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英
摘 要:每到年关时,很多企业单位又开始准备在节前给员工派发“红包”(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对很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笔收入。但现行税法还是有盲区的,这就使得按现行税法计算完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税额也同样不能逃过年终奖多发,但交完税后,真正到账数又会变少的情况发生,有的人会少拿几万元的原因都是因多发了一元奖金所致。
关键词:年终奖;临界点;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临界点,2011年9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按七级税率计税。如果年终奖在临界点18000元、54000元、108000元、420000元、660000元、960000元上,就会进入税法的盲区而多交税少得年终奖奖金。
每到年关时,不少企业和单位都筹备在元旦或春节前给员工派发“红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对很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笔收入。但因为当前税法有盲区不可避免,就会让很多人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新税法算完应缴的税额后会有多发一块钱少发成百上千甚至上万的情况发生。
新法实施前有8大盲区,新法实施后变成6个,这6个盲区主要是根据个税扣除标准由2000元调整为3500元、9级税率变为7级税率、速算扣除数也全面调整计算而得出。在这6大盲区内,只要多发哪怕5毛或1元,都要多缴上千元甚至几万元的个税!若大伙儿拿到手的年终奖刚好位于这6大“盲区”内就一定会多缴税少得收入。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税制的分级,而只要税分税率、分等级就有临界点,比临界点低的年终奖额就用低税率计征个税,比临界点高的按再高一档的税率计算个税。
依据个人每月工资收入额的不同,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有两种。
A若每月工资收入大于等于3500元,计算方法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此月发的年终奖金额×税率-速扣数。
税率按此人当月所得年终奖按12个月平均分摊的金额查得相应税率。假设年终奖低于18000元,被12除后每月不会高于1500,那此档税率就是3%,速扣数是0。
举例说明:如果李好本月发了9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本月工资3720元,那年终奖该缴税270元,适用税率3%。如果李好发了13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税390元。
B若当月工资收入少于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按:
全年奖金(一次性)-(本月工资收入——扣除费用额)的差额,找出合适的税率,把应纳税所得额按12个月平分,用所得金额找到税率和速扣数计算税额。
例:如果李好本月发了1万元年终奖,工资收入2300元, 10000-(3500-2300)=8800元,就是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再算适用税率,8800按12个月平分得到每月733.33元,找到税率是3%,没有速算扣除数,算出年终奖的税额为264元。
例:年末了,公司给王云的年终奖为54000,王云当月的工资为4000元,高于3500元的个税扣除标准,按年终奖的计税方式,首先将54000除以12,按所得结果找出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王云的年终奖要缴税5295元,约为年终奖的10%,但若多发1元,即年终奖为54001元,那么要缴的税将为10245.20元,约占年终奖的19%,比54000仅多了1元,却要多缴4950.20元的税。
因此,年终奖若位于计税“盲区”中,收入大减,最好的纳税筹划方式就是别把钱放到一个月中发放,而是分月发,以降低税率。还可以通过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来做些捐赠,来合理避税增加收入。这样取之于社会,奉献于社会,可以说是利人利己。避开盲区,让真正的实惠发到员工手中。另外,作为会计人员也应加强学习,及时了解并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律,适当调整工资收入分布金额,合理安排收入,使其避开各档盲区合理避税增加职工的收入。
参考文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