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

2015-04-24 06:43刘志成
北京观察 2015年11期
关键词:居家业主住宅

文 刘志成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恒坤投资集团董事长

随着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老年生活问题受到普遍关注。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近300万,60%的老人居住在不带电梯的多层老旧住宅里。随着年龄的增长,上下楼难的问题就成为居家养老最大的障碍,已经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据统计,这类不带电梯的老旧多层住宅楼约有1.2 亿平方米、涉及楼房3 万余栋。为了给老人出行提供方便,方便居家养老,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规定,推进我市老旧多层住宅增设电梯。

实际上,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公安消防局在2010 年10 月曾就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给出指导意见(参考文件《关于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增设电梯所需资金的筹集问题,由于小部分业主的反对导致加装电梯不成,增设电梯申办手续简化流程等。现参考上海、广州、福建等地区的相关政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文件要求增设电梯要征得本楼业主的同意,实际中,往往由于增设电梯会给个别业主造成采光不足、噪音等不利影响而受到个别业主的反对,结果电梯增设不成。其他城市也出现过类似情况,因而他们在后来制定政策时允许只要获得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材料,且公示十天无人提出异议就可申请增设电梯。个别业主有异议应提供有法律效益证明增设电梯会产生不利影响的书面资料。这样可以提高效率节省时间。

资金方面,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资金来源大多为业主个人出资、业主的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的出资等。由于增设电梯的大多为老旧楼房,所住居民的收入水平相对来讲不是很高,再要自费加装电梯,确实很有压力。很多业主特别是老人因为这一点宁愿选择忍受爬楼梯上下楼。建议政府考虑适当给予部分财政补贴,以缓解居民个人的经济负担。以上海为例,对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规定: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 24 万元/台。市与区县分担比例各为50%这样就大大减轻了居民负担。

手续方面,增设电梯涉及建设、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和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最好实行一站式或设立专门的窗口专项办理,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渠道。

北京市内新颖的住宅建筑虽然越来越多,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对老旧住宅的完善维护,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关系到老人居家养老的问题,关系到老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希望政府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规定,让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政府民生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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