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勇
[摘要]“曾静案”表明,清王朝对满汉民族关系的认识,已经超越历代“华夷观念”对民族关系的理解,“中国”在新的大一统基础重新定位。“曾静案”和杭世骏的命运反映了满汉在文化与政治上的不对等所造成的民族畛域对传统士人政治生命的影响,体现了清王朝通过阐释传统“华夷观念”来重构王朝合法性的良苦用心,以及由此引发的满人“中国”观念的嬗变。
[关键词]华夷观念;曾静案;杭世骏;王朝合法性
[中图分类号]K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3541(2015)03-0084-04
[收稿日期]2015-01-10
[基金项目]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清代“中国”观念研究”(12YJAZH085)
按照大一统的正统观,清王朝认为自己的合法性来源于“有德”:即明王朝因为“失德”,而被李自成夺得天下,清王朝正是替明王朝“复仇”,继承了明王朝“正统”。清初对清王朝威胁最大的是中原各族在传统“华夷大防”观念下激发起来的传统民族主义情绪和由此引发全国各地的反清浪潮。尽管大一统国家到雍正时期已经完成重构,但要维护大一统的稳定,清政府必须从意识形态领域消解传统“华夷大防”的观念。雍正时期“曾静案”的处理和乾隆时期杭世骏的命运,反映的是清王朝通过对传统的“华夷观念”的重新诠释,以构建中原王朝合法性的努力。
一
相对于清初的反清活动,“曾静案”实在算不上是一次大的反清案例,清政府之所以特别重视,是此案涉及的对雍正皇帝“失德”的指责和传统“华夷观念”所体现出的对清政府统治合法性的威胁。
曾静,湖南永兴县人,以授徒为业,号“蒲潭先生”,著有《知几录》和《知新录》(未刊行)。曾静家境贫寒,科举不中,亦很少游学,“直到中年,得知吕留良为文人所宗,而其议论,亦间有几处与本心相合者,遂不觉好之,妄引为修身之助”[1](p312),就派门人张熙到吕家访求书籍,并与吕留良弟子严鸿逵及鸿逵弟子沈在宽保持密切的关系。在吕留良思想影响下,曾静形成了强烈的反清思想,雍正六年(1728年)秋,他命张熙投书川陕总督岳钟琪,企图策动他起兵反清,结果自投罗网,由此引发大案,并牵扯出已故浙江吕留良及其门人子弟,形成吕留良文字狱案。在“曾静案”案发之初,雍正鉴于涉及问题的严重性,特别关注审理的进展,在接到岳钟琪密报“张倬(张熙)投书策反情由折”后,专门御批,除了对事件进行估计、分析,还就具体如何运用诱供、感化等手段弄清真相,特别指示岳钟琪[2](pp927-929)。
在曾静的反清思想中,令雍正最为恼怒的两个主要是在皇帝“失德”和“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方面。
一是满人皇帝是“失德”的暴君。曾静在策反岳钟琪的书中,叙述了道听途说的关于雍正帝在争夺皇位中的“流言”,把雍正说成是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诛忠、好谀、奸佞的皇帝,塑造了一个“失德”暴君的形象,从根本上否定清王朝为“有德者居之”的正统形象。他认为:“先明君丧其德,臣失其守,中原陆沉,夷狄乘虚窃据神器,乾坤反复,地塌天荒,八十余年,天运衰歇,天震地怒,鬼哭神号”[1](p112)。在大一统观念中,王朝的正统性来自“德运观”“有德居之观”和嫡长子王位继承制,对君主道德的否定,事实上就否定了王朝的合法性,其结果是“伐无道”的“汤武革命”。雍正意识到,个人的声誉形象与清王朝的合法性地位是捆绑在一起的,因而他从维护清王朝合法性和大一统国家的稳定性出发,必须做出回应。
