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推动“两个环境”建设

2015-04-29 00:00:00本刊编辑部
中共石家庄市党委党校学报 2015年3期

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是制约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之穴,以“两个环境”为抓手推进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其重要意义已经深入人心,其实践成效有目共睹,无需赘述。但我们也要认识到,石家庄作为省会城市与同级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两个环境”不优,仍然是制约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的两大“瓶颈”。在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的第五个年头,我们面临新常态下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同时又适逢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进一步推动“两个环境”建设必须增强法治思维,以行政改革促进法治建设,以法治建设促进“两个环境”的升级优化,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幸福都市。 法治是现代政府治理的根本方式,也是形成良治社会的必要手段。厉行法治,首先要从改革入手,改革政府与社会、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厘清政府权力边界。就目前来说,就是全面系统地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把市场的还给市场,最大限度地给予市场主体发展空间。但简政放权并不等于政府撒手不管,要坚持放管结合,该放的要放得下去,该管的还要切实管好。改革不仅要解决好管得过多的问题,还要下大力气解决办事不便、效率不高的问题,努力让企业家高兴、让老百姓满意。

推进“两个环境”建设重要着力点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孙瑞彬书记在“两个环境”大会上提出,要认真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并加强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依靠行政命令、突击检查、临时管制等来推动工作的作法,认真总结这几年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的经验与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和有效执行,从而形成刚性的约束、规范。也只有建立“两个环境”建设常态化机制,使各权力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与利益预期,自觉规范、调整自己的行为,才能减少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引导企业走上生态、环保、良性发展的道路,实现GDP和生态环境的双赢。

马克思曾经说过,我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和利益有关。“两个环境”建设最根本的阻碍是利益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从自身做起,妥善处理自身利益与集体利益、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敢于触动利益的藩篱。既要有猛药去疴的铁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又要有严明规范的铁规,言出必果的执行,以钢铁般的意志,推进“两个环境”建设.满足党和人民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