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空间的资本性解读

2015-04-07 01:23
山西建筑 2015年9期
关键词:迪厄利润资本

杨 超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城市文化空间的资本性解读

杨 超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四川 成都 610000)

在研究布尔迪厄提出的文化资本理论基础上,以文化资本的视角对城市文化空间进行重新解读,探讨了文化空间的形成机制与资本意义,分析了文化作为资本的一种形式能为各相关主体带来物质性或象征性利润,指出城市文化空间的保护应该首先保证其文化价值和文化功能,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应该以城市总体层面利益为主要价值取向,促进城市文化空间的合理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文化资本,城市文化空间,形成机制,资本意义

0 引言

如同社会世界一样,城市可以看做是一部积累的历史。正如恩格斯的描述——“城市是一个能使资本集中与循环的空间聚结点,资本、权力等多种要素都参与了城市空间的生产和创造。”城市是各种资本在空间的聚合,可以说资本是塑造现代城市空间的主要力量之一,城市空间都打上了资本的烙印,只有引入“资本”的概念才能正确认识城市的历史积累性本质。而城市文化空间是城市空间的一种特殊类型,有着明显的历史积累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资本”概念的认识也在不停的拓展,由最初的“资本货币观”发展成为不同内涵及外延的资本概念,形成不同的资本类型。在众多的资本类型中,文化是一种特殊的资本类型。鉴于此,笔者尝试运用文化资本理论对城市文化空间进行重新审视。

1 文化资本理论

“文化资本”是法国社会学家、哲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提出的一个全新理论范畴。布尔迪厄从象征支配角度对马克思的资本理论进行非经济学解读,把资本概念扩展到更广泛的领域,他把资本定义为:行动者的社会实践工具。布尔迪厄认为“社会世界是一部积累的历史”“如果我们不把它简化成行动者之间瞬间机械平衡的不连续系列,如果我们不把行动者仅仅看成可以互换的粒子的话,那么,我们必须把资本的概念和伴随这一概念的积累物及其全部效应重新引入社会世界”[1]。

文化资本是建立在对资本概念进一步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在文化资本理论提出以前,人们往往把资本等同于货币,即认为资本是一种经济资本形式。事实上,构成社会结构性差异的是一切形式的资本差异,即一切形式的资本分布结构造成了社会的结构差异。在布尔迪厄看来,社会世界至少存在着三种形式的资本,即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以及文化资本。文化资本相对于其他两种资本更加隐蔽,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文化资本”泛指任何与文化及文化活动有关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尽管我们无法像对待经济资本那样对其实行定量化操作,但在日常生活中,它却发挥着与金钱和经济资本相同的作用。“文化资本”不是一个实体性概念。它是表示文化及文化产物究竟能够发挥哪些作用的功能性概念[2]。由于“文化资本”是一个十分宽泛的功能性分析概念,为了便于研究,布尔迪厄将其划分成身体化形态、客观形态及制度形态三种基本形式。身体化形态表现为个人所拥有的知识、修养、习性等;客观形态表现为书籍、绘画、书法等文化产品;制度形态表现为文凭及学衔。

2 文化资本理论视角下的城市文化空间

布尔迪厄所提出的文化资本理论最初用于研究个人所具有的文化资本差异对自身以及社会造成的一系列影响。而文化资本作为一个功能性概念,对城市研究同样适用。

对于城市而言,文化资本也同样具有三种基本形态:身体化形态是文化资本的内核,在城市中表现为文化价值与文化功能,是一种非物质形态;客观形态是文化资本的物化及外在表现,集中表现为城市文化空间,是一种物质形态;制度形态则是对城市文化空间的制度性确认,是一种非物质形态。例如:各级旅游风景区、文物保护点以及城市规划编制中确定的历史文物保护片区或单位。文化价值与文化功能所代表的身体化形态是文化资本的最基本形态,也是核心形态。城市文化空间是文化资本的客观形态,是文化资本的物化及外在表现。城市文化空间不能脱离文化价值和文化功能而单独存在,同时,文化价值与文化功能也必须依靠城市文化空间才能实现价值的体现和功能的实现。