二是“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受“吕留良论孔子称管仲之仁处,有华夷之分,大过于君臣之伦之说 ”的影响,曾静认为:“人与夷狄无君臣之分”。曾静在《知新录》中认为:“中华之外,四面皆是夷狄。与中土稍近者,尚有分毫人气,转远转与禽兽无异。”[1](p178)由此,明清易代就演变成为了“夷狄盗窃天位、染污华夏,如强盗劫去家财,复将我主人赶出在外,占踞我家”[1](pp174-175),没有任何合法性而言;明王朝灭亡以后,中国一直处于无君主状态,对于入中原的夷狄只有诛灭,“夷狄侵凌中国,在圣人所必诛,而不宥者,只有杀而已矣,砍而已矣,更有何说可以宽解得”[1](pp205-206)。曾静这种由“华夷大防”激发出来的传统民族主义情绪,其实是在吕留良书籍影响下,延续了顾、黄、王等文人的反清情绪[3](p178)。在满、汉民族矛盾相对激烈的明末清初当属普遍现象。但问题在于,此时清政府中原统治合法性地位已经稳固,大一统国家重构已经完成,在“盛世”中还高唱“华夷之辨”,以否定清政府的合法性,这使雍正非常震惊。
“曾静案”出现以后,清政府兴大狱,但雍正并没有处死曾静、张熙,而是把他们作为“反面教材”,借他们的口,从理论上论证清王朝统治的合法性。他亲自编定的《大义觉迷录》把“曾静案”来龙去脉、朝廷对曾静案处理的相关材料、雍正帝对曾静所持观点的反驳等等,统统罗列,一一刊刻,“通行颁布天下各府、州、县、远乡僻壤,俾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之”[1](p29),以图达到“正本清源”之目的。雍正在《大义觉迷录》中除了为自己辩护,改变自身因“流言”所造成的“暴君”形象,重塑其王位继承的合法性,还着重对“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的观点进行了反驳。
第一,雍正并不讳言满人“夷”的身份,但他把“华”与“夷”之分看成是大一统内部不同地域之别。雍正说“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他认为,舜、文王都是夷人,但并不妨碍他们成为有“圣德”之人。“华夷之别”别在地域,“华夷之别”上升到“华夷之分”,其实上是一种违背天理、无父无君的行为,历史上的强调“华夷之分”的时代大多是处在国家分裂或者王朝偏安时期。他指出,“华夷之说”最盛的是“晋宋六朝偏安之时”,南北地域相互诋毁,北人视南人是岛夷,而南人目北人是索虏,当时人们都崇尚修德行仁,而喜好相互讥毁,以形成这种陈词陋见。在此基础上,雍正论述了清王朝统治的合法性,认为清入主中原以后,大一统四海清平,百姓安居乐业,政治清明要好过明代。此时,正值国家统一、华夷一家之时,仍然抱有“华夷之分”是非常荒谬的,而因为清王朝是满人为君入主中国,而“妄生此疆彼界之私”,更属“凶顽悖恶,好乱乐祸”。
第二,雍正反对以“华夷”的不同身份来作为评价中原王朝合法性的标准,而是主张以“德”作为判别王朝正统与否的标志,认为,只要有“德”就是“膺上天之眷命”,也就自然拥有了统治的合法性。雍正指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是中国的传统,“华夷之别”虽然按地域区分了满、汉,但无论是满人,还是汉人,只要其“德”能够支撑其君临天下,那么“为君”就能获得“天佑”,历朝历代的君王无不是以“德”感召天下。雍正分析了明代的得失,认为明自嘉靖以后,君臣失德,以至于生灵涂炭,民怨沸腾,国家也因此分崩离析。清的有“德”来自明的失“德”,助明复仇,重建一统,是清王朝有“德”体现。雍正进一步指出,正因为有“德”,清王朝才能“仰承天命,为中外臣民之主”,中外臣民既然认同清王朝,就当尽臣民之道,不应该再因“华夷之别”而心存异心。
