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燕霞 (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广东 佛山 528000)
对不能手术的直结肠恶性梗阻,以往最常见的解决方法是结肠造瘘术,这种方法给患者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近年来新开展直结肠支架置入术,具有安全、高效、微创等优点[1];对无法根治性切除或不能耐受手术的直结肠恶性狭窄,置入支架可避免永久性人工肛门,保持正常生理状态下的正常排便,提高生活质量,患者容易接受[2]。我院自2009 年6 月~2014年3 月共对10 例患者行直结肠支架置入术,取得良好效果,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本组10 例,男7 例,女3 例;年龄55 ~90 岁,平均72.5 岁,其中乙状结肠癌7 例,直肠癌2 例,疤痕性增生1 例,均不同程度出现梗阻。
1.2 结果:10 例患者除一例在支架释放过程中由于肿瘤导致的肠壁糜烂出现穿孔外,其余一次性置管成功,未出现明显并发症。
2.1 术前护理
2.1.1 术前心理护理:患者多为恶性病,肿瘤的并发症令他们苦不堪言;同时,对手术存在一定程度的恐惧心理,因此,应针对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解释、安慰和鼓励,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3];向患者介绍手术过程,术前需要的准备及配合,消除患者紧张情绪,增强患者的信心。
2.1.2 患者准备:术前查血色素,出、凝血时间,血型等,做CT 以及结肠镜检查;未完全梗阻的患者按结肠镜术前准备,已经完全梗阻者使用灌肠方法以清洁肿瘤前端的粪便。
2.1.3 用物准备:奥林巴斯主机及结肠镜,导丝,止血夹套件,肠道金属记忆支架,各种止血、抢救药物。
2.1.4 麻醉的准备:10 例患者均采用丙泊酚静脉麻醉;此药具有起效快、持续时间短,代谢快、不良反应小,复苏迅速等特点[4];配合麻醉医师监测生命体征和血氧,查心电图,了解患者有否患心肺方面严重的疾病,必要时插管麻醉。
2.2 术中配合及病情观察:支架置入术须在X 光透视下进行,患者取左侧位,麻醉后进镜,到达肿瘤前端2 cm 处打上止血夹,到达肿瘤末端后缘2 cm 处也打上止血夹;从活检口放入导丝,退出肠镜,留下导丝;在X 线透视下测量前端止血夹到末端止血夹的距离,选择适合长度的支架,沿着导丝将置入器插入,从X 线下看支架两端显影点都在止血夹固定的地方后缓慢释放支架;狭窄部位<5 cm 肠镜不能通过者,应先扩张后再进肠镜;术中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以及面色,血氧等;在操作过程中,要求护理人员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备齐所需的各种器械及抢救药品,熟练掌握各种器械的性能及用途,保证手术顺利进行。
2.3 术后并发症观察、预防及护理
2.3.1 肠道出血:正常情况下术后会有少量肠道出血,其原因与放置过程中结肠镜,导丝,导管,推送器等的牵拉摩擦有关;支架放置成功后须进镜观察,如果发现出血明显,须行镜下止血,术后观察患者有否排血便、黑便等,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2.3.2 肠道穿孔:可以发生在肠道扩张时以及支架释放时,部分发生在支架放置后数天,原因与支架的压迫以及癌肿周边的组织薄,不断的牵拉和缺血性损伤有关;术后注意观察患者有否腹痛、腹胀等症状。
2.3.3 支架移位、滑脱:多数与选择支架失误有关;少数见于放置支架后患者的后续治疗,如化疗后肿瘤变小等;术后卧床休息两天,鼓励患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术后1 周X 线透视了解局部情况。
2.3.4 肠道梗阻:一般发生于支架置入术后,常常是由于肿瘤内生性以及肿瘤生长过快引起,有部分是由于大便嵌塞所致[1];如果是粪便阻塞,用结肠镜取出就可以了;指导患者长期进食少纤维,易消化的食物;如果是肿瘤过长,则可以在支架内再放入一个支架,以暂时解决梗阻。
2.3.5 肛门坠胀感及肛周疼痛:部分患者术后会出现肛周疼痛,肛门坠涨感和里急后重等,与支架置入位置过低,支架的膨胀以及异物刺激有关,一般3 ~5 d 症状消失;嘱患者短期内尽量卧床,少站立和行走,直到症状缓解。
临床实践证明,直结肠支架置入术是目前为肠道恶性肿瘤不能手术的患者解决肠梗阻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其特点是损伤小,操作简便,并发症和死亡率较低,因其术后能保证正常生理状态下的肛门排便,提高生活质量而更容易被患者接受;护士重视患者的心理护理以及做好术前准备,掌握各种配件的使用方法,准备好各种需要的用物及药物,抢救器械,术中默契的配合,术后注意观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准确发现及预防并发症;同时,对患者实施有效的健康教育,提高支架置入的成功率。
[1] 卢胜武,姚全军.结直肠支架的临床应用[J].中国普外基础与临床杂志,2008,15(9):704.
[2] 孙宁奋.结肠支架置入16 例的护理[J].护理与康复.2011,10(5):400.
[3] 黄玉梅,权丽丽,李 泳,等.食管癌外科手术围术期护理[J].黑龙江医药,2013,6(26):1174.
[4] 侯召颖,霍德勇,孙高亚,等.无痛人工流产术760 例回顾性护理分析[J].黑龙江医药,2011,4(24):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