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高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农委 224001)程建军范以贤徐东华(江苏省盐都区畜牧兽医站)
卫生检疫
新常态下盐都区基层动物防疫体制机制创新实践
李书高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农委 224001)程建军范以贤徐东华*(江苏省盐都区畜牧兽医站)
盐都区于2015年3~5月份组织人员对在新常态下动物防疫体制机制开展调研,形成材料汇报如下:
1.1 存在的突出问题
1.1.1 畜禽养殖规模相对集中,造成养殖小区内畜禽免疫抗体整体度难以控制 近几年,虽然选址较科学、内部结构较合理、设施与技术人员配备较齐全的大型规模养殖企业有所发展,但本区目前畜禽规模养殖户大多数仍是以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后培植专业村、示范带中的小规模养殖户,尤其是蛋鸡养殖,如大冈镇的光明、勤稼,学富镇的施湾,郭猛镇西湖等,养殖户相对集中,甚至一户挨着一户,区域内饲养密度大,进出畜禽批次不一致,免疫程序和时间不统一,场内设施简陋,养殖场不可能配备或聘用兽医,更不用说根据抗体监测及时开展跟踪免疫,从而造成了在相对这一养殖小区中畜禽抗体滴度不均,防御疫病发生风险能力较薄弱。
1.1.2 不少规模场免疫缺乏科学依据,缺乏针对性和有
效性 尽管历次养殖大户培训及防疫部门要求规范免疫,但由于大多数规模养殖户老龄化、水平低,再加上养殖条件简陋,不少规模场不具有疫病流行病学、历史免疫和免疫抗体监测的概念,也不愿意接受定点监测和连续监测,免疫动态不能做到心中有数,免疫程序跟着感觉走或人云亦云,特别是H5二价苗有超过保护期不免疫的现象,免疫程序很难适应蛋鸡场自身或其养殖小区内的实际状况。同时,有些养殖户还很自以为是自成一家,在免疫操作上存在免疫注射针头不及时更换、废弃疫苗不规范处理、为提高免疫抗体水平人为加大疫苗使用剂量等问题。
1.1.3 防疫队伍特别是村级防治员断层、老龄化,防疫工作压力愈来愈大 基层防疫人员特别是村级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实施动物防疫的主力军,要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以及平时的补免、免疫档案建立、疫情普查和疫情报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等等,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区14个镇仅有在岗公益防治员44人,具体防疫工作的136多个村级防治员,其中51~60岁左右的老兽医79人占58%。许多乡镇由于人手不够,不得不继续留用已退休的老同志。据3月25日调查,大冈镇有20个村级防疫员,其中5个是已退休;葛武街道5个村防疫员全部是退休人员,其中1人已70多岁;郭猛镇聘用退休人员4人,其中2人已65岁。这些老同志凭多年的职业操守,对待工作尽责尽力。打防疫针没有问题,但是对新技术、新知识接受能力差,动物防疫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老同志很难适应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标识佩戴和免疫档案规范填写、电子档案的建立、巡查记录等按要求完成显得力不从心。
1.2 工作建议
1.2.1 加强养殖户的培训与管理 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不符合条件逐步实施限养和退养禁养,加强培训,引导养殖户规范建场,自行配备兽医,逐步向走向规范。
1.2.2 加强乡镇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建议上级相关部门放宽准入条件,从畜牧业发展扶持着资金中,划拨一些经费进行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和改造,改善基层站的站容站貌和办公条件。
1.2.3 补充基层公益性防治员队伍数量,并落实人员性质和待遇 2004年全省农口人员改革,本区核定了动物防疫人员编制54名,防疫人员经费列财政预算。10多年来,人员流动及老化的原因,尚不能适应动物疫病防控网络化、信息化、规范化的具体要求,迫切需要从高校中引进一批毕业生来充实基层防疫力量,适应知识智能
时代的需要。
2.1 围绕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方面的三项工作
2.1.1 落实动物防疫监管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畜禽规模养殖场“一对一”监管制度,明确规模场防疫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责任人,并以动物防疫监管责任公示牌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2.1.2 强化养殖场免疫主体责任 根据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免疫要求,向每个养殖场发放了《免疫告知书》,从而让养殖场自觉规范操作。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场实行自己免疫,接受镇级防治员监管,进一步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2.1.3 做好规模养殖场免疫监管 一方面对自行免疫的规模场实行备案制度,对到期未免的,由各监管员根据免疫监管记录督促到位,以确保免疫工作真实有效。另一方面加强免疫抗体监测,省级规模养殖场应定期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免疫抗体监督抽检每年每场应不少于3次。同时,对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不配合开展免疫监测及不接受免疫监管的场,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2.2 结合本区实际的两项工作
