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英涛
(中共达州市委党校,四川 达州635000)
众所周知,川陕革命根据地作为当时全国第二大苏区,其作用与影响是巨大的,其历史地位也有目共睹。虽然其存在的时间不长,但中国共产党在这里的执政和治理还是丰富多彩的。其中,工会工作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工人阶级是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中国共产党也不例外。1925年5月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广州成立,简称“全总”。1929年11月全总第五次劳大以后,全国总工会发出《苏维埃区域工会工作大纲》,要求各根据地、各苏区迅速建立起工会组织。
1932年12月25日,红四方面军解放川陕交界的通江城,12月29日乘胜进军至南江县,次年1月23日解放巴中县。每解放一个县、镇,红军政治部和临时革命委员会便发动群众,建立产业工人小组和区乡工会。2月7日,川陕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组成中共川陕省委。2月中旬,召开川陕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川陕省工农民主政府。1933年2月下旬,赤江县在毛浴镇召开了首届工人代表大会,到会代表60多人,会议由县委书记谢载江主持,成立了赤江县工会,选举赵有义为县工会委员长。与此同时,川陕苏维埃政府和红军领导机关指派炮兵营政委赵炳润负责筹建省工会工作。
1933年3月底,在通南巴苏区军民反击国民党与四川军阀的“三路围攻”战争中,川陕省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通江(考棚)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巴中、南江、红江(南江辖区)、赤江、赤北(通江辖区)等五县代表400余人,会期历时半月,解决了三大问题:一是讨论劳动法令,通过各级工会组织法草案、工会章程、会员条例草案和工人斗争纲领,确定川陕工会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二是选举产生川陕省总工会、省总委员30余名,推选王怀(木工,通江人,初识字)任省总工会委员长,白文龙(矿工)任副委员长,罗代舟(雇工)为青工部长,李远清(童养媳)为女工部长,赵建章为组织部长,赵炳润任秘书长;三是明确川陕工人阶级的任务。大会通过川陕省总工会成立告川陕工人群众书和致全国总工会的通电。
川陕省总工会成立后,赓即按照《川陕省总工会章程及组织法》,抓各级工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1]64,65
省以下设立道工会、县工会、区工会、乡工会、村工会和各产业工会。
村设小组。乡工会分会是工会的基本组织,从乡工会抓起,全省上下形成体系。
凡一乡发展会员15人以上者成立分工会,15人以下者成立小组。
凡一区发展三个以上工会分会者,成立区工会,并选举5至7人成立执行委员会,设执行委员会委员长1人。
凡一县发展三个区工会以上者,成立县总工会,并选举9至13人成立县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再由执行委员会选举5至7人组织常委会,设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人。
省总工会由全省工人代表大会选举执委17至21人组织省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再由执行委员会选举9至11人组织常委会。执行委员会设委员长、副委员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青工部长、女工部长、雇工部长、总务部长各1人。省总工会9个常委可以脱离生产,专门负责省总工会工作。
为建会和适应工会工作的需要,省总工会还开办了工会工作骨干培训班,把经过培训的干部分配到各县抓工会的组织发展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动员工人入会,有的县开大会动员,有的出告示,区乡普遍实行大会鼓动,把“凡是靠劳动工资收入作为自己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各手工业工人、机械工人、店员、运输工人、学徒、船工、盐工等都组织到工会中来”。[1]63这样仅用六个多月的时间,就把巴中道工会、22个县工会、160余个区工会和兵工、盐业、船业等工会和部分乡村工会都相继建立起来。工会会员达数万人之多,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由此,工会组织和格局初步形成,工会会员队伍也初具规模。
二
川陕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工会工作,其历史特点也十分鲜明。通过梳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工会组织具有极为鲜明的阶级性。有学者认为,“川陕苏区的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2]210的确,川陕苏区工会组织鲜明的阶级性,是川陕苏区工会工作的第一个历史性特点。中共虽然是在中国偏远落后的农村建立根据地,根据地成员的成分毫无疑问主要是农民,但是中共在此问题上,毫不动摇地、旗帜鲜明地坚持着工会组织鲜明的阶级性。在1933年4月25日发出的《川陕省总工会红五月工作决议案》中明确指出:“要健强阶级工会的工作。各级工会要改造和清洗工会内的工头、老板、阶级的异己分子和不做工作的消极怠工分子出去”;“工会要大胆的提拔勇敢积极的工人干部到工会和苏维埃作工作”;“工人要有组织的加入贫农团,在贫农团里面要成立雇工小组,领导贫农反对富农的斗争,把中农团结在他的周围”;“坚决的肃清苏区内一切反革命分子,监视地主富农等不满意革命的分子。