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娜
摘 要: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中药出口的基本情况,然后基于此出发探讨了我国中药出口遇到的壁垒,最后归纳分析了应对贸易壁垒的对策:中药发展关键靠自己;制定符合国际市场对中药要求的标准;加强贸易谈判,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
关键词:中药出口;壁垒;策略;
中图分类号:F75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1
一、我国中药出口的基本情况
(一)中药出口的商品结构状况
总体来看,在中药出口中中药材和植物提取物是主要部分,2004年前,中药材出口额所占比例都在50%以上,到2004年以后,出口比重仍然不断走低,但是总体来说仍然是中药出口商品结构中的主要部分,绝对出口额变化不大;植物提取物在中药出口中所占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在整个中药出口中所占的比例由20%左右上升到40%左右;与前两类中药商品相比,中成药的出口所占比重偏小,从表中可以看出,中成药出口额虽然呈上升趋势,但中成药出口额在整个中药商品出口中所占的比例一直徘徊在15%到20%之间,所占比重偏小。
(二)中药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分布状况
我国中药出口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连续几年出口额都在60%以上,北美洲和欧洲出口量大致相当,徘徊在13%到14%之间,位居第二、第三位,而对于南美洲、非洲、大洋洲这些地区,中药出口量非常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与中华文化具有相似性的亚洲各国,是中药出口的重点市场,而欧美由于与中国文化的差异性,对中药的接受程度并没有那么强,中药出口受限比较大。
(三)中药出口状况分析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总结出,我国中药出口主要以附加值较低的中药材和植物提取物为主,主要作为进口研发及制造新药的原材料,附加值较高的中成药出口状况并不乐观。中药出口目标市场主要集中在韩国、日本、东南亚和中国台湾等亚洲国家和地区,所占出口比重高于50%,欧美国家市场虽然是世界主要的医药市场,但中药材在欧美植物药市场的市场占有率非常低,近年来,欧洲国家对植物药越来越重视,中国中药材和植物提取物出口增加,但是,中成药的出口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善,出口量仍然很小,在欧美国家市场,欧洲的单方制剂和日韩的中药产品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
二、我国中药出口遇到的壁垒
(一)文化贸易壁垒
由于东西方历史、文化背景不同,西医理论与中医理论在原理和思维方法上的差异产生中药出口的文化贸易壁垒。大多数西方人都无法理解中医药应用原理,视中医药为巫术,对中医药的接受程度不高。这种文化上的壁垒可以说是中药出口中遭遇到的最大壁垒,基于这个原因,中药出口主要集中在日韩、东南亚等亚洲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与中国有地域上和历史上的相关性,对中华文化接受的同时对中药的接受程度也较高,而欧美国家文化与中华文化有天壤之别,对中医药有很强的抵触情绪,因此中药对欧美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出口非常有限,市场占有率很低。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限制中药出口的主要壁垒,许多国家通过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来抬高中药市场准入的标准,限制中药出口。中药出口所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表现有:(I)标准化壁垒。标准问题是制约中药进入国际市场的“瓶颈”,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从法律角度拟定了一系列的植物药类产品行业指南或管理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宗旨是保证产品的安全、质量及疗效,并以安全为第一性,对植物药及其原料的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微生物及外生性毒素等指标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传统中药对重金属和农业残留等问题并不是很重视,往往出口到国际市场达不到要求,因此,标准化问题对中药的出口限制很大。(2)知识产权壁垒。中国中药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都很低,因而在国际市场上遭遇的知识产权壁垒非常严重。一方面,中药企业缺乏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对知识产权重视不够,中成药一般得不到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受到知识产权方面的侵害时无法名正言顺申请相关保护,另一方面,没有知识产权的中药在国际市场上很难立足,但是国外对中药知识产权申请认证程序非常复杂,一类中药若要得到最后的认证,不仅需要严格的符合认证标准,还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和时间。因此,知识产权方面的壁垒对中药出口也有很大的限制。
三、应对贸易壁垒的对策
(一)中药发展关键靠自己
中药企业要加快体制改革。我国中药企业规模大都较小,管理方式落后,缺乏技术能力、资本能力和管理能力等,小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往往缺乏应有的魄力,在进入欧美国际市场时,看不到长期获益,短视情结严重,往往打不开国际市场,而落后的企业体制在面临众多国外知名医药公司入侵中国市场时,又会受到致命一击。因此,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转变企业体制,学习国内外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变革原有企业体制中存在的不合理部分。
(二)制定符合国际市场对中药要求的标准
中药出口遭遇的最大问题,一是中药成分标准化问题,二是中药重金属超标和农药残留问题,而这些问题的产生往往在于国家缺乏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中药生产,也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中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追求眼前的高额利润,粗放式经营,中药材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量大,不符合国际标准。因此,政府就要制定专门的中药生产和销售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中药质量标准控制体系,同时设立监督保障体系,对中药的生产和出口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
(三)加强贸易谈判,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我国中药出口遭遇的主要壁垒,各个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设置不同标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以至于中药无法以药品形式出现在国际市场,根本无法打开国际医药市场的大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加强同其他国家的双边或多变贸易谈判,就不同国家设置的具体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谈判,为中药出口打通道路。在金融危机爆发后,相对于其他国家,中国经济所受的冲击相对较小,中国甚至被视为能够拯救国际经济的重要力量,很多国家都希望能在中国的帮助下恢复经济,中国可以借此契机就国际市场对中药进入标准进行谈判,签订相关降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协议,降低中药进入国际市场的门槛,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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