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济光与1912-1913年广东社会治安

2015-04-10 19:57王爱云广东海洋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广东湛江524005
韶关学院学报 2015年7期
关键词:都督申报广东

王爱云(广东海洋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广东 湛江 524005)

龙济光与1912-1913年广东社会治安

王爱云
(广东海洋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广东 湛江 524005)

摘要:1912-1913年广东政治混乱,社会治安问题突出,赌、盗、会、斗,顺势蜂起,乱象横生。广东军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如解散民军、清乡等,取得了显著成绩。拥有济军的龙济光在这一时期得到胡汉民、陈炯明的信任,一度身居要职,维护社会治安,坚持剿抚并用,得到商民的肯定。

关键词:龙济光;1912-1913年;广东;社会治安

民初广东社会治安是各届政府亟需处理的要政,尤其是1912-1913年的广东军政府时期,因都督人选、民军裁减等问题,社会矛盾尤为复杂,赌、盗、会、斗之风顺势蜂起,军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很多不足。邱捷、周兴樑等学者对军政府时期的禁赌、清乡、共和实践等进行了较深入研究,邱捷《1912-1913年广东社会治安与军政府的清乡》论述了这一时期广东匪患及原因与军政府清乡的措施及成效,对1912年5月4日至1913年8月4日的广州《民生日报》本省新闻栏目作了统计:“在355天中,该栏共刊出新闻13217条,其中以赌、盗、会、斗为主的各类案件及军政府维护社会治安的新闻就有3477条,占了本省新闻的26.38%。”[1]笔者分析已有研究成果,梳理史料发现,手握重兵和大权的龙济光与这一时期的广东社会治安确实有重要关系。本文拟就龙济光在1912-1913年广东社会治安中所起作用进行探析。

一、民初广东社会治安问题

民初广东社会治安问题,主要是赌、盗、会、斗,清朝末年已成风气,辛亥革命后更盛。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和发展,对军政府形成严峻挑战。

(一)广东“赌盗会斗”由来已久

广东沿海,毗邻港澳,清末赌博成风,盗匪猖獗。会党名目多、势力大,如天地会、百立友、百五友、八卦会、卧龙会、剑仔会、驳壳会等,革命党人陶成章认为会员尚义气,但会党“各山堂分峙,不相统一,故又常有械斗之举”。[2]宗族械斗往往规模大、时间长、损失重。如1843年和1844年,广东顺德三合会与卧龙会在容奇乡、桂州乡发生了两次大规模械斗。参加者数千人,死伤数百人。[3]

(二)辛亥革命后“赌盗会斗”风气日盛

广州独立后的一段时期,粤督风潮迭起,政治混乱,纲纪大弛,赌风更加猖獗。广州城厢内外,私赌林立。会党打着革命旗号成为民军,得到快速发展。“反正之初,秩序凌替,三合、三点等会,到处皆然,久屈得伸,其势莫遏。睚眦之怨,必求复之。”[4]盘踞在广州的民军达十多万人,“以赤贫农民与其失业而流为土匪者为基本队伍。”[5]民军首领“如李福林、陆兰清、陆领、袁带、周康、何义、邓江、胡新等,无一不是绿林出身,其所统带之民军,是三合会员及土匪参半。”[6]

民军参加辛亥革命,多不是真正拥护和理解三民主义和共和,而是乘机壮大自己力量,寻机复仇。李准描述当时情形:“当初独立之数日间,民军之聚集省城者,尽属盗贼等寻仇报复,今日击此明打彼,虽以都督之令,亦莫能制禁止。有统带广九铁路巡防队三营之李声振,向称缉捕能手,与匪徒结怨甚深。一日,由长堤鹿角酒店出,为民军枪杀之。又如亲军营管带李景濂为三月二十九之役生擒倪映典之人,亦遭枪毙。军政府亦不惩办,以致寻仇之事日多。”“而石锦泉且拥众以抢水师公所,都督仓皇而逃,其眷属且不知去向。”[7]面对蜂拥而至的民军,原来负责惩办盗匪的警察、军队纷纷去职,社会治安极其混乱。

