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新强
(福建省南安市英都镇林业站,福建 泉州 362300)
南安市英都镇位于 118°20' E,24°58' N,地处福建省泉州市南安西部。英都镇北部与安溪县交界,西南部与厦门市同安毗邻。东南部和西部,分别与本市的东田镇和翔云镇接壤。总面积为81.2 km2。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西北有山脉阻挡寒风,东南又有海风调节,温暖湿润为气候的显著特色。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20.4 ℃,1月平均气温12.1 ℃;7月平均气温 28.9 ℃,无霜期 349 d,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 700 mm,集中于春、夏两季。下辖15 个行政村,总人口5 万多人,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6 万多人,是中国水暖(阀门)基地镇、福建省百强乡镇、知名乡镇和卫生乡镇,历史上一向以物产富庶而闻名泉郡,誉称“金英”。
村镇造林绿化状况不仅是村镇外在形象的体现,而且反映出村镇的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关系到村镇的可持续发展、长远利益及居民的切身利益,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首先,村镇造林绿化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开展造林绿化对于减少水土流失,增加水源涵养,保护水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支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青山绿水。开展造林绿化有利于进一步建设好、保护好生态环境,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同时,还有利于提升核心竞争力。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也是未来发展的生命力。
2.1.1 坚持以点带面、突出打造重点区域的原则村镇绿化建设资金较少,应把有限的资金应用到条件较好,易于出成效的绿化区域上,做到重点突出,以点带面,逐步完善村镇植被及绿地系统,提升生活环境质量水平。
2.1.2 坚持植树种草并举,新造林和补植补造统筹兼顾,一般造林和精品绿化并重的原则 村镇造林绿化应根据不同功能区进行分类经营,村镇山地植被生态系统应在保护原有植被基础上注重结构优化而进行补植补造,提高植被景观功能,而村镇人居环境应重点进行绿化美化,打造精品工程,建设一些小游园、居住区绿地等,为人们休闲娱乐提供场所。
2.1.3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做到适地适树和栽植良种壮苗相结合,乔灌花草立体配置 村镇造林绿化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气候特点及土壤因子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合理选择乡土树种,做到适地适树。同时,应从生态方面角度,做到乔、灌、草进行合理配置。
2.1.4 坚持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文化特色的原则村镇造林绿化应从实际出发,进行合理规划,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传承当地文化特色,充分发挥原有的森林植被及河流水系,注重对村镇空间格局及周边环境因素进行保护,依据特色进行景观改造和建设。
村镇造林绿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总体布局上,应根据村镇自然环境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和地方文化特色,通过整合林地、林网、古树名木等多种模式,把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所有“点”、“线”、“面”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建立以山地森林、农田、果园、水库等为生态面,通过乡村河流水域、道路防护林带等通道绿化建设,以村镇绿化、校园绿化、古树名木和乡村小游园等为景观点进行有机结合,形成生态网络系统。
根据英都镇具体实际,结合全省造林绿化检查要求,制定了村镇通道绿化建设标准和林业生态村建设标准,具体标准内容如下:
村镇通道绿化建设标准:(1)所有道路内侧必须栽植1 行以上、胸径5 cm 以上的常绿树种,造林成活率在90%以上;(2)注重管护,及时修枝抚育和防治病虫害,防止严重病虫害和早期落叶病的发生;(3)对于死株应及时进行补植补造,林木连续断档应控制在50 m 以下;(4)无乱砍滥伐通道林木现象。
林业生态村建设标准:(1)村庄居住区全面绿化,林木覆盖率达到45%;(2)根据村庄自然条件,营造环村防护林带或生态片林,林相整齐、美观,不缺行断空,长势良好,无严重病虫害,防护林带宽度在20 m 以上;(3)村间干道实行常绿树与落叶树结合、乔灌搭配的高标准绿化,每侧栽植行道树1 行以上,成活保存率达到95%以上,形成林荫大道;(4)村内主要街道,村委会、学校等庭院实现绿化美化,村民房前屋后见缝插绿,绿化控制率达到90%以上;(5)实行田、林、路、渠综合治理,沟、河、路、渠绿化率达到90%以上;(6)乡村荒山荒地全部实施造林绿化,造林面积占到宜林地总面积的90%以上;坡度25°以上的坡耕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上;(7)配备护林队伍,落实管护责任,不发生乱砍滥伐等林业案件和森林火灾。
