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汝泉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日本语言与文化研究中心,辽宁大连 116052)
“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的史学论证
吕汝泉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日本语言与文化研究中心,辽宁大连 116052)
近些年来,日本当局及其右翼势力为了一己之私而不顾历史事实,不断在我国钓鱼岛制造事端,不仅把对于我国钓鱼岛的侵犯扩大到一个新的程度,还严重违反了国际和平条例。尽管我国不断用史实证明钓鱼岛是中国的,但是日本当局依旧不顾中方的强烈反对,非法“购岛”,引起了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强烈不满。文章针对这一现状展开史学论证,并结合相关文献进一步证明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这一史实。
钓鱼岛;中国属性;主权之争;史学论证
安倍第二次上台组阁以后,不断在钓鱼岛问题上做出不轨举动,甚至把中国的周边国家列入拉拢对象,妄想将钓鱼岛问题国际化。但是,从历史文献、地理所属、法理依据等角度来判断,钓鱼岛始终是中国领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直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因此任何国家都必须承认中国对钓鱼岛拥有着绝对的主权。长期以来,日本一直以非法手段在钓鱼岛问题上制造事端,否认历史事实,严重践踏国际法规。我国政府多次发表声明,坚决反对日方采取任何方式侵犯我国固有领土,并采取多种措施,强烈维护钓鱼岛的主权[1]。
1.1 我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
至少在元朝之前,我国东南沿海的渔民在从事海洋经营活动的时候,就发现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并将其命名为钓鱼岛。在明朝时期的《顺风相送》中就证明了这一事实,书中还指出,钓鱼岛又称钓鱼屿和钓鱼台。明洪武五年,琉球国王出使明朝,而后明太祖便遣派使者去琉球回访,在这一过程当中,钓鱼岛是册封使前往琉球的必经之路。明清一共24次遣派使者出使琉球,每次都会经过钓鱼岛[2]。无论是中国本土的文献资料还是琉球的文献资料,都非常清楚地显示着钓鱼岛归属中国,久米岛归属琉球(现日本的冲绳),两岛分界线正好位于久米岛和赤尾屿之间的黑水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渔民捕鱼的重要渔区,中国渔民世世代代都在这片海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东南沿海的居民还将钓鱼岛作为重要的航海标志,因此加强对其使用效率[3]。
1.2 中国长期管辖钓鱼岛
15世纪初,倭寇频繁出现在我国东南沿海一带,我国中央政府遂将钓鱼岛列入海防区域之中。至16世纪中期,当时的朝廷派最高将领胡宗宪带领军队驻扎东南沿海,加强海域的防范工作,进一步明确钓鱼岛等岛屿属于明朝的海防范围。明万历三十三年,徐必达等人绘制的《乾坤一统海防全图》以及明天启元年茅元仪绘制的中国海防图《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均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纳入中国版图之内[4]。之后的清政府不仅进一步强调对于钓鱼岛的管辖权,还明确地将钓鱼岛归属于台湾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范围之内。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时候看到,清朝多个文献都详细记载了当时台湾地方政府对于钓鱼岛的管辖。
1.3 中外地图标绘钓鱼岛属于中国
明万历7年,册封使肖崇业所著《使琉球录》中的“琉球过海图”、明崇祯二年出现的《皇明象胥录》以及清同治二年刊行的《皇朝中外一统舆图》等,均明晰地将钓鱼岛纳入中国的版图之中。在日本现有文献中,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出现于1785年。在林子平所著的《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中,钓鱼岛被绘制在琉球三十六岛之外,所描绘的颜色也和中国大陆的颜色一致。这就说明当时的日本人同样认为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19世纪初期,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描绘的《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中,将钓鱼岛和台湾岛规划为一类,都是中国的领土。而后,在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和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当中,都把钓鱼岛纳入中国统辖的范围之内[5]。
在日本明治维新的背景之下,其内部实力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提升,因而促使其自身加强了对外侵略和扩张。19世纪末期,日本通过暴力手段侵占琉球,并将其更名为冲绳县。在这之后,日本又采取多种极端暴力掠夺的手段,密谋侵占钓鱼岛。
2.1 日本密谋窃取钓鱼岛
1884年,日本方面称有本国人首次登上钓鱼岛,并且发现该岛上并没有人类居住过的痕迹。自此之后,日本政府在短时间内采取行动,并采用秘密调查的方式进行密谋,企图侵占这片岛屿和海域。当然,日本的种种不轨行为早已引起了中国的注意。在清光绪十一年,《申报》上就有相关报道。原文是这样记载的:台湾东北边之海岛,近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上。日本在得知清政府已经发现其不齿行为之后,处于种种忌惮,未敢继续得寸进尺,遂马上收敛[6]。
在经过了十年的密谋之后,日本发动了震惊世界的甲午战争,先是占领了中国旅顺口,进而做出了更大范围的侵犯,清政府败局已定。在这种大背景之下,中国迫不得已和日本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日本方面,其内务大臣要求在钓鱼岛建立国标,并将其纳入版图,这一切活动都是秘密决定的。日本官方文件向我们显示的是,从1885年到1895年这十年的时间内,日本都是采取密谋的形式来对钓鱼岛进行调查。可见,其一切活动均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7]。
2.2 被迫割让钓鱼岛及台湾岛给日本
1895年,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落败,在日本政府的淫威之下,被迫签署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其中有一条是“割让台湾及其所有附属岛屿给日本”。在这种背景之下,由于钓鱼岛是台湾岛的附属岛屿,不得不被迫割让给日本。这反而更能证明,在此之前就连日本政府也认同钓鱼岛是中国领土,否则的话,就没有必要割让给日本。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作为战胜国中国重新获得了钓鱼岛的合法主权。但是,在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国力有限,美国便乘虚而入,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之下擅自将钓鱼岛纳入其管辖范围之内。在此之后,美国又将钓鱼岛送给了日本。这一切活动都属于私相授受,不仅对中国主权视若无睹,还严重违反了国际条例。