混乱的局面加剧了社会赌、盗、械、斗,一些商人抱怨商务凋零,银根奇困,乱机隐伏。代理都督陈炯明说:“查粤省独立后,民军如麻,单就驻省者计大小不下六十股,数逾十万,不特糜饷,且为闾阎害。而城厢内外,烟户鳞比,政府不能不慎重对待,以杜破坏。故民军之益张,政府之权益削。粤之难治,即系于此。”[8]为此,陈炯明着力遣散民军,维护社会治安。但民军被遣散后,携带武器回到家乡,大多数重新变为土匪,“弄到遍地皆匪,各属治安都无法维持。”[9]

(三)严重的负面影响

广东盗贼遍地,交通陷于瘫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据统计,1912年广东生丝出口价值比1910年减少了23.78%;广东直接输出贸易总值比1910年减少了20.63%,1910年广东生丝出口量占全国的32.09%,1912年降到22.95%。[10]这给执政的革命党人造成巨大的舆论压力。1912年4月孙中山回粤后,粤商维持公安会在欢迎辞中着重谈到盗匪使农工商受困的情况,并说:“我共和民国之广东而有此现象,此岂先生所忍见耶?此岂先生坚抱民生主义之初衷所能料到耶?敝同人等固商人也,以财产所寄,生命所关,避地无方,挽澜无力,惶惶然引为大忧,而不能不责望我先生布施宏力,有以拯救而维持之也。”[11]因此,胡汉民复任都督后,维持社会治安仍是最大的政治工作。

二、龙济光帮助陈炯明遣散民军

龙济光,字子诚,云南蒙自(今元阳县)人,哈尼族,清末在广西镇压盗匪和革命党起义,因功被提拔为广西提督。1911年广州起义后被张鸣歧从广西奏请清政府调往广东,随调所领济军九个营来粤作警卫队。龙济光先任广东二十五军统制,后任广东陆军提督,广东独立时和李准相通反正,被临时省议会选为副都督,但拒绝就任。

胡汉民任都督后立即整顿军队,采取固新军、壮民军、压降军和防营、遣散八旗兵之策。济军实力较强,李准建议胡汉民给以保全。“龙子诚之济军约二千人尚驻西关,虽非纪律之师,较之民军胜万万倍,君当力任保全。自独立后,民军日多至十余万之众。粤人排外之心益盛。子诚屡欲求去,余亦派定有船送之回广西。济军多有家眷,至八百余房之多,行之不易。有由二广三铁路去者,中途亦为民军截回,以致滞留粤中。君如能保全其众,必能感激用命。”[12]但济军是反正军队,龙济光曾拒绝任广东副都督一职,胡汉民认为其留在省城终为心病,便以剿匪为名,照会龙济光为钦廉等属安抚使,文云:“为照请事,粤东军政府成立,省城大局甫定,而高雷钦廉琼崖各属地居边境,远在海隅,土匪出没无常,地方颇形不靖,益以边防交涉胥关重要,夙仰执事声威久著,恩信交孚,所部各军素称劲旅,相应照请贵统制督办钦廉高雷琼崖各属,安抚绥靖事宜,兼理边防交涉事务,所有各属军队及安抚使所部悉归节制,如有应商之件,尚祈随时见示,至深盼祷,须至照会者右照会广州新旧军统制龙济光。”[13]胡汉民将济军调至粤西,解除了军政府的心腹大患。

1911年12月21日,胡汉民随孙中山北上。陈炯明任代理都督,准备北伐,为维持秩序,电请已调往北海的龙济光所部济军返回广州。1912年2月2日,陈炯明致电孙中山、冯自由:“炯明经电请龙济光所部济军返省,以防新军出发后,无主力兵队镇压。昨已派‘广利’先往北海迎载,约初五、六日可抵省垣。”[14]2月15日清帝退位,南北议和,北伐停止。陈炯明在龙济光的辅佐下,开始采取强硬措施对待各路民军,先是枪毙了石锦泉,解散了“石”字民军,接着将势力最为强大的王和顺领导的惠军包围消灭。之后,其他各支民军望风降从,纷纷被整编、遣散。4月6日,陈炯明颁布分别截留民军谕:“查各路民军现经议定,次第编遣,各统领均已赞成。当此军政统一之事,除编陆军外,其余所有民军及巡防营均应一律编为警卫军,以昭划一而便分防。”[15]

