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短板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家开始着手谋划、编制“十三五”规划。在新常态背景下,编制“十三五”规划同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七个五年规划有很大的不同,尤其在“三农”领域需要新思路、新举措。陈锡文、胡鞍钢等多位专家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下破解“三农”难题新思路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问题依然是改革的短板。”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认为,我们要在短板上下功夫,就要在“五化同步”中补农业现代化的短板;在城乡一体化中补农村社会发展的短板;在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中,补农民收入增长的短板;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补1亿农民工市民化的短板。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陈锡文剖析了当前中国最紧迫的农业农村问题,包括粮食生产结构、粮食价格、农业国际竞争力和农业环境污染等问题。他认为,破解“三农”难题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当务之急则是要认清中国目前的大多数农产品特别是大豆、棉花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这一事实。
“当前社会关心的是农产品成本和价格的问题。有人说,既然进口粮食价格较低,何必还要生产这么多?也有人认为,国内粮食生产成本高的原因在于规模小,应当把农民转移走,发展规模生产。但我们应该明白,作为发展中人口大国,农业政策关系着国家安全与经济安全,从社会层面上讲关系着农民的生存生活问题。农产品进口要有度,不能影响到产业安全,更不能影响到农民的?就业收入和基本权利。城镇化率在不断提高,城市和非农产业没有能力吸纳那么多的农业人口,产生的社会问题将远比经济增长问题严重得多。”陈锡文强调,破解“三农”难题的“度”在于农民的生存和发展,在于农民的权益,否则短板不仅补不上,还会越来越短。
陈锡文说,首先我们要承认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的现实,并采取措施,通过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生产满足市场需求的农产品;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农民的剩余劳动时间得到充分利用;要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和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机械化使用程度和效率;探索新的土地流转模式等办法来化解矛盾。
针对当前土地流转规模有限的困境,陈锡文提出了两种解决思路。“一种是采用托管模式,不流转搞规模经营。第二种则是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规模使用土地,接受年终分红。现在从事经营的有两类经营主体,一类是提供农产品的经营主体,另一类提供各个生产环节的服务。可以说,在我国城镇化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千家万户的小规模农业生产还将长期存在,农业现代化道路注定不会平坦。但怎么走,办法是可以探索和改变的。我们可以通过技术条件让土地集中连片,通过土地托管、入股、流转等方式,尤其是大规模社会化服务,让小规模农田也可以使用最现代化的农业大机械,降低成本,取得成功。”陈锡文呼吁,在政策上应当给两类经营主体以同等的重视,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撑,这可能将成为中国农业现代化有效的途径。
国办发布《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
8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取得积极进展、到2030年要取得显著成效的宏伟目标。这是国家层面首个系统部署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重要文件。
基本原则
坚持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作为首要前提。坚守耕地红线,做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稳定提升粮食产能,确保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夯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础。
坚持把提高质量效益作为主攻方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变化,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向规模经营要效率、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效益、向品牌经营要利润,全面推进节本降耗、提质增效。
坚持把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内容。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坚持把推进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打破传统农业发展路径依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激活各类农业生产要素。
坚持把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作为基本遵循。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
主要目标
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到203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产品优质安全,农业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农业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竞争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