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口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三明 365000)
2014年11月14日,《辽宁日报》头版公告并在4版整版刊发公开信《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公开信中指出“呲必中国”现象的存在,有的还很过分,必须引起教育界的警觉和重视。文章称,“部分高校教师,尤其是经济、法律、社会学、行政管理等与哲学文史等社科领域的老师,在授课过程中,每当结合现实问题,常常会表达出一些消极负面的情绪,谈到好的,都是外国的;不好的,都是中国的,中国成了负面典型的案例库。这个事件在社会中引起较大反响,尤其是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的高校中出现这样的现象并非孤例。高校尚且有这样的问题,凸显出加强全社会马克思主义教育,加快马克思主义教育制度化建设,提高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指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是我们的共同精神支柱和强大思想武器,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的重要性勿庸赘述。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呈现出许多新的阶段性特征,社会和互联网上各种观点争锋激烈,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价值观念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社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复杂多样,出现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缺乏现象,多样化社会思潮对马克思主义教育产生诸多负面影响和提出严峻挑战。马克思主义教育作为党和国家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和任务,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当前还存在教育合力发挥不够、形式与内容结合不够紧、理论教育与实践养成不相统一、考核监督制度落实不力以及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未紧密衔接等问题,导致实效性待加强等不足。
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教育制度化就是把对马克思主义教育活动的运行要求及把对教育对象的基本要求纳入正式的成文的规则体系的动态过程,就是用制度对马克思主义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刚性”约束。马克思主义教育制度化建设环节提纲契领,实现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制度化,对提高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实效性,促进马克思主义教育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制度化建设可以在教育内容、教育运行、教育程序等方面逐渐形成规范的制度,如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后,各高校统一使用全国统编教材,执行规定的课程、课时和学分,使教育行为系统、规范、程序化,克服马克思主义教育存在的随意性错误意识和行为,从而达到规范性的目的。二是制度具有权威性,可明确马克思主义教育的主要目标以及主要任务,明确教育者工作职责、规范,按照规定规范和实施教育活动,使教育行为有章可循;通过制订实施考试、考核、评比、表彰等制度,对受教育者接受马克思主义教育进行硬性要求、积极引导,使马克思主义教育具备稳定性。三是制度化建设可以有效节约教育成本,提高教育效率。马克思主义教育任务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反复性等特点,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教育成本。马克思主义教育制度化建设能够保证教育的手段具有可行性,有效地整合利用各种制度资源,有效地减少教育成本。
马克思主义教育制度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是马克思主义教育的领导主体,要切实负起“把握方向、制定政策、营造环境”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提高教育科学化水平。党的基层组织要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措施。高校和社科、群团等组织要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或党的助手和桥梁作用,发挥理论和科研、宣传优势,各尽其职,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要重视马克思主义教育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人们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相融合,努力实现全覆盖。
(二)谋划做好顶层设计。要不断总结教育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贯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不断创新教育制度,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首先要针对不同教育阶段和教育类型统筹把握马克思主义教育制度,对教育的课程设计以及各种考试制度进行统一规划,最终建立合理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其次,要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将长期以来形成的好的做法、习惯、规则等非制度资源上升到制度层面,推动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制度化建设。二是将教育资源合理地融入到教育中,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教育的重要目标以及教育的任务和原则。
(三)加强理论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在长期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实践中,我们已逐步形成了讲师团、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高等院校等各种理论教育机构和阵地,有了一支宏大的马克思主义教育队伍。马克思主义教育的阵地和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适应形势变化,适应马克思主义教育的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阵地和队伍的建设,特别是教育者和队伍建设。马克思主义教育工作者是教育活动的管理者、组织者、实施者,要大力提高教育者思想政治素质,要利用制度对教育者的教育活动进行规范,发挥制度对教育者的重要导向和奖惩作用,用党纪政纪、职业道德规范、学术教学纪律等制度和规定对其教育行为进行规范,把外在约束与内在动力结合起来,使每个教育者明确责任,认真履职,保证教育目标及任务的落实。要发挥导向和榜样作用,完善教育队伍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职务评聘体系以及优秀教育者表彰机制。
(四)重视考评和监督制度化建设。考察衡量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实效性,实现考评和监督制度化是建立制度化的重要保障,也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的客观要求。要分类制定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细则、考评项目等内容,以此为尺度评价马克思主义教育的过程和效果。如近年来中宣部、教育部就制订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关于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意见》等一系列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考评标准,各高校根据细化的考评标准对照检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考评和监督制度化建设要抓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在教育系统中建立独立存在的教育考评和监督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保证评价工作公平和公正。二是要针对马克思主义教育的目标建立合理的标准体系,制定考评的具体规则和考评标准。三是建立相应的考评结果公布制度,建立信息的反馈体系,加强教育监督的透明度。四是建立具体的奖惩制度,对考评对象进行规范的考评、监督、奖惩,充分调动考评对象的工作积极性。
(五)坚持分类指导,重点教育和普遍教育相结合。马克思主义教育要取得实效,需要适应时代特点和理论需求的教育方式方法,这就要求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分类指导,党内必须着眼于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用这一理论体系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广大青年特别是青年学生要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三进”工作,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三观”,树立“三个自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对群众要尊重其主体地位,关注其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找准思想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参与的渠道,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铸牢人们的精神支柱。
[1]搜狐新闻.辽宁日报致信大学老师别抹黑中国[EB/OL].[2014-11-14]ht tp://news.sohu.com/20141114/n40 6046000.shtml
[2]人民网.中办国办印发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意见提出五项任务[EB/OL][2015-1-19]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 015/0119/c1001-26412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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