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872)
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制度化选择*①
刘燕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制度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根本保障。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必须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作出正确的制度决策,要从制度要素建设转向制度体系建设,要综合权衡经济运行基础、社会运转政治氛围、文化舆情环境以及社会治理体制。
整合社会关系 制度 经济选择 政治选择 文化选择 社会选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全面增强社会活力,确保社会和谐有序。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P3)社会关系的整合离不开制度的整合。制度是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各种行为规范和约束条件的总称,是具有普遍价值的、比较稳定的、有一定强制性的和规范性的整合手段。目前,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必须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作出正确的制度决策。要从制度要素的建设转向制度体系的建设。
整合社会关系的基础和实质是协调经济利益关系。这在于,政治、文化还有其他领域的社会关系都能在经济利益领域找到根源。“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2](P307)因此,从经济制度上整合社会关系,成为整合社会关系的首要制度选择。
1.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强调既区别于过去,又区别于未来;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也不同于别国社会主义。特指在我国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主义优越性还没有充分发挥的基础上所确立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主要是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两个方面,是经济制度中的核心要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又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整合社会关系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在多种所有制结构中,坚持和完善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公有制经济代表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诉求,确保人民群众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平等关系,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只有不断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为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既要有量的优势,也要有质的提高。因此,要坚持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比重,坚持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优势;要优化公有制经济的内部结构,推动先进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发挥公有制经济的引领作用;要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坚持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保证其在关键领域和特殊行业中的支配地位,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公有制经济的整体实力,不断提高公有制的活力和效率。
在多种分配方式中,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只有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才能充分体现分配的公平性。不仅要在公有制经济中坚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在非公有制经济中也要体现按劳分配的精神。在全社会范围内,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分配结构和具体的按劳分配方式,通过税收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形式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公有制经济中,一方面,在权衡客观条件的基础上,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分配劳动成果,实现“同工同酬”,既反对平均主义又反对差距过于悬殊。另一方面,改革工资制度,建立客观劳动成果评价体系,合理均衡科技、信息、管理与劳动要素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增加劳动的分配权能。在非公有制企业中,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税收等形式提高劳动要素在收入中的比重。
2.坚持和完善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战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实施非均衡的经济发展战略。非均衡战略激发了个体、区域、民族的活力,成就了中国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同样非均衡战略也强化了区域、民族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性,导致区域、民族发展的严重失衡,对区域关系、民族关系产生不良影响。非均衡发展只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手段,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因此,整合社会关系,必须坚持和完善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战略,促进地区经济、民族经济协调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
维护少数民族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指导思想方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指导思想,稳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提高党和政府对民族问题的重视程度,建立促进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在经济政策方面:利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改善少数民族基础设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教育文化方面: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通过义务教育、帮扶教育等措施大力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水平;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加强对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发展战略;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状况,支持和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各项体育运动,增强体质。
以四大板块为载体,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要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必须切实落实相关区域发展政策,比如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将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法制化,在中央、中西部等地区设立区域发展管理机构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行政平台,根据中西部地区的自然条件和优势进行区域功能定位,通过直接财政投入或引进外资为落后地区提供资金支持,利用政策导向引导人才向中西部等落后地区流动,为弱势地区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3.大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3](P652)因此,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进行社会关系整合的最终决定力量,整合社会关系,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千方百计发展先进生产力。
