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全省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证发放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启动会议在梅河口市召开。此次启动会议标志着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正式开始。省农委主任李国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农委副主任于强宣读抵押贷款方案;省农行行长助理王金山同志宣读试点批复;梅河口市市长于翠利做了表态发言;农业银行梅河口市支行和梅河口市农业局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办理流程和具体业务操作。
吉林省直相关单位、各家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领导,各市、县农业(农经)部门,梅河口市各乡(镇)农业部门领导、确权颁证试点村书记等,共计近600人参加了会议。
李国强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履职尽责,主动配合,完善办法,大胆探索,为全面推开探索路数,积累经验。
一、认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201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为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对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让土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提供了现实可行的路径,对破解农村金融“瓶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有效破解农村金融“瓶颈”问题。长期以来,融资难缺少有效抵押物一直是影响和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允许农民用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直接赋予了农村土地经营权金融属性,也为农村土地经营权进入市场有序流动创造了条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土地仍是农村最大的资源,盘活了农村土地,也就盘活了农业农村经济。从全省情况看,如果有30%的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按每亩400元左右计算,全省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就可以达到100多亿元。经过几年发展,农村金融“瓶颈”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核心。目前,农民财产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非常小,表明农民财产性收入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是增加农民收入一个重要增长极。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产,但农民的土地不能抵押贷款,农民的财产没有得到很好的活化和释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使农民通过土地经营权直接获得资金,大幅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扩大再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活,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目前,我省农村多数地方土地流转以亲属朋友之间为主,规模小且相对零散,没有形成适度规模经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进城落户农民越来越多,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将是一种常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用流转的土地经营权进行贷款,可以有效缓解新型经营主体在资金方面的压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主
要任务
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我们各级农业部门要从试点工作需要出发,结合实际,积极主动配合金融机构,明确工作任务,严格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责任,确保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贯彻落实好三个配套文件。为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规范试点工作农业部门行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农委制定并下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明办理流程(试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流程(试行)》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区片流转指导价格公布办法(试行)》等三个配套文件,我们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这三个配套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操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办法规定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是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唯一依据。目前,我省颁发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证试点工作刚刚启动,多数地方还没有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到2017年才能基本实现全覆盖。为顺利推进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在此过度期内,未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由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统一出具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明作为贷款认定依据。我们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办理流程规定的程序、步骤进行操作,认真核对资料档案,严格把关,严守时限,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两证”颁发准备工作。为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去年省确权领导小组印发了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就颁发“两证”进行了安排部署。梅河口市作为省里颁发“两证”试点单位,在全省颁发了第一个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这是我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一个重要时点,为全省颁发“两证”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集中人力、物力,确保农村土地确权按时保质完成,为扩大颁发“两证”范围奠定基础。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梅河口市农业部门要及时总结颁发“两证”的经验,省里也要加大调研指导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农村土地确权颁发“两证”工作。同时,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颁发也为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提供了现实基础和政策保障,必将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三)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的改革创新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对农业部门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个月,省确权办结合确权登记工作培训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也进行了培训,现在看效果很好。各级农业部门都要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这项全新的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省级负责市县两级业务骨干和师资力量的培训,市县负责乡村两级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实现培训的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围绕三个配套文件进行培训,统一培训内容,统一操作步骤,统一标准流程,确保农业部门的同志在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都是一个尺子,一套动作,规范有序。要把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作为培训的重点,增强乡(镇)农经人员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责任感,提高业务能力。
三、营造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要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特别是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经)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尽快成立领导机构。各级农业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调动参与人员的积极性,把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乡镇农经站作为具体办事机构,一定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人品正派、经验丰富的人员具体参与此项工作。同时,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涉及到多领域、多部门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为此省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也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试点地区农业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搭建对接交流平台,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扩大到全省28个县(市、区)实施。我们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我们职责任务,积极总结各地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农业部门在试点工作中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各级农业部门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大创新力度,注重及时归纳总结,针对遇到的问题和矛盾,积极寻找解决办法,为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面上铺开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基层干部群众关注程度高,广泛深入开展试点工作的宣传引导,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创造性推进试点工作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介,采取送金融知识下乡、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有效途径,使农民充分了解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重大意义和办理流程,增强农户的诚信意识。同时,要做好对农户的引导、解释工作,重点防止出现负面影响,坚决杜绝社会声誉风险,营造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良好氛围。
(省确权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