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义双
(重庆警察学院 重庆 401331)
对新招募的预备警察培训合格后任命为正式警察,这是目前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现代警察制度肇始于西方,欧美等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探索,新警培训逐步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模式,以提高预备警察的实战能力为核心的实战化特色十分突出。我国警察院校学历教育①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定位不准、毕业生实战能力不强等不足。研究并借鉴国外新警培训模式对改革完善我国警察院校的学历教育十分必要。
美国新警从招募为预备警察到正式警察通常需要进行为期半年的培训。主要学习有关警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警察业务和警察技能。考试合格才能成为正式警察,即使在普通大学已经取得了与警察职业相关学历的人员也不例外。课程安排明显侧重于实践,“美国警校教学一般都是一半时间校内课堂讲授,一半时间组织学生参加警察勤务,提高实战能力”[1]。
通常情况下,美国新警培训的时间为6个月,即24周,960小时。但近年来,随着警务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社区警务的发展,培训的内容越来越多,培训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以隶属于纽约州警察局的纽约州警察学院为例,其新警培训流程包括两个大的阶段[2]:为期26周的“基础学校”培训阶段和为期10周的实习培训和评估阶段。
“基础学校”培训阶段学员全部住校集训,共需完成1,095个小时的培训课程,这些课程主要包括有关警务的法律法规、本州警察事务、警察基本技能、警察实务等内容,涵盖警察工作的所有常见领域。此阶段特别注重三个方面实战能力的训练,一是体能及防卫技战术训练,比如要求20-29岁的男性警察1分钟完成45个仰卧起坐和41个俯卧撑,熟练掌握拳击、解除武器、擒拿格斗等技能。二是掌握各种紧急情形下的特殊驾驶技能。为期100小时的特殊驾驶技能培训分为模拟和现场两个部分,在模拟部分,要求学员完成精准驾驶、平行停车、逼停违规车辆、驾驶刹车失灵车辆,并在与教练员对抗中模拟完成追捕任务等。在现场部分,要求学员运用已掌握的驾驶技巧完成各种高仿真现场任务,比如在高速公路上接近违章车辆并让其停车,资深教练将展示各种违规情形以及处置技巧。三是熟练掌握枪械使用。枪械训练课程为90小时,包括战术性武器(比如胡椒喷雾器)和致命性武器训练,枪械训练使用高仿真武器训练系统培养使用枪械的决策能力、判断能力和射击能力,训练完成后需要通过严格的手枪和散弹枪资格考试。
“基础学校”各个项目合格后就进入“实习培训和评估阶段”。这个阶段共10周,分为三个小的阶段,前两个阶段共8周,学员将分给两个不同的实习教官,由实习教官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见习培训,这样每个学员在实习期将有两个见习教官。第一小阶段是“入门培训”,学员在见习教官指导下,进一步将“基础学校”阶段学习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加以运用;第二小阶段是“高级培训”,由另一名见习教官指导,学习实践更为复杂的知识和技能。见习期满后的2周是评估阶段,第一位见习教官将对学员的执法进行近距离的全方位综合考察,如果执法评估合格,学员就可以在剩余的见习期独立执法,并在见习期满后被正式任命为警察。
当代英国警察制度规定,新招募的警察必须参加和通过初级培训后才能被任命为正式警员。隶属于英国警察司教育培训部直接管理的警察培训学校有21所,其中新警培训学校6所[3]。
2004年前,现代英国新警培训主要在地方警察局和中央在地区设置的培训中心完成,一般历时两年,分为6大阶段:新招募的预备警察先在其所属的地方警察局接受为期2周的入门培训,然后前往中央在地区设置的培训中心,参加集中住宿的12周课程培训,再返回所属警察局完成余下训练,其中,第三和第四阶段的培训主要为独立巡逻做准备,新警员在第五和第六阶段已可以独立巡逻。在培训中心的课程学习主要围绕如何成为一名合格警察而展开,课程有三大类:法律法规和警察事务课时约占65%,社区警务和群众关系课时约占20%,身体素质和警务技能训练课时约占15%。新警学员在地方警察局的培训主要是到警察业务部门,由有实践工作经验的警官带领,边工作边学习。