陈炯明遣散民军得到了龙济光及其济军的有力帮助。这从几个方面可以说明问题:第一,陈炯明遣散民军是在把济军调回之后。第二,济军回防前,陈炯明一再陈述困难,请求辞职,龙济光回粤后,陈炯明的情绪较为稳定,开始了对民军有序的编遣。第三,陈炯明的循军不足以抗衡王和顺的惠军。第四,1912年4月,龙济光请求率军回云南,但被广东各界盛情挽留。十九日共和党联合数十社团代表,假座新粤共和社,会同前往黄沙修元精舍龙统制行辕,面谒龙统制,具道挽留诚意:“我粤秩序尚未大复,盗贼披猖,非统制之威望未克镇压。现我粤倚统制若长城,近闻告退,人心恐慌,如矢慈母。代表等特联合社团,面恳留粤,以慰我三千万同胞之望云。”龙济光回答:“鄙人久欲返里,且拟出游各国考察,以资阅历,因贵省人民之感情甚厚,故欲行又止。今日复荷蒙各贵社团代表前来,于心殊抱不安。此贵省各同胞厚待鄙人,而鄙人自难遽却,惟有暂缓此行云。”各代表听后鼓掌不绝。龙济光遂函复陈都督:“竞存大都督台鉴:前辱钧示,以大局未平,勿萌退志,相勖连日。又承此邦君子勤恳攀留,庸才虚誉,感极而惭。弟留粤年余,无可称道,保商卫旅职守犹亏,近者地方渐就粗安,库储方叹奇绌,意若遣散一兵,即为粤人轻一分担负,重以故乡父老及滇省都督函电交驰,催令回籍服务,违故不可迫,乃思归。既承挽留,公义至情,均难诿卸,谨当遵谕,暂缓行期,并将地方治安随时商承维护,以副雅意。除电覆袁大总统、黄留守外,肃此奉复,并布微忱。敬请勋安。”又电复香港各行云:“南北银业行公鉴:电悉近以滇省屡促回籍服务,军士久役思归,不得已而言去粤,辄复辱荷,挽留情谊交挚,自当展缓归期,以副众望。”[16]这是龙济光来到广东后第二次请求离粤归里,但在各社团、各商行的恳求下还是留了下来,这也充分说明在陈炯明代理都督这一时期,龙济光在维护广东社会治安方面确实起了很大作用。第五,孙中山回粤后对龙济光进行了充分肯定。1912年4月25日,陈炯明和龙济光等一起宴请孙中山等回粤,宴会上,“先生复称颂龙济光之功绩,并请各人举觞为龙统制寿。”[17]这表明龙济光及其“济军”在遣散民军、维护广东社会治安过程中,有力地帮助了陈炯明,而深得陈炯明、胡汉民的信任。

三、龙济光被公开重用

1912年4月27日,胡汉民在孙中山的支持下复任广东都督,请回了避至香港的陈炯明,公开重用龙济光。龙济光被授以官职,在维护广东社会治安稳定社会局势方面作用明显,为广东各界所倚重。

(一)龙济光任总绥靖处会办兼警卫军副司令时期

5月5日广东军政府成立总绥靖处,陈炯明、龙济光分任经略、会办并兼广东警卫军正副司令。广东都督胡汉民发布命令:“凡关于赌盗会斗四项事宜,均应由总绥靖处核办,以资整顿而一事权。所有各路军务处、安抚使等名目,自应改为某某绥靖处督办、总办,以昭一律。”[18]总绥靖处成立后,立即发出了一个个布告,这些布告大部分有陈炯明和龙济光的联合署名,布告首先作正面宣传和引导,强调共同利益,这种做派显然是龙济光起了主要作用,在陈炯明代督时期,政府采取了严厉的镇压措施,杀气腾腾,咄咄逼人,缺乏正面引导。而龙济光任职后,在策略方面有显著变化,注重剿抚并用。

1912年5月,花县三华店乡与毕村大械斗,“炮声隆隆,伤亡甚众”,[19]官方前往弹压,兵达七百多,收缴双方枪械有数千支。

5月25日,陈炯明与龙济光联名发布严办械斗令:“以各属械斗,迭经各军务处暨各县长率兵到场弹压解散,不意兵去而斗复炽,焚杀掳掠惨状,实属大伤人道,竞有抗拒官兵,不听调处,形同盗贼,决难姑容。以后如有械斗,悉听官长处理。倘敢故违,定即严拿枪毙;所有尝产,一律充公,其或抗捕,以盗匪论,一律以枪炮剿洗,断不稍予宽容,以儆凶横,而除恶习。”[20]

