊的偏方疗法,很多受访者认为临床经验不足,存有一定风险。但均表示,如被蛇咬伤至生命垂危,与出于保命而毅然砍掉手足等部位一样,也会尝试。
(二)民间仪式禳解
金凤花药物敷服与现场包扎阻毒、拔火罐放血等外科处置及生态排毒偏方等,都是对遭蛇咬身体的一种理性治疗和处理,其结果不论有效或无效都显而易见。当地人路遇眼镜蛇后所施行的一系列禳解巫术,则完全是针对灵魂的,属于一种精神层面的民间仪式治疗及处理方式,对社会恐慌的缓解和安抚作用更显而易见。当地人普遍认为一旦遭眼镜蛇咬,无论是药物治疗还是外科处理都必须与仪式禳解一同配合才有效,才能保命并避免家庭遭遇不测。即使只是路遇眼镜蛇,也必须一步步严格施行这些仪式禳解,缺一不可。传统的禳解仪式包括现场比高、叫魂、吃“蛇”(灾祸)肉与驱(草)蛇仪式。
比高仪式,是一种现场施行的示强仪式。出行中如遇眼镜蛇,特别是挂在树梢、悬崖或山坡上的蛇,须即时脱下鞋子或帽子高高丢起与蛇比高。鞋、帽被丢起的高度须超过蛇所在的高度,意为人比蛇高、强,否则家里会有不测,家人非死即伤。“大前年有天一大早,我们几个坐着你二舅的拖拉机去对面山上砍柴,你二舅忽然停下拖拉机说倒霉了,我们顺着他指的路面看过去,只见一条又长又粗的大黑蛇从下面横穿公路,能清楚听到呼哧呼哧爬地的声音,我们就在那儿一直等它爬到高处。你二舅叫我们赶紧脱下鞋子往头顶扔起来,一边扔一边念‘是你高还是我高,是你高还是我高?!等下午回家后,煮了一坨腊肉,在房顶支一张桌子供上献过,一边大口吃着那坨肉,一边大喊‘洛哒伙卓,洛哒伙卓嘎。后来就没有发生什么事。”比高仪式的目的是要将蛇逼下树(石)底处,可能由于高处的蛇往往能借高位与地势,乘风飞奔下来,对人更具有潜在的攻击性。人与蛇之间的关系,表面看起来是人弱蛇强,经过比高后达到一种即时的平衡,使二者间张力均衡稳定,达到一种和谐的结构关系。
川滇黔桂各地彝族,普遍持有人有三魂的传统灵魂观。根据彝族传统的死亡观,人死只是外在肉体的亡故、腐朽,灵魂将随毕摩在丧仪上的指路一站站地返回祖界生活,否则只能成为孤魂野鬼常回家作祟。所以,对于彝族来讲,灵魂及守魂、护魂具有重要意义。“彝人认为,灵魂是人们存在和活动的操纵者和主宰。灵魂可以脱离人体而存在并不会随人们的死亡而消失。而一旦灵魂离体不归便意味着死亡”。生命的正常状态应是身体与灵魂的高度合一,灵魂必须附体。如灵魂离开身体,灵魂久不附体,则将因久病不愈至死。所以,当地彝族每年火把节期间,每家都必须为家庭成员叫魂、赎魂。除了既定的叫魂传统外,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受到过度惊吓,也须行叫魂仪式。如遇上令人恐怖的眼镜蛇,则无一例外地必须在遇蛇地点、叫魂山或家门口叫魂,将受惊吓的失魂从眼镜蛇那儿叫回来,否则会大病或发生意外。
如不幸路遇眼镜蛇,人们即认为必受惊吓失魂,要请占卜师占卜叫魂地点。叫魂常用的器具、祭品包括:簸箕1只、3盅茶、3盅酒、3碗饭、3碟菜、3炷香、煮鸡蛋1枚、清水1碗、叫魂丝(红毛线)1根、镰刀(用来砍松枝作卦板)1把、干松毛1卷、火柴1盒,外加遇蛇人衣1件。叫魂人一般由毕摩或家中年长女性担任,一切准备就绪,就开始大声念叫魂辞:啊噢,啊噢,你在某年某月被黑蛇吓着了,今择吉日为你叫魂,你不要害怕黑蛇,不要与黑蛇在一起了,赶快回家来,家人都在盼你回家,冷嘛来穿衣,渴嘛来喝水,饿嘛来吃饭,顺着大路回来,顺着人烟回来,老老小小等着你。回来,回来。念完叫魂辞,随即将卦板掷于方盘或簸箕内,若两片卦版一面仰(阴),一面俯(阳)则表示魂已叫回,如果全仰或全俯则表示没叫回,要再掷直到交回。接着给失魂人喝一口碗里的清水,吃上几口饭,并剥食鸡蛋,象征失魂已回来吃饭喝水、吃饭了。饭毕,把红毛线(魂线)按“男左女右”原则拴绕在其手腕上,男子拴单数绕,女子拴双数绕。叫魂线要一直拴到来年火把节期间,剪下烧掉。待叫魂后系上新的魂线继续保魂。