以科技创新为着力点,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用科技创新取代资源消耗、廉价劳动力而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努力抢占未来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潜心进行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重视人才培养,培育创造性思维和主动精神,激发人的创造性和潜力。有效整合人才、科技、资本等创新要素,促进学科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无缝对接,推动科学技术的研发、应用、消化、吸收再创新,打造自主品牌。同时,用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形成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产业协调发展提供配套的生产、生活服务,促进产业的合理布局,发挥产业群集聚效应。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人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针对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环境资源的具体状况以及世界经济发展趋势而提出的重要战略举措。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要是指改变过去片面依靠投资、生产规模、发展速度、能源消耗等要素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转而依靠消费、资源节约、环境效益、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发展方式。具体而言,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完整规范的经济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经济和环境监督机制;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能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责任目标考核,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以节能减排为重点,提高能源和资源的利用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全民总动员,倡导文明、绿色、安全的消费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
4.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经济体制是建构社会关系的基础和动因,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居于核心地位,所以是整合社会关系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经济发展注入根本活力。改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1](PP2~5)只有不断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才能正确发挥其对国民经济社会的牵引作用。改革是巩固社会发展成果的根本措施,通过金融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进行宏观调控,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为保障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创设有利条件。在制定改革措施时,要统筹兼顾,从源头治理,以民生为重点,结构调整为主线,化解冲突,体现民意。全面统筹各项改革,努力实现宏观经济改革和微观经济改革相协调,经济领域改革和社会领域改革相协调,城市改革和农村改革相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相协调。
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社会发展创设和谐的经济环境。这要求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的市场流通体系,实现城乡、区域、国内外的有效对接,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小团体主义;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机关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而建立完善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要大力扶持农产品市场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真正提高农民在农产品中的收益比例;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消除各种后顾之忧,提高居民消费力;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适度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规范市场主体日常行为,形成良好的市场基础和信用秩序;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充分发挥道德调控功能,建立政府、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完善诚信监督与失信惩戒纪律。
综上,经济要素是影响社会关系健康发展的根源所在,只有实现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发展的协调性,才能为社会关系的稳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经济制度是整合社会关系的根本制度,政治制度是协调社会关系的最重要保障,政治制度的实质是权力的分配、履行和制约,政治本身就是一种力量的凝聚,国家内部与国家之间都是力量的平衡关系,政治制度对社会关系整合作用是通过合理地界定各种政治机构的功能与作用实现的,比如政党、政府、人民和社会组织,在整合社会关系中必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发挥政策的整合作用。通过公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权力、资源、产品、服务、地位、机会进行公平分配,能够实现社会利益的协调和社会关系的整合。政策制定的主体直接影响权力分配。为了使政策充分反映每个阶层、每个群体的真实利益诉求,就必须赋予他们以合法、有效的参与渠道。为此,必须充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政治协商制度等制度性参与机制,拓宽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建立和完善信访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给所有主体创造平等参与的机会。政策制定的目标是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尤其是更加注重公平。因此,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尊重每个群体的正当利益,并适度向弱势群体、少数民族、农民、农民工、中西部地区倾斜。同时,必须采用各种措施激发全社会的潜力和活力,反对特权利益集团的出现,重塑群体利益关系,形成共同的价值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政策的实施必须充分贯彻人民性原则和公共性精神,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提高政策执行力。最后,要形成完整的政策调整机制,创新政策执行机制,增强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