要在工会里面宣传反革命的罪恶与阴谋,要宣传每个人帮助政治保卫局的工作,来肃清一切反革命的政治派别”;“要经常的侦探敌人,加紧站岗放哨、戒严,捉敌人的侦探。”[1]60在1933年4月26日发出的《川陕省全省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组织决议案》中指出:“工人阶级在领导广大贫农、巩固中农的联盟,进行土地革命,铲除封建残余势力,推翻帝国主义、国民党、土豪、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巩固苏维埃政权的任务之下,就要有坚强的阶级工会来严密斗争的行列,加强自己的战斗力量,使成为土地革命及苏维埃运动中的真实领导者”;“须肃清与洗刷工会中的阶级异己分子,提拔真正工人干部来领导工作,来加强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领导作用”;“健全工会活动,加紧共产主义的教育”。[1]61-62在《川陕省总工会章程及组织法》中,对工会会员成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过去的豪绅、地主、官僚以及白军的军官、警察、民团、侦探、僧(尼)、教士及国民党的各级职员、黄色工会领袖、工贼及富农等,虽在苏维埃政权下作工,但不得加入工会为会员。”[1]63上述文献内容充分表明,川陕苏区工会工作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不容置疑的,虽然这一特征也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但是留给后人的印象是十分深刻的。
高度重视共产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是川陕苏区工会工作的另一个鲜明历史特征。川陕革命根据地与中央苏区和其他革命根据地一样,是“工农武装割据”的产物,毫不动摇地、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唯一正确和必然的选择。川陕苏区的工会工作与其他革命根据地的工作一样,也离不开并只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事实上,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地的工会工作不可能具有真正实质性的意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工会工作就有了正确的工作方向。1933年3月底,在召开的川陕省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川陕省全省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组织决议案》。在“决议案”中,确定了川陕省总工会的地位、性质、任务以及开展工会工作的一系列方法,明确指出:“大会委托新成立的执行委员会坚决在无产阶级先锋队——共产党正确领导之下,发展两条路线的斗争。特别是要打击右倾机会主义,从斗争中完成我们组织的任务”。[1]621933年6月23日举行的中共川陕省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目前政治形势与中国共产党川陕省党的任务》决议,其中特别指出:“健强工会组织”,工会组织“是苏维埃的支柱,共产主义的初步学校,实现无产阶级对工农民主革命的领导作用的广泛组织。过去工会工作做得非常不够,必须反对将工会隶属于苏维埃的倾向,建立和发展工会和独立组织系统和工作范围,建立共产党在工会中的党团领导”。[1]921933年7月30日,川陕省苏维埃在通江县新长坝翻印了中共中央1930年11月20日发出的《苏维埃区域土地农民问题决议案》,“决议案”中明确指出:“组织雇工与苦力在职工会之内,党在他们中间应进行特殊的工作”,[1]120显然这项特殊的工会工作,就是在根据地工会工作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33年1月在“广州起义”纪念日举行的中共川陕省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对半年以来党领导工会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通过了《党在工会工作中的任务》的决议。“决议”对弱化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指出:“由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到现在的期间当中,在一般的检查党对工会工作里面发现了许多不可容忍的现象。固然表面上是成立了许多工会,产业工会如兵工厂职工会、盐井工会、各县的工会等等,但是这些工会的‘成立’,并不能掩盖党在实现上述任务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消极怠工。实际的说来,上述任务可以说并没有执行。党在工人阶级中的工作远远的落在工人群众的斗争积极性后面,党容忍工会当中的纷乱和无政府状态到无可比喻的地步。这些正证明着土地革命当中,无产阶级的领导这一观念,在党中还表现着忽视和模糊”,[1]228为此“决议”强调指出全川陕省的党组织,必须立即动员全党建立工人中的产业支部(尤其是赤江的五金、兵工工人、国家缝纫工人,赤北、万源的铁厂工人,长赤的煤炭工人,阆南的盐井工人,嘉陵、渠江的船业工人等),这些产业支部的领导机构必须与各县委建立最密切的联系,并在最短期时间内,帮助工会完成自身建设工作。
