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现状及对策探析

2015-04-14 18:25曹莎
焦作大学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河洛唐三彩洛阳

曹莎

(洛阳师范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河南洛阳 471022)

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现状及对策探析

曹莎

(洛阳师范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河南洛阳 471022)

洛阳作为一个文化古都,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底蕴浓厚、特色突出,蕴藏着巨大的商机。针对存在的问题,洛阳应通过制定规划、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等措施来促进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开发与利用。

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

洛阳作为一个文化古都和文物大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截至2013年7月,洛阳有河洛大鼓、关公信俗、唐三彩烧制技艺、洛阳宫灯、真不同洛阳水席制作技艺、平乐郭氏正骨7个项目入选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洛神传说、杜康酒酿造技艺、新安澄泥砚等44个项目入选河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7年12月,曹屯排鼓等38个项目被列入首批洛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2月,洛阳传统儿歌等51个项目被列入第二批洛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12月,蔡伦造纸传说等22个项目被列入第三批洛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类别上来说,洛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齐全,包括民间音乐(洛阳海神乐)、民间舞蹈(大里王狮舞)、民间美术(洛阳宫灯)、传统手工技艺(唐三彩烧制技艺)、传统医药(平乐郭氏正骨)等十类,涵盖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全部项目。

1.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现状

作为中华民族数千年集体智慧的结晶,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巨大的商机。旅游开发是当前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潜在经济价值的主要形式之一。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越来越受到国家、政府、学者的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逐渐在旅游业中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为洛阳旅游业注入新的活力。洛阳部分知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相对而言,起步较早。

2008年6月,洛阳牡丹花会荣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国家级文化品牌,为洛阳牡丹的旅游开发提供了新的动力。洛阳以花为媒,以牡丹花为载体,积极进行牡丹生产和科研,实现了牡丹全年开花。深度挖掘牡丹文化内涵,推动牡丹深加工等牡丹系列产品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从牡丹种植到牡丹系列产品深加工的产业链条。牡丹花会的成功举办,为洛阳旅游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2013年第31届洛阳牡丹文化节,全市共接待游客1869.9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12.2亿元。其中,接待入境游客17.25万人次,旅游创汇4181.15万美元;各旅游景区(点)接待游客1589.46万人次。市区星级饭店平均入住率达85%。全市交通客运部门共运送旅客1032.41万人次,客运总收入1.84亿元[1]。

洛阳唐三彩是中国盛唐文化的绚丽奇葩,是一种工艺精湛、历史悠久、具有中国独特风格的传统工艺品。2008年,洛阳唐三彩烧制技艺成功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唐三彩的复制和仿制工艺,在洛阳已有百年的历史。经过历代艺人们的努力,唐三彩工艺技术逐步完善,烧制水平不断提高,使“洛阳唐三彩”的工艺技巧和艺术水平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关公信俗”是华人世界信仰关羽的一系列民间风俗。千百年来,关羽被视为忠义化身和道德榜样,被尊为“关公”,受到民众的普遍敬仰。2008年6月7日,“关公信俗”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994年,成功举办了第一届“东方文化寻根游暨中国洛阳关林国际朝圣大典”。到2013年底,中国洛阳关林国际朝圣大典已成功举办了16届。2013年关林国际朝圣大典的主题为“弘扬关公文化、传承民族文化、展示河洛文化”。朝圣大典主题鲜明,场面宏大,气氛热烈。为了深度挖掘关公信俗文化,把关公“忠义仁勇”的精神主旨转化成好听、好看、参与度高的关公信俗系列文化产品,洛阳关林从2011年开始恢复关林春节古庙会。2013年关林庙会在前两届庙会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浓郁的关公信俗特色祭祀仪式和丰富多彩的民俗展演节目,使人们在开心快乐之余充分领略河洛文化内涵。

2.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2.1 开发力度不够、开发比较零散

从整体上看,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仍处于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级阶段,开发力度不够,开发缺乏系统规划,比较零散。

近年来,洛阳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上,有重点地保护与开发了一些知名度较高、经济价值大的项目。洛阳牡丹花会、唐三彩、关林庙会、洛阳水席等旅游产品因为知名度较高、进入旅游市场较早,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而洛阳其他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开发力度上仍显不足,这与洛阳丰富的非物质文化资源不相适应。不少经济潜在价值较好、极具文化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还没有得到有效开发。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河洛大鼓为例,为了改变河洛大鼓表演市场萎靡的现状,洛阳举办了河洛大鼓曲艺节,也在春节庙会、龙门石窟等进行过演出,然而其在旅游市场的影响力还比较有限。不少洛阳市民、绝大多数来洛阳的游客还不了解河洛大鼓,或者没有听到让他们感兴趣的河洛大鼓。

另外,目前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缺乏系统的规划,旅游开发较为零散,基本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地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和展示活动,对旅游规划缺乏重视,忽视旅游市场结构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如“昙花一现”,难以形成持续的旅游效应。如洛阳嵩县,仅农历二月十五一天,就有嵩县德亭街朝阳观庙会、嵩县木植街地母庙会、嵩县田湖财神庙会、嵩县田湖阎君庙会四个庙会,零散的旅游开发造成各自为政,鱼龙混杂,抓不住重点,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效果不佳。