6月总绥靖处开始大规模的清乡,发布告示:“广东全省总绥靖处示:粤省匪风甚炽,民不聊生,尤以斗赌会盗为害最烈。现当民国成立,百度维新,必先除暴安良,而后可言建设,则清乡办匪,此其要矣。顾清乡原为除害,而兵勇每至掳民。满清时代清乡,弊端百出,民未见利,先受其害,兴言及此,良足痛心,亟宜慎始图终,严杜流弊。本总绥靖处现经开办,分饬各局营县,首宜注重缉捕清乡;并拟日间征集舆论,体察情形,拟具妥善办法,派拨军队,分路大举清乡,认真搜捕。惟必须严禁兵勇骚扰,以安善良。合行示谕全省营弁兵勇知悉,凡属清乡捕匪,均应严申纪律,秋毫无犯;并应自备行粮,杜绝供应,不准藉端需索,掠取民间一草一木,甚至奸淫掳掠,吓诈钱财,倘敢抗违,一经查出,或被告发,即按军法从事。该管官长约束不严,亦即分别斥革,提案重办,决不姑宽。特示。经略陈炯明、会办龙济光。”[21]告示明白晓谕清乡的目的在“除暴安良”,并严申纪律,要求官兵“秋毫无犯”。

遣散民军后,又搞清乡,人心浮动。粤督胡汉民与龙济光会衔宣示:“现有兵士二十七营驻城保守,全省军队共计七十营,足资镇定,人民无须惊恐迁徙。即有变故,自能担任使地方平静云。”[22]

经过几个月剿抚,至10月,广东各地渐趋安靖,“现当大局敉平,地方安谧,平民百姓,安居乐业,四方殷商,安土来归。”[23]11月,驻广州的美国领事报道:“自去年共和政府成立一年以来,广东一直在实行戒严令当中,虽然北京屡饬其解严,现在广州已不见有所谓民军的军人,他们都被解散或被改编,而广州的治安也完全恢复正常了。”[24]但盗匪多源于贫困,所谓遣散、清乡都是治标不治本之策。广东临海少地,洪涝等自然灾害,百姓素来就有出外经商谋生的传统,清朝后期,政府重视商业,更有很多人到全国各地、出洋经商。清末民初,尚武之风盛行,被解散的民军很多成为无业游民,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为从根本解决问题,总绥靖处建议广东都督拨款移民,充实边防:“广东全省总绥靖处为咨会事。窃屯垦乃备边要策,拓值[殖]为经国远猷。……东南各省,人烟稠密。光复以来,闲散兵民,并形充斥,不谋安插,隐患堪虞。外迫强邻,……内忧人满,拓植之谋,乌容已乎。”[25]保卫边疆、加固民国固然重要,但“闲散兵民”、“隐患堪虞”更是陈炯明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龙济光任广东护军副使时期

1912年12月3日,临时大总统“任命陈炯明为广东护军使,龙济光为广东护军副使”,[26]督办裁兵剿匪事宜。28日,陈炯明发布管辖办理全省军队及裁兵剿匪事宜布告:“……窃念广东现状,非裁兵剿匪实无以纾财力而救民困。炯明本粤人,济光亦在粤典兵,苟能为力,何敢推辞。……所有关于全省军队及裁兵剿匪事宜,自应遵照大总统命令,由本护军使署管辖办理。为此布告军民人等,须知广东患盗,痛于切肤,用兵剿散之后,务须各出资财力办警察为善后之计,慎毋固守悭囊,倚赖军队,效饮鸩止渴之愚。各属营县亦当振刷精神,关于四害案件及善后事宜,认真清理,不得稍有松懈。自布告之后,凡关于军队及裁兵剿匪之事,准即来署呈请核办。本护军使副使、再任重责,惟有执法而行,与全省军民共图一治,仰即遵照。特此布告。”[27]

