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扬诺维奇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的误读论析

2015-04-14 04:43许恒兵
关键词:斯氏决定论历史唯物主义

许恒兵

(南京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各种遭遇中,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一方面强调历史发展的客观制约性或历史规律性,另一方面强调人的能动性作用的重要性,从而其自身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和冲突的观点较为普遍。例如波普尔,一方面在其著作中将马克思塑造成一个严格的决定论者,并予以激烈的批判,同时又声称“在马克思的一些早期著作中,要求人们必须在行动中证明自身,这是特别明显。这种态度——它可以被描述为马克思的行动主义——在他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最后一条中得到最明显的阐述:‘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1](P312-313)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霍耐特同样一方面批评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倾向,同时又认为“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或《法兰西内战》中提供的是一种‘表现主义’模式”,而“马克思本人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把经济学著作的功利主义途径与历史研究的表现主义途径系统地联系起来,尽管这两种模式在他的成熟著作中发生了冲撞。经济决定的利益冲突,与根据自我实现的不同追求所做出的对全部冲突的相对主义解释,比肩而立,而且没有任何中介”。[2](P156-157)无独有偶,南斯拉夫“实践派”的重要代表斯托扬诺维奇(以下简称斯氏)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的理解中同样表达了上述观点。从某种程度上讲,宣称历史唯物主义存在着冲突和矛盾甚至比宣称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错误的理论危害更加大,如果说错误在很多时候还是我们通往真理的阶梯,那么,宣称历史唯物主义本身有着内在的冲突和矛盾,则无疑断绝了其与真理性认识的任何关联,因而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一、内在冲突的历史唯物主义

从理论取向上来看,斯氏秉承了整个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普遍传统,竭力强调青年马克思与老年马克思的思想连贯性,认为“关于所谓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的争论,促进了马克思主义者和马克思学家对他的著作的更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由于这种研究,关于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根本的人道主义连续性的论断,现在已经牢固地确立起来并得到了详细的阐述”。[3](P423)他相当自信地认为,甚至连阿尔都塞这一强硬的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者的敌手也未能成功地对这一解释作出有效的反驳。但是,斯氏却基于青年马克思和成熟马克思思想连贯性的认同的前提提出了一个更为“惊人”的问题,那就是,“人们能通过‘只有一个马克思’这一相反的简单论断把握全部真理吗?换言之,大量论述马克思的当代文献不正处于马克思著作中明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危险之中吗? ”[3](P424)发问当中无疑已经潜藏着其对马克思思想的基本判定,即其中必定存在着诸多不相一致的地方。对此,斯氏从一般意义上概述道:“如果说完全一致和缺乏歧义是杰出思想家的必要特征,那么马克思决不能跻身于他们的行列。我认为,真正的马克思只能通过那些——除了他的基本的人道主义连续性以外——在他那里发现了其他种类的矛盾心理、非连续性、内在张力,以及多种倾向、冲突甚至矛盾的人,才能达到。”[3](P424)对此,斯氏还提出了一个似乎颇具说服力的论证,即如果不是这样,“怎样才能真正地解释以他的名义所进行的各种运动和理论倾向中的巨大差异呢?”[3](P424)我们的回答是,马克思决不能为其以后的所有以他的名义进行的各种运动和倾向负责。对此,有说服力的证据是,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知道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再具体一点来看,马克思的思想到底存在着哪些冲突和矛盾呢?斯氏对此也有明确的说明,他指出:“我尤为注意他的著作中的各种冲突 (如他的辩证法与偶然的绝对乌托邦之间的冲突、马克思思想中的道德方面与其反伦理的观点之间的冲突,以及严格的决定论和受到限定的决定论之间的冲突)的考察。”[3](P424-425)受本文主题所限,我们重点考察最后一个冲突。按照斯氏的概括,这个冲突可以归结为“关于历史的、自然主义——决定论的图式”与“关于历史的一种经济的、人道主义——决定论”的探讨之间的冲突。其中,前者体现的是严格决定论倾向,后者体现的则是彰显人的能动性作用的人道主义倾向。

