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一美”法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探析

2015-04-29 00:00:00李自维陈丹妮
知识文库 2015年17期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高校法学院将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传统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都明确提出了鼓励创新创业,作为高校而言,如何能够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法学人才创新创业培养质量,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本文将从“三能一美”法学创新创业人才内涵出发,探讨利用法律诊所打造“三能一美”法学创新创业人才的有效途径,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一、“三能一美”法学创新创业人才的内涵

“三能一美”法学创新创业人才,指的现代法学人才要具有“能说、能写、能干”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心灵美的职业道德要求。法学人才能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专业职业能力方面,体现在能说能写能干,这是法学人才是否胜任法学岗位的需要,是就业竞争力的核心,二是基础素质方面,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素质以及人文基础素质。公共基础素质如基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人文基础素质即法律人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如信仰法律、追求正义、崇尚秩序等,法学基本素质即心灵美方面是根本,是就业竞争力的基础。

(一)能说方面的能力要求

能说体现在与人沟通能力、外语水平、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方面,对于法学人才来说,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是做好服务工作的前提条件。有效的沟通关系到与客户恰谈、协商、提供咨询是否顺利展开。由于法学服务对象、法学事务的国际化,在对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外语水平等相关能力也尤为重要。

(二)能写方面的能力要求

能写体现在写作能力上。法律文书涉及的多方主体之间的互动特性要求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体现自身的专业性。做好“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复核”工作,对措施进行法律建议,必须具备谨慎的思维、全局意识,对风险的敏感度,以及熟练掌握行业规则,这些都构成了能写的必然要求。

(三)能干方面的能力要求

能干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它包含了在法律专业上的法律职业思维能力、与人交往上的法律语言表达能力、处理法律事务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撰写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对于法律事实的探知能力等。能干也体现在法律实践工作中的独立思考、对于法律问题的分析判断与决策能力、与当事人、客户接触中获取与利用信息的能力等。与此同时在处理企业外部内部交往过程中所展示的组织协调能力、交往合作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责任感等。

法学活动服务于人的特性要求法学专业学生要具有相关的营销策划能力,以及处理问题时的管理技巧和艺术。法学活动的多元性要求法学专业学生要有较强的机敏性,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确保自己沉着冷静,努力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由于法学是综合性学科,法学专业所对口的工作要求法学专业学生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这种能力不论是对于企业还是对于个人都尤为重要。社会竞争的激烈性要求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在对知识进行积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积极努力在法学领域进行开拓创新,对于法学人才未来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四)心灵美方面的素质要求

法学专业所涉及的工作多半从属于文科类工作范畴,其所需要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均具有浓厚的人文色彩,良好的基础素质决定着法学人才日后发展的后劲。法学专业基础素质即心灵美体现在公共基础素质和法律人基本人文素质两个方面。其中公共基础素质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道德、身体和心理素质等。法律人基本人文素质包括信仰法律、追求正义、崇尚秩序等。

在现代社会中,从业者在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上干一辈子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单一职业向综合职业发展的趋势日益显现。此种趋势,对于法学专业学生适应社会和职业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高校法学教育中,不仅要教授与法学专业职业群相关的专业能力,而且要督促学生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为学生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二、法律诊所教育的价值与意义

法律诊所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它把医学院学生临床实习中的诊所式教育模式引入法学教育,让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代理真实案件,亲自参与诉讼活动的方式来认识和学习法律,同时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法律诊所对于法学创新创业教育的意义与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升学生职业技能

通过法律诊所这个平台,能够让学生接触到真实的案件。在带领学生参与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让学生学会像真正律师那样去分析解决法律问题,从而提升学生职业技能技巧。在现行法学教育中,缺乏对学生团队精神的培养。团队合作是代理案件成功的保障,也是学生走入到法律实际工作岗位后所必需的一种能力。

(二)提高人才创新质量

法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市场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而传统法学中的同质化人才培养已经不足以满足市场对于融合型法学人才的需求。如何使得法学专业的就业更加乐观,更加符合社会的需求,创新创业法学人才培养就显得特别急迫。通过法律诊所这一平台,运用实践教育方法,使培养出的学生能够娴熟的掌握诉讼技巧、灵活地解决实际中的法律问题,从而提高我国法学教育对于创新创业法学人才的培养教育质量。