此布告没有署陈、龙之名,实际上随着广东局面好转,内部矛盾逐渐显现。龙济光在广东再次受到排挤,济军十三营被裁去十营,所余三营,被要求驻扎雷州。“龙济光电袁总统,拟移驻龙州,粤商会特发电请留。”[28]粤商会电文为:“北京袁大总统、国务院、参谋部、陆军部钧鉴:前奉大总统令,饬龙护军副使整顿全部,保护省城沙面一带,人心大安,忽闻有电辞之事,拟带全部移驻龙州,商民奔告,异常惶恐。济军驻省日久,粤民倚若长城,现秩序虽复,伏莽仍多,租界毗连,华洋杂处。当此冬防吃紧,正资得力军队驻防,务恳迅赐电留,仍遵大总统前令,带领全部保护省城沙面,地方以安人心,而维大局,广州商务总会会长叶舜琴、陈鉴持等叩。”[29]阳江盗匪猖獗幸赖济军维持,听闻济军离粤,乞电留任:“总商会、报界鉴:春江匪炽,济军到战人捷,闻调龙州,邑危,乞转电袁总统,留龙副护军使,俾下成功,苏民命。阳春、三水、三保局董陈炳雲等叩。”[30]

但形势所迫,龙济光还是决定率军离开。1913 年1月18日,由旅港华商一百二十四人于澄天酒楼设宴送行,宣读颂词后,龙答词云:“济光在粤年余今将去矣,念自前秋反正,督率所部力顾大局,嗣准胡都督咨请办理琼崖钦廉高雷六属安抚事宜,驻军北海,迨陈军长在代理都督任内徇诸公之请,迭次电促回省,驻扎担任保护沙面租界西关商场民居。”“续奉大总统电令:内开迭据中外士民自粤来京均称,龙济光所部各营驻扎沙面一带,纪律严整,该处中外商民赖以无恐,殊堪嘉慰,仍应责成该护军副使整饬前部军队,严密保护,始终维持,毋稍疏懈等因,奉此本应遵奉办理,祇以迩来库事日亟,交涉频繁,并非武力末由解决,省城地方经胡都督陈军长及当道诸公从容震抚,廛闾又安,正好趁此时机简练师徒,为他日请缨之预备。”[31]

龙济光带济军不是去雷州,也没有去广西龙州,而是去了梧州。在龙济光请求辞职后,袁世凯谕令龙济光招集旧部,重组十三营,移驻梧州。据龙济光的文案幕客记载:“谕发参谋部电令龙济光招回散伍,移驻梧州,训练备调。薪饷由陆军部发给,枪械不足,先由桂省补充。十三营失而复得,意外殊荣,龙奉电雀跃。”[32]《申报》也登载了这一消息:“龙济光已统帅所属出防梧州,并电请中央每月接济兵饷七万两,不足之数由该护军使自筹。”[33]

四、龙济光离粤后的广东社会治安

龙济光率济军离粤,广东各地盗匪卷土重来,肆意横行。当时报刊有很多报道。下面是几则来自《申报》记者的报道:

1913年1月19日,广东香山县黄粱都警察第九区第二分署受到匪党数百人围攻,警匪混战,枪声如雷,但警力不支,纷纷跨越后墙各自逃走,区署全间被烧毁,附近各乡便失去了捍卫,匪党乘机肆刦村落,洗刮一空,并毙商民数十人,掳去少年妇女十余人。[34]广九铁路被多次骚扰,济军被调走后,情况更糟,“就以石滩一站言之,三月十二夜截抢搭客,十三午又拦截增城,驳艇车站与村乡朝不保夕,闻近站元洲村单姓已上禀周督办各当道矣。又云查广九铁路自侠军搭客行李,本路每月缴四千八百圆与粤政府办警,每站仅得三名,手无寸铁,自身难保,以致站员一夕数惊,近改时刻表,早夜并无一客,生意更淡,每日连还英债息应亏三千金,现各处土匪已倡言刧火车及车站,本路洋人颇多,万一闹出交涉,则外人借口借兵来保,有如反正时所要求,则广东危矣,且此路时有匪人在港地私运军火来省,均无军队查缉,尚堪问耶?”[35]4月1日,临高县美珠村王某等轰兵夺械,拥匪千余,藉端破毁警局,乘势围攻县城,掳去正议长林明允,回村坐堂剖杀。[36]4月2日,来往香港江门甘竹等埠之香港泰安轮船,遭四十九名匪党抢劫一空,船上有搭客四百余名,两名船员丧命,四名船员和三名乘客受伤[37]。5月11日,茂名县某村迎神赛会时,有无赖百余人,各携军火,趁以鼓乐,尾随其后,路经警察第三分署时,向该署轰击并拥入警署夺取枪械,各警察以来势太猛不及抵御,枪械尽被攫去,署内信印文件器具被毁一空,并将押留之大盗庄亚四等四人一并放去,枪伤警察十余名,均中要害[38]。

