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艺华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2015年全省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山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王艺华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2014年是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不平凡的一年,可以说,管党措施之严、作风建设之紧、制度出台之多、查处问责之狠为历年之最,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务实干事,推动了全省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看到,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任务异常艰巨繁重。
(一)与中央和省委对当前作风建设新常态的判断相比,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新一届党中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打虎灭蝇”、狠刹“四风”,横下心来正风肃纪,极大地振奋了党心民心,提振了士气,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重大成效。我省水利系统也有部分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这些成效一方面充分展现了中央和省委坚决纠正“四风”、惩治腐败的决心,向全社会释放了执纪必严、有腐必查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表明了反腐倡廉呈现出从严趋紧、高压威慑和长常持久的突出特点。反腐新常态要求我们必须跟得上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待、时代的步伐,彻底丢掉高压反腐“一阵风”的幻想,完全抛弃“重温旧梦”的侥幸心理,坚决克服“且行且观望”的工作心态。
(二)与贯彻中央和省委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要求相比,落实主体责任存有差距。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狠抓主体责任和责任主体,并从五个方面对主体责任内涵进行了阐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事,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姜异康书记明确要求,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我们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一些水利党员干部、一些处室单位之所以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决策部署,深刻理解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和关键,自觉勇于担当,在强化主体责任上持续加力,使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三)与人民群众对构建山东特色水安全保障体系的期待相比,领导科学治水的能力有待提升。当前,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正处在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水利建设与管理面广量大,水利建设将持续保持高投入态势,改革开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水利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民生短板要持续补齐,防范难度越来越高,廉政风险必然进一步加大。面对这些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就要正确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新常态,就必须更加注重发挥重大水利工程拉动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注重发挥民生水利项目改善人民群众福祉的普惠性作用,更加注重发挥水资源节约保护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先导性作用,更加注重发挥改革创新破除水利发展瓶颈的内生性作用。与之相比较,我们许多党员干部在运用现代治水理念指导水利科学发展的能力、运用法制手段保障水利健康发展的能力、运用政策措施促进水利投资稳定增长的能力、运用组织机制高效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的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水利现代化进程的能力、健全水利服务体系改善水利公共服务的能力、解放思想推进水利改革创新的能力等方面还比较薄弱或者不适应。尤其突出的是,中央实施八项规定以来,一些水利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不够坚定,有的同志把从严约束与干事创业对立起来,这些模糊认识、错误观念不仅损害了水利行业良好形象,也制约了全省水利改革发展进程。对此,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风和优良学风,努力增强每位党员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政治素养。
(一)坚持落实主体责任贯穿始终,切实管好“责任田”。一要强化党组织的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紧紧牵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 “牛鼻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管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建立责任层层传导机制,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党员领导干部承诺践诺、逐级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定期约谈、问责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把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二要强化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三要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要勇于担当、敢抓善管,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要加强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对分管单位领导干部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四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执纪和问责职能,及时听取查办案件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困难,为查办案件提供人力物力保障。各级党组织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违规干预、随意干预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要按照“三转”要求,尽快研究制定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要充分发挥各级水利纪检监察、行政监督以及内部审计、稽查、财务等专业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二)坚持严明党的纪律贯穿始终,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讲政治作为最基本和第一位要求,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终目标,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真正在全省水利系统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抓起来、严起来。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摒弃同学会、老乡会、小团伙、小圈子,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的水利干部队伍。二要强化组织观念,遵循组织程序。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教育,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三重一大”内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策。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厅直机关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容认真进行检查核实。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和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经验做法,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促进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要严明财经纪律,严格财政资金监管。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现有的财务规章制度,不搞变通,不打“擦边球”,不存侥幸心理。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内控措施,通过专项稽查、内部审计等形式,加大对下属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实现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时要开拓思路,创新思维,研究探索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安全的新方式、新方法。要积极做好水利部审计免疫系统向省、市、县延伸的对接准备工作,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监督,堵塞资金监管漏洞,管好用好水利资金。
(三)坚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贯穿始终,驰之不息纠正“四风”。一要以最有力的教育提醒,拧紧纠正“四风”思想之弦。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清形势,积极适应新常态,始终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坚持抓早抓小,预防为主,要本着关心爱护干部、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双向约谈”和廉政谈话等多个平台和渠道,及早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扯袖子,早敲警钟,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毛病演变成大错误。二要以越织越密的制度笼子,堵紧“四风”问题产生根源。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起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扎紧改进作风的制度笼子。要定期组织开展“四风”问题回头看活动,紧紧盯住“四风”问题变异、变种、“隐身衣”,重点排查作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进一步加大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所歪风、企业兼职、“吃空饷”等专项治理力度,建立“庸懒散”问题专项检查常态机制,对顶风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出手要快要狠,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三要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新标尺,教育和引导水利系统全体共产党员切实增强“种子”意识。要坚持和完善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党性教育,以严格的标准要求,以严格的措施管理和纪律约束,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以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为根本,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章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改进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以德为先的导向;实行党员资格审核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纯洁党的队伍。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水利行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牢“理想信念”这一总开关,不断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
(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贯穿始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一要强化用权监督,加快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破立结合,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用改革的思路和法治思维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水利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尤其是部门领导干部,要推行定期轮岗机制,防止权力滥用、滋生腐败。要突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要突出重大水利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采取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制度约束与科技监控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从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机构、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事前监督,把产生腐败问题的可能性压缩到最低。要加强行业监管和机制创新,制定我省《关于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利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二要突出查处重点,从严从实查办各类腐败案件。驻厅纪检组以及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既要“打虎”,又要“拍蝇”。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畅通和拓宽案源渠道,注意从审计、稽查及专项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查找案件线索,透过表象深挖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三要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工作,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对水利系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通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努力搭建廉政教育平台,探索建立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分批次组织水利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读廉政书、看廉政片、上廉政课、建廉政文化长廊、组织廉政文化论坛等多种方式,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努力营造廉政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一)要健全机构队伍。要探索建立大党建体制机制,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力量,设立厅廉政建设议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考核厅直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三转”移交的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承担起来;进一步推动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积极与上级党委和纪委汇报,选好配强设党委的厅直单位纪委书记,进一步强化纪检工作力量。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党性纪律、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纪检监察队伍。
(二)要自觉干事创业。每位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担当、自觉贡献,做到以下三点:一是遵纪守法要会为。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要求,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根据水利行业特点,严格遵守12类水利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二是勇于担当要敢为。要立足本职,珍惜工作岗位,胸怀敬畏之心,突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水利业务工作方面明责、担责、履责,着力解决“不敢为、不会为、慢作为”的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遇到困难不上交、份内工作不推诿、复杂矛盾不下移,自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情,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三是争创一流要有为。要牢牢把握“走在前面”的目标定位,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和拓展“同业对标、争先进位”活动,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用心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着力提升发展标杆、工作标准、工作境界,争创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新优势。
(三)要严格监督问责。要加快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把抓党建作为年度考核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硬杠杠”,建立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督促检查,厅机关党委每年底要对厅直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今后问责要成为常态,要建立约谈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调整、组织处理。要研究制定实施“一案双查”的办法,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要倒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又要倒查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增强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保障能力这一主线,保持政治定力,扎实开展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努力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王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