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会议报道如何避免同质化——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报道为例

2015-04-17 18:50成文胜
法治新闻传播 2015年5期
关键词:通稿法制日报专题报道

■荣 翌 成文胜

全国性会议报道如何避免同质化——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报道为例

■荣翌成文胜

在传媒界的问题清单中,新闻同质化一直是难以突破的瓶颈。特别是中国的会议新闻报道,长期以来在封闭的传播环境中,囿于其特定的报道题材和长期形成的报道传统,一直遵循着比较固定的报道框架和话语风格,形成了几十年来惊人的相似度和难以打破的稳定性,成为新闻同质化的 “重灾区”。“千报一面”的模糊面貌带来的不仅仅是受众审美疲劳和新闻资源浪费,更为转型进程中的媒体增添了改革障碍。如何避免,实现突破?本文拟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报道为例剖析之,希望为解决全国性会议新闻报道中的同质化问题寻求一条可行路径。

两种焦虑:传统形式主义与新形式主义

正像有学者指出的,“会议新闻报道由传统形式主义一支独大演变为当下传统形式主义与新形式主义并存的格局,在内容上却并无实质性变化。”①总的来看,纸媒对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报道,呈现出的同质化有两种表现:

一是传统意义上的同质化,即遵循固有的报道模式和呈现方式而导致的报道雷同。

从纵向上看,同一份报纸与自己往年同主题的会议报道相比大同小异,少有创新。观察2013年到2015年连续三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报道,《法制日报》沿用统一模式,即头版头条转发新华社通稿,同时头版配发一篇评论,报眼位置摘录以 “习近平强调”开头的两段会议讲话。《检察日报》每年也基本沿用 “通稿+评论”这一模式。没有着眼于会议精神和政策解读的专题报道,也没有由会议主题伸发的后续相关报道,仅仅依靠头版会议通稿做一次性公报式报道,已经成为许多法制类日报在会议新闻报道中采用的固定模式。

从横向上看,不同报纸对同一会议的报道在报道角度、话语表达方式、版面语言等方面都呈现高度相似性。2014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更名为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1月9日 《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新华社通稿 《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同时在头版配发评论员文章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同一天,《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头版全文转发上述两篇文章。201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后,《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新华社通稿 《把政法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重大责任》,同时配发评论员文章 《肩负起新形势下的光荣使命》。同一天的 《法制日报》和 《检察日报》头版依然采用转发“新华社通稿+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的标配模式。

二是在形式创新的表象掩盖之下的同质化,即从表面上看似乎在报道形态上进行了创新,而实质上却是同质化在新平台上的延伸。融合发展的大势和全媒体平台的成熟为创新会议新闻报道提供了更多可能,尤其是传统媒体微信公众账号的发展,为会议新闻的生动表达和深度解读相结合提供了平台。借助于新媒体平台相对宽松的表达空间,一些优质的党报微信公号上的会议新闻,用形象的图表、简洁的归纳、平易的话语,对会议新闻展开不乏深度又易于接受的解读,缓解了纸媒平台上会议新闻报道的同质化问题。然而,新媒体平台只是为会议新闻报道的创新提供了途径,如果将原有报道思想和报道模式直接照搬过来,那就会造成新形态掩护下的同质化。

近两年 《法制日报》等法制类报刊开始在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上配合报纸推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报道。2014年1月9日,微信公号 “法制日报”推送文章 《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改革》,然而正文和当天 《法制日报》头版头条转发的新华社通稿完全一致,甚至连版面上冗长的53字三行标题也在微信推送的新闻中保留了下来。此外,“法制日报”在2014年1月13日推送的 《孟建柱部署2014年政法工作》、2015年1月24日推送的 《本周关键词:中央政法工作会议》、2015年1月22日推送的 《孟建柱:对贪赃枉法买官卖官收钱捞人等问题一查到底》等有关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文章,都是对报纸会议新闻报道的原文转载,文章字数均在2000字以上,段落冗长,所使用的新闻图片也与报纸上刊登的标准会议照一致。这些文章从标题制作、图片运用,到报道角度、话语表达,都与传统报纸无异。把纸媒会议新闻报道模式和文风原封不动地移植到微信平台上,明显与微信传播规律相悖,不仅没有使会议新闻报道同质化的问题得到改观,反而使同质化在另一个平台上加剧了。

两种选择:“戴着镣铐跳舞”与 “走自己的路”