一方面,斯氏认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内涵着严格决定论的倾向。他指出:“当我们自由而富有同情心地阅读马克思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著名段落时,我们必然可以得出这一印象,即他所说的是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发展之间的严格平衡,其中生产力是决定因素。无疑,他片面地描述了法律、政治和思想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即后者决定前者。 ”[3](P425)从斯氏的理论所指来看,他针对的无疑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那段“经典表述”。的确,在这段“表述”之中,马克思的确强调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基础性作用,但作为马克思研究结果的最为集中的理论表述,这恰恰符合了理论自身的内在具有的“一义化”特征,即“理论知识必定是抽象的、有限的、片面的”[4](P135),理论在抽象的过程中必定会舍弃特殊性、偶然性的关系,唯有如此,它才能达到自身的逻辑一贯性。理论的自身特征也决定了它无法把握现实历史的整体,正如马克思自己所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5](P25)就此而言,斯氏将马克思以符合理论本身特征的方式所作的概括指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内涵着严格决定论的取向,以致不可避免地忽视了马克思所实现的伟大的理论变革。此外,按照斯氏的理解,严格决定论以否认人的能动性作用为前提,但就是在这段话中,马克思在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动规律以后,恰恰紧跟着指出了“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也就是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客观规律运动必须借助于阶级斗争的有力杠杆才能获得实现。

另一方面,斯氏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在另外一些文本段落中强调了人的能动性的作用,从而表现出了人道主义的取向。由此,历史唯物主义表现出内在冲突性。这种冲突不仅体现在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等同时表现出严格决定论倾向的文本中,更表现在马克思在论述具体的历史事件的文本中。就前者而言,斯氏认为马克思的下述段落是 “一个把社会进程简化为基础和上层建筑图式的段落”[3](P425),即“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6](P42-43)与此同时,就是在同一文本中,斯氏认为,马克思的下述论断却表现了强调人的能动性作用的人道主义倾向,即“人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们已经获得的东西,……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6](P43)基于“分裂式”解读的视野,即把本属于一个“艺术整体”中的两段话割裂开来,斯氏强调马克思在同一文本中 “提供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公式”,即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和冲突。诸如此类的手法还被运用到其他诸多段落上,这里不再一一枚举。但是,仔细分析可知,就是在上述第一段论述中,马克思在强调生产力、经济基础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了社会是 “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但问题的关键是,社会性的个人在能动性活动的基础上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又会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正所谓“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7](P545)。 从这个角度来看,当马克思在上述第二段论述中强调人的能动性作用时,必定隐含着一个前提,那就是这种能动性必定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即要建立在 “既得的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之上。

就后者而言,斯氏认为当马克思描述具体的历史事件时,无疑超越了严格决定论的取向。这种超越集中地体现在“马克思经常作出让步,承认国家因素和政治因素一般说来比他的经济主义——决定论图式可能推出的因素具有更加独立的作用”[3](P427), 尤其是在马克思分析 “亚细亚生产方式”时,却“走向了他自己关于经济和政治的图式二分法的反面,而且似乎并不排斥这样一种假定,即国家政权代表了一种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力量之独立的和主要的来源”。[3](P428)此种超越的更为细致的表现则在于,“在马克思对特殊的历史事件的解释中,即使是最重要的活动家的个人因素也未被忽视”。[3](P428)

可以说,斯氏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存在着内在冲突的判定无疑是致命的,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而在对其进行驳斥之前,我们需要看一看他自己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如果先行说出结论的话,他的理解可以概括为人道主义取向的历史唯物主义。