2004年以来,为适应新的形式发展,英国开始对新警模式进行了内容和流程方面的改革,在培训内容方面更加注重社区及本地化培训,并将六阶段流程改为四个阶段流程[4]:第一阶段是入门阶段。本阶段约3-5周,培训内容主要涉及急救、警察安全和健康、安全训练、警察专业标准、种族和多样化、基础技术应用、社会(社区)问题,其目的是使新警员学会自我安全保护,并且掌握与社区成员安全交往的必备认识;第二阶段是社区安全和合作。本阶段约2-3周,主要是学习关于社区安全和合作的法规,了解当地警务的运作和警务对社区热点问题的影响,让新警熟悉即将服务的本地社区。同时,学员也在培训教官或督导官的指导下开始实际接触社区工作,至少要开展80小时的社区活动。第三阶段是监督巡逻阶段。学员首先进行必要的课堂学习,掌握有关社区巡逻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教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社区巡逻工作,其重点是提高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第四阶段是独立巡逻阶段。这个阶段学员必须独立开展巡逻工作,处理各种社区警务问题。在四个阶段有两次评估,一次是在完成第三阶段培训时,评估官员会对学员培训情况作整体评估,如果合格则可以进入第四阶段,即开始独立巡逻。第二次评估是对第四阶段即开展独立巡逻情况进行评估,在独立巡逻阶段,学员需要向评估官员提供证明自己实战能力的案例及其他材料,评估官员通过这些案例材料进行综合考察,如果达到标准,整个培训就全部完成,并被任命为正式警员。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各个学员能达标合格的时间不一样。但是,整个四个阶段的培训要求在两年时间内完成。
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秉持精英从警理念,坚持“实践问题导向”的培训方向,对新警的培训都采用“学校培训—警局实训—学校再培训—警局再实训-最后考核达标正式入警”的“三明治式”培训模式。
加拿大各省对于新警培训的流程有着严格的规定,就哥伦比亚省来说,新招募的警察必须经过四个阶段的培训。“第一阶段为在校培训11周;第二阶段为在警察局实习训练13—16周;第三阶段再回学院培训11周;第四阶段是顶岗实习1年,然后再经过警察学院的考试获得毕业证书。整个业务培训过程中,新警如不适应警务工作或未通过考试则将随时被淘汰或者延期。培训合格后的新警一般先从事巡逻、交通管理等工作,有特殊技能的在6个月后会被考虑做计算机、刑事技术等专业工作。”[5]从整个培训流程来分析,第二和第四个阶段完全是在实战环境下或者直接在实战中培训,特别是顶岗实习阶段完全就是实战,虽然这个阶段学员完全和正式警察一样参与各种警务执法活动,但依然是学院的一名学员,处于培训阶段,随时可以得到老师和同事,特别是资深警察前辈的指导。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即使在警察学院的学习阶段也完全是围绕实战来展开培训的。所以,从流程上来看其实战性特别突出。
澳大利亚新警培训内容和流程与加拿大类似,但在阶段划分上有一定区别,在培训时间上也更长。澳大利亚新警实行三段式培训,为期13周学校相关实战理论培训(不能脱产者26周),警局实习80小时,回学校14周模拟实战,分到单位后还要在岗培训三期各14周的学习,从简单到复杂,从辅助到独立办案,最后一周要独立办案,每个阶段都要考试,整个新警员培训的持续时间长达两年。其具体流程分为如下几个阶段:“一是入学后先学习13周,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包括使用武器。二是完成每一次阶段学习后,必须到当地警察局工作80个小时,切身感受体验警察工作,并通过远程教学,学习相关课程。三是体验结束后,再回到学校学习14周,重点是各种模拟实战的学习。以上三个阶段通过后,就可以宣誓正式入警,并开始领薪。接下来还有三期各14周的学习,都在警察局完成,即在工作中学习……如果哪个阶段的学习没有通过考核,只有一次补习机会,如果还不能通过,就要重新学习。学员完成全部学业后,可获得副学士学位。”[6]
当然,这些培训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培训培训内容和流程随着警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不断变化,从而使培训更具时效性和针对性。20世纪60年代,传统的反应型警务模式遭到了质疑,社区警务模式日益成为世界警务发展趋势。为适应这种发展,美国新警培训课程也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在传统的技能培训基础上,融入了社区服务的大量内容,新警培训的时间更长,培训内容更加复杂。