以乡土树种为主,兼顾具有经济、生态效益树种,充分考虑群落的发展和动态演替规律,促使村庄绿地群落与潜在植被特征相接近,形成接近自然植物群落的结构。英都镇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原生植被丰富,但由于历史原因,原生植被早已受到破坏,现主要以马尾松、杉木及桉树等纯林为主,特别是近年来营建数千亩沉香树,长势良好。因此,对于山上植被应注重景观结构提升及树种结构优化,可选择树种有:樟树、沉香树、厚荚相思、杨梅、木荷、山杜英、潺槁树、红叶乌桕、三角槭、乳源木莲、深山含笑等阔叶树种。庭院及小游园绿化可选择香樟、白兰花、丹桂、杜鹃、黄檀、山茶花、台湾栾树、凤凰木、榕树、洋紫荆、木棉、桃花心木、紫薇等树种;道路及水域防护绿化可选择夹竹桃、紫薇、女贞、杧果、龙眼、台湾栾树、红千层、凤凰木、羊蹄甲、盆架木等。
英都镇围绕林业生态镇建设要求,突出抓好通道绿化、生态村建设、镇区绿化、水源涵养林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等工作,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打造亮点,营造“村在林中、房在树中、人在绿中”的生态宜居环境,推进村镇造林绿化的跨越式发展。具体采取如下措施:
为切实做好村镇造林绿化各项工作,英都镇成立了造林绿化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林业检查指导,部门各负其责,村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全镇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职责分工明确。林业站主要负责山上造林规划、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及时掌握造林进度并向镇政府通报,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并组织开展逐片的检查验收等;村建站等部门负责道路两侧红线以内的造林绿化;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村庄绿化;国土、水利、中小学等部门及人武部门分别牵头负责镇区绿化、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校园绿化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镇纪委负责造林绿化效能督查检查;财政所负责筹措造林补助资金并落实到位;宣传部门负责造林绿化的宣传,营造造林绿化的良好氛围。
英都镇为打造宜居生态环境,坚持财政投入、部门投入、社会投入和金融扶持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造林绿化工作的资金投入,并制定相关造林绿化补助标准。具体政策有:对营造生态树种造林,镇财政给予750 元·hm-2补助,其中营造珍贵树种补助2 250 元·hm-2。为确保造林质量,给予3年的养护费补助,每年450 元·hm-2;中幼林抚育,一次性补助750 元·hm-2;封山育林,补助60 元·hm-2;新建生物防火隔离带,每公里补助1 万元;生物防火隔离带抚育,每公里补助100 元;对列入镇级及以上生态公益林的,补助150元·hm-2。对古树名木管护单位按每株每年30 元进行工作经费补助。根据现有林地面积,市财政按每年75 元·hm-2的标准安排森林保护补助资金。
为确保工程质量,各村各单位可以采取招标造林,专业队造林等形式,创新造林办法,开展商会、侨亲、企业家等各界人士“认建、认养、认捐”活动,学校开展“我为母校回赠一棵树”活动,种植各具特色,宜种宜养的树种,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活动,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造林”的良好氛围。其次,造林绿化奖惩分明,任务完成后,镇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造林标准好,造林质量高且完成任务好的要给予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对造林效果差,没有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任务。同时,在造林过程中应结合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把绿化和美化结合起来,打造出亮点,建成一批精品工程。各单位要以创建“花园式”单位为目标,各企业要以创建“花园式企业”为目标,搞好绿化工作。
在造林过程中,严格把关整地、苗木质量、栽植、管护等关键措施,确保造林质量。对于新造林木,要求林相整齐,专人管理,对新造幼林应及时进行浇水、追肥、锄草、病虫防治等,造林绿化推广“三大一深”(即大穴、大苗、大水、深栽)造林法,栽植质量要求做到栽直、扶正、踩实、不窝根、不露根。种植时要掌握好株行距,达到株、行各成一条线,四旁植树要拉线布点,对大面积造林地要每隔10 行进行拉线布点。其次,应加强苗木管护工作。无论新栽树或是已栽树都要加强管护,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严禁人为破坏。要求各村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建设警示标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对病虫害要做好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防治,杜绝病虫害发生和蔓延,各村对成片造林应有专人管护,明确责任,落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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