叫魂仪式后接下来要施行的是“洛哒伙卓”,译为“吃洛哒(灾祸)肉”即吃“蛇”肉仪式。与前面的比高仪式一样,这也是一种向眼镜蛇示强的仪式,但仪式空间已远离了遇蛇现场,一般在自家房顶举行。遇蛇人回到家后,家里老人会切一块四方形腊肉,煮熟后置于筲箕里摆在房顶中央,祭完蛇灵后,让遇蛇者夸张地双手捧着这块肉走到街心路上,边大口吃边大叫“洛哒伙卓”,即“吃灾祸肉”了,目的是让人们亲眼见证“蛇被遇蛇人吃了”的“事实”。随即,人们会将这个“事实”与其遇蛇的事实迅速地相提并论,一方面无形中加大遇蛇将发生不测的恐慌,另一方面同时加大传播其吃“蛇”的事实以消减、缓解这种恐慌。比起现场比高仪式,该离场吃“蛇”仪式在向眼镜蛇示强的象征行为演绎、模拟得更直接,最后的效果也表征得更彻底。
最后一个仪式,是驱(草)“蛇”,意为将“灾祸”驱赶出家、出村寨。对于当地彝族来说,眼镜蛇作为一个灾祸象征,为了将灾祸“驱赶”出门、出村,必须在日落之时施行驱(草)“蛇”仪式。眼镜蛇的形象,一般用稻草搓编成蛇状,有头有尾约长1-2米,用木炭简单描画眼睛等部位,使其看起来惟妙惟肖。在其头部系上一根草绳拴着,遇蛇人左手端置大米和1枚鸡蛋的土碗,右手拉着草蛇。毕摩随后手执尖刀草、黄泡刺做驱赶状,口中念念有词:黑蛇你赶紧出去,不要在跟着,不要留在家里,送你送到村尾。一直送到遇蛇地点或村口路旁丢弃折返,据说返家路上不能回头,否则蛇会再跟回来。整个过程如遇路人,不能开口讲话,以保证整个仪式过程的顺利、有效。
纵观当地彝族不幸路遇眼镜蛇后所施行的比高、叫魂、吃“蛇”、驱“蛇”四个仪式,它们一个接一个地施行,构成一条有机相连的仪式链,每个仪式作为整个禳解巫术的一部分都必不可少。叫魂仪式,基于彝族独特的传统灵魂观,主要为了叫回受惊吓出走的灵魂,属于一种保魂法术。驱蛇仪式完全是一种模拟巫术,根据万物有灵的观念,以稻草搓编的草蛇代替所遇眼镜蛇,形象地将蛇“驱赶”回其所属自然空间,远离以家门、寨门为界标的属于人的社会文化空间,从此蛇、人各行其道、互不干扰。同属示强仪式的现场比高与离场吃“蛇”仪式相继施行,出于平时蛇强人弱关系的一种反结构巫术,即达到蛇弱人强的心理影射效果,最后形成蛇、人势力均衡的平等、和谐结构。通过从遇蛇现场到离场的文化空间延伸,比高仪式和吃“蛇”仪式的连续施行,日常结构(蛇、人各行其道)到反结构(与蛇遭遇)再恢复到日常结构(蛇、人各行其道)完成了一种非常态的仪式过渡,有效地消除了眼镜蛇患所带来的极度社会恐慌。
四、彝族传统自然观
以上彝族应对眼镜蛇患的一系列传统药物治疗、外科处置以及巫术仪式禳解习俗,作为当地人自古应对其所面临的独特自然环境的地方性知识,从自然保护与人类社会发展共赢的角度视之,无疑蕴涵着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眼镜蛇作为蛇王,不论从其可怖的形象到携带致命剧毒等特征,都给人造成极大的心理威慑。但事实上,眼镜蛇患所带来的社会恐慌,更多的是一种非接触性心理震撼和威胁,源于人们关于蛇对人的身体特别是心理伤害的一种口头传播与心理传习,纯属一种“文化嫁祸”的结果。但这种社会恐慌作为一种隐性生态保护机制,无形中却不侵扰、保护了眼镜蛇,同样也促进了人自身的发展。眼镜蛇与人,表面上看似乎充满着对立、紧张关系,却通过当地彝族传统文化习俗的柔性协调、处理后,深层次地实现了人与自然互利、共生的文化生态运行。“保护动植物对维护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少数民族在同大自然共生共存共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有益于保护动植物的传统习俗,有些习俗因与宗教有关,而具有极强的约束力。”当地人应对眼镜蛇患的这些传统仪式习俗,正因为带有彝族关于自然、人类皆天赋灵魂的观念及其处理的原生性文化内核,因此才拥有保护动植物的强制规约性与神圣效力。