第三,雍正认为,“华夷之别”虽然源自地域差别,但随着大一统的扩展,地域差别会逐渐缩小,由此“华夷之别”也将最终消解。雍正分析“华夷之别”产生的原因在于,以前历代大一统规模不大,不足以将周边民族包容进来,不能包容进来的民族被称为“夷狄”,随着大一统边缘的扩展,包容的周边民族不断增加,原来所谓的“夷狄”大多变成了“华夏”。 雍正举例说,现在的湖南、湖北、山西,就是三代以上的苗、荆楚、狁,没有人现在还视其“夷狄”。由于大一统规模的限制,即便是汉、唐盛世,仍有基于地域的“华夷之别”,如北狄、西戎。在此基础上,雍正进一步提出,通过开疆拓土,扩大大一统国家的四边,以消除民族间此疆彼界之分,以消解“华夷中外”之别。由此可见,雍正对大清“中国”阐释远不同于之前历代对“中国”理解,雍正观念中的“中国”是将“华夷”都纳入大一统中心的“中国”。这种“中国”观念,是将传统大一统核心的华夏“中原之国”与四周夷狄“属地属国”真正能合二为一,形成华夷无别、中外一体的“大中国”理念,已具备类似近代民族国家的观念。
第四,“君臣之义”关乎伦常,“华夷之分”基于地域,不能以华夷而区别人禽。雍正认为,“满人”作为“夷”,但却以有“德”居天下,并把大一统扩展到前所未有的规模,使得“华夷中外”之分自然消解在扩大了的“中国”之中,那么“君臣之义”显然就要比以前的“华夷之分”重要。人与禽兽的分别,在雍正看来不是以“华”和“夷”不同身份而区分,而在于“伦常之理”,在五伦之中,君臣关系居五伦之首,“尽人伦则谓人,灭天理则谓禽兽,非可因华夷而区别人禽也”。满人也是“有君有父”,“且圣人之在诸夏,犹谓夷狄为有君,况为我朝之人,亲被教泽,食德服畴,而可为无父无君之论乎?”满人以“异姓先后继统”,并没有亏待前明的宗室,更没有以“华夷之分”区别统治臣民,而是遵行传统的“中国而夷狄”“夷狄而中国”观念,重新恢复新的君臣伦理关系。
雍正对于“华夷之分”与“君臣大义”的理解以及由此折射出的“中国”观念显然是在历史地继承了传统的基础上,又有所变化。把“中国”定位在清王朝已扩大了的大一统基础之上,把传统华夷关系放在新的大一统体系重新解释,这体现出满人“中国”观念的嬗变。
二
杭世骏,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号堇浦,晚号秦亭老民,生于康熙年,为雍正年举人,乾隆元年应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之职。杭世骏一生嗜学,“学殖浩博、才气旷逸” [4](p770),对经学、史学、书画、诗文均有所造诣,曾校勘武英殿《十三经》《二十四史》,纂修《三礼义疏》,一生著述甚丰,有《续礼记集说》《词科掌录》《道古堂诗文集》《史记考异》《汉书疏证》《石经考异》等。
作为传统士人,杭世骏显然也有“经世报国”“兼济天下”的抱负,但却因一篇“时务策”,几遭杀身之祸,仕途命运就此终结。龚自珍《杭大宗逸事状》载,乾隆八年(1743年),杭世骏“以翰林保举御史,例试保和殿,大宗下笔为五千言。其一条云:‘我朝一统久矣,朝廷用人,宜泯满汉之见。是日旨交刑部,部议拟死。上博询廷臣,侍郎观保奏曰:‘是狂生,当其为诸生时,放言高论久矣。上意解,赦归里”[5](p282)。这篇招致大祸的“时务策”对于“满汉畛域”的论述可见于《高宗实录》。杭世骏在文章中说:“意见不可先设,畛域不可太分”,但现实是,满人尽管号称才俊很多,与汉人相比,也不过十之三四,天下巡抚满汉各半,但总督不设汉人,中央以满人为重。杭世骏进一步指出,三江两浙是人才汇聚之地,而边隅地区人才匮乏,国家却对边隅省份用人,可以既不计是否有才德,也不计资俸高下,而对江浙之人则多有轻视,“十年不调者,皆江浙之人,岂非有意见畛域”[6](p373)。