工会章程机构与组织比较健全。川陕苏区工会组织的章程、机构、组织原则健全,也是川陕苏区工会工作的另一个鲜明特点。关于工人阶级在川陕苏区的地位和作用,《川陕省全省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组织决议案》中就明确指出:“工人阶级在领导广大贫农、巩固中农的联盟,进行土地革命,铲除封建残余势力,推翻帝国主义、国民党、土豪、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巩固苏维埃政权的任务之下,就要有坚强的阶级工会来严密斗争的行列,加强自己的战斗力量,使成为土地革命及苏维埃运动中的真实领导者”。[1]61关于工会会员成分,《川陕省总工会章程及组织法》中,对工会会员成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无论长工、短工、季候工,其生活来源大部分靠着出卖劳动力(或在时间上每年做工六个月以上)的工人,赞成中华全国总工会及本会的章程,服从其决议,接受本会工作者,均可加入本会为会员”,[1]63对其他无产者加入工会也有明确的规定。关于关于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组织法”规定:“凡本会会员,即有享受本会一切特殊利益,有选举与被选举之权利,必须缴纳会费(每月工资百分之二),必须参加本会小组会及其他会议,接受本会的工作”。关于工会的纪律,“组织法”明确规定:“凡违背工会章程,不服从工会命令”,“凡私吞公款,或违背苏维埃法令”,“无故脱离工会生活三个月以上者,”“得开除其会籍”。关于工会的组织原则,“组织法”规定:“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在讨论问题,少应数服从多数的决定”。在确认与上级工会关系方面,“组织法”明确确认“本会(川陕省总工会)正式加入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全国总工会一切决议和命令,并经常报告自己的工作”。[1]64,65,67此外,对工会分会、区工会、县总工会的章程、组织以及省总工会的职责等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也是川陕苏区工会工作的一大历史特点。1933年4月底的《川陕省总工会红五月工作计划决议案》中,提出了“红五月”工作,还要求工会工作要介入“春耕运动”,具体提出了三项要求:“(1)各级工会每个工人要种5颗瓜,宣传鼓动苏区全体农民热烈的耕种,坚决反对反革命的造谣威吓群众。(2)工人要积极参加代耕班,领导农民帮助红军公田和红军游击队家属代耕。各业工人于没有种子时,可在工人大会来讨论,向苏维埃建议设法发给。(3)要把豪绅地主反动家属组织成生产队。”关于粮食问题,要求“工会要领导贫农团,联合中农,调查富农粮食”。[1]60-6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也是工会工作的宝贵历史传统。
重视雇工会的建立,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既是川陕苏区工会工作重要的历史特点,也实际上体现了“工农武装割据”下中国工会组织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特色。1934年2月7日,川陕省总工会召开了川陕省第三次雇工代表大会,制定了《川陕省雇农工会章程》,并于同年5月25日正式印发。该“章程”对雇农工会的性质、任务、组织办法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提出:“川陕省雇农工会是在全国雇农总工会和川陕总工会指导下,团结全川陕的雇工起来争取本会所决定的雇工斗争纲领和全国雇总及川陕省总工会的一切指示和决议的实现而斗争。”第五条规定:“凡本会会员均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遇与雇主发生争执,本会得动员全体会员援助,保护工作上之应得利益。”第六条规定:“本会会员一律编入分会中过生活。要经常参加各种会议,讨论及执行本会一切工作,服从本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第七条规定:“本会组织采民主集中制。”第九条规定:“加入本会须缴一天工资的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做入会费,每月还应缴月费。”[1]279,280雇工会的成立,作用发挥明显。工人们积极参加分田查田、代耕红军公田、打土豪劣绅、保卫后方、增产粮食、支援前线等工作,为根据地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重视工会会员的维权,是应该提及的川陕苏区工会工作的历史特点,同时也体现了工会组织建立的本质属性。在川陕苏区的许多党政文件中,都反复强调要维护好工会会员的自身利益。在《川陕省总工会红五月工作决议案》中,对工会会员增加工资提出了四项要求;在《川陕省全省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组织决议案》中,明确指出:“发动与领导工人日常经济、政治斗争。坚决反对忽视工人经济斗争的倾向,尤其是要打击不敢提出增加工人工资与束缚工人在只作日常经济斗争,不领导工人扩大革命战争等等右倾机会主义,以及说苏区内工人只要政治斗争,不需要经济斗争的‘左’倾倾向”。[1]61由此看来,重视工会会员的维权,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会工作的历史传统,也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对川陕苏区工会工作的历史回溯中不难看出,其历史功绩值得充分肯定,历史特点值得认真借鉴。总而言之,这对助推当今中国工会工作的良性发展,推动执政党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具有不可忽略的正面意义和时代价值。
[1]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上[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2.
[2]中共达县地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川陕革命根据地斗争史[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