“佛罗里达州和洛杉矶推出的警察招录培训……课程在传统专业技能基础上,设置了专门的社区警务课程和解决问题课程,并在其他课程中纳入了多样性、沟通等在过去被认为不是传统主流警务的课程,集中反映了社区警务的基本要求,即专业技能、解决问题和社区参与,都采用情境构建、主题整合的方式将培训内容与实践相结合,以提高新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7]9.11恐怖袭击以来,美国警察学院几乎都开设了与反恐知识和技能相关的培训课程。上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维州警方因警员反应过激开枪致犯罪嫌疑人死亡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一名持刀袭击警察的15岁女精神病人被警方击毙,引起民众强烈不满。对此,维州警方进行了认真反思,认为主要原因是警员操之过急,缺乏实战策略。于是,教官们在武器使用培训中特别强调决不轻易使用枪支的原则,规定遇到有人袭警,必须首先后撤,而不是“迎着尖刀而上”[6]。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我国警察院校学历教育取得了很大成绩,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资力量较为雄厚的警察学历教育培训体系,已成为向各级公安机关输送警务专门人才的主渠道。但毋容讳言,警察院校学历教育所培养出来的毕业生还存在很多不足,其中最大的缺陷就是毕业生的实战能力不强,经过长达三、四年的培训并没有达到合格警察的水准,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国外以实战能力提升为核心的新警培训模式值得我们借鉴,给我国警察院校学历教育的改革以诸多启示。
(一)准确定位警察院校学历教育的功能与使命。
随着警察招录体制的改革,今后我国警察院校学历教育毕业生绝大多数都将成为正式警察,因此,我国警察院校在校学历教育学生就是预备警察,相当于欧美等国家从招募到正式入警的预备警察。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警察院校学历教育相当于国外的新警培训。所以,我们的学历教育担负着两重功能,即学历教育和新警培训的功能。这样,我国警察院校学历教育就要完成双重任务:作为高等教育系列,要完成通识教育,也就是要培养一个合格的大学生;作为职业教育系列,要完成职业教育,也就是要培养一个合格的警察。目前,我国的警察院校由于受制于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教育的各种规定,例如经费划拨、师资安排、课程计划、毕业论文等等,大多郁于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大量时间花在了诸如英语、数学等大量基础课程上,而对于警察专业教育重视得不够。因此,必须准确定位警察院校的功能,把培养目标转移到以警察专业学习为主的学历教育上来,把警察职业教育作为中心。国家应该把警察院校同一般的普通高等学校区别开来,在师资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
(二)牢固树立以提高警察实战能力为核心的培养理念,重设教学内容,再造培养流程。我们看到,英美等国家的新警培训都是围绕警察的实战能力来布局的,作为警察实战能力,由基本素质、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所组成。目前我国警察院校普遍实行警务化管理,这种养成教育在培养警察纪律和素质方面很有必要,警察院校在这方面已做得很好。相比较而言,各警察院校在培养学生的实战能力方面还做得远远不够,很多学校还没有树立起培养学生执法能力、培养实战能力的理念,在很多重大问题上,比如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抓不住主要矛盾,而是把学生完成学分,取得学历学位作为核心,严重忽视实战能力的培养。这样实际上只完成了警察院校学历教育的一半目标,而警察职业专业教育成为可有可无的装饰。不以培养学生实战能力为核心,而以取得学历学位为核心,这是我国警察院校学历教育毕业生实战能力不强的根本原因。因此,我国警察院校学历教育应该把培养学生实战能力放在核心地位,根据警察实战能力的各个指标和要求来设计教学内容和课程,以模块为基本单元,再造培养流程,探索以提升实战能力为核心的警察院校学历教育新模式。
(三)对教学师资、设施进行全方位实战化改革。
