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丹 于振宽
(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浅论高校学术道德建设视域下硕士研究生责任意识的培养
孙丹于振宽
(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和责任意识不但直接关系着他们个人的全面发展,而且关系着社会进步的方向。随着国家对高校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重视,硕士研究生的学术道德以及责任意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从整体来看,高校硕士研究生的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尚待进一步加强。
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硕士研究生;责任意识;培养机制;实现途径
高校硕士研究生作为高等教育培养的社会精英群体,既是科技工作者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未来高层次科技工作者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未来知识经济的引擎力量。他们在探索未知、传承学术、传播知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说,当代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肩负着促进社会发展、引领社会进步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责任是指社会成员所承担的与自己的社会角色相适应的行为以及社会成员对自己的实际所为的行为所承担一定后果的义务。责任由个人的资格(包括作为人的资格和作为一种角色的资格)所赋予,是社会对行为主体的法律和道德要求,体现了外界对个人行为的外在约束和规范。个人如果意识到自身的责任并认同它、接受它,主动将外在的社会要求内化为个人的自觉意识,就成为责任意识。如此,外在的他律便转化为个人的自律。
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问题最早是由贝尔纳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来的。贝尔纳所著的《科学的社会功能》“在提高全世界科学家的社会良心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①“在科技伦理视野中,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涉及科研道德、社会责任意识、社会伦理价值观等方面的内容。”②对于高校硕士研究生而言,其责任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硕士研究生对自我的要求,体现为内在责任。例如,提高科研效率,探寻科学真理,把握科学技术规律的“求真”的责任;坚持学术伦理,保持道德操守,拒绝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二是社会对硕士研究生的要求,体现为外在责任。这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首先是科学共同体对硕士研究生提出的要求。其次是社会发展对硕士研究生提出的要求。例如,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使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求善”的责任;参与科学技术知识传播,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唤醒民众积极参与科学技术活动的责任;弘扬科学精神,健全社会知性和理性,维持法律与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责任等。
随着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硕士研究生教育已由以前的精英化教育转变为大众化教育。加之硕士研究生年龄偏大,经济负担较重。同时面对人才需求竞争激烈、就业形势压力巨大的社会现实,广大硕士研究生承受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其中,相当一部分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目的趋于功利化。他们在校期间为了日后能够找一份合适的工作而费尽心思,不能潜心研读。一方面,他们希望在学校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另一方面,他们又希望尽早毕业,在社会上找到自身的发展空间。此种矛盾的心情很容易导致科研过程中的浮躁情绪。这使得硕士研究生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为获取学位而走“捷径”。
“大学的特殊性在于,它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也不是为了管理,而是为了各种意义上的学术。”③大学教育的这种学术性,必须通过大学实施的各种教育予以体现。然而,长久以来,大多数高校只注重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的提高,而学术道德教育中的责任意识培养却一直被忽视。首先,高校很少安排硕士研究生去参加学术道德及责任意识方面的讲座和报告,以致于部分硕士研究生缺乏学术道德观念的自我约束力,更不能以正确的责任意识来规范自己的学术行为。其次,导师作为硕士研究生学业上的引路人,既是其学术成果的审核人,又是其培养健全人格的榜样,导师自身的责任意识对硕士研究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然而,小部分导师忙于自身的研究项目,在教学中缺乏责任意识,这对所带硕士研究生责任意识的培养有着负面的影响。再次,现有的硕士研究生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一般是以论文或著作发表的刊物和出版社档次为标准,来衡量学术成果的价值。可以说,评优、毕业等种种相关制度的规定造成了硕士研究生过多注重论文的数量而忽视了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在这样的指挥棒下,现实性很强的硕士研究生极容易淡化责任意识,分散日常的学习和研究精力,“用不符合学术道德的规范的手段去实现社会价值目标(如获取职称、学位、金钱等)”④,造成学术道德失范。当前,在高校硕士研究生中,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急功近利,缺乏耐心;东拼西凑,粗制滥造;苦心钻营,水平低劣。
