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一博
摘 要:我国古代灿烂辉煌的科技成就,为全世界所瞩目和认可。先秦时期各种思想百家争鸣,被认为是中国古代科技及主流思想的奠基时期。中国古代的科技思想,并非像西方现代哲学那样具有严谨的结构和完善的形式,而是多分散和潜伏在各思想典籍中。以往对于先秦道家的研究也多是从历史、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方面进行宏观定位,缺乏从科学技术哲学角度对于道家思想进行研究;缺乏探讨先秦道家自然观对于科技思想的基础作用;缺乏探讨先秦道家核心理念及终极目的对其科技思想的限定。本文以先秦道家思想为研究对象,对先秦道家的科技思想进行研究。对先秦道家主流科技思想的主要特征、自然观基础、核心理念进行梳理和剖析,总结和分析先秦道家科技思想。
关键词:先秦;道家;科技思想;自然观;
中图分类号:B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2
一、道生万物
先秦道家科技思想将“道”作为世界本原,是道家独具特色的思想路径。道家有着神秘宗教主义和无为政治取向,但丝毫没有影响道家对事物本质与规律的探索。“道”作为哲学概念被提出后,主要用来表示宇宙运行的动力、方式、规律等的根源,天地万物的内在秩序和运行法则,以求道、证道、得道为追求,关注事物的本质和发展动向,关心人的活动是否合乎规律。道家在认识世界的过程,努力避免因一己的好恶而影响对世界的深刻认识,这种客观理性精神与现代科学精神是一致的。
《老子》开篇明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张岱年说:“关于本根,最早的一个学说是道论,认为究竟本根是道。最初提出道论的是老子。”“道”难以名状却又实际存在的。“道”成为了“天地之始”和“万物之母”,成为了世界的本原。庄子亦以“道”作为“先天地生”的“本根”。《庄子·大宗师》曰:“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可见,先秦道家己经明确地提出了以“道”为世界的本原。
而“道”作为世界本原还具有“生”的功能。《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道”不仅是“先天地生”的世界本原,还是“天下母”,即自然万物衍生的源头;“周行而不殆”表示“道”还承担着自然界运动变化、生长循环的“本职”所在。
先秦道家对“道化生万物”进行了诠释。“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一”指道的本然状态,即阴阳未分的混沌一体;“二”指从混沌一体中生化出来的阴阳二气;“三”指阴阳二气的冲和。“三”与“一”的不同在于,“一”并未分阴阳二气,也不是阴阳二气的统一,只有“三”才是阴阳二气的统一。“二”对“一”否定,“三”又否定了“二”。从“一”到“三”是否定再否定的过程,标志着“道”具有衍生万物的现实功能。“道生万物”并非一次性的行为,而是“绵绵若存,用之不勤”,“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即可持续发展的自然循环过程。
“道生万物”的自然观为道家科技思想提供了一个客观的认识基础。老子和庄子的天道自然观念,不是在个别问题上对宗教神学的反叛,而是对世界的一种全面看法,一种完整的、新的世界观。一切自然现象都只是那些与该现象有关的事物的本性造成的,通过周而复始的阴阳变化运动,呈现宇宙自然无限流转、生生不息的图景。
二、道法自然
道家对现实世界怀有存在论,即使是世界本源的“道”,也是一种“物”的存在,只不过是无形、无状、无象、无体、无物的。“道”不是停滞于万物之有之上之外的另外一物,而是与万物之有构成了相即相离的关系,作为无限性存在之道体,只有通过有限的万物之有方能显现。“以道养生、炼气养生,把握阴阳以养生”等思想,使道家积极探索客观世界,以为我用。正是在“自然”与“自我”和谐互动的观念下,为了自我的生存,道家努力去研究包括人在内的“自然”。“道”还关系着人的生存方式,依靠人对“道”有所认识并变成自己的德行,最伟大而崇高的德行就是循道而行。“道”代表自然世界的客观规律,运动变化的自然规则。通过认识“道”可以认识自然规律,通过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实践可以改造自然,所以“道法自然”的自然观蕴涵着先秦道家科技思想的实践基础。
老子曰:“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法自然”至少具备两个维度的意义。一方面,“道法自然”的“自然”指向自然世界、万物运行的客观规律,是名词意义上的“自然”;另一方面,“自然”意味着世界万物本来如是,自本自足,自然而然的状态,是形容词意义上的“自然”。当“道法自然”的“自然”指向具有客观规律性的“自然”实体,就意味着人类在对自然规律的科学认识后,可以遵循自然的“法”则,通过生产技术的开展向自然索取生存的空间和繁衍的物质基础。“道法自然”的“法”,主要表明一种态度、一种认识,“自然”其实就是“道”本身,也就是一切事物的自然状态。“道法自然”之前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的逻辑顺序存在;也有“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中“人”的主体位置凸显。这些表明人类需要依靠作为技术主体的生产技术实践,来实现人类主体面对自然客体存在的价值。
《庄子·渔父》曰:“且道者,万物之所由也。庶物失之者死,得之者生。为事逆之则败,顺之则成。故道之所在,圣人尊之”。“道”成为“万物”之“所由”,成为不以人的意志所转移的自然客观规律性。《庄子·天运》通过一连串的反问,认识到天地日月之运行,风云雨露的变化,并非某些神化的主宰所为,完全是遵循着“道”即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天其运乎?地其处乎?日月其争于所乎?孰主张是?孰维纲是?孰居无事推而行是?意者其有机缄而不得已乎?意者其运转而不能自止邪?云者为雨乎?雨者为云乎?孰隆施是?孰居无事淫乐而劝是?风起北方,一西一东,有上仿徨。孰嘘吸是?孰居无事而披拂是?敢问何故?”