2.2 文化内涵挖掘不够,缺少竞争力

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突出,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可是,不少项目在进行旅游开发时,急功近利,忽视了其中蕴含的文化内涵。例如,以雍容华贵、充满宫廷气息闻名于世的洛阳宫灯,纯手工制作,制作技艺繁杂、高超,竹篾是洛宁上等青竹,灯座是上好桐木手工旋成,灯面是上等丝绸细密粘成,包括70多道工序,工序严谨、过程复杂、成本较高[2]。但随着现代生产工艺的提高,利用机器生产出来的塑料宫灯逐渐占领市场,做工粗糙、质量低劣、售价便宜的塑料宫灯,对传统洛阳宫灯的制作与销售造成巨大冲击,传统的洛阳宫灯手工技艺面临失传的尴尬境地。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在全国各地兴起,吸引了大批游客的兴趣,但是,简单化、庸俗化、雷同化的现象,使得旅游产品得不到游客的认同,缺少市场竞争力。比如,2011年中国洛阳河洛文化旅游节上,身着奇装异服的演员、脸部涂色的小丑、头插羽毛的非洲土著,由10多个国家表演团带来的“世界风情大巡游”唱起主角,河洛文化则身影难寻。除此以外,其活动还包括:“洛阳秋季房地产、住宅装饰装修暨国际名车博览会”等,这种简单的、把不少庸俗、雷同的项目生拉硬拽到河洛文化节上的行为,让人们无法了解河洛文化的内涵,也就无法获得游客的认可。

2.3 宣传不足,客源市场狭窄

尽管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在不断加强,并在广大群众中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其宣传重在节日、重在城市,存在着平时宣传少、乡村宣传不够等偏颇,这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的持续发展。并且,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得较好的地方一般都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这些地区文化资源非常丰富,但是缺少资金,加上当地旅游部门认识不到位,以致于大部分宝贵资源至今还在艰难的环境中自生自灭。

另外,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报纸、电视、手机、网络等媒体进行的宣传推介多数仅停留在河南省内,而较少对省外进行相关宣传,特别是针对入境游客的宣传措施比较少,致使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客源市场狭窄。例如,第31届洛阳牡丹文化节,通过对国内游客抽样调查,主要客源地是河南省,占42.7%;外省市的游客中,来自“近邻”河北的游客最多,占15.7%[3]。河洛大鼓、洛阳海神乐、民间舞蹈九莲灯等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活动,参加客源更是多为洛阳当地居民,客源市场范围狭窄。因此,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客源市场是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关键。

3.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对策

3.1 制定系统的旅游规划,加大非遗开发力度

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只有经过规划和开发才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才能使潜在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体现旅游资源本身的价值。为了改变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中存在的各自为政、零散开发的现状,政府需要制定系统的旅游规划。

首先,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长期规划。针对需要绝对保护的、可利用与保护的,以及可以重点利用的非遗项目,分别制定保护与利用规划。其次,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的具体专项规划。根据不同遗产类型可开发利用的方式,科学规划,促进形成展演展示、产业化经营、与旅游产业相结合、民众娱乐等多种方式共同发展的开发利用体系。最后,政府要从大局出发,同种类型的旅游开发形式要尽量避免,对一些小、乱、文化内涵不突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整合,形成精品,塑造品牌。

加大开发力度,针对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和生存环境,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保护形式和开发模式。例如以河图洛书传说、刘秀传说、鬼谷子传说、洛阳传统儿歌等为主的民间口头文学类文化遗产,可以通过编辑、出版、刻录成光盘等方式将口头文学转化为旅游商品,将这些民间传说、神话故事、儿歌等编辑成民间故事集、神话集、歌谣集等予以出版,或者转制成影碟、光盘的商品形式出版和售卖。

3.2 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塑造知名品牌

3.2.1 从旅游广度来说,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游线路

洛阳作为河洛文化的发源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厚。通过系统梳理和有效整合,将有洛阳特色、级别较高、表演性强、富有趣味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串联,规划建设几条非物质文化遗产游线路,线路延展到邻近的几个区县。第一,选择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集中且类型丰富,交通连接顺畅,便于与客源地连接,便于游客在短时间内观看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规划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线路。例如,通过整合伊川和汝阳的杜康酒以及杜康仙庄、云梦鬼谷子等资源,重点挖掘酒文化和鬼谷子军事文化内涵,增加游客参与性;第二,与自然生态、文化旅游适当结合,形成吸引力强的复合型旅游线路。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游的复合旅游线路,可以从原先的一日游扩展到两日游,有效延长游客在目的地的滞留时间。例如,游客游完洛阳后,可前往孟津,欣赏黄河小浪底“观瀑节”;了解“唐三彩烧制工艺发源地”孟津县南石山村的唐三彩发展状况;观看豫西民俗表演的活化石——赵氏高跷表演;亲自去平乐村,体验和八百农民一起画牡丹的盛况;吃当地特色饮食——平乐脯肉;购买太仓毛笔等。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个文化要素与旅游中“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充分融合。

