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申友祥
1派出法庭当有标配
文/申友祥
据不久前的报道,一名当事人以北京市通州区某派出法庭条件简陋而缺乏公信力为由,提出管辖异议,要求把自己的案件移送到其他区的法院审理。法官作出裁定:“公信力和威严来源于公平正义,来源于当事人对于法律的尊重,与办公环境无关。”
当事人以法庭条件简陋作为理由提出管辖异议,显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异议成立的法定条件。管辖异议虽然依法被驳回,但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却值得我们深思。“……派出法庭条件简陋,设备极其不齐全……失去公信力和威严感。虽本案在合同纠纷履行地法院审理,但若在不像法庭的法庭审理涉及上百万元的案件,会让当事人产生不信任感和距离感……”当事人在《管辖异议书》中的这种说法虽然于法无据,但是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在一些“下乡就审”的新闻报道中,原告、被告甚至席地而坐,法官审案用的桌子极其简陋,书记员甚至把本子放在腿上记录……
虽然,古人有《陋室铭》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法院的办公环境亦是如此,相比硬件设施,当事人和公众更看重的是法官能否公正裁决的软环境。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简陋的办公环境也是对“勤俭节约”等中央八项规定的坚守。
但形式是内容的载体和依托,司法办公环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司法体验。如果简陋的办公室让当事人觉得失去公信力和威严感了,说明办公场所简陋的问题要引起我们重视了。同时,不能忽视的一点是,法庭作为审判场所,在当事人心中是裁判公平正义的重要外化形式,是庄严而神圣的。庄严而神圣的法庭,能使当事人对法官、法律心生敬畏。审判活动,是法官代表国家在行使判断权,这是非常严肃的活动,这也是很多国家尽力将法院大楼、法庭设备设施设计得威严而大气的原因。
如果法官手里的法槌敲下去声音微弱,如果法槌敲下去一折两半,或者没有一张像样的审判桌可落槌,法官在维持法庭秩序的时候可能力不从心,对没有良好庭审秩序下的审判,人们可能难以产生敬畏感。所以,简陋的办公环境给当事人带来的影响不得不引起重视。
庄严肃穆的办公环境和设施的统一配置也是对司法活动的重要物质保障。京郊的法庭尚且让当事人觉得寒碜,中西部一些偏远山区的办公条件更加令人担忧。因此,是时候对全国各个法庭的办公环境进行摸底,是时候对一些简陋的法庭进行改造升级,并制定实用而威严、统一而不奢华的法庭配置标准、装修规格了。
责任编辑/史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