乱象逐步升级,番禺花县一带,已散之民军数百人携带新式武器,组成驳壳会,声明有驳壳者方得入会,以包开赌博、勒收行水、刧掠掳人为宗旨,自驳壳会出现以来,驱逐警察、行劫住户、抢掠全村、扰害车站、抢毁捐局之案,几乎每天都有发生[39]。三点会、六点会是实力较大的会党,互相攻击,为复仇大开杀戮,惨无人理。六点会人多,杀毙三点会人数百名,焚毁房屋二百数十间,每捕三点会人,男则挖目,女则割乳,小儿则贯其心以为嬉戏,刻薄残忍为亘古所未闻。广东省议会提议都督派兵镇压,以停止械斗杀戮[40]。6月14日,胡汉民卸任都督,7月4日,陈炯明接任视事,期间二十天没有都督,广东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各地匪徒更是肆无忌惮,社会治安甚是混乱。6月26日驳壳会向石井兵工厂投函称:“现在汉民去任,炯明变为都督,乃我惠州人,得志之时,责令容督理辞退,尽出所有以献,否则以手枪对付。”[41]军械重地,竟有匪徒打单恐吓,殊属猖獗。陈炯明接事后,情况并没有好转。顺德县素称繁盛,在甘竹滩墟市村附近,有驳壳会数百人盘踞,盖用联德堂胸章,凡遇轮渡往来,均勒抽行水,小艇则被搜掠。“打单劫掠者,不胜枚举。”[42]

盗贼不但对商人频频勒索和威胁,而且也把黑手伸向学校。新宁县学生向政府求救:“新宁六村龙舟潭乡崇本两等学校学生共一百五十余人,于十号夜被贼数百人抢劫,掳去学生十二人,毙学生一人、乡勇三名。人心惊惧,学校解散,乞速调兵。”[43]

《民生日报》更是每天用一个版面进行详细报道,《盗贼世界》、《荆天棘地》等栏目记录了一桩桩令人寒颤案件。1913年5月10日有一短评:“阳春开平之患盗人人知之,新会患盗则罕有知者。……”还有一则通信:“新邑盗风,近月以来,日甚一日。计自一月一日起,迄于五月三日,劫案已九十余起,其余未调查者,更不知若干。”[44]并连续数日列表进行了报道。混乱的社会治安,影响了社会安定和工商业发展,制约了华侨回国投资发展,很多华侨对粤省治安缺乏信心,“虽爱国心盛其如无立足之地何!”[45]

以上事实表明,单靠陈炯明领导的军队维护广东社会治安是不够的,龙济光及其领导的济军是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

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会治安是1912-1913年广东军政府面对的最大最棘手问题,龙济光对这一时期社会治安影响很大。1912年龙济光从无职到有职,从绥靖处会办到护军副使,密切配合陈炯明清乡治盗,取得了卓越的成绩,被广东各界倚若长城。1913年初,龙济光率济军离粤,广东盗匪卷土重来,严重妨害了民初广东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到广东政局。市民在惊慌中度日,商民不能正常营业,学生不能正常上学。因此,当袁世凯下令免去胡汉民都督职务时,“除政党中人外,平民咸不为注意。”[46]而胡汉民都督为建立军政府殚精竭虑,也对广东治安甚是失望,离粤时对送行者说:“以广东无干净土,行将避地东瀛,优游岁月,茫茫前路,难定归期。”[47]陈炯明推迟二十天接任和匆忙宣布独立,致使广东社会治安更加混乱。

广东各界厌乱,广州城自治会特于八月五日邀集各界公议维持善后事宜,恰好得知大总统已任龙济光为广东都督兼民政长,于是“满座欢呼,当即议举代表数人前往欢迎。”[48]消息传开,广州各界人等纷纷“燃放爆竹,以相庆贺。”[49]广东各界对龙济光期盼,主要源于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之有力。龙济光出任广东都督后,广东开始了一个相对稳定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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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233-234.转见邱捷.1912-1913年广东的社会治安问题和军政府清乡[J].近代史研究,1992,(6):150-163.

