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海上风电发展模式及借鉴意义
英国具有丰富的海上风能资源,经过10余年的发展,英国已经成为世界海上风电第一大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超过全球海上风电装机总量的一半,目前英国是全球海上风电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根据英国皇家财产局的数据,英国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风电项目的总量高达48GW,约是整个欧洲海上风电总量的1/3,其海上风力发电的潜力约是整个英国当前电力消耗量的3倍。截至2013年底,英国海上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占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量的56%,超过世界其他国家的装机总和。
英国在1990年开始实施的《非化石燃料义务政策》中,最早提出了发展海上风电,作为提高非化石能源电力比例的一项重要措施。2000年12月英国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在BlythHarbour开始筹建,由此拉开了英国海上风电发展的大幕
英国海上风电的开发进程主要是由政府主导的几轮海上风电发展计划推动的。第一轮海上风电发展计划于2000年12月启动,采用的开发形式为开发商自由选择发电场场址,并向英国皇家资产管理局租赁该海域,租赁期限为22年。第二轮海上风电计划于2002年7月启动,针对第一轮计划中风电场规划审批的困难,英国贸易和工业部专门制定了该轮计划的战略框架,指定了开发区域。此轮计划的风电场较第一轮规模更大、离岸更远,同时加强了对环境影响的考虑,要求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英国在2007年12月公布了海上风电《战略环境评估报告》,在此推动下,英国皇家资产管理局于2008年6月启动了第三轮海上风电发展计划,共规划了9个海域,总装机规模预计达到25GW,远大于前两轮计划的总和。
英国海上风电产业的起步晚于丹麦及瑞典等国,但是凭借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实现了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同时在本国培育形成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海上风电企业。2002年,英国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以取代《非化石燃料义务政策》中对化石燃料电厂征税补贴非化石能源的原油政策,由此成为世界范围内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主要代表之一。英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要求电力企业供应的电力中必须含有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海上风电在英国可再生能源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支撑英国海上风电发展的核心政策。2012年,英国颁布了《能源法草案》,提出了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政策——差价合约政策的初步框架。从2014年起,装机容量高于5MW的发电商可以在配额制与差价合约政策之间进行选择。差价合约就是固定电价制度,即成立国有的差价合约交易公司,在上网电价由供求关系决定而不断波动的情况下,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差价合约交易公司自愿签订购电协议,无论上网电价如何变化,发电企业售电均采用合同规定的执行电价,差额由国家补贴,通过差价合约交易公司支付。此政策为英国海上风电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英国政府还制定了诸多经济激励政策,加强对海上风电的资金支持,例如:投资补贴政策、技术研发补贴政策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都为实现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贡献了力量。
开发和利用风电是我国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为82.11GW,稳居世界第一,但海上风电所占比例很低,仅为0.34%,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另外我国海上风能资源十分丰富,加上海上风电普遍临近负荷中心,不存在送出和消纳的问题。因此,海上风电必将是我国风电下一步发展的重点领域。英国在短短10余年内发展成为世界海上风电第一大国,其很多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提高重视程度,明确发展规划;完善市场机制,加大政策支持;规范管理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科技创新,降低开发成本。
张兴平 摘自《中国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