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华
林玉海是香港东区海底隧道公司的一名普通督察,平时为人老实,工作踏实,深得同事和领导的认可。工作了大半辈子,眼看着再熬几年,就要退休享受天伦之乐了。没想到,却因为一枚一元钱的硬币,让他惹祸上身。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在自己的收费岗位上工作,中途,他发现收费工作台的地上有一枚一块钱硬币。他没多想,便弯腰捡了起来,顺手装在了口袋里。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竟然让他犯下了大错。
一小时后,一辆警车呼啸而至。两名警察在公司主管的陪同下,径直来到林玉海面前。公司举报他涉嫌贪污,请他接受调查。原来,他捡拾硬币的场景被主管在监控室看了个清清楚楚,随即报警,将以贪污罪向他提起控诉。
林玉海忙喊“冤枉”,并气急败坏地说:“我没想要贪污,只是顺手捡起来而已啊!况且只是区区一块钱而已,怎么能算贪污?你们,你们……这不是小题大做吗?”
虽然林玉海是无心之举,但因为涉嫌贪污,一旦罪名成立,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且自己也将会被公司按规定给以开除。因此,虽然金额很小,但事关重大。于是,他请了最好的律师替自己辩护。
法庭上,律师列举了林玉海三十多年来良好的工作表现,并提交了一份有几十名员工共同签名的品德证明信。最后,律师再次重申了林玉海捡拾硬币的动机:只是出于一种人性的本能,而绝非想据为己有。然而,法庭只以事实说话,那盘录制有他亲手将硬币装入自己口袋的视频,就是强有力的证据。最后,法庭宣判,林玉海盗窃罪名成立,不仅要负担诉讼费,还被判罚一千元。更为严重的是,林玉海被公司解雇,而且将来连退休金都拿不到。
只是一元钱而已,就让林玉海既破财又丢饭碗,实在可怜又可悲。那么,一块钱在香港能做什么呢?坐一站地铁要四块钱,一瓶普通的矿泉水要七八块钱,一碗鱼蛋粉至少要二十块钱…一一块钱,几乎什么都做不了。如此看来,香港人确实太“小题大做”了。然而,这样“小题大做”的事件却并非偶然。
就在去年,一个菲佣去菜市场买肉,本应三十二元钱,却虚报五十元钱,结果被主人发现,将她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宣判以盗窃罪论处,并罚款一千元。
上个月,一辆出租车因为四舍五入,多收了顾客五毛钱,便被控诉滥收车费,最后出租车司机败诉,并被判罚八百元。
还有,一位政府官员因为将一张十几块钱的私人票据夹到公司单据里一起报销,而后被人发现,经法庭审理,他以贪污罪论处,并被革职辞退。
这样的事,不胜枚举。那么,香港人为什么喜欢如此“小题大做”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香港廉政公署的口号给予了最强有力的解释:贪一元也是贪。当贪污的定罪标准抬高到“零容忍”这个尺度的时候,那么,贪污一元同一亿元比起来,除了金额大小不同,其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以职务之利侵吞他人或公共财产,同样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小贪污大处理,小事件大警戒”,这就是香港人反腐倡廉、杜绝贪污、倡导诚信的精髓所在。
(摘自《华人时刊》2014年第2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