二、人道主义取向的历史唯物主义

需要先行指出的是,斯氏在阐述自己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人道主义理解的过程中,有力地批判了历史唯物主义阐释中的经济决定论。在他看来,“经济决定论”将经济因素——具体表现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客观的矛盾运动过程——凸显为人类历史发展的唯一的主导性因素,从而使得历史的运动过程变成为人之外的纯粹客观的运动过程。其中,“现实的人和事件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中消失了,剩下的只是武断的应用和实体化了的抽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社会的上层建筑、社会的阶级及其冲突,等等”。[3](P430)历史由此被“主体化”或“人格化”了,正如马克思所严厉批评的:“历史也和真理一样变成了特殊的人物,即形而上学的主体,而现实的人类个体倒仅仅是这一形而上学主体的体现者”[7](P284)。 斯氏更为深刻地指出,这种历史观归根结底实现了向黑格尔式的思辨历史哲学的倒退,“区别只是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代替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3](P430-431)在此基础上,斯氏强调指出,针对异常复杂的历史发展过程,“没有任何一种刻板的图式能够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释”。[3](P430)就此而言,斯氏倒是说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性的理论特质。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历史唯物主义“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7](P526)

在此基础上,斯氏提出了自己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人道主义理解。基于马克思的论断即“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斯氏认为“人类社会表现出一种变革生产关系、而非完全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强大趋势”。[3](P434)在他看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图式中仍然存在着有根本性意义的方面,即其切中了当代社会物质生产仍旧代表了社会生活的焦点的实情,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对经济基础的作用进行重新理解,即其不是刻板地严格决定着人类社会中的其他一切方面,“它只能以一种较弱的、否定的方式来表述:即人类社会表现出一种变革社会整体其他要素(政治的、法律的、精神的,等等)的强大趋势,而绝非完全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3](P434)很显然,斯氏的上述理解无疑是为了凸显人在创造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决定性作用。正如他自己所说,“任何认为人只能加速和延缓历史过程(因其方向和结果在根本上是被决定的)的观点都是不正确的”。[4](P432)

的确,在严格的经济决定论的阐释模式中,人的地位和作用遭到了边缘化。但斯氏却由此滑向了另一重误区。而这个误区与其对历史唯物主义内在冲突的误读有关,即其在批判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所谓的“严格决定论”倾向的前提下,彻底消解了人在创造历史过程中所受到的客观制约性,并由此走向了单向度地凸显人的能动性作用的抽象的人道主义的错误之中。的确,人类历史的演进尤其是社会形态的更替绝非是一个脱离了人的活动的纯粹自然过程,相反,人的变革世界的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则往往以激烈的阶级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其中无疑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将历史规定为人追求自己的目的的活动的展开过程。但是,人的变革必须在具备了一定的历史条件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正如马克思自己所说:“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8](P592)相反,“如果还没用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就是说,一方面还没用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不仅反抗旧社会的个别条件,而且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那么,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这种变革的观念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7](P545)

三、冲突抑或误解

从根本上而言,斯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存在着内在冲突的判定无疑是建立在对历史唯物主义本质的误解之上的。这种误解具体表现在它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的功能定位上。具体来说,斯氏消解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与历史现实之间的界分。在此前提下,当斯氏面对马克思以“决定论”的方式表述的基本理论和马克思在分析具体的历史现实时对多样化因素的分析和描述,尤其是在后者当中给予被决定的一方以更多的作用时,便无法对二者之间的内在一致性作出合理的解释,以致认为历史唯物主义自身存在着内在的冲突。而就此判定的性质来看,它对历史唯物主义无疑有着致命的危害。如果说一种理论得以具备最起码的合理性的标准在于其内在的统一性、一贯性,那么,宣称历史唯物主义本身存在着内在的冲突,无疑从根底上消解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理性品质。为此,认真对待斯氏的判定尤其显得必要。