2.发挥政党的整合作用。政党是一定阶级、阶层在政治上的最积极代表,社会整合是政党谋取政治利益的手段之一。无论是执政党还是非执政党都具有社会整合的基本功能。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主要的决策者,引领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但是,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党只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是人民普遍利益的最高代表。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和诉求,征求民意表达,分析民意走向,制定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发展趋势的纲领性文件,引导社会价值观的走向,提高党进行社会关系整合的能力,充分表达和实现各种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同时,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要与执政党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加强与所联系阶层、群体的关系,广泛征集社情民意,凝聚人心,汇集民力,还要加强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最后,要发挥人民政协和其他政治团体的职能,推动政治民主化,在此基础上,来推进社会整合。
3.发挥政府的整合作用。国家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政府的权力来源于民众,各种行政力量必须坚持人民性和公共性,并保证自己的价值观和管理目标具有人民性和公共性。在保证政府的权威的同时,要合理地划定权力的边界。由于“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4](P342)因此,必须通过法律法规规范、规划国家的职能权限范围,形成制度化模式,保证社会的相对独立性,使其拥有充分的自主活动空间。为此,要实现政务公开、公正、透明性,强化宏观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导向,弱化微观管理职能,用公共性政府取代全能性政府。此外,还要明确公共服务内涵,创新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统一城乡、区域、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标准,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另外,要赋予民众更多的权利,不断弱化行政力量的权力意识。如果说生产力发展是个性自由的物质基础,那么“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5](P295)总之,避免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超常干预和侵犯,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推动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扩展公共生活的空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4.发挥法律的整合作用。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以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主要目的。因此,法律是整合社会关系的最根本、最有效措施之一。目前,我国公民正经历着由“身份”向“契约”以及由“契约”到“身份”的双向转变趋势。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是指,从过去依靠血缘、亲缘的人身依附关系来分配权利与义务到依靠契约来决定相互之间的权责关系。这就需要通过法律制定、法律执行等法律运行环节规范劳资关系、借贷关系、租赁关系等各种合同关系,创造和谐的法治环境。从“契约”到“身份”的转变是指,由法律主体的社会地位来决定实际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要继续完善《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法规;同时,针对农民、农民工、城市低收入者、贫困大学生等弱势群体,要研究制定专门法律。要通过法律援助、司法救济等措施为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弱势群体自我维权能力。另外,要利用法律手段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以及黑恶势力团伙,增强民众对公安、司法部门的信任度,为整合社会关系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从本质上说,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因此,政治整合是社会关系整合的根本手段。
文化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文化交往本身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认同和整合、价值认同和整合是整合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是运用文化和价值规约各种社会关系主体的言行进而实现社会关系整合的方式。
1.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关系中的整合作用。核心价值体系是指在一个社会的多样价值体系中,居于主导、支配地位,反映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内在要求以及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基本价值体系。核心价值体系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决定着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最有决定性意义的意识形态内容就是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关系中的整合作用,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坚持马克思主义精神和传统文化相结合,加强马克思主义的内化和现实化。(2)要弘扬世界整体性思想,在尊重个体需要的基础上,坚持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的统一,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作为实际行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3)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定民族文化信仰,增强民族的文化软实力和道德竞争力,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4)要培育公共精神,坚持采用灌输与渗透性相结合的策略,探索公民教育的低龄化、系统化、全面化,促进公民对自我身份的自我觉醒,使公民充分认识自身的权利、义务、责任。(5)要推动文化创新,使公民的文化潜力得到充分挖掘,文化诉求得到充分实现,创造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创造成果得到充分应用。
2.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社会关系整合中的作用。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是统一指导思想,引领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为社会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功效在于通过构筑共同的思想基础,形成坚强的身份认同,在多元中追求一体,形成科学的评判标准,增强文化凝聚力,从而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路径在于深入了解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研究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和功能,巩固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坚持教育群众和服务群众的统一,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解决思考问题,从而为整合社会关系提供思想基础。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独特功效,关键是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主流趋势,观念突破传统思维定势,方法超越传统方式。具体而言,就是利用说服、磋商、求同存异的方法协调城乡、区域、民族以及强弱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寻找不同群体之间的思想联系,利用民众的从众心理,大力宣传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巩固健康的民族心理建设,培养自由、民主、团结、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3.发挥文化教化功能在社会关系整合中的作用。文化具有教化功能,对人的思想、品格、道德起感召和影响作用,通过潜移默化的形式规范人的处事原则和行为方式。正确发挥文化的教化功能,必须加强廉政文化、权力文化、诚信文化、民本文化的教育。一是要教育党员和干部要严守官德,保持政治操守,利用广告、网络、电视、书籍、歌曲等各种艺术形式和文化产品,在学校、企业、社区等所有公共场所宣传廉政理念,引导干部和普通民众正确看待人民与权力的关系,正确认识人民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弘扬积极向上政绩观,在全社会营造清廉之风。二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民德,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树立典型模范的榜样作用,采用宣传、教化、引导、治理等多种手段,建立个人信用制度,规范失信惩戒机制,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之风。三是完善民族品格,塑造民族精神,充分汲取传统文化资源,通过整合思想体系、价值理念形成社会共同认同的道德信仰,积淀而成共同的心理素质、民族品格和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增强民族精神的凝聚力,树立文化自觉意识。一句话,利用文化提高公民的精神层面素养,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生动活泼,团结友爱,与人为善的社会关系。
