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何基传》勘误

2015-04-18 06:40韩李良
江海学刊 2015年5期
关键词:山长宋史书院

韩李良

《宋史·何基传》勘误

韩李良

何基为朱子嫡传,《宋史》有传。何基弟子王柏作《何北山先生行状》(下简称《行状》),吴师道据之撰《节录何王二先生行实寄史局诸公》(下简称《行实》)。《宋史》本传即采择《行实》而成,其中两处记载有悖史实,就是承袭《行实》之误。后之学者研究何基生平,不明《宋史》本传之误,兹考证如下。

《何基传》“景定五年,诏举贤,特荐基与建人徐几,同被命添差婺州学敎授,兼丽泽书院山长,力辞未竟”(《宋史》卷四三八《何基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2980页)。

按:《宋史·理宗纪》载景定四年(1263)五月“丁酉,婺州布衣何基,建宁府布衣徐几,皆得理学之传。诏各补迪功郎,何基婺州敎授兼丽泽书院山长,徐几建宁府教授兼建安书院山长”(《宋史》卷四五,第884页)。

《宋史全文》载景定四年“五月辛丑,都省言:‘婺州布衣何基、建宁府布衣徐几皆得先儒理学之传,年高德劭,隐居丘园。’诏基、几各补迪功郎,基特添差婺州教授兼丽泽书院山长,几建宁府教授兼建安书院山长”(佚名著,李之亮校点:《宋史全文》卷三六《宋理宗六》,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385页)。两书记载虽日期不一,但此事发生在景定四年是毫无疑问的。《何基传》作“景定五年”误。《行状》未言具体时间。《行实》“景定五年,季公镛为畿漕,会有诏举贤,特上先生名,遂与建人徐几同被命,特补迪功郎,添差婺州州学教授,兼丽泽书院山长,力辞未竟。”(吴师道著,邱居里、邢新欣校点:《吴师道集》,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476页)知《宋史》本传为蹈袭《行实》之误。

又,中华书局点校本《何基传》此段标点有误。从上知,徐几并未被命“婺州学教授,兼丽泽书院山长”。所以传文标点作“特荐基,与建人徐几同被命。添差婺州学教授,兼丽泽书院山长,力辞未竟”为宜。

《何基传》“咸淳初,授史馆校勘兼崇政殿说书,屡辞,改承务郎,主管西岳庙,终亦不受也”(《宋史》卷四三八,第12980页)。

按:《宋史·度宗纪》载景定五年十一月丙戌命“何基、徐几兼崇政殿说书”(《宋史》卷四六,第892页)。《通鉴续编·宋理宗景定五年》同(陈桱:《通鉴续编》卷二三《宋理宗景定五年》,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32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46页)。《何北山先生遗集》有两篇辞牍,记载此事均言“景定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何基:《何北山先生遗集》,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7页)。知除何基史馆校勘及崇政殿说书是景定五年十一月丙戌。

《宋史·度宗纪》景定五年“十二月辛丑,诏改明年为咸淳元年(1265)”(《宋史》卷四六,第893页)。知次年方改元,则此事发生在景定五年,《何基传》作“咸淳初”误。此处记载亦是蹈袭《行实》“咸淳改元,复除史馆校勘,御笔,兼崇政殿说书,降诏,控辞再三,改承务郎、主管华州西岳庙,终亦不受”(《吴师道集》,第476页)之误。《行状》亦未载具体时间。

后之学者记述何基生平,均沿袭《宋史》本传之误,如明郑柏、吴之器所作《何文定公传》、清黄宗羲《宋元学案》(黄宗羲:《黄宗羲全集》第六册《宋元学案》,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215页)、厉鹗《宋诗纪事》(厉鹗:《宋诗纪事》卷六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714页)等,不可不辨。

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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