彝族应对眼镜蛇所采取的一系列传统文化实践,实质上深层次地反映出其独特的自然观及其实践。彝族传统自然观,是历代彝族千百年处于特定自然环境,不断认识、理解、解释自然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观念。彝族的自然观不仅践行于其大量相关信仰禁忌习俗中,更蕴涵于其古老的创世神话、古歌、史诗及经籍记录及毕摩的吟唱中。云南楚雄彝族史诗《梅葛》说:“人是雨那里出”、“人是大石头上出”。乌蒙山彝族史诗《六祖魂光辉》说:“凡人是水儿,生成自水中”。四川大凉山彝族史诗《勒俄特衣》载,人与猴、熊、鹰、蛇、蛙等动物及黑头草、白杨、杉、铁灯草、“勒洪”藤等植物,均为“红雪”子孙。贵州彝文典籍《人类历史》(帝王世纪)中说水西彝族祖先希母遮下传二十代至武老撮,有十二子,其第一至十一子变成了妖与虎、猴、熊、蛇、蛙、蚱、鸡、犬等动物及绿、鸣等自然现象,只有幼子才是人。彝族传统自然观也大量体现在其古老的图腾制度中,大量与人祖、族祖有关联的动植物被认为是神、祖先或兼而有之而备受崇拜。其中,虎、龙、鹰、獐子,葫芦、竹子、玛樱花等较为普遍。云南新平、元江自称“纳苏”的彝族,分别将水牛、绵羊、岩羊、獐子、白鸡、绿斑鸡、黑斑鸡、黑甲虫、蛤蟆、榕树、香苕草、细芽菜、猪槽等视为图腾祖先;四川安宁河流域“水田”彝族崇拜绵羊等家畜,德昌县自称“纳苏”的彝族,以羊、獐、狼、熊、鹰、雉、鼠、谷子、李子等作家支称号,鼠姓家族又分十二支,以十二种鼠名作区别;禄劝、武定彝文经典所载较早的家支系谱中,第一代祖先名字前均冠有一动植物或自然现象的名称,如谷、竹、马、鸡、凤凰、河川等,直至近代该地仍有以蜂、鸟、虎、鹿、鼠、猴、黄牛、獐、蛇、龙、梨树、山、水、黑、光明等作家支名称的。正因为有了以上神圣的图腾制度,彝族首先有效地保护了这些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动植物。灵魂观念、祖先崇拜、图腾主义为统领的彝族原始宗教信仰体系,强有力地建构起人与自然共生和谐生活的保护屏障。
在彝族有关自然与人类起源的创世神圣叙事中,不论是神造天地万物与人类还是自然演化天地万物与人类的母题,其最终指向是自然万物演化为人,说明人类始终是“自然之子”,所以人类应崇敬自然、敬畏自然、感恩自然、回报自然。一切动物、植物甚至微生物与人类,同时都作为大自然的后代具有亲缘关系,在生态系统中理应维持一种互融、共生的和谐种群结构关系。“自然与人的关系危机不仅仅是一个科学一技术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经济一政治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如何理解人、如何理解自然的统领全局性的问题。”可见,自然与人的关系,首先是一个文化问题。今天,类似彝族以动植物崇拜为核心的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生态自然观及其实践,也许是修复当代人与自然失和关系的一把钥匙。
[责任编辑:罗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