因此,在硕士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过程中,要加强对硕士研究生责任意识的培养。如此,硕士研究生的学术研究才会有质量保障,不致导致出现学术腐败等学术道德失范现象。
加强对高校硕士研究生进行责任意识的培养,要坚持以提高硕士研究生的责任意识为目标,以“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为原则,结合硕士研究生责任意识的现状及其成因,促进培养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建设和保障机制建设,健全硕士研究生评价指标体系,从而激发广大硕士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更加有效地促进其责任意识的养成。
第一,加强对高校硕士研究生责任意识培养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高校硕士研究生的责任意识教育。要将硕士研究生的责任意识的培养纳入硕士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工作中,在院系成立硕士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工作小组,以主管硕士研究生思想工作的副书记和主管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为主来负责硕士研究生学习以及学术过程中的相关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总体把握硕士研究生的责任意识教育的进展。要充分发挥院系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在端正学风、加强学术行为规范中的作用,完善监督机制,保证学术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同时,奖惩并举,标本兼治,大力遏制高校校园学术不端行为。在硕士研究生责任意识的培养过程中,院系要定期开展硕士研究生学术道德专题教育、制定学术道德行为规范细则、成立学位论文查重分析小组、建立学术道德激励与惩戒制度等等。
第二,在不断提高高校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水平和研究能力的同时,通过严格的教育和有效的管理,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向高校硕士研究生系统地传授学术道德和规范。按照民族、党派、研究类型、有无国外进修经历、从事科研工作时间等具体情况,对不同类型的硕士研究生开展针对性的教育,积极引导他们进行正确的角色定位,使其明确自身作为科研工作人员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及其在科研活动中的主体价值,坚决杜绝课程学习、科研实践、撰写论文等过程中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首先,通过对高校硕士研究生进行内省自律教育,构建其内在的自我道德约束机制。其次,不断发挥科学共同体、科技工作者联合会等制定的准则、宗旨、章程的作用,完善硕士研究生履行责任的体制和机制,加强高校硕士研究生承担责任的行为规范和制度约束。通过引导教育,规范学术管理,借助制度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再次,加强社会监督,形成社会舆论,借助社会力量,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
第三,积极为高校硕士研究生创设展示自身科研能力和素质的平台,使其减少科研、学习活动的后顾之忧。并且,在全身心投入科研实践中加深其对责任意识的理解和体验。如果说,在高校学术道德建设中引入责任意识的培养,引导广大硕士研究生通过认识个人职责和承担角色的具体性质,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这是责任意识培养的基础。
总之,“科学责任是高端人才的本质内涵。”⑤广大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在硕士研究生责任意识培养的整个过程中,要时时处处地加强教育和引导,努力将其责任意识的培养与科研能力、专业知识的增长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培养出来的硕士研究生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成为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以此来实现硕士研究生对社会的应有贡献。
注释:
①[英]M.戈德史密斯、A.L.马凯著,赵红州、蒋国华译.科学的科学——技术时代的社会[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5:31.
②任爱玲.科学家伦理责任的哲学思考[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1,(6).
③[美]爱德华·希尔斯著,徐锼、李思凡、姚丹译.教师的道与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87.
④江新华.学术何以失范——大学学术道德失范的制度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31.
⑤李谧.北京世界城市建设中的研究生科学责任意识培育[J].北京教育(高教),2012,(4).
[1][美]爱德华·希尔斯著,徐锼、李思凡、姚丹译.教师的道与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1).
[2]江新华.学术何以失范—大学学术道德失范的制度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3]李谧.北京世界城市建设中的研究生科学责任意识培育[J].北京教育(高教),2012,(4).
G643
B
1008-7508(2015)11-0026-02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W2011001)负责人:武巍参与人:孙丹,于振宽。
2015-04-27
孙丹(1986-),女,辽宁沈阳人,辽宁大学教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于振宽(1985-),辽宁沈阳人,辽宁大学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