国外几种典型新警培训模式虽然在培训内容和流程方面有很大不同,但都以提高新警的实战能力为核心和目标,对于师资和设施的要求都比较高,特别突出其实战化特色,特别是专业教官都要求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比如,美国警察院校的专业教师一般从具有五年以上的一线警察中选聘,哥伦比亚司法警察学院全院仅有约20个专职教师,而有2000多个兼职教官,且专职教师在警察学院工作不能超过5年,很多国家为了确保教官的实战化,还实行警察学院的教官与一线实战部门的警察的双向交流制度。目前,我国大多数警察院校教师结构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个问题是有实战经验的教官不足,大多数教师都没有真正的实战经验,很多只到基层锻炼过不长的时间,真正在实战部门摸爬滚打积累了丰富实战经验的资深教师很少;第二个问题是,机关行政服务人员过多,而在一线从事教学的人员比例过少。这导致了警察院校普遍存在师资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两个严重问题。因此,需要对现有师资全面实战化:一个是打破学校与实战部门的流通壁垒,促使人员双向流动,原则上专业教师从实战部门选任;二个是让没有实战经验的教师分批到实战部门进行较长时间锻炼较;三是大量聘请实战部门的兼职教官。从设施方面来说,大部分警察院校还没有建设起与现代教育相适应的光电、声像等高科技训练系统,即使有的学校拥有部分先进设施,学生也不能经常接触和使用,其功能发挥很有限,传统的教室、操场、以及一些简易的单双杠、爬杆等等简陋设施依然是教学的主要场所和手段。特殊驾驶技术、各种环境条件下枪支使用等特色专业技能根本没有设施或没有师资来开设。因此,要尽快在各个学院建设各种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建设模拟街区、电脑模拟实战系统、自动化靶场等先进设施设备。
(四)探索分阶段阶梯式考核方式,实行严格的分流与淘汰制。
我们发现,国外几种典型的新警培训模式一般分为不同阶段,在每个阶段都有不同要求,每个阶段结束时都要进行考核,不达标者会被延期、留级甚至淘汰。比如澳大利亚仅因体能训练不合格淘汰率就高达85%[8]。当然,对于在职正式警察,虽然没有淘汰这么严苛,但是很多地方规定没有达到相应的培训标准,则不得晋升职务,或者在转任新的岗位受到限制,这是一种职业发展的淘汰。科学严格的分流淘汰机制是确保新警培训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既是新警努力提高自己实战能力的压力,同时也是自我提升的动力。目前,我国警察院校学历教育基本上没有淘汰机制,学生只要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学习时间满并取得规定学分,毕业论文合格自然就能毕业,公务员考试过关就可以正式入警,至于是否具备警察岗位所需要的实战能力这一最重要、最基本的条件则被忽略。这样的考核考试方式,势必造成相当数量并不具备警察实战能力的人员成为正式警察,极大影响整个警察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应该根据警察所需要的实战能力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警察院校学历学生各个阶段能力的标准,这个标准包括了学生在不同年级、不同阶段在基本素质方面、基本技能方面、以及特殊技能方面等应该达到的量化标准,学校对每个阶段进行把关,对于不达标者,要加强指导,在规定时间内达标,否则就留级、分流甚至淘汰。这就是分阶段阶梯式考核制度,实际上也是一个指导学生逐步提高实战能力的蓝图。分阶段阶梯式考核制采取逐步提升,阶梯式推进的方式,让学生不断提高警察素质和实战能力,并通过严格的留级、分流乃至淘汰制,最大限度确保了新警质量。
[注释]:
①本文特指以高中为起点的警察院校全日制公安类专科或本科学历教育。
[1]陈志军.美国、加拿大警察教育培训对我国公安教育的启示[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2,(3):188.
[2]顾 钧,顾 俊.美国警察入职教育与培训的启示——以纽约州警察学院为例[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3,(3):105-106.
[3]李永涛,孙溯.英国警察教育制度对我国警察教育的启示[J].森林公安,2009,(2):41.
[4]张晓艳.浅议英国新警培训的新模式[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7.
[5]余升淮.加拿大警务制度的特色与借鉴[J].公安教育,2014,(7):73.
[6]侯 威.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以警察职业教育与培训为视角[J].海外职业教育,2013,(3):177.
[7]徐 鹏.警务专业化理念下的美国警察招录培训课程启示[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4,5.
[8]陈 博.警察体能训练与测试评价[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