2.1 城市文化空间形成机制

如同社会世界一样,城市可以看做是一部积累的历史。从宏观层面来看,不同城市所拥有的资本要素差异导致了城市地位及性质的差异。北京因为拥有其他城市所不能比拟的行政机构、历史积淀、教育机构以及科研机构所象征的社会资本及文化资本而成为全国的政治文化教育和科技中心;上海凭借其拥有大量的金融机构及跨国企业所象征的经济资本而成为全国的金融中心。从城市总体层面来看,城市中资本要素的不均衡分布导致了城市的结构性差异。例如:政府行政机构等社会资本的聚集,使得该区域区别于城市的其他区域成为城市的行政中心;大型商务设施、金融机构等持有的大量经济资本的聚集使得该区域成为城市的经济中心。

城市中文化资本要素的不均衡分布导致了在文化资本视角下城市结构的形成。这种不均衡分布表现为一定范围内的空间所拥有的文化资本的差异。这样的差异化促使一些空间脱颖而出,区别于其他空间形成城市的文化空间。以成都市为例,在《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中,根据市区范围内的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制定了“一带、三片、55节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一带”指两江环古城历史文化风光带;“三片”指浣花溪历史文化风景区、十陵历史文化风景区以及北郊风景区;“55节点”确定了市区范围内55个保护节点。这三种不同层级的空间,在其空间尺度内所蕴含的文化资本相对于其他城市空间而言,具有明显的相对优势。因此,在文化资本理论视角下,城市文化空间的形成取决于空间中所承载的文化资本要素的相对优势性。

文化资本要素在空间中的不均衡分布是人类在漫长的生活、生产实践活动的历史性结果。这种不均衡分布所表现出来的差异化则是集体意志在岁月中的选择与甄别的城市总体文化资本的表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时期集体意志的价值取向。这种差异化是不可逆的,正是这种不可逆性赋予了文化空间的相对稀缺性与独特性。

2.2 城市文化空间的资本意义

资本的概念从最初的经济学领域拓展到哲学、社会学、管理学以及城市研究领域。相关学者在各自领域对“资本”进行更深入的解读,从而发展出适应于各学科的相关理论。从对资本概念的不同解读我们不难发现:无论资本概念怎样演变,却始终坚持着两点事实——积累与增值。积累是资本作为物质要素存在的必要条件——物质总是一种坚持自身存在的存在。增值是资本作为一种概念在形成时便已经存在的前提,即资本具有增值的潜能。一切资本形式如果没有增值的潜能则不能称其为资本。

“资本是以统一的形式或扩大的形式去获取生产利润的潜在能力。[1]”资本的本质揭露了其具有增值的潜能,并且资本也总是以增值作为目的而存在的。而文化作为一种资本形式同样具有产生利润的能力——文化资本的增值使参与文化资本运行的各主体能获取相应的利润。对于城市而言,文化资本所带来的利润表现为代表着经济利益的物质性利润以及代表着象征价值的象征性利润两个层面。

在当今城市中,涉及文化资本运行的相关主体主要分为城市总体层面、资本持有者、城市管理层、商家群体以及市民及游客五大类。在文化资本的运行中,这五类主体均获得了相应的利润。

1)城市总体层面。

文化资本首先能为整个城市带来丰厚的利润。这一丰厚的利润表现为城市所具有的文化资本的增值丰富了城市文化的内涵以及促进了城市物质空间品质的提升——文化资本的运行不仅赋予既有的城市文化功能等以新的生命力及文化价值,通过文化价值的注入也促进了城市已建成区域的产业更新与升级。同时,文化资本的增值能为城市在竞争中赢得更多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在经济基础和产业实力相当的情况下,文化资本增值将成为城市新的竞争手段。

2)资本持有者。

资本持有者是文化资本在增值过程中最直接的受益者。文化资本的持有者通过对资本的占有,将其投入到新的生产中进行资本增值以创造更多的价值。源源不断的新价值为持有者带来了持续的利润回报。例如,在成都市宽窄巷子历史街区改造项目中,平台公司作为项目的运营方负责整个宽窄巷子的运营,而租金收入是最直接的物质性利润回报。

