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数据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研究

2015-04-16 12:59欧罗荣
商业文化 2015年2期
关键词:工商行政工商部门企业信用

欧罗荣

企业信用体系主要由金融、工商、税务和质监等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组成,工商数据记录着企业的经济户口信息及工商部门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情况,是企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工商数据/信用体系/作用/问题/建议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诚实守信,是信用经济。因此,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工商数据涉及面广、数量大,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工商数据的内涵

(一)工商数据的概念

工商数据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托内部的业务管理平台记录本部门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情况所形成的数据。工商数据是企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企业失信行为的记录、揭露、信息传播和预警,有效解决经济生活中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为惩治失信行为,褒奖诚实守信,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一条便捷的信息共享途径。工商数据涵盖了区域内市场主体的经济户口数据库,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实现了经营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动态监管,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商数据的特点

企业信用体系主要由金融、工商、税务和质监等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组成,但工商数据所形成的企业信用信息与其他部门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涉及面广。目前,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执法权力的法律、行政法规近三百部,其中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主要执行机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近八十部,形成了以专门的工商法律、行政法规为主,以非专门的工商行政法律、行政法规为辅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体系。这些法律、行政法规涉及经济法、行政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层次清晰,特点明显,是其他部门无法与之相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基本内容包括:市场准入管理(企业登记、广告经营许可、个体工商户登记、商标注册);市场主体行为监督管理(专项检查、重要商品市场监管、重要商品准入管理、拍卖活动监管、合同监管、经纪人管理、广告监管、商标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监管、行政执法);市场退出管理(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等。这些信息基本上涵盖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信用状况,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的真实信用状态。

2、工商数据信息量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拥有一支数量庞大、经验丰富的监管执法队伍,监管执法网点密集,对企业信用信息采集量达到了最大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由总局、省级局、副省级局、地级局、县级局及工商所共五级工商部门组成,执法机制具有横向互通、纵向联动的优势,无论是在纵向的上下级之间还是在横向的同级部门之间都能够做到信息相通、传递快速。因此,凭借这一优势机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各类企业信用信息源源不断地充实到数据库里,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动态信用状况。

3、工商数据面向社会开放,为社会服务。工商数据向政府、市场主体和广大公众提供全面、真实、开放、准确、客观的企业信用信息状况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在组成企业信用信息体系的多个系统中,金融信用信息系统直接为金融行业自身利益服务,税务信用信息系统直接为国家税收服务,质监信用信息系统虽然与工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都是面向政府、企业和公众,但其提供的信用信息仅仅限于企业产品质量的信用状况。与上述各部门相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掌握的企业资料是最原始、最基本和最完整的,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分定期公告并接受社会查询。

二、工商数据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一)工商数据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金信工程”推进联网应用,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平台,实现了全国各级工商部门的数据联网,建立了覆盖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信息化网络,使各类数据实现了实时汇总和交换,逐步建立了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该体系已经成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少地方的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突出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交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承担。

(二)工商数据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具有独特的信用信息优势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信息档案的初始建立部门,工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是目前收集企业信用信息最全面和最完整的平台,其收录的信用数据几乎涵括了企业在各类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表现,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和地位优势。工商数据包括了企业设立(设立登记)、发展(年检、违法记录)和退出(吊销、注销)的全部信息,是企业信用信息的源头,工商登记作为市场主体准入的第一环节,其数据面广、量大,且真实可靠,特别是对经济户口的记录记录信息,有着其他部门数据不可比拟的优势,是税务、质监、海关、银行等部门建立企业管理、信贷信息的基础和依据。

(三)工商数据能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的有力保障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通过工商数据的分析研究,可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综合水平。其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面推行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建立了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诫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通过以上机制记录形成的工商数据向社会公开,一方面可提高诚信企业的形象,另一方面也可给予失信企业一定的惩戒,营造公平竞争、平等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再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部门在经济领域最庞大的综合执法机构,拥有一支忠于职守、勇于负责、清正廉洁、执法如山强大的执法队伍,派出机构网点密集,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执法权限多、管理领域广,所以查办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数量多,工商部门及时把查办的案件情况记录入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对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有效的惩戒。

