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国推出中小板,2009年推出创业板,2013年底,新三板向全国扩容,同时,债券市场、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蓬勃发展,产品日益丰富,规模不断扩大。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具规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围绕这一主题,代表委员们最关心的问题是: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发展和各层次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从提出方案到落地实施,注册制的脚步渐行渐近。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告诉记者,《证券法》修改已经列入2015年人大立法计划,如果顺利的话,应该在10月份完成三审,并且在此过程中,注册制改革如有需要,在立法方面也可以做一些特殊的安排。这意味着,注册制改革在年内推出已经具备了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法律基础。在目前的核准制下,企业发行上市需要满足较高的盈利性要求,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认为,注册制下,企业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将大大压缩,尤其是,企业是不是真正具有投资价值、发展前景、竞争力,还需要其他财务数据说明,这次改革可能解决企业发行上市的财务标准问题。
注册制实施后,国际主流的做法是将审核权下放至交易所,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如果审核权下放至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全面做好注册制的组织机构、工作规程、规则体系修改及人员队伍保障等工作。她说,通过对美国证监会审核的50份招股审核意见书的针对性研究,发现注册制下的审核是立足于投资者角度审核招股书的信息披露,而不是立足于发审委的角度,因而,注册制下对专业审核能力的挑战非常大,基于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人员需要在注册制下进行新理念的培训,其审核将重点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板块,但是发展也最薄弱。目前我国共设有33家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基本形成了“一省一市场”的格局,但部分区域股权市场存在挂牌企业数量不多、交易不太活跃、业务范围还比较窄的现状。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积极发展和规范四板市场,四板市场的定位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他认为,每个省的股权市场应是针对本省的区域性市场,不宜让区域性的资本市场扩大到全国。全国人大代表、江苏证监局局长王明伟认为,区域股权市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定位应主要体现在:在服务对象上,主要定位于发展初期阶段的初创企业;在服务形式上,应充分发挥券商等中介机构,挖掘在不同阶段中小微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在服务手段上,可以探索以股权众筹为代表的股权性融资工具和以创新私募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债务性融资工具。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欧阳泽华建议由财政部牵头研究,推广成功经验,指导各地政府将扶持小微企业的资金以市场化的方式向区域性股权市场集中。同时,他建议明确将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作为国家创投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或者在国家创投基金中划出专项资金,用于投资区域性股权市场。
多层次资本市场本质上是既相互区分、又相互交错并不断演进的结构,其市场的各个层次之间,需要建立起有机联系的转板机制。“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2015年证监会将调研和试点多层次市场转板机制,将首先考虑对新三板与创业板之间的转板机制进行试点,制定该转板方案是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