杭世骏说的其实都是实情:就有“才”而言,满人的确不如汉人高;就做“官”而言,汉人也的确不如满人大;江浙一带虽属“人才渊薮”,确有“十年不调”的情况。可是问题在于杭世骏这出于“真心”之言,触及了清王朝最为敏感的神经,即满汉畛域问题。同时更为严重的是,杭世骏的策文不但隐含了对清政府一直自诩的“满汉一体、中外一体”策略实效的怀疑,而且语气上显然带有以汉人的文化优势来讥讽满人的意味。
乾隆在对杭世骏的“时务策”的反驳中,以汉缺大学士和尚书中江浙籍人数情况,阐明清政府在任用官僚上注重南、北平衡问题,同时就满汉督抚而言,“有时满多于汉,或有时汉又多于满”,也是追求的一种满汉之间的平衡。在此基础上,乾隆明确盛世的用人之道:“惟其才,不惟其地;因其地,复量其才。”[6](pp373-374)究竟是“惟才是举”,还是“因地量才”,乾隆并没有说明,只是申明,“此中裁成、进退、权衡,皆出自朕心,即左右大臣亦不得参预”[6](p374)。其实,这看似矛盾的用人政策正体现了乾隆在处理满汉一体中的良苦用心。
在“满汉一体、中外一家”的大中华体系中,满人作为“夷”的身份自雍正的“辩华夷”以后,更多地理解为一种地域的“籍贯”身份,乾隆显然是地域区分满汉。“惟其才,不惟其地”是中国传统圣贤君主的用人之道,这是无可置疑的,乾隆必须遵循,但如果只是“惟才是举”,南人胜过北人、汉人胜过满人,也为不争的事实,如此大一统国家内部权力就会失去地区间的平衡。更令乾隆担忧的是,昔日在弓马上占优势的满人,进入太平盛世后,必须面临在人数和文化占绝对优势的汉人大一统内部,如何继续维持满人贵族的统治权的问题。既然把满汉之分看成大一统国家内部的地域之别,“因其地,复量其才”成了在北人、满人在“才”相对落后情势下,维持南北、满汉平衡的手段。杭世骏道出的是实情,即国家用人并不是严格的“惟才是举”,而是有江浙边隅、满汉畛域之别,但他不理解太平盛世的用人之道,在惟“才”的前提下,同时还要兼顾地区、民族间的平衡问题。
杭世骏受到乾隆帝的严厉训斥后,虽未遭杀身之祸,但从此离开政坛,成为“‘乾隆盛世中讲了真话,却遭到不公正对待的知识分子典型”[7](pp156-160),备受后人同情。但是,后人在同情讲“真话”的杭世骏时,却很少关注作为满人的乾隆,在自尊心受到伤害后,内心复杂的心情。乾隆帝在辩解“满洲才贤号多,较之汉人,仅什之三四”时说,愤愤地说:“国家教养百年,满洲人才辈出,何事不及汉人”,杭世骏作为本朝臣子“怀挟私心,敢于轻视若此”[6](p374)。这种辩解其实是苍白无力的,满洲贤才不如汉人确是事实,而且杭世骏也不一定是出于“私心”,杭世骏刺痛乾隆的是其轻视的语气,其文化优越感使满人身份的皇帝非常恼怒。更为严重的是,乾隆帝已经不再把杭世骏的言行理解为个别现象,而是把它上升到汉人整体对于满洲的态度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由此杭世骏的命运可想而知。
杭世骏以“狂言”获罪罢官,放归以后,“家故不丰,以授徒日给。主扬州安定书院者几十年,以实学课士子。暇即闭户著书,不预外事。又疏懒甚,或频月不衣冠。性顾嗜钱,每馆俸所入,必选官板之三者,以索贯之,积床下,或至尺许……方以市物,两手非墨污,即铜绿盈寸”[8](p17)。乾隆帝虽然处治了杭世骏,但仍有惜才之心,据载:“高宗巡幸塞外,天雨新霁,马上吟‘迎风蔁露清于染,过两山痕澹入诗二句,顾谓从臣曰:‘此杭世骏诗也,惜其没福耳”[9](p1595)。对于杭世骏罢官以后的状况,乾隆帝是了解的,始终不肯让杭世骏复出,乾隆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乾隆三十年(1748年)下江南,传闻杭世骏接驾时,“上顾杭世骏而问曰:‘汝性情改过么?世骏对曰:‘臣老矣,不能改也。上曰:‘何以老而不死?对曰:‘臣尚要歌咏太平。上哂之”[10](p233)。此事虽不可考,但乾隆对杭世骏之类的知识分子的确存在一种复杂的心态,既想用这样的江南才子,又担心他们“放言”的本性可能招致满汉、南北之间纷争。