3)城市管理层。

城市所具有的文化资本是公共财富的制度性安排和历史结晶,具有典型的公共价值[4]。虽然城市管理层并不直接参与大部分文化资本的运作,但城市管理层在一定程度上能决定文化资本的运作权及运作方式。因此,城市管理层作为城市生产的组织者凭借其在生产关系中占据的有利地位能享有资本增值带来的相应利润以及社会效益。

从物质利润的角度来看,文化资本在增值过程中能促进城市产业更新升级,提升城市总体经济水平。城市中相对优势的文化资本往往聚集于城市旧城区,在增值过程中会促进其客观形态,即城市文化空间的再生产,盘活城市存量资产,提升其品质与内涵。城市管理层也可以在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借助多方力量合理解决拆迁及安置等民生问题。

从象征性利润来看,在文化资本增值促成的城市产业转型升级为城市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具有绝对优势的文化资本也作为城市名片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市竞争力。由此可见,象征性利润对于城市管理层而言体现为一种社会效益。

4)商家群体。

商家群体从资本持有者手中购买暂时的经营权利,是文化资本的临时持有者。与资本持有者类似,商家群体在资本增值过程中能获得相应的物质利润及象征性利润。象征性利润往往体现为商家所持有的品牌形象回报——相对优势的文化资本的稀缺性与不可复制性能够生产出具有相对优势的“额外价值”。这样的额外价值赋予商家所持有的品牌以文化附加值。

5)市民及游客。

市民及游客群体是文化资本得以增值并获取持续利润的必要条件。文化资本运行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现象必然要保证卖方与买方的同时在场,这样的经济现象才得以发生。因此可以说是市民及游客群体的参与证明了文化资本具有独特的价值及增值的潜能。

市民及游客群体作为“买方”,其利润回报主要体现为一种社会效益及心理预期。对于市民而言,城市形象及品质的提升有助于提高市民的认同感及归属感。资本增值所带来的无形价值的扩大也为市民带来了更好的文化体验。有形价值的提升也为市民群体提供了更多的文化活动场所。对于游客而言,文化资本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游客群体的旅游心理预期——文化资本的增值意味着城市文化空间的文化价值、文化功能以及空间品质的提升,能带给游客群体更多元化的体验,达到“游有所值”或“游超所值”的心理预期。

3 结语

城市文化空间是城市的稀缺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整个城市的内涵及品质。近年来,城市文化空间的保护与更新受到多方关注,但不乏一些改造项目为了追求更多的物质性利润使得城市文化空间丧失了应有的文化价值和文化功能。对城市文化空间进行资本性的解读有助于了解城市文化空间保护与更新的运行机制以及相关利益主体。在今后的保护与更新中,应当首先保证城市文化空间的文化价值及文化功能,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应该以城市总体层面利益为主要价值取向,促进城市文化空间的合理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1] [法]P·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M].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2] 朱伟鈺.“资本”的一种非经济学解读——布迪厄“文化资本”概念[J].社会科学,2005(6):117-123.

[3] [法]P·布尔迪厄,J-C.帕斯隆.再生产[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4] 张鸿雁.城市文化资本论[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

[5] 陈 锋.文化资本导论[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2005.

[6] 张鸿雁.城市形象与“城市文化资本”论[J].南京社会科学,2002(12):24-31.

The capital interpretation of city cultural space

Yang Chao

(ArchitectureSchool,SouthwestJiaoTongUniversity,Chengdu610000,China)

Based on researching the cultural capital theory of Bourdieu suggest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capital made re-interpretation to city culture space, discussed the formation mechanism and capital value of cultural space, analyzed the culture as a form of capital could bring material or symbolic profit to relevant subjects, pointed out that the protection of city cultural space should be firstly guaranteed its cultural value and cultural function, while balanced the interests of all parties, should taking the city overall level benefit as the main value orientation, promoted the reasonable protec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ity cultural space.

cultural capital, city culture space, formation mechanism, capital value

2015-01-16

杨 超(1989- ),男,在读硕士

1009-6825(2015)09-0005-03

TU-0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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