三、积极发挥工商数据的作用,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工商数据在建设企业信用信息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对工商数据建设的意义认识不足。目前,有些地方的工商部门只是用自身掌握的数据来确定市场主体信用类别,进而对其因“信”施“管”,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日益增加的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和工商部门人员不足、监管手段落后之间的矛盾,仅仅从工商部门自身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能及执法角度看待和处理问题,而主观上对工商部门如何利用工商数据服务社会考虑得不够,没有从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高度去认识工商数据的意义和作用。故各地工作开展得极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监管执法资源整合不够,数据利用效率不高,信息“孤岛”现象还较为普遍,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的整体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如果不进一步加深对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的认识,同时采取有效方法解决目前出现的上述问题,将会制约工商数据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2、对如何完善工商数据建设缺乏长远规划部署。工商部门对自身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和要求尚未明晰,因而对如何完善工商数据缺乏长远、整体和系统的规划部署,至今还没有就完善工商数据作出总体规划。由于工商部门对工商数据缺乏总体统筹规划,造成各级工商部门在建立数据时没有统一标准,工作缺乏强有力的指导,导致了在推进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与应用中遇到的问题没法得到有效解决,大大影响了工商数据的建设速度。

3、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无法可依。虽然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就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监管指标体系、指导思想、分类标准、企业分类监管措施以及相应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但在法律上并没有界定如何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和使用,也没有统一的程序规定,使得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同时,由于法律没有明确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范围,工商部门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甚至被认为违法行政和侵犯企业隐私。

4、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工商数据管理平台不够完善,各地信用资料数据库建设不够规范和统一,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库未能有效对接。首先,就工商部门内部而言,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在个别地区还只是一个封闭体系。各地工商部门虽然建立了相对独立的业务信息系统,但还未能纵向与国家总局、横向与其他同级工商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共享,未能实现在系统内部的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工商数据的整体效应。其次,我国对企业信用及其他经营行为的记录和监督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质监等不同部门中,到目前为止,尚未在横向之间形成一个统一的互联互通的网络体系,难以形成完整的信用记录。

5、工商部门对自身在企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尚有偏差。工商部门在运用工商数据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中,对自身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中应该担当什么角色和如何利用工商部门独有的资源去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认识尚有偏差,因而各地工商部门在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工作进度不一,地区差别较大。甚至有部分地区的工商部门豪言壮志提出“工商部门要打造社会信用体系”,但这种提法是不科学的,工商部门要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只是社会信用体系组成的子系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部门众多,工商部门只能在法律、法规和职责的权限内,完善自身的子系统建设,并牵头组织其他部门逐步推进各自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建立高效有序的企业信用体系。

(二)充分发挥工商数据在企业信用体系中作用的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工商数据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要从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去认识工商数据,明确工商数据在企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高效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是重中之重,企业的信用状况与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息息相关,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加强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商数据是企业信用体系的基础,是企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部门要打破地区及部门画地为牢的思想,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共享、互通,强化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为主的工商数据建设,最大限度发挥信用约束机制的作用,把工商数据建设成企业信用体系中最重要内容和最主要组成构件。

2、进一步从软件、硬件和管理制度方面完善工商数据的建设。一方面,要整合工商内部各业务系统的信息,将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地接入数据库,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无缝衔接。另一方面,工商数据要使用统一规定的信用分类以及技术标准(规范),以实现工商数据与横向的企业信用体系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使得企业信用信息在整个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内的各部门、各机构间畅通交流,确保企业信用信息的客观、准确,从而有效提高工商企数据在企业信用体系中的整体效能。

3、进一步完善工商数据管理制度,加快市场征信行为立法步伐。目前,我国在市场征信行为方面还没统一立法,因此,必须加快对市场征信行为的立法步伐,尽快出台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制定完善工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规范,用制度和规范保障工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通过立法,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概念和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录用和使用作出统一规范;对企业信用评级的依据、方法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具体规定对企业信用奖惩措施的种类、幅度,让信用奖惩机制有章可循,使企业信用信息的运用有法可依,更具权威性。

4、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工商数据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最大效能。通过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明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要求,确定工商部门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分工。同时,工商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在企业信用建设中的目标、任务、职责,在企业信用建设的指导原则下制定工商数据管理的总体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发挥工商数据在企业信用体系中建设的最大作用。进一步明确工商数据建设的标准规范,在技术上统一数据的标识标准、分类标准、格式编码标准等,建立统一的数据检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另外,工商部门要实时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缩短信息提供周期,使工商数据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最大的效能。

参考文献:

[1]陈亚东,孔令兵.关于企业信用信息研究的再思考[J]现代情报,2004,(08)

[2]钟民.企业信用与工商行政管理[J]工商行政管理2000,(17)

[3]常兴远。企业信用建设中工商行政管理的作用研究,合肥工业大学硕士论文2007

[4]惠瑶.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机制研究[J].现代情报,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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