当然,会议新闻报道同质化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媒体。会议新闻特定的主题控制着局部意义的表达和词语的选择,会议本身的程式化决定了在预设的主题框架内,媒体可以发挥创新能力的空间是十分有限的。另外,同属于某一专业领域的报纸,比如法制类专业报纸,在受众定位方面的差异很小,也容易导致新闻价值判断的趋同,因而专业类报纸的同质化表现更加明显。

然而,正如刘建明教授所言,“众多媒体同时报道一个事件,不是新闻同质化,而是媒体反映生活的常规。事件猝发,记者云集,历来是报道惯例。”③虽然会议新闻这种同质化的题材不能由媒体决定,但是会议新闻报道的创新方式却是可以选择的。近两年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报道中,中央和地方党报,以及法制类专业报纸,创新报道方式,在突破报道同质化方面积极探索,或可为我们提供一些实践思路。

1.配发新闻评论、新闻综述,以观点凸显个性化

在 “独家新闻”日渐稀有的时代,“独家观点”成为独家性竞争的核心。观点是更具个性化的精神产品,具有不可复制的特性。如今的会议新闻,早已不再单指对会议本身的单篇报道,还包括对会议精神的解读和评论,共同构成一个报道组合。因此,很多报纸在完成规定的宣传任务之后,通过配发本报原创评论来增加标识度。

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是十八大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政法工作会议,面对新形势,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政法工作有诸多新规划。《法制日报》在转发新华社通稿后,配发社论 《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检察日报》也发表社论 《抒写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新篇章》。两篇社论都着眼于一个 “新”字,凸显此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与往年的不同,政法工作在新形势下有哪些新特点。《法制日报》的社论还体现出其作为中央政法委机关报的属性,着眼于新一年的全国政法工作局面。这样就与 《人民日报》当日配发的以 “法治中国、公平正义”为主题的评论员文章区别开来。而 《法制晚报》配发的评论员文章 《户籍改革,关键是寻找 “把手”》,则把政法工作这一宽泛宏大的主题落实到具体制度建设中,小而实的评论角度彰显新意,也符合 “离你最近的报纸”这一晚报定位和风格。

新闻综述是一种综合性的文体,既有对新闻事实的归纳和描述,也有观点的表达和情感的抒发。一年过去,对去年规划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何是读者关心的问题。把对过去一年工作情况的总结,与新一年的会议报道结合起来,两相参照,能够增加报道的丰满度。

在对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报道中,《检察日报》在头版配发新闻综述 《千锤百炼打造过硬政法队伍》,主要总结了2013年检察机关队伍的建设成绩。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部署就是 “打造过硬队伍”,这篇综述既是对去年会议主题的回顾,又结合了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了其作为检察机关行业报的特点。201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报道中,《法制日报》也配发新闻综述 《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成绩单群众点赞》,与去年会议精神和报纸自身定位相结合,富有个性的原创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头版因转发新华社通稿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带来的同质化问题。

2.会议通稿“二次加工”,以软处理规避同质化

原文照搬长篇累牍的会议通稿,成为会议新闻生硬枯燥和高度同质化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重新制作新闻标题、编写内容提要、转述改写原稿等 “再加工”的方式,既可保留通稿传达的主要精神,又可有效避免千篇一律。

标题是新闻的眼睛。有时候,在内容完全不变的情况下,仅仅通过改写标题,就能体现与众不同的报道角度和立场。2014年1月9日,《广州日报》全文转载新华社关于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通稿。仅仅重新制作了标题 《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从群众角度和立场改写标题,就立刻在当日许多以 《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标题的报纸中脱颖而出。同一天的 《南方日报》也全文转发新华社通稿,但将标题改写为《四个 “决不允许”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在标题下把四个 “决不允许”以简短醒目的内容提要形式编排出来,报道重点瞬间突出。

当然,改写通稿原文能达到更好的软处理效果。在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报道中,《法制晚报》改写新华社通稿 《顺应人民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把原文冗长标题简洁化,全文篇幅缩减至700字以内。改写后的报道 《让人民感受司法公平正义》,标题点睛又醒目,立足于司法公平正义的报道角度,与 《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报纸大而全、无重点的报道区别开来。《安徽法制报》也通过改写的方式,文中用 “三大建设”“四项改革”“五个能力”作为小标题,把复杂的会议内容用数字简洁明了地标示出来。

此外,对于一些没有硬性宣传要求的报纸而言,适当调整会议新闻报道的版面位置,依据新闻价值灵活运用版面语言,也属于以软处理规避同质化的做法。2015年,《安徽法制报》一改以往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报道置于头版头条的做法,将改写后的简短报道 《聚焦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置于小栏目 “法治时空”,而当日的头条是关于合肥公安队伍2014年工作成绩的新闻综述。版面位置的这种调整变化,应该说,体现出 《安徽法制报》作为地方报的本土化特色,也是对新闻价值规律的充分尊重。

