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
(三江学院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发展性学生资助理念的内涵探析与理论归宿
陈清
(三江学院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当前我国高校现行学生资助政策存在的问题日益显著,探索新的资助模式、实现学生资助工作转型已成为众多高校和学生资助工作者开始关注的重点。发展性资助是指一种将经济资助、精神资助和能力资助相结合,着眼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体全面发展,满足该群体更高层次的需求,提高该群体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的新式资助理念。发展性资助理念符合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本质要求,体现了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满足了新时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多元化需求,契合了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目标。
发展性资助;内涵探析;理论归宿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采用“发展性”的研究视角,首先是观念的转变,而后才是实践的探索。目前并没有关于发展性资助的系统设计与准确定义,因此,本文进一步理清发展性资助的内涵,寻找发展性资助的理论归宿,这对于丰富资助内涵,更新资助管理的理念,构建新的资助模式、指导高校资助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对于理清高校资助育人功能,增进资助工作的持续性,提高高校育人成效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高等教育资助的概念最先来自于美国,也是国内学者借鉴和学习的对象。国外关于高等教育资助的研究包含以教育机会均等、教育公平理论和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为主的理论研究和各国高等教育资助的具体模式及政策的具体实践两个层面。其中,托尔斯顿·胡森(Torsten Husen)提出的教育机会均等理论(即“教育公平就是要使每个人不受任何歧视地、不顾人种差别和出身不同获得同等学习的机会”)为各国向高校学生提供资助提供了法理依据;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提出的“对教育的投资是向未来的报酬投资”观点为高等教育资助提供了利益驱动;美国当代教育经济学家布鲁斯.约翰斯通提出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即“高等教育成本应由纳税人、学生、学生家长和大学共同分担”)理论为各国现行的“助学贷款+助学金”的实践模式提供了依据。
就国内来说,高等教育资助及其相关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高等教育收费双轨制改革,虽然起步较晚,但一直吸引着国家、高校和学者的目光。自2007年国务院颁布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以来,我国也已逐步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该体系既是高校大学生日常管理和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资助育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迄今为止已成功资助了成千上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保障高等教育公平,确保大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是在具体实践层面,越来越多的高校和学者注意到,我国高校现行学生资助政策存在的问题日益显著,如学生资助效率不高、认定程序不健全、受助学生诚信意识淡薄、缺乏心理疏导等等,其运行成效和育人价值取向面临严峻挑战。因此探索新的资助模式、实现学生资助工作转型已成为众多高校和学生资助工作者开始关注的重点。其中以中国地质大学的“英才工程资助计划”和浙江大学的NSEP“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实践项目”最具代表性。刘世勇、马彦周结合中国地质大学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发展性”资助的概念并梳理了相对完整的理论架构。王中对、张立英、季枫也都对发展性资助的理论基础及构建策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可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转型与发展性资助理念已经引起了高校资助工作者的重视,成为资助工作中的新理念。
(一)发展性资助的内涵及特点分析
发展性资助作为一种新兴的资助理念,并没有明确的概念和统一的模式。刘世勇认为 “发展性资助是指以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由学生自主设定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学校给以一定经费支持与指导并进行结果考核,促进学生发展目标实现的资助”[1]。季枫认为发展性资助模式应坚持“以贫困生为本、为贫困生服务、助贫困生成才”的原则[2];笔者在先前的研究中曾指出,发展性资助是指一种将经济资助、精神资助和能力资助相结合,着眼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体全面发展,满足该群体更高层次的需求,提高该群体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的新式资助理念,具有以人为本和发展性的特点。[3]
通过对现有“发展性资助”的梳理可以发现,作为新的资助理念,发展性资助不是要否定或者完全抛弃传统的资助的理论和模式,而是要对旧有的模式进行完善和补充,以便更加全面地开展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因此,发展性资助第一要义是资助,仍需以经济资助为主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着眼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体全面发展,满足该群体更高层次的需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资助理念既符合当前高等教育发展性工作理念的导向,也满足了资助育人的本质要求。它与传统的财物保障性资助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发展性资助在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诉求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困难学生个体的心理健康、能力提升等发展性诉求。其次,发展性资助认为资助只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在具体工作中要将困难学生个体的能力培养、责任意识、感恩教育、心理疏导和诚信教育等内容有机融入到资助工作中去,实现高等教育的育人目的。第三,发展性资助强调资助方式的多样化,不仅仅局限于财务帮扶,还要积极拓展多渠道、多载体、多形式的资助方式。第四,发展性资助更加强调困难学生的参与意识,注重培养学生自身的权利意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第五,发展性资助更加强调各部门之间的有机联动、协调配合,要求社会职能部门和金融行业征信系统有机合作,确保资助各个环节衔接顺畅。
