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兰
(定西市陇中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工程造价领域改革的步伐也在不断地加快,原有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这种体制已不适应参与国际工程咨询市场的经营和竞争。尤其是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加大了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责任和风险,客观上要求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建筑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市场、企业之间联系的纽带。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到招标承包合同价,再到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整个计价过程均应由造价咨询单位来完成。所以培育和完善造价全过程的咨询服务是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2.随着WTO的加入,我国正式纳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范围,市场的开放会突破封闭条件下需求和资源的制约,极大提高我国的建筑资源配置效率,由社会资源有效利用原则决定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需求将会不断增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能在工程造价管理的各个重要环节提供有效的咨询,将是对社会资源的良好使用。
3.随着改革的深入,工程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工程管理制度的确立,工程索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融资等新业务的出现,客观上也需要一批同时具备通晓经济法、经济管理、工程计量与计价与工程造价管理的人才队伍协助投资者对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造价管理。
1.项目决策阶段是造价管理的开始。在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经济决策和各项技术,对项目投资以及项目建成以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项目投资控制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具体来讲,项目决策阶段,新建的一个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以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根据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各行业经济发展规划的基本要求,对要拟建的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经济上是否合理、有利,在社会上能否创造效益,资金落实情况等方面都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分析和论证,搞好可行性研究。为决策者决定项目提供可靠的依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具有纵揽全局的决定性影响。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投资决策是产生工程造价的源头。合理确定造价是评估建设项目、开展后续工作的关键。
2.项目设计阶段的设计费支出只占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却占75%以上,且往往容易被忽视。因此,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将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作为全过程造价管理中的重点来抓。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有一定的准确性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深度,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抓住设计这个关键,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造价的源头控制,也是最根本、最重要的控制。
3.项目招投标阶段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委托编制实物工程量清单(或工程标底)和一系列相关文件,标底的编审工作是招投标管理的核心工作,因为标底是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的基础,只有有了科学的标底,才能正确地判断投标的所报价格的合理和可靠性,才能在定标时作出正确的决策,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把握标价的合理性和竞争性。为有形建筑市场的投标报价、标底的编制提供社会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4.在项目实施阶段,造价管理不容忽视。工程实施阶段是建筑产品形成阶段,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来说也是最难、最复杂的阶段。此阶段除伴随施工的时间推移发生的其他建设费用外,大量的投资资金通过施工这一环节不断“物化”,最终形成固定资产,实现项目投资。有效的造价控制可以很好地调节发承包双方的行为和利益,即降低业主的投入成本,增加项目利润,又可以促使承包商规范施工行为。作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来说,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约定办理协助业主分析索赔事项,分清责任,及时提出反索赔,挽回不必要的损失;按合同和已经约定的规定,及时计算每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动,为业主投资控制提供依据。
5.竣工结算阶段是如实反映建设项目的产品价格,也是工程造价管理的终点站。该阶段应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切合实际和签证、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应根据所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着重审查是否抬高材料价格;应加强合同管理,实行合同逐项审查制度,使工程造价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得以确认和控制;此外,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要进行项目后评价,根据原来的规则,分析比较工程范围、进度和造价的变化情况,总结经验,并将造价资料整理好录入计算机,以使今后使用。
1.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管理。首先,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禁止任何行业、任何系统在造价咨询业实行行业垄断;取消造价咨询公司“兼营”的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保证审价结果的公正性;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资格审查,完善施工合同的审查备案制度,加强对工程标底价、合同价、结算价的监控;进一步完善咨询服务政策和法规,明确造价咨询服务的法律地位,将咨询作为决策过程的一个法定程序,同时要制定咨询服务效果评价标准及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办法等。
2.政府要从政策引导方面为造价咨询业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培育市场机制,利用政策手段把造价咨询业务最大限度地推向市场。
3.建立自主经营的合伙制、有限责任制等多种组织形式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发展,特别是经过脱钩改制规范管理后,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的作用。
4.全面实施造价工程师签字制度。随着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应尽快在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决算的各个阶段全面施行造价工程师签字制度。造价工程师对合同价格调整依据签证工作的实施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多元化、广泛化,同时为发承包方提供科学公正的服务及权威的建议。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更体现了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的要求。
5.加强信息化管理和计算机应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要充分运用现代化工具和手段,利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技术,向科学的管理要效率;进一步拓宽信息服务领域、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工程造价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处理和积累工作,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掌握价格动态的发展趋势,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
6.加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拥有一支懂技术、精业务、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推动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和建设施工各阶段,工程建设的各有关主体应转变观念,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政府要加强造价动态管理,正确引导建筑市场公平竞争,遵循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确定调整经济政策、发布相应的法规政策,使动态管理体现于全方位稳定建筑市场价格总体水平,形成竞争有序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使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得到更好的运用,提高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