可见,杭世骏的命运既是由于其“放言高论”和桀骜不驯性格所致,也是清政府在政治上寻求注重南北地域平衡和满汉民族平衡所形成的个人悲剧。
三
雍正通过辨“华夷之分”的方式,试图从理论上论证清王朝统治的合法性,虽然这种方式并没有消解传统的“华夷”观念,但对于传统“中国”观念嬗变和“中外一家”国家观念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华夷”观念是中国传统民族观念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华夷观念尽管可以做出不同的理解,但是作为一种观念,其本身是很难消解的,雍正对“华夷之别”的理解有助于满人“中国”观念的巩固,但并不能消除“华夷之分”,因为“华夷之辩”重在文化。满人入主中原,接受传统中国文化,满汉之间文化趋于同质化,“华夷之分”也自然平息,而一旦又有异质文化入侵,威胁传统中国文化时,这种华夷观念同样又会以传统民族主义的方式表现出来。
乾隆盛世,清王朝统治合法性随着大一统国家的巩固,已无可置疑,乾隆对清王朝统治合法性已经不囿于从辨“华夷”的角度去理解,而是以“主中华为正统”来为清王朝继统寻找理由。“‘中华一词,清前中期诸皇帝一般都作为与‘中国同义词来使用,而细加揣摩,不用‘中国用‘中华,似乎更强调中原汉族国家的意味”[11]。乾隆皇帝显然并不通过否认传统的“华夷观念”说明清王朝的正统,而是试图融“满”入“华”,以满、汉合一的新“中华”概念,替代将“满”视为“夷”排除在“华”之外的传统“中华”概念,新“中华”概念在观念上解决了满人入主中原合法性的问题。事实上,乾隆朝已经把传统的“华夷之辨”作为应对大一统之外的异质文化的工具如马戛尔尼使华期间,乾隆帝便是以“华夷之辨甚严”而反制西方国家对大一统中国可能产生的威胁,郭成康认为,这可能是清朝皇帝第一次以民族意义上的“中华”与中国各民族的敌人外夷相对称。参见郭成康.清朝皇帝的中国观(下)[J].清史编辑通讯,2006(5)。。既然把满、汉共置于一个“中华”之内,昔日作为“夷”的满人必然追求与汉人的完全平等。
将“夷”人身份的满人融入“中华”,形成新的“中华”意识,必然要注重满汉之间的平衡,这是在清王朝“主中华为正统”的观念下建构“满汉一家、中外一体”的手段。但在清王朝,满人政治地位高于汉人,并不意味着满人获得了与汉人在文化上的平等对话权,汉人对满人文化上的偏见,与满人在政治上相对优势地位一样,构成了清王朝内部满汉之间的畛域。虽然有清一代,满人始终在政治上占有优势,但在人数与文化上的相对劣势下,要保持在“中华”之中、满汉之间的平等,作为满洲身份的皇帝,能做的可能也只有以政治上的优势予以弥补。
杭世骏的命运曲折既反映出乾隆盛世下,这种由文化与政治上的不对等所造成的民族畛域对传统士人政治生命的影响,也体现出乾隆帝在处理这种问题时复杂的心态,满洲贵族的“中国”观念正是在处理这种复杂矛盾中逐步嬗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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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盐城工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责任编辑吴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