(二)发展性资助的功能要素分析
发展性资助应该坚持“以人为本,资助育人”为理念,立足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资助的工作实际,着眼于困难学生的长远发展,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内在需求为导向,依据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年级专业兴趣爱好、自我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设置资助形式,并采取相应的教育引导措施,使学生在接受资助时,能够实现自由、全面和充分的发展,切实感受到资助对自身发展的帮助,彰显资助育人功效。发展性资助的出发点和目的是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经济资助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困难学生调整心态、培养感恩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专业技能和就业水平,实现经济资助和发展性资助的全面结合。一般来说,发展性资助需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经济资助是高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要义和首要功能,具有不可替代性。无论资助理念怎样转变,方式如何多样化,这一功能都应放在首位,无论是国家资助体系范围内的各种奖助贷补,还是社会各方提供的各种物质资助都应属于经济资助的范畴。当前各大高校学生资助部门要不断拓展学生资助经费来源,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寻找更多的经济资助,缓解社会生活成本不断上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的经济压力。
精神引导是现有资助模式下被忽视的关键性因素,是发展性资助不可或缺的功能,也是发展性资助的重要内容。精神资助包含心理疏导、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等内容。一方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特殊的家庭环境,在跟同学相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自卑、妒忌、敏感等心理障碍和人际交往障碍,甚至出现抑郁和焦虑等等,这就要求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内心世界,一旦发现问题便给以心理疏导,提供必要的、及时的心理资助。另一方面,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淡薄,依赖心理严重、存在等靠要思想,助学贷款违约率居高不下等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高校学生资助要积极引导困难学生奋发向上,把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中。
能力培养是发展性资助理念的重中之重。能力是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也是实现个体价值的重要依据。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科技的日新月异,用人单位更看重大学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想实现自我价值,取得职业生涯的成功,必须实现个人能力的全面提升。因此,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应以个体能力的全面提升为重,要尽力为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能力提升训练,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高等教育具备更加坚实的专业素养和更加全面的职业素养。
经济资助、精神引导和能力培养三者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只有以经济资助为前提,才能维护教育的公平性和体现学生资助体系设置的初衷;而心理疏导和感恩教育又能充分保障经济资助的使用效率,杜绝各种不良现象;能力培养则是以困难学生个体的内在需求为导向,全方位提供各种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资助,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可见,发展性资助的三个功能要素是缺一不可的,三者统一围绕“资助”这一主旨,为了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而相互补充,共同促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现资助育人功能。
(一)、发展性资助理念是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曾指出 “社会关系应允许个体均匀地发展全部的特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p295),同时还指出,“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完全自由地发挥它的全部才能和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p373)[4]。也就是说,社会中“全部个体”的“全部才能”都应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社会环境不应制约其个体能力的全面发展和提升,不应影响其全部才能和力量的发挥。个体才能和力量充分发挥的前提是个体具备全面综合的素质,而个体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需要所处社会环境的促进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高校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应该和普通大学生享有同样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权利,也应享有同样的个体才能提升机会和发展空间。这就要求,国家和高校资助工作应该着力构建更加全面的资助体系,在提供经济资助的同时不断创新资助的工作方式,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加全面的、多样化的资助,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个体综合能力,全面释放自己的才能,进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权利。而发展性资助在强调经济资助的同时,更加注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能力培养和精神引导,目的在于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正好符合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内在要求。
