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

2015-04-29 15:32李淑萍
大观 2015年11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法治化依法治国

李淑萍

摘要:农村法治基础最薄弱,当前农村在城镇化的浪潮中,矛盾和冲突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因素。农村法治化挑战最大,农村法治化的意义也最大。本文主要讲述了在农村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农村;治理法治化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基层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基层事务,即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依照法律管理,公民的所有行为依照法律进行,使基层的一切需要和可以由法律来调控的活动和工作,都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实行依法治国,成也基层,败也基层,特别是在中国有2亿多农户,9亿多农民,农村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

一、农村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农村治理已经走向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与依法治国的目标相比,仍有很大的距离。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法治意识仍待提高,法律权威亟待树立

依法治国提出的18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普法教育,农民的法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法治观念仍然不强,法律权威尚未树立,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较为普遍,不少民众将信访视为正义的灯塔。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通过权力干预司法不公,信访的确在个别具体案件上做到了一些补救。但是,司法出现不公的时候,往往是因为行政权力进行干涉,而信访则是寻求用更高的行政权力干涉司法。如果纠纷在信访的道路上反复处理,最终没有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将损害法律的权威,必将导致法治社会的倒退。

(二)农村热点问题交织,矛盾冲突增多,治理法治化难度较大

1.土地问题

从2002年下半年以后,我国进入新一轮经济高增长期,部分地区不科学的发展模式、导致一些漠视和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特别是一些工业不发达、依赖土地财政的地区更是如此。各地征地拆迁事件也进入高发期,并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蔓延,由此引发矛盾冲突时有发生。此外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强制流转、流转费用偏低等问题以及宅基地纠纷也是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2.环境保护问题

近年来,随着政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传统的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比如农民的饮水、农村村容村貌等得以改善等,但是与发展相关的新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其中由于高集约农业、过度使用农药化肥造成的污染,农村消费造成的塑料等垃圾污染和政府为发展经济、招商引资设立的某些企业的污染成为农村主要的环境问题,特别最后一种环境问题后果严重,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农村治理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身份和生存状态发生很大变化,农民对基层干部的依附感弱化,干群关系疏远,这给农村稳定带来了现实挑战和隐忧。而随着“三农”格局快速变革,农民利益诉求复杂多元,但是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成为农民不满的焦点,包括贪污受贿、侵吞集体资产、处事不公等在内的村干部作风问题,也是引发不满的重要原因。因假劣农资、农产品价格、看病贵、社会治安案件等涉及政府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案件,更容易造成干群关系恶化。

而相应的农村治理在一些地方还显得滞后。目前乡镇政府责权利严重不对等、村級组织“泛行政化”,对农村农民要求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顾及较少,管理与服务的能力、水平不高问题。

4.农村法律援助不能满足有效需求

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现在很多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但是他们缺乏获得专业法律服务的途径,农村的法律援助资源非常有限,法律援助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偏低,援助案件的结案质量不高;农村法律不援助保障机制不完善,资金来源得不到保障;除了农村弱势群体外的一些边缘性群体无法获得法律援助,农村的法律援助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应注意的几个要点

(一)农村治理法治化的核心是增强法治观念

现代法治观念的树立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法律信仰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内驱力,所以法律意识的培养、法治精神的建立,是农村法治工作的核心。

一是通过教育增强农民法治观念,奠定农村治理法治化的基础。首先开展与农民实际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律信仰。其次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引导农民法治观念的树立。严格执法和遏制司法腐败、公正执法则会维护法律权威,培养农民的法律信仰,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

二是农村治理法治化重在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四中全会指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因为领导干部是社会的中坚。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引导,让基层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做有法律素养的干部,率先示范、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运用法治的手段,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真正成为法治建设的行家里手。

(二)要关注农村实际

首先中国是个典型的农业社会。在农村,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由血缘、亲缘、地缘关系编织起来的关系网,使得人们“情理”的思想根深蒂固,农民的感情色彩浓厚。所以我们在法治化的同时,从情感上先沟通,然后再摆事实、说道理,讲法律,这样才能更好的化解矛盾。其次,中国法治时间短,人治、礼治的历史长,习惯、宗法族规、道德却是最主要的社会调控手段。因此执法、司法活动结合农村的文化以及习惯,使农民得到公平正义。最后法治有一个逐步的过程。法治的实现需要包括治理层在内的所有人,用恒久的决心与毅力,来坚定不移地、循序渐进地推进。

(三)加强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化解农村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不容轻视,完善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势在必行。一是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法律,明确法律援助机关的性质、地位、职责、权限等。特别是发挥农村基层法律组织和在校大学生这两类资源,把本土化和专业化资源都充分利用。二是加强基层特别是农村法律援助机构的学习与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提高援助案件的质量。三是扩大农村法律援助的范围,降低门槛,合理设定困难标准。四是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机构的保障措施,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的原则,以国家政府为主导,广泛筹集法律援助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农村法律援助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佳义.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N].光明日报,2014-12-08-01

[2]王震.新形势下农村法治建设的思考[J].吉林农业,2012(12)

[3]刘士国,宛锦春.农村法律援助制度的创新探索[J].社会科学家,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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