(三)提升学生创业能力

利用法律诊所教育,有利于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职业发展创造可持续发展空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国法治人才培养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将长期需要为数甚众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创办法律诊所,可以使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律诊所运行中培养具有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合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另一方面,通过法律诊所的运行,让学生体会到创业的艰辛,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因此,通过创设法律诊所进行创新创业教育,能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通过法律诊所教育,培养创新法治人才,也是提高法学专业学生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三、“三能一美”法学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途径

(一)“三能一美”法学创新创业人才的历史契机

2011年11月,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强调,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方面,要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十二五”时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各地逐步推开,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2014年,财政部、民政部出台《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原则,逐步扩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在社会治理领域,重点购买社区服务、社会工作、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服务、矛盾调解等服务项目。

这一契机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发展、壮大都是充满着历史机遇的。据统计,当今全国开设法学类专业的高等院校有 600 多所,现有106个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35个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19个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0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6]据统计,全国每年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人数达数十万之多,但毕业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司法系统的比例相当低。法学院的法学专业面临着能否生存得好以及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显然不能够遵循主要面向司法系统的传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三能一美”法学创新创业人才,具有能说能写能干的能力要求和心灵美的素质。这种创新创业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不同于专才教育与通才教育,它将为法学教育理论和实践注入新的活力。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的导向下,构建创新创业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是法学教育的必然选择。

(二)“三能一美”法学创新创业人才的实践平台

运用法律诊所这一平台,借助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这一历史契机,大力培养“三能一美” 创新创业法学人才,则必须在民政部门注册民间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利用政府加强管理创新的大好机遇,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的法律服务项目。将高校法律诊所注册为民间非营利性公益组织,以便更好的承接政府购买的法律服务项目,此种举措不仅可以让法律诊所教学内容更加丰富多彩,让学生拥有更多法律实践机会,使学生得到更好的法律实践能力锻炼,同时,可以最大程度解决普遍制约全国绝大多数高校法律诊所长远发展中办学经费短缺这一最大现实问题。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先行。在广东省财政厅公布的《2013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中,仅省司法厅就向民间社会组织购买了以下法律服务项目:①法律援助类;②人民调解类;③社区矫正类;④安置帮教类;⑤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类;⑥法律服务;⑦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等。显然,高校法学院的法律诊所完全具备承接这些政府购买的社会法律服务的条件。首都师范大学在2010年注册成立了我国首家专门服务于少年司法需求的社工专业机构——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该“中心”成立后,通过与检察院、法院开展合作,为涉嫌轻微刑事犯罪和重大刑事犯罪青少年提供专业服务,成立一年来,帮教了犯罪青少年330人,对于挽救涉嫌犯罪青少年,促进其家庭幸福,降低社会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为司法部门提交的350份社会调査报告,成为司法部门适用法律的重要参考依据。此“中心”的成立与发展,是充分运用了高校的优势资源,并且也通过了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资金合法解决了该机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所必须的成本开支等支出费用。

从以上各地的实践情况,我们不难看出,要想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的法学人才,需要大力借助于法律诊所这一平台。法律诊所的运行,除了依赖高校本身的资金投入外,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注册民间非营利性公益组织,通过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法律服务项目的途径,积极投身于社会管理创新当中,大胆吸收社会公共资金维持法律诊所教育的日常运转和长远发展。通过法律诊所注册为民间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的这一过程,让法学专业学生体会到创业的艰辛,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通过法律诊所的运行与维护,可以使法学专业学生具备创业能力、生存能力、合作意识、诚信意识和承担风险的勇气。通过利用法律诊所承接政府购买的法律服务项目,可以使法学专业学生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相关的市场知识、管理知识;通过加入法律诊所这一组织,可以使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学课外实践中培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最终,通过法律诊所这一平台对法学专业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出“三能一美”创新创业法学人才,提高法学专业学生核心竞争力。

文章来源: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发展资金项目之2014年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子项目(1553014)、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521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