(二)发展性资助理念体现了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公平与效率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公平能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的实现需要以公平为前提。资助公平与资助效率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两种价值追求,两者缺一不可,不能重效率轻公平,更不能只顾公平不管效率。我国现有的高校学生资助体制在保障高等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其往往强调资助范围的广泛性和覆盖度,资助额度更是“一刀切”,缺乏个性化、多元化的资助方式。发展性资助在现有资助体系内强调关注困难学生的个体化需求、强调困难学生的责任意识、强调困难学生的主体能动性,这突破了以往平均主义式的价值追求,强调在保障教育公平前提下实现资助收益最大化,希望通过提高资助效率来实现更广泛、更大程度的公平。因此,发展性资助理念,既保障了资助公平的实现,又体现了资助效率诉求,有助于实现资助公平与资助效率的双赢。
(三)发展性资助理念满足了转型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多元化需求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认为人具有生理、安全、归属与爱、尊重、自我实现五个层次的需要,当低层的需求得到满足以后,会产生高一层次的需求。在现有资助政策体系较为完善的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再仅仅期望得到最基本的经济需求,而是表现出更为强烈的、更高层次的情感需求、人际交往需求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除此之外,随着改革开放逐步进入深水区,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深刻而广泛的变化,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种矛盾、困惑、迷茫、浮躁也不断冲击着高校校园,新时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容易产生各种不平衡心理、成功的愿望与现实的差距越来越大、个人综合素质更需要全面提高,其需求也呈现更加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某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使在经济压力没有得到缓解的情况下,也表现出强烈的人际交往、尊重及自我实现需求。我国现行的资助模式显然无法提供除经济资助之外的其他更多形式的资助,而以经济资助、精神引导和能力提升三位一体的发展性资助理念恰好满足了社会转型时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多元化需求。
(四)发展性资助理念契合了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目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指出,完善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中共中央16号文件也指出,“资助贫困生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由此可见,国家资助体系在顶层设计上在不断的完善,其目的是保障学生的基本需求,促进学生发展。因此,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也要要积极应对,创新思路,转变资助方式,变“物质输血型”为“技能造血型”,要“扶贫”也要“扶志”,既要“助人”更要“育人”,满足学生的内在发展需求,使国家政策与高校实际相结合,与学生需求相结合、与资助工作实际相结合,实现国家政策导向和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机统一,这也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内在要求。
总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既是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育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高校现行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其资助方式单一、育人导向不明显、行政化色彩重等诸多亟需解决和完善的问题。因此,必须转变工作思路,结合各个高校不同的办学特色,探索和构建“以困难学生需求为导向,以促进能力提高为目的”的资助新体系,变被动为主动,构建新型的、发展性的学生资助模式。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R].2007.
[2]Yang Po.(2010).Who Gets More Financial Aid in China?A MultilevelAnalysis.InternationalJournalofEducational Development,30,(6).
[3]季枫.对高校贫困生实施发展性资助的思考[J].教育探索. 2013年第1期.
[4]季枫.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的若干问题[J].教育评论. 2013年第5期.
[5]张立英.地方高校发展性资助探索——以湖州师范学院为例[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2年12月.
[6]刘世勇、王林清、马彦周.学生激励的新视角:发展性资助[J].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11期.
[7]马彦周.大学生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6月.
[8]于纪航.完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议[J].教育探索.2008年第8期.
注释:
①刘世勇,王林清,马彦周.学生激励的新视角:发展性资助[J].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11期.
②季枫.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的若干问题 [J].教育评论. 2013年第5期.
③陈清.教育公平视角下的民办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效益性分析[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
④转引自赵卫.对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涵义的重新理解.[J].哲学研究.1990年第4期.
编辑:崔月华
C91
A
2095-7327(2015)-05-0163-03
陈清(1982-),女,三江学院艺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指导项目“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内在需求为导向 构建民办高校发展性学生资助模式研究”(课题号:2014SJD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