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我们身边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音乐现象,而这些音乐现象也呈现着不同的变化——兴盛或衰落。这是由于人们的音乐观念在不断变化而造成的。音乐观念在影响音乐现象的同时,音乐现象也在反作用于人们的音乐观念,影响着人们的音乐审美。本文通过一些现实实例简要分析了音乐现象和音乐观念生成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音乐现象;音乐观念;音乐审美;音乐接受
中图分类号:J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03-0109-02
音乐作为一种特殊声音现象通常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虽然音乐不像语言那样可以传达明确的信息内容,但两者有很强的相似性。你可以用语言表达你对情人的爱意,当然也可以用音乐来抒发情感,所以音乐又可称为艺术语言。既然音乐可以传递信息,那必然也会对人们的思想造成影响。
观念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留下的概括现象,也可理解为关于某方面的认识和评价,总的来说是一种思想意识。由此看来,音乐观念可分为两种:一是我们脑中音乐的概括现象;二是关于音乐的认识和评价,但总的来说是对于音乐的思想意识。音乐观念是人们在社会中耳濡目染并且潜移默化地形成的。
一、音乐现象对音乐观念生成的影响
每个人在对这个世界初步认识之后,就会对自己所了解的事物产生观念。有些刚刚出生的孩子听到音乐就会笑,他们当时虽然还没有生成音乐观念,但是对音乐已经有了反应。在父母反复对孩子说了几遍这种声音叫做音乐之后,音乐观念就在孩子的脑中形成了(这里所说的音乐观念是第一种理解,即我们脑中音乐的概括现象)。由此看来音乐观念的形成是依赖于音乐现象的,如果人没有接受到音乐现象,就不会有音乐观念,就比如说天生没有听觉的人从来没有听过音乐,那他当然不会有音乐观念。随着孩子生活的继续,他会接受到各种各样其他的音乐现象,从而产生新的音乐观念。但是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音乐观念的产生也就不一样。
对于一个不以音乐为专业或对音乐没有特别研究或特殊爱好的人来说,音乐就如同生活中任何平常的事物一样,就如同食物是用来满足味觉的,美景是用来满足视觉的,而音乐则是用来满足听觉的。如果一种感官想要得到满足,主体必须对满足这种感官所需的物质有特别的需求,比如有些人喜欢抒情的轻音乐,有些人喜欢说唱摇滚,有些人偏爱钢琴,有些人则沉醉于贝斯的刺耳。如果需求不高的话,这种满足有可能在开车时的广播中,或者是在饭店和路边任何商店的背景音乐中就能得到满足。如果需求再强烈一些的话,人们会买MP3,去网上搜集自己喜欢的歌星的音乐,或是喜欢的音乐类型,把这些歌曲随时带在身边反复地听。以上所提到的任何音乐都可以视为音乐现象,而主体对音乐现象的评价和认识则可视为音乐观念。这类人群一般只是在接受身边的音乐现象,同时根据特定音乐现象产生相对应的音乐观念。这种音乐观念大多表现为“喜欢”或“不喜欢”一种特定的音乐现象(此为第二种音乐观念的理解,即关于音乐的认识和评价),更有些表现为"是"或"不是"音乐现象(此为第一种音乐观念的理解,即我们脑中音乐的概括现象)。他们的音乐观念较为稳定,但有时也会根据身边的音乐现象的改变而变化,这主要取决于主体的音乐接受心理和接受能力。
然而对于一个以音乐为专业或是对音乐有特殊需求的人来说,想要满足听觉感官比起上述的不以音乐为专业的人来说要难一些,因为他们的听觉感官更加敏感,也就说明他们对于音乐的要求更高了。这些要求已经不仅仅是音乐类型或乐器了,而是细化到了音乐的旋律、音色和音域等各种音乐要素,甚至有时候只是一个呼吸或是一个延长。这群人大多接受过很多年的专业音乐训练,他们或是能较熟练地掌握一件乐器,或是对于音乐理论有比较深的研究,他们通常能够接受并承认更广泛的音乐现象。对于音乐现象的反应也不局限于“好听”或“不好听”,“是音乐”或“不是音乐”了,而在于欣赏或理解音乐作品的价值。因为每种音乐现象都会产生音乐观念,因此在常年累月中接受了大量的音乐现象之后,他们通常会形成较为特殊的音乐观念,这种音乐观念通常以一种特定的音乐观念作为基础,同时融入各种音乐观念综合而形成与众不同的音乐观念,而且这种与众不同的音乐观念会随着他们所接受的音乐现象不断地发生变化。
二、音乐观念对音乐现象生成的影响
正如胡塞尔所说,现象是意识的本质,那么音乐现象必然是音乐意识的本质,而音乐意识就是音乐观念。既然音乐现象反映了音乐观念的本质,那么音乐观念必定对音乐现象有所影响。
对于作曲者来说,他们的工作就是把脑子中的想法写下来,让演奏者们将其变成现实。作曲者脑中的音乐想法即是音乐观念的一种,而演奏者的音乐处理也是音乐观念的一种,这两种音乐观念同时影响了最后的音乐现象的产生。
然而并不只有专业音乐家脑中的音乐观念才会对音乐现象产生影响,世人脑中的音乐观念对音乐现象都有影响,而且大众的音乐观念对音乐现象的影响更大。比起古典音乐和民族音乐,近年来大众音乐是发展最迅速的一种音乐现象。不消说其他种类的社会文化形式,仅与传统音乐相比较,似乎人们更易于接受大众音乐或流行音乐。在大众音乐中,既有老少皆宜的“下里巴人”式通俗音乐,也有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类高雅音乐,还有格调低下、催人颓废的“靡靡之音”。大众音乐艺术呈现出一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现象,是因为大众音乐要迎合大部分人的音乐观念。而古典音乐因为多与特定的音乐美学相联系,比如巴洛克时期的音乐有与宗教相联系的音乐美学观,而中国古代的音乐作曲家也各有自己的音乐美学观,这些音乐观念大众大多不了解,而且了解起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研究。除了一些专业的音乐工作者和音乐学者,古典音乐已经很难再吸引大众的视线了,因此一些古典音乐呈现出了衰落的现象。民族音乐与人类社会一起产生,为世界创造了极为丰富、灿烂的文化遗产,但如今也呈现出了衰落的现象。民族音乐的衰落同古典音乐衰落的原因一样——因为现代大众已经无法理解当时的音乐观念。
因为音乐现象的对象是人的生活世界,而非科学世界,所以音乐现象的兴衰与人密不可分。人的思想观念是音乐现象的实质,音乐现象必然会受到音乐观念的巨大影响。
三、结语
综上所述,音乐观念会影响音乐现象的存在,而音乐现象会反作用于人脑中的音乐观念。笔者这里并不想花过多篇幅论述音乐观念和音乐现象哪一个先出现,这就如同问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但没有人说得清哪个先出现一样。任何有相关联系的事物都是同时出现的,而音乐现象与音乐观念也是如此。在人们演奏和聆听音乐的时候,音乐观念就已经出现在人脑中,而人脑中的音乐观念又是由音乐现象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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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浦佳锐(1990-),女,汉族,江苏省苏州市人,硕士学历,工作单位: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主要研究方向:音乐教育理论。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