3.1 二战后钓鱼岛归还中国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政府就正式向日本宣布,决定废除中日之间所有不平等的条约。1943年12月《开罗宣言》中强调“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指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日本在战败之后签署投降书的时候,明确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并承诺履行公告当中的各项事宜。这不仅证明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也证明日本不再有对钓鱼岛的任何干涉权利[8]。
3.2 美国非法将钓鱼岛纳入托管范围
新中国成立初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主权视若无睹,和日本密谋了“旧金山条约”,然后将钓鱼岛的归属权交给了日本。值得注意的是,旧金山条约当中所涉及到的岛屿并不包括钓鱼岛,而美国却擅自扩大自己的托管范围,这样做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也严重影响到中国领土完整。
3.3 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施政权”
美国采取将钓鱼岛“归还”给日本这一行动之后,受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反对。在种种压力之下,美国不得不再次声明其本身对于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立场。美国政府是这样声明的,“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具备法律约束的,也没有实施的依据。所幸,2010年以来,由于中日双方对钓鱼岛以及周边海域的对抗不断升级,加之我国的综合国力也在不断增强,美国决定采取中立的立场,不再偏袒任何一方。
一直以来,中国始终着力于对钓鱼岛主权的维护,无论是利用外交途径还是采取强制性举措,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近些年来,日本无视中国对于钓鱼岛的主权,甚至做出侵犯中国钓鱼岛主权的非法行为,严重影响到中国的领土完整,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利益。中国政府不断通过外交途径发表声明,对于日本的种种不合法举措以及美国的介入表示强烈的抗议,坚持宣示中国一贯的外交主张和外交原则,捍卫中国的领土完整,切实维护中国人民的利益。
从法律方面来看,中国在20世纪中叶就已经通过法律法规强调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政府也发表领海声明,向世界宣布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永远属于中国,并在此基础之上做好了对于钓鱼岛的开发和管理部署,对于这一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种种环节也做了详细的规定。在2012年9月10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在此之后,中国向联合国交存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相关资料,证明了主权的拥有,进一步得到了联合国的认可。
从军事方面来看,中国始终负责任地对钓鱼岛海域加强管辖,并派出军事部队驻扎在该片海域,强调中国对于钓鱼岛的主权和管辖权,对于一切损害中国主权的行为都要做出强有力的反应。另外,中国海监执法船坚持巡航执法,以此来维护钓鱼岛海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进而维护中国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9]。
事实上,钓鱼岛问题始终牵动着千千万万中华儿女的心,也受到了海内外同胞的广泛关注。所有中华儿女都会坚持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这一立场,在维系国土完整这一问题上有着坚定的决心。伴随着日本侵占钓鱼岛的动作不断强化,港澳台同胞和海内外侨胞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保钓活动,强烈表达了全球各地的中华儿女对于领土的维护,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华民族捍卫主权完整的决心和意志,也充分证明了中国领土不容侵犯。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因为大量文献资料和史实都充分证明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在中日两国领导人签署友好条约时,为顾全大局,双方均同意暂时搁置钓鱼岛问题。近年来,中国在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突飞猛进,GDP总量超过日本,稳居世界第二位,触动了日本各界的脆弱神经,导致日本的右翼势力借机掀起反华思潮[10]。
日本单方面不断对钓鱼岛采取侵犯我国主权的恶劣行为,对中国主权视若无睹,这不仅损害了中日两国的传统关系,同时也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全盘否定。因此,我们要坚决维护钓鱼岛主权,与军国主义分子安倍、石原之流斗争到底,维护我国领土的完整和国家主权的尊严。
[1]邵桂花.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不容置疑[J].沈阳干部学刊,2012,(5):35-36.
[2]祝贺.钓鱼岛之争要立足长期作战[J].理论视野,2012,(11): 77-78.
[3]孙思.从国际法视角看钓鱼岛争端及其解决[J].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3,(4):45-48.
[4]刘爱军.论当前中日关系及突破僵局的对策[J].菏泽学院学报,2005,(6):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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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廖大珂.关于中琉关系中钓鱼岛的若干问题[J].南洋问题研究,2013,(1):95-102.
[8]郑海麟.从中外图籍看钓鱼岛主权归属[J].太平洋学报,2012,(12):1-10.
[9]徐崇温.日本对中国钓鱼岛的侵占窃据与日本政治的右倾化[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3,(3):103-113.
[10]渠长根.心理传统:日本侵略中国的深层原因[J].焦作大学学报,2002,(2):82-85.
(责任编辑 娄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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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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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汝泉(1974-),男,辽宁金州人,博士,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日语系讲师,日本语言与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日本语言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