国家制度的根基来源于社会。“只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才能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6](P713)因此,整合社会关系还依赖于社会治理。削弱权力的基础,提高社会自治能力,促进社会关系的成熟是整合社会关系直接手段。
1.发挥善治在社会关系整合中的作用。实行善治是整合社会关系的社会体制选择,善治的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对公共生活的合作治理。在过去的体制中,管理权只属于某个特定的机构或团体,主要是党政机关,而善治的理念是在管理层次上进行模式调整,因此应扩大管理主体的内涵和外延,“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1](P49)善治的宗旨是通过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善治的管理方式,是通过协商讨论,使公众的利益都有表达的机会,并得到切实贯彻。可见,善治是民主化进程的必然结果,是民众共同的诉求和期望。在善治条件下,公民的需求将被置于首位,公民的知情权、话语权将得到充分维护,社会为公众充分获取生活环境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公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获得保障,不同个人或群体的信息、意见、决策、措施将得到有效整合,在公民之间、群体之间建构平等的关系成为可能。在善治条件下,一元、强制、命令式的管理模式逐渐被取缔,多元、民主、协商式的管理模式将居主导地位。这样,在权力与职责之间建立牵制机制,加强管理部门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互动,有利于弥补权威部门在管理上的不足,提高政府、公民的责任意识,从而提高社会管理效能,规范社会秩序。总之,通过善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政府、企业、公民、群体之间沟通搭建平台,这样就会引导全社会建立真诚的合作关系。
2.发挥社会规范在社会关系整合中的作用。社会生活是从国家、家庭分离出来的公共领域,主要依靠民间自治组织,依靠社会风俗习惯,道德评判标准和社会舆论来约束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些行为准则统称为社会规范。在权力统筹范围内,有严格的行政机构和相关制度来维护国家的权威性;而在社会领域,相关组织、机构以及规范都不具有相应的强制力。在私人领域,社会关系等于人情关系,“爱有差等”,对规则的贯彻具有主观随意性;而在社会领域,共同体是开放的,价值评判面前人人平等。社会规范的宗旨在于维护公共利益,维持社会秩序。社会规范可以作为评价和规范个体、群体行为的社会价值标准。每个社会都有其特定的社会规范,社会成员将其作为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从而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规范自身言行。所以,社会规范可以限制超越规范行为,鼓励有秩序行为的出现,弥补法律法规的漏洞,树立完善的价值规范,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统一社会成员的行动,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实现有效的社会控制,保证社会的稳定有序。为此,在社会领域,致力于公共生活的改善和公共秩序的建设应成为最终价值取向,这就需要社会成员养成公共意识,提高对公共领域的认识,反对个人主义,形成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要心中有社会,心中有大家;要培养公共习惯,提高行为的自觉性,奉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准则,文明说话,文明做事;要恪守公共道德,提高自身修养,秉持社会公正和社会良知;要珍惜公共资源,爱护公共设施,履行公共义务,形成积极向上,和睦融洽的社会共同体。这样,才能为整合社会关系提供规范准则。
3.发挥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在社会关系整合中的作用。社会团体是除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主体。社会团体等民间组织的成熟不仅丰富了社会管理的主体,也说明了公民自治意识的觉醒,与此相适应,很多管理事务的职能也开始向这些组织转移,这对于社会关系的整合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1)社会团体可以承担协调职能,协调各类社会纠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体制的变迁,各种矛盾冲突日益增多,不可能所有纠纷都对簿公堂。一些专业的社会团体可以设立专门评议机构,深入调查研究,摆事实讲道理,按照事情是非曲直明断纠纷,消弭当事人之间的冲突,维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2)社会团体通过制定行业章程规则,抑制欺诈、霸权等不正当行为的滋生。一些不法个体为谋取非法利益游走于法律边缘,严重危害社会信用体系,通过社会团体制定行业规则,可以惩恶扬善,制止此类行为。(3)发挥“中介”作用,充当政府与民众的桥梁。在当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等的积极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9](P718)同时,社会团体给政府与民众交流创造多样的平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4)直接参加公益活动,扩大公益供给。通过实践活动,宣扬志愿精神,救助弱势群体,促进公民社会的成熟,培养公民的正义品质和主体意识,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显然,社会团体发挥作用的过程就是一个整合社会关系的过程。
因此,从社会的层面上讲,为了有效整合社会关系,要培养公民的积极性、自主性,塑造合格的公民主体;要促进政社分开,规范社会团体的结社及管理体制,引导社会团体承担教育、环保、医疗等公益性职能。这样,政府、公民、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才可能为整合社会关系提供社会治理上的保证。
综上所述,只有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体布局,为整合社会关系提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有力制度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民众、社会团体的力量,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激发全社会的潜能和活力,才能促进城乡、区域、劳动、阶层、党群、干群、民族关系的协调发展,营造和谐、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3]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4][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李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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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4641.2015.01.04
*本文系2012年度南昌工程学院青年基金项目“走出生态异化之囹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理念构想”(项目编号:2012SK035);2012年江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社会分层视阈下的社会关系网络研究”(项目编号:MKS1219)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