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刘满平
为新疆试点点赞
○ 文/刘满平
招标制、增量存量区块共存、注重资源所在地利益诉求、探索进退转让机制是亮点。
此次新疆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招标为外界预判未来油气改革方案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线索。仔细研习此次公告全文,可以发现有4个亮点。
按照我国之前出台的《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石油及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申请勘查石油、天然气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查的批准文件以及勘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这种规定从字面上看似乎对非国有资本进入没有限制,但实质上非国有资本很难获得国务院同意进行油气勘查。只有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才行,正是这种前置审批制度的存在导致之前上游区块的行政授予。
在新疆试点方案中,明确说明“经国务院同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标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领取招标文件时,对投标人进行一般情况审查”。对投标人不事先采用事前审批制,而是资格后审办法,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放宽市场准入。按照此次国土部公布的招标条件,满足境内注册、最终绝对控股股东或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境内主体、净资产10亿元人民币的内资公司都可以参与投标。在此条件范围内,国企、民企、石油企业或非石油企业都可以参与竞标。
对于油气资源上游领域改革,对于区块招标或转让,之前有不少人建议应主要注重于增量而不是存量,理由是这样改革受到的阻力小,成本较低,相对容易操作。但从公告推出的6个区块看,既有国家财政出钱地质调查、没有被现有国有石油公司登记的区块(即空白区块,在改革中这被称为增量),也有中石油和中石化退出的区块(在改革中这被称为存量)。由于退出的区块涉及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现有利益,操作起来有阻力,所以需要政府部门多次与国有石油公司协商和沟通。这反映出国家在油气资源上游领域改革的力度和决心,未来油气资源上游领域改革将会涉及存量区块。
此次试点只是我国油气上游领域改革的万里长征第一步。供图/屈永志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油气资源对它们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任何改革都意味着利益的重新平衡或转移。只有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尤其是油气资源所在地政府的利益诉求,一起将蛋糕做大做强,才能推动改革顺利进行。基于此,试点改革方案充分考虑央地、企业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平衡,并突出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积极协调支持新疆企业,与中石油、中石化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在石油公司矿业权区块内,通过合资合作的方式开展油气勘查开采。在油气勘查区块招标中,企业承诺的勘查工作量相同时,新疆企业优先获得区块;还明确规定中标企业转入开采后应当在资源地注册企业;国家将加大新疆油气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力度,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据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主任叶建良估算,按照新疆油气5000万吨油当量的产量,单资源税一项,新疆就能增加地方税收90亿元左右。
一是通过区块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投标,承诺勘查工作量多的企业中标,探索完善既适合油气勘查开采特点又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竞争性出让制度。二是为了防止出现之前存在的“围而不勘”、“只圈不探”,对每个区块不能全额投入完成勘探任务的现象,此次改革明确规定“探矿权三年到期后,对勘查投入进行考核,完成承诺勘查工作量的,按原面积延续探矿权;未完成承诺勘查工作量的,按照未完成比例执行履约保函,核减区块面积后延续探矿权”。这种规定实际上是在探索建立一个油气资源区块的退出和转让机制。
当然,尽管新疆首次开放6个油气勘查区块,意味着我国油气上游领域改革破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对于整个油气行业来说,此次试点改革只是万里长征走出的第一步。油气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技术、长周期、高回报的特点,对竞标企业的经济实力、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控制措施等要求较高,再加上当前整个油气行业正在经历低迷行情,国际石油巨头都在低油价冲击下对勘探开采板块成本严格控制或大幅削减。此种情况下,将新疆区块拿出来进行公开招标,虽然其他企业的热情或积极性不如预期的好。但迈出第一步总比原地不动要强,我们应为此次试点点个赞。
责任编辑:赵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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