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历程
一 稿
时间:2014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开征求意见
要点:有正向开发能力的研发机构、要求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和一致性保证能力、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等
反响:有利于传统整车企业,互联网造车、低速电动车企业被“泼冷水”
二 稿
时间:2015年3月
变化:明确“纯电动乘用车”是指“纯电动和串联式混合动力增程式乘用车”
反响:为时速50公里到70公里之间的低速电动车制造企业关上大门
发 布
时间:2015年6月2日
变化:在投资和生产规模方面适当放松,项目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
反响:为跨界优质资源进入提供可能
要点
五类主体有兴趣
现有汽车企业
总体需要有板块的划分、独立,为新能源汽车开展新的创新模式,有资本和技术合作;
汽车零部件企业
熟悉汽车制造体系,有机会来延伸产业链,增加市场影响力、树立更高品牌;
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的生产企业
需要通过整车的集成实现产品增加值的提升。
汽车研发设计企业
熟悉全过程的产品研发和试制,了解产品概念特别是新技术的概念非常有敏感性,需要延伸到制造体系,在新的产业中形成一种竞争优势。
做过一些低端产品的企业
根据国家的产业发展导向可能要升级,要参与更高层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