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理 韦成龙
摘 要:动力机制是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深层次问题,内生动力不足是制约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关键。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根本问题是突破既有人才培养模式赖以延续的利益格局,打破高校人才培养的路径依赖,解放教育生产力,通过重塑高校社会利益关系构建导向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有效动力机制。
关键词: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 ;动力机制;政策支持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5)32-0001-02
一、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深层次问题是内生动力不足
高校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回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求培养大批创新型人才,是国家赋予高等学校的重要使命。然而,虽然政府为形成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出台了相关政策,但高校内部却没有形成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强大动力机制。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表面上看是一个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即如何教、如何学的问题,而实际 上则是管理体制问题,是高校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宏观管理体制上,政府集中了管理、举办和评价三大职能,权力大,垄断性强;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上,行政化色彩过浓, 学术与民主管理难以形成气候。当权力成为高校办学所趋向的中心之后,高校的注意力被吸引到对上级政府部门意志的响应上,被吸引到争项目、发论文上,分数至上、急功 近利弥漫于高校校园。高校及高校人也就难以静下心来追逐教育理想、培养创新人才。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创新型人才培养并非是一个先验的存在,而需要外力的推动才能成为高校和教师的实践行为。德国心理学家卢因(Lewin)的群体动力理论认为,人的心理和行为决定于内在的需要和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是内在需要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与此相对应,组织变革的两个关键因素,一是“外部压力情境”,二是“内部激励情境”,前者决定改革的方向,后者则决定在这个方向上的力度。外部压力情境与内部激励情境的相互作用,产生了推动行为活动的内生动力。内生动力是动力体系中最稳定、最持久的动力。通过对动力内生机制的考察,可以探寻外生性因素对高校人才培养内生性影响、宏观的政策规制转化为具体的人才培养活动的机理和途径,从而有利于利用各种因素形成高校自觉遵循育人规律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持续动力。
总的看来,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关键是需要一个好的育人体系,需要广大教师与管理人员心无旁骛地潜心教书育人的光辉事业,切实对学生的发展负责。纵览当今世界各国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单靠外部的政府命令驱动创新型人才培养已经行不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真正动力源自高校内部。由于我国公立高校的出场路径是作为政府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从“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到“新建本科”院校划分出不同层级并分别赋予不同政策待遇,高校就更倾向于争取“政策红利”而不是竞争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责任担当。“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可以依靠其特殊地位获取办学资源,部分地方高校则依赖于“扩招”而把学校这块蛋糕“做大”。如此,创新人才培养问题难以成为高校关切的真正热点,致使创新型人才培养遭遇内生动力不足的瓶颈。
二、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内生动力的作用机制
1. 创新型人才培养动力源的因素分析
影响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的因素可分为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两个方面:首先,高等学校体系和制度是创新人才培养的外部影响因素。高等学校体系方面,由于不同层级高校在资源配置上的巨大差异,造成高校升级冲动强烈,高校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上趋同化明显,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和学校办学特色没能较好解决。另外,连年的高校大扩招,其绝大多数的增量是由处于高等教育层级低端的新建高校和大量的高职院校承担,这些高校办学条件普遍较薄弱,办学历史短,一些学校“升本”后不久又忙于“升硕”,人才培养质量难以有效保证,这些高校没有精力也不太可能致力于创新人才培养。高等学校制度方面,高校发展无不受制于资源,而行政掌握着巨大的资源。于是,对于资源有着无限渴望的高校把注意力转向行政权力,转向于隐含着资源增加的外延扩展。教师也把注意力转向于角逐意味着资源的行政职位,而不是钟情于学术和教书育人的事业。 在一个围着行政权力转的制度氛围下,创新型人才培养难于成为高校和教师的持续努力。其次, 高校内部的人是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的内在制约因素。在我国现阶段,高校可以响应一般号召或服从行政命令而进行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但这种响应式的改革往往是被动的、应付式的。真正意义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从来不是来自政府规划或批准,而是来自薪火相传的教育家理想,来自实际的社会需求及生生不息的草根力量。高校内部的人是影响创新人才培养的内在因素。无论什么样的人才培养模式,都是由一线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与学生共同完成的。只有当学校、教师和学生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切实负责,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才有了持续的动力。现实中,人们往往将创新型人才培养动力不足的原因归结为教育思想观念及教师职业道德问题,这一归因显然缺乏足够的解释力,依据这一归因而采取的解决办法被实践证明收效甚微。平心而论,近年来,高等学校对于教育思想观念的学习讨论不可谓不热烈;教育理论界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教师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呼唤不可谓不强烈、期待不可谓不真切,但在教育实践中却始终没有收到明显成效。这说明,由于缺乏一种将政府意愿转化为高校内部行为主体的有效机制,创新人才培养这一政府的强烈愿望并没有成为高校内部人的共同愿景,校长、教师及学生没有成为创新人才培养的自觉主体,没有明确的职责与任务。由于责任主体的缺席,创新型人才培养在高校教育教学实践中便不可能真正发生。