3.增加专题报道,以角度和深度体现差异化

所谓 “功夫在会外”,在会议新闻报道中,“跳出会议写新闻”是一项基本技巧。这有赖于在对会议本身的报道之外,由会议衍生开去,进行相关报道。由多篇报道、多个版面形成报道合力,共同构成围绕会议主题精神的专题报道、系列报道。

专题报道是对媒体原创和策划能力的充分激发,实现对会议新闻资源的深度挖掘。《法制晚报》在对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报道中,围绕劳教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话题,策划了“发布”“法家论坛”“人物”“视点”等四个专题版块,再配合 “今日声音”版的评论,共五个版联动推出专题报道。在 “发布”版,刊发了对会议本身的报道 《让人民感受司法公平争议》,同时配发 《劳教户籍制度改革将推进》,对相关改革政策进行深度解读。另外,“外媒聚焦”“外媒报道”“改革预测”等栏目,集纳整合了一些国外知名媒体对中国司法系统改革的报道、评价和预测。“史说劳教”和 “名词解释”栏目,针对劳教制度的内涵和历史提供背景信息。“法家论坛”版由几篇关于社会管理和司法改革的署名评论构成,针对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发表观点。“人物”版选择了有劳教经历的赵福梅作为典型个体,长篇报道《劳教经历是妈妈心里的伤》,从其儿子的角度,诉说这个人物及其家庭在劳教经历中受到的影响。这样的一期由会议衍生的专题报道,既有深度解读、独家观点,又有国际视野、个体命运,把宏大与微观、历史与现实的报道交织起来,极具立体感和纵深感。

专题报道对探索差异化的报道角度也是有益的。在201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报道中,大部分报纸都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全局立场进行报道,还有一些报纸选择政法领域反腐的角度,总的来看都属于宏大议题。《法制晚报》独辟蹊径,围绕取消司法考核指标这一具体实在的小角度,发布三篇专题报道,采用 “解剖麻雀”的方法把今年会议的亮点分析得鞭辟入里。《南方日报》在对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专题报道中,发表新闻 《户籍制度改革让居民享同等待遇》,详细报道了广东省近年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这样就在完成党报规定的宣传任务之外,通过增加专题报道,把全国性的会议内容与本地实际落实情况结合起来,体现出地方特色。2014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改名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南方日报》抓住改名这一变化,在当日的 《新闻周刊》推出专题报道《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改名的背后》,分析了会议改名这一行动背后的原因及其意义,并且用时间轴的形式推出1956年至今的“政法工作大事记”,展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前世今生。这一报道角度新颖独特,被很多网络媒体转载。

从以上这些实践探索来看,纸媒的会议新闻创新大致可以有两条路径。对于党报而言,因为承担一定的宣传任务,在完成 “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和被允许的范围内,大部分选择“戴着镣铐跳舞”,进行有限度的创新;对于非党报而言,包括各类行业报、都市报等,创新空间更宽广,在创新方式上则可结合自身定位和特色,大胆地“走自己的路”。

结语

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大势下,借助于移动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融媒体等技术,以数据新闻、微信公号文章、网络专题报道等多元化形态,创新会议新闻的呈现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会议新闻报道的同质化。但从本文选取的研究样本来看,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报道中,纸媒平台自觉运用数据图表制作会议新闻的几乎没有,各报官方微信公号平台的报道效果也差强人意。在 “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借力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平台突破会议新闻报道的同质化,仍需继续探索。

(作者分别为中国传媒大学2013级新闻学博士生,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注释:

①王中伟:《会议新闻报道的两张面孔——基于形式主义的解读》,《塔里木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②黄跃鹏:《改进会议报道引导社会舆论》,《新闻窗》2007年第1期。

③刘建明:《新闻同质化的误读与个性化的障碍》,《军事记者》2011年第7期。

观点速递

隐私权的主体即享有隐私权的自然人。在由新闻报道或人肉搜索引起的侵害隐私权行为中,往往只是特定的一个人或是几个人的隐私受到侵犯,而在广告侵害隐私权案中,有时被侵害的主体数量巨大,达万人甚至更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越大。这种案件中的当事人往往被侵犯了隐私而不自知,因此也是信息社会中潜在风险最大的一种侵权行为,应予以充分重视和警惕。

——吕红,《视听界》201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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