“道”并非经验事物,也非超离之存在,而是经验世界恃之形成的规律。人类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也是要遵循“法”,遵循自然规律的客观性才能生长、繁衍。《庄子·知北游》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老子曰:“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於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无论老子还是庄子,自然万物的生长必须“恃之”自然规律“道”,方能成其“大”或“天地之大美”。
道家在认识客观世界时保持对世界的客观中立的态度是难得的。先秦时期,自然始终作为技术最直接的实践对象,在先秦道家看来自然的客观规律性始终规范着人类主体行动的合规律性,进而规范着技术的合规律性。但是,这种“规范”并不意味着人类以及技术主体面对自然的无能为力,它不过是对包括技术主体在内的人类行为有一个科学的限定—“道法自然”,承认自然的客观规律并遵循它,才能有效地、合理地被自然所接受。道之所以“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都是自然而然的。道就像一般事物一样,会维护自身的存在与发展。道自身的法则是不可改变的,而人应当法道。“自然”,不仅是事物的自在,也包含着人对自然的价值观,即让其自然。
三、自然而然
“道法自然”不仅指自然世界、万物运行的客观规律,还代表着世界万物本来如是、自然而然的“自然”状态。“道法自然”中“道法”的既可以是形容词性的“自然”,也可以是名词的“自然”。当更侧重对形容词性状态的取法就是“自然而然”。道家始终以“自然而然”,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态度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自然而然”的自然观使先秦道家不会过度破坏和伤害自然,而是以“无为”的方式对待自然。道家这种“自然无为”的行事风格近似于近代实验科学的创始人培根在《新工具》中的名言“我们不能命令自然,只能服从自然”。道家以“人法天道”的基本气质,追求天道作为行动的最高指南。
老子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顺自然而为,顺自然规律而为,看似无主体作为,实际是无主观强作妄为。《庄子·知北游》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可见,“圣人”顺任自然,“圣人”不妄自造作,可推原天地的大美而通达万物的道理,顺任自然和不妄自造作就是“无为”。
天地的背后没有主宰者,万物都是自生自长的,自然而然的。以先秦道家的观点,万物的产生和存在变化都是客观的“道”在起作用。人类应当遵循道,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认为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应当把握万物本身的自然,虽然“真”与“自然”常常用来表示一种人生修养的境界,但追求这种境界也是以顺天地之自然与人生之自然为基础和前提的,并不是纯任自然,无所作为,更不是不用求索就能明白的。老子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先秦道家通过“无为”之“为”,将人的主体行动与自然统一于同一的有机整体内,追求和维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李约瑟先生在《中国古代科学思想史》中说:“‘为是为了私人的利益拂逆事物之理强行为之,所以是有所待的,有求于人的;‘无为是听任事物顺应其自然之理而成就之。要做到“无为”就必须取法乎自然,取法自然首先要做科学的观察。由是我们在无形之中便接触到了经验主义的线索,这经验主义正是中国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上最重要的因素。”后世道教对“长生不老”的热切期盼,在带有宗教色彩的外衣下,进行了十分可贵的以身体为实验厂的“科学探索”,先后开出了金丹术和内丹术两门古代化学技术和生命科学技术。
“自然而然”的与自然和谐相处,还要落实到先秦道家的“德”上来。老子对“德”十分重视,故《老子》又名《道德经》且有《德经》和《道经》之分。老子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冯友兰认为:“道为天地万物所以生之总原理,德为一物所以生之原理”。张岱年认为:“道家于道之外又讲所谓德。兹附论之。道是万物由以生成的究竟所以,而德则是一物由以生成之。一物之所以为一物者,即德。”《庄子·天地》亦云:“故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物得以生谓之德”。都在表达道家可以通过对每一物本来自然而然状态的模拟,通过“德”使其“生”,而“德”作为“道”的体现之一恰恰是符合于“道”的。所以,“自然与人之间是合一无间的,是一种内在的统一性。由此可见,老子否定神学目的论的同时,又赋予自然以目的性的意义,成为人的价值的真正来源。正是在这一人生体悟和理论建构之下,‘德成为一种价值理性或目的理性。”
“自然而然的自然”和“自然的自然而然”,两者统一于先秦道家的“自然”中,自然成为有机的整体。先秦道家对于自然“固然同自然界有不可分离的内在联系,以自然界为真正的家园,但不是回到毫无生机意义的、受机械因果律支配的自然界,更不是回到混沌无序的自然界,而是回到有序的、有生命目的性的自然界,这是一种目的追求,即完成个人的德性,实现道的境界,亦即‘自然境界。”所以,先秦道家科技思想也“自然”地获得了人与自然“自然而然”的“和谐”自然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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