为了有效地驳斥斯氏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解,我们有必要简单叙述一下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所实现的理论变革,并由此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功能进行合乎其本质特质的界说。从根本上而言,历史唯物主义所实现的理论变革首要地体现在其对理论与实践之关系的重新理解上。在马克思之前,传统理论家们在建构理论体系时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即其总是撇开实践而在理论理性中寻得一个绝对化的“基点”,并由此出发通过思维内在性的运动建构起大全的理论体系,正如德国著名哲学家卡西尔所指出的,“直到如今理性才堪以仗着它的清楚与明晰的观念去涵摄存在之全体,直到如今理性才足以秉其一己之力量去穿透与制服这一存在之全体”。[9](P11)在此前提下,如果说在传统理论中实践还有什么地位和作用的话,那便只能是按照理性认识的要求去践行。而马克思可谓是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实现了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即确立了实践对于理论的源始性意义。马克思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一蕴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中便曾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的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7](P500)如此一来,理性认识便被牢固地奠基于实践的基础之上。那么,此种建基于实践基础之上的理论能否把握活生生的实践整体,并从而成为大全的理论体系呢?答案毫无疑问是否定的。而这无疑根源于理论把握世界的方式即“抽象”,而进行抽象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舍弃的过程,即要把对象当中的个别性的、差异性的、特殊性的要素抽象掉,并由此形成概念式的规定。正如马克思所言:“范畴表现这个一定时候即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 ”[10](P30)由此便不难理解,由此种有限的概念规定所形成的思想整体便也只能是对实践整体的有限性把握。而既然是有限性的把握,那么,当运用这种理论解释世界时,便不能直截了当地按照理论所内涵的关系指认现实,而必须将现实中碰到的各种具体条件吸纳进来,如此,才能对现实本身作出合乎现实的把握。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来说,同样是历史条件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条件并在这些条件之内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 ”[10](P29)

进一步来看,马克思的此种关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全新理解无疑被其彻底地贯彻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过程之中,它集中地体现在马克思的下述论断中,即“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的形态”。[7](P544)遵循着这种阐释历史的基本路径,历史唯物主义便成为 “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而“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结果的概括”。[7](P526)而且,这种概括本身作为抽象的产物,它也只能是对现实历史的有限性把握,因而当其被运用于现实历史时,便必定会遇到诸多困难,而“这些困难的排除受到种种前提的制约,这些前提在这里根本不可能提供出来的,而只能从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的研究中产生”。[7](P626)

可以说,上文的简单概述无疑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本质特征以及基于这种特征所体现的独特方法论功能。从这个认识出发,我们便可以有效地回应斯氏的判定。在此之前,我们需要确认一个事实,那就是,马克思毕生主要研究的对象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点斯氏无疑也作出了明确的指认,他说道:“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图式是从马克思对西方社会发展的研究中推演而来的。 ”[3](P433)也就是说,马克思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理论抽象和把握,形成了用决定论式的理论语言概括的一般原理,如斯氏所极度厌恶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但正如上文所述,这种理论化的概括绝非可以直接运用于现实历史之中,尤其是被直接运用于具体性的历史事件以及前资本主义社会,否则就会像恩格斯所指出的,理解历史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6](P393)。 恩格斯明确指出:“只要问题一关系到描述某个历史时期,即关系到实际的应用那情况就不同了”,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这里表现出一切因素的相互作用”[6](P392)。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分析具体的历史性事件时,引入了多条线索,从而得以对历史事件作出具体化的说明。而就前资本主要时代来看,马克思则明确指出:“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但是,决不是像那些抹杀一切历史差别、把一切生活形式都看成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经济学家所理解的那样。 ”[5](P93)

既然如此,斯氏基于马克思在表述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时所采用的决定论式的语言以及强调在描述现实历史过程尤其是在描述历史事件时所进行的更为复杂化的分析之间的差异,便判定历史唯物主义存在着内在冲突,实为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本质和方法论功能的严重误解。相反,坚持理论一般与特殊实际在实践基础上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恰恰是构成历史唯物主义超越于一切传统理论的根本所在。

[1]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二卷[M].陆衡,等 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2] 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M].胡继华 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3]衣俊卿,等.东欧和苏联学者卷(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4]王南湜.走向实践哲学之路[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9] 卡西尔.人文科学的逻辑[M].关之尹 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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