2. 创新型人才培养内生动力的利益和价值机制
创新型人才培养在高校难以推进,就学校及教师和学生三方而言,首先是利益驱动使然。由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往往是其拥有的博士、硕士点数量,教师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以及获得的各种政府奖励成果。教师职称评定主要看科研情况,教学效果主要看学生考研率及毕业生就业率。争项目、发论文成为高校教师的主题与核心,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及应付各种“证书”考试则成为学生的一种惯常生活方式。加之要应付名目繁多的行政性评估,本该庄重宁静的大学校园充斥着急功近利的“短视”文化氛围。至于这种有悖大学精神的短视文化是否影响学生创新型人格的形成和个性的自由发展,则不在学校和教师的关注范围内,因其与学校及教师的切身利益无多大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根本问题是突破既有人才培养模式赖以延续的利益格局,打破高校人才培养的路径依赖,通过重塑高校社会利益关系构建趋向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动力机制。人的任何一种行为,一旦与其切身利益相关联,便会变得复杂起来。一方面,作为一种教育理想境界,理应号召学校和广大教师不考虑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为了学生的发展无私奉献、呕心沥血;但另一 方面,尽管这种道德境界高尚、近乎超凡脱俗的教师可以树为教育奉献的道德楷模, 却很难作为所有教师都必须达到的最低道德标准。作为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的人,教师都会考虑自己的切身利益,很难做到彻底无私。因此,要确保高校切实履行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职能,一方面要加强教育思想观念的学习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教师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以促进创新型人才成长的责任感;另一方面,还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与改造,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学校和教师切身利益获取与其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发展的实绩紧密关联,从而确保致力于学生创新能力发展的学校和教师能够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应该看到,在人们的切身利益诉求普遍变得前所未有强烈的当下社会, 制度的改造与创新更为关键。尽管利益追求是人的一切行为活动的动力源,但这种利益有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国家利益与部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分。人才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创新人才培养的主旨是向未来负责,其所担当的是国家及长远利益,其所承载的是人类社会的远大理想。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的真正动力不是近期的“功利”,而是基于探究人类未知世界的兴趣与好奇心。由“首创精神”“成功欲”“事业心”和 “以苦为乐”的奉献精神为元素构成的“教育家精神”,是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根本性内生动力。正是在这种教育家精神的追求和自由探索的现代大学制度所构建的运行机制中,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得到了有效培养。
三、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外部动力内生化的机制
1. 通过政策支持构建责任机制
高等学校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在于营造一种有利于创新的自由探究的制度与氛围。而现实中,为“面向经济战线主战场 ”办学,行政组织、集体会战、工程思维正成为我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的主要形式,在这样的氛围中,个人兴趣与爱好得不到张扬,自由探索的精神缺乏市场,学校内部生产力要素在各种资源和项目的争夺战中被束缚了手脚。因此,通过外部政策支持构建责任机制,解放学校内部生产力以打破路径依赖是创新人才培养的当务之急。首先,要解放校长。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办学绩效评价制度,把校长从各种资源争夺以及评价与排名中的恐惧中解放出来,让校长聚精会神地思考教育及教育改革。其次,要解放教师。要通过科学的教师评价与收入分配制度,把教师从各种项目申报与工程“会战”的压力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潜心学术研究与教育教学,体验教师职业带给他们的成长、尊严、愉快与幸福。第三,要解放学生。要通过科学的学生评价制度,把学生从应试教育与急功近利的就业准备教育的牢笼中解放出来,让他们个性得到真正张扬。从表现形式上看,外部政策支持主要包括资金支持、时间支持以及评价制度支持。“管、办、评分离”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方面,政府需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评价和拨款制度改革,增强学校自我发展能力和特色水平;另一方面,高校内部要实施教授治学,通过分配制度及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建立起让广大教师对学生创新能力发展负责的工作机制。
2. 通过政策支持建立“倒逼机制”
要有效激发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活力,不仅应有褒扬性的激励措施,还要依靠优胜劣汰的“倒逼机制”。即通过政策设计,不仅使致力于创新人才培养的高校和教师获得“实惠”,而且要对墨守成规、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不力的高校和教师形成一定的外部“压力”。作为一种复杂的教育现象,创新型人才培养是个人意志与环境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从外部环境压力到教育内部活力之间存在一个复杂的连锁反应过程,如果建立了有效的转化机制,外部压力与个人觉悟、进取心或社会责任一道形成激发起教师改革与创新的合力,外生性因素可以产生内生性影响。因此,要通过强化外部政策支持,把政府和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呼唤转化为高校及教师的自觉行动,把政策影响力转化为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内生动力。另外,创新型人才并非由学校直接产出,学校仅仅是为受教育者打下成才的基础,受教育者成才与否,要看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后,在各自工作岗位的发展状况。实践出真知,实践出人才。有了学校良好的教育基础后,关键还要看工作实践环节。因此,要高度重视人才产出的社会环境建设,建立政府、社会、高校三方联动的责任共担机制和关联机制,通过有效的政策引导,建立科学客观的高校办学水平评价体系,形成驱动持续创新的激励机制,建设充满活力的现代大学制度,充分发挥创新人才培养中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会的参与作用以及高校的主体作用,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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