[11]黄彦,李伯新.孙中山藏档选编(辛亥革命前后)[M].中华书局,1986:488.

[13]龙济光为钦廉等属安抚使[N].申报,1911-12-23.

[14]电报[N].临时政府公报第7号,1912-2-4.转见段云章、倪俊明.陈炯明集(上)[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57.

[15]粤都督分别截留民军[M].申报,1912-4-6.

[16]粤省留住两大人物[N].申报,1912-4-28.

[17]孙中山先生由港回粤记[N].申报,1912-5-2.

[18]全省绥靖处成立[N].民生日报,1912-5-27.

[19]有枪数千无怪乎烂斗矣[N].民生日报,1912-5-21.

[20]械斗之风非严办不止[N].民生日报,1912-5-25.

[21]清乡先清兵勇[N].民生日报,1912-6-10.

[22]香港电[N].申报,1912-6-26.

[23]太平景象[N].民生日报,1912-10-24.

[24]广州美领事报告[N].1912-11-14.转见陈定炎.陈竞存(炯明)先生年谱[M].(台北)李敖出版社,1995:94.

[25]咨会都督拨款移民实边稿[N].民生日报,1912-9-10.

[26]命令[N].政府公报,1912-12-4.

[27]布告[N].广东公报,1912-12-28.

[28]广州电[N].申报,1913-1-14.

[29]粤商电留龙济光[N].申报,1913-1-19.

[30]阳江来电[N].民生日报,1913-1-31.

[31]港商公饯龙子诚中将[N].申报,1913-1-29.

[32]刘乃勋.我任龙济光文案幕客的前前后后[J].转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文史资料选辑编辑部.文史资料选辑第108辑[Z],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108.

[33]专电[N].申报,1912-2-13.

[34]香山匪党火焚警署之凶焰[N].申报,1913-2-1.

[35]广九铁路之近状[N].申报,1913-3-23.

[36]广东临高匪徒围城劫杀之骇闻[N].申报,1913-4-12.

[37]香港泰安轮船大劫案[N].申报,1913-4-14.

[38]茂名拆毁警署风潮[N].申报,1913-5-12.

[39]粤省驳壳会披猖近状[N].申报,1913-5-3.

[40]粤省竟有惨无人理之六点会[N].申报,1913-6-12.

[41]匪徒敢向兵工厂打单[N].申报,1913-7-6.

[42]甘竹滩驳壳会匪之猖獗[N].申报,1913-7-19.

[43]盗贼掳刧学生之呼吁[N].申报,1913-7-20.

[44]新会四个月之劫案[N].民生日报,1913-5-10.

[45]华侨心痛矣[N].民生日报,1913-5-17.

[46]广州电[N].申报,1913-6-25.

[47]胡都督去后之种种[N].民生日报,1913-6-25.

[48]粤省取消独立后都督之逐鹿观[N].申报,1913-8-13.

[49]香港电[N].申报,1913-8-6.

(责任编辑:古语)

中图分类号:G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348(2015)07-0007-06

[收稿日期]2014-12-20

[作者简介]王爱云(1967-),女,河南林州人,广东海洋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清末民初社会转型史、民初广东史。

Long Jiguang’s Involvem ent of the Public Security i Guangdong from 1912 to 1913

WANG Ai-yun
(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Teaching,Guongdong Ocean University, Zhanjiang 524005,Guangdong,China)

Abstract:It was during1912-1913 that political mess with social security problems very much in Guangdong,such as smoking,gambling,fighting and theft.So thatmore and more chaos emerged in the society. Guangdong government had adopted a series of controlmeasures,such as dissolution of people army and dealing with township,which had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During that period,Long-Jiguang.got the trust from Hu Hanmin and Chen Jiongming,with forces about Ji,and maintaining social order,having important positions and insisting both suppressing and com forting.Therefore,he had worn support and praise from people.

Key words:Long Jiguang;1912-1913;Guangdong;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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