3.2.2 从旅游深度上来说,深挖文化内涵

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为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吸引力,需要系统规划,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科考、教育等旅游价值,结合遗产特点和市场需求,创新性地展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河洛文化节为例,洛阳河洛文化节自2004年开始举办,到2013年已经举办9届,但是其在旅游者和当地群众心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是很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编制宣传河洛文化内容的手册,免费发放,让游客了解什么是河洛文化;其次,要充分挖掘洛阳的中原文明、河洛文化内涵,以夏、商、周、汉魏、隋唐等朝代文化为重点,每年河洛文化节以一个朝代为主题,通过展示和复原五大都城遗址、河图洛书等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等让游客了解洛阳厚重的文化。还可以通过建立河洛文化主题公园,整修重建一批典型的洛阳古民居和古街区,增加书法、绘画、民俗风情等表演项目,提高河洛文化旅游节的核心竞争力,打造河洛文化旅游节的品牌效应。

3.3 转变观念,拓宽客源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宣传推介成为旅游者认识了解旅游资源最为重要的途径。针对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力度较弱的现状,可采取以下措施:

3.3.1 宣传时间、地点

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重在节日、重在城市,存在着平时宣传少、乡村宣传不够等偏颇,这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的持续发展。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第一,应该常规化、日常化地进行宣传,坚持月月有主题,常态化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善旅游标识解说系统、旅游信息系统,制作多元化、个性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书籍以及音像制品,建立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信息网站,突出相关的精品项目。第二,加大农村地区、居民社区的宣传力度,在农村、社区发放免费普及手册,展板巡游,通过广播、电台或文化娱乐表演展示给大家。第三,民俗活动、节庆集会可在冬季特别是春节时候主推,有效填补冬季旅游的空档期;而在春、夏、秋三季,可在游客欣赏自然风光、珍奇花卉、田园野趣之余,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起到辅助作用。

3.3.2 宣传方法

第一,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等宣传展示活动,利用各种媒体,集中、全面、深入地报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当地群众的保护与利用意识。如在电视上举办一场民间表演艺术的比赛,通过海选与表演展示,让更多的人了解、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中来,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第二,加强对青少年的传统文化教育,积极与教育部门协商,将民歌、民乐(如洛阳传统儿歌)纳入中小学音乐课,将剪纸纳入美术课,将面塑、凉洛寨泥娃娃等传统技艺纳入手工课,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第三,邀请国内外新闻媒体到洛阳采风,对代表景点作重点报道。让洛阳走向世界,增强洛阳在世界上的影响力、辐射力。洛阳应增加和其他省市的交流、宣传和协作,通过主题巡展、参加旅游节、文艺表演等方式,扩宽旅游的客源市场。洛阳还可以通过国旅、中旅等旅行社,来宣传、推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吸引国际、国内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3.4 政府支持,保护性开发利用

第一,制定地方性法规。结合国家法规,立足实际,尽快制定“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传承人的法律意识,强化社会大众的保护及传播意识,规避利用过程中的不良行为。第二,搭建资金支持平台。各级政府应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按不低于文化事业支出的10%列入财政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同时,通过政府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

为了避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现象的发生,开发要严格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进行“生产性保护”,即在不违背手工生产规律、不扭曲其自然演变趋势的前提下,将传统技艺导入当代社会生活及产业体系,使其和创造社会财富的实践活动相结合。以洛阳唐三彩为例,政府应制定政策、法规,对生产、经营、出口、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唐三彩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和唐三彩工艺品审验制度。公安、工商、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进行大规模集中治理活动,坚决取消无证经营的厂家和销售点。在主要旅游景点,建设高品位、高档次旅游购物市场,逐步解决唐三彩摆地摊的问题。另外,政府还可以试着成立一个集研究、展示、销售为一体的“官窑”,招募那些小作坊里的民间艺人为技术员。这样有利于生产出更高品质的唐三彩,切忌盲目以及大跃进式的一味强调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

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是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和传承的重要途径。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目前仍处于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级阶段。洛阳只有通过制定规划、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等措施,才能有效促进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

[1]第31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接待游客1869.95万人次[N].洛阳日报,2013-05-06.

[2]唐靖雯.洛阳宫灯文化开发的SWOT分析[J].管理工程师,2011,(1):46-48.

[3]今年牡丹文化节期间:河北游客最多,吃住花费最多[EB/OL].洛阳网,2013-06-27,http://news.lyd.com.cn/system/2013/06/ 27/010258607.shtml.

[4]秦艳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路径探讨[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10):77-80.

[5]夏挽群,陈江风.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现状及抢救保护[J].河南社会科学,2007,(1):35-37.

(责任编辑 娄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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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257(2015)02-0089-03

2014-12-12

曹莎(1982-),女,河南焦作人,洛阳师范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旅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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