2.2.1 建立监管人员工作记录制度 制定并印刷三联单式动物防疫工作月月巡查记录表,责任人每月到场巡查监管不少于2次,形成记录1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防疫责任制、监管责任制等各项措施考核,发生重大疫情事件的,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2.2.2 推行规模场自免承诺制 为分清职责、规范操作,在全区推行畜禽规模场(户)自免承诺制。要求符合条件的自免场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本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做好本场的重大动物疫病的程序免疫工作,服从防疫部门的监督管理,建好免疫档案。同时,承诺如未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因此而发生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其一切后果将由该场(户)自行承担。
对规模养殖场实行自免的基本条件认定如规模、兽医技术人员配备、报备手续等。(1)根据各规模养殖场具体情况,鼓励和指导有能力、有技术的规模场实行自免,对不具备条件的规模户由防治员或防疫员帮助完成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注射工作,由基层防治员监管督促到位,建立免疫监管档案。(2)在规模养殖场自免基本条件的认定方面,从工作实际看,基层防治员人手数量有限,中小规模养殖数量较多,且又面广量大,工作强度和难度较大;从养殖条件看,养殖场大多是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户养殖,除村兽医指导外,多数养殖场未配备正式技术人员,实际在经济能力方面也承担不了;养殖户防疫意识较高,有封闭饲养管理的愿望,比较忌讳兽医进场服务,自己基本具备免疫注射技能。因此,考虑到实际的可操作性,对自免基本条件的认定是在规模上要求常年存栏猪50头以上、羊30只以上、蛋禽500只以上、肉禽(趟鸭、趟鹅、鸽、鹌鹑等其他特种经济畜禽)相对标准1000只以上,有能力、并有愿意实行自免的可自行实施;在兽医技术人员配备上,省级规模场场内一般都配备了兽医人员或技术人员,一般规模场未配备兽医人员,只要接受基层公益性防治员或村防疫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就视为配备了兽医技术人员,并与该场(户)签订合同和承诺书;在免疫程序上,一律以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推荐免疫程序为准。对不服从管理的,先做工作,再依法强制到位。
本区对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监管重点落实6项工作。
4.1 挂牌到位,严格职责 建立动物防疫责任公示牌,做到定人员、定地点、定责任。各地(镇、辖区,下同)对每一个自主免疫规模养殖场确定一名挂牌监管兽医,其职责是:负责防疫技术指导,监督规模养殖场落实常年自主按程序免疫畜禽、定期开展防疫消毒、规范处置病死动物,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健全防疫档案记录,做到免疫标识、免疫证明和免疫记录三统一。
4.2 全面核实,登记建档 各地按照区域分布,明确专人(监管人员),对辖区常年存栏猪50头以上、羊30只以上、蛋禽(草鸡)500只以上、肉禽(趟鸭、趟鹅、鸽、鹌鹑及其他特种经济畜禽)1000只以上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核实,登记造册,分畜种、分群别、分引进时间、查看免疫状况进行调查,按照猪、禽(鸡鸭鹅)等一户一个行次建立实际栏存的养殖电子档案,并上报区动防办备案,每个季度更新一次。
4.3 推荐程序,自主免疫 各地对自主免疫规模养殖场业主进行集中开会培训。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状,一式二份,一份张贴在养殖场办公室内,督促其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程序自主开展免疫畜禽,一份镇兽医站留存;送达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告知书,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养殖户留存并张贴上墙,一份镇兽医站留存,一份上报区动防办;印发规模畜禽推荐的免疫程序,详细介绍免疫病种、时间、剂量、接种方法、注意事项等。其中告知书和免疫程序要求必须向养殖户详细的解读清楚,不能一送了事,签字算事,草草过场,引导其规范开展强制免疫。
4.4 免疫记录,基础着手 每户按照养殖畜禽群数量,种群、圈群发放规模养殖场免疫证明书,一群一本,指导养殖户按照栏口规范填写,第一行就写引进时间、数量、日龄等基础数据,第二行起填免疫的具体内容,免
疫结束后对照疫苗瓶子的标签逐项填写,记录包括重大动物疫病在内的所有接种全程使用的疫苗。较大的规模猪场根据免疫情况,可将一圈或在20d内所产仔猪当成一个免疫群体记录。记录由养殖场自行填写,监管兽医指导实施,记录后由监管兽医在强制免疫病种行次后面备注栏签字确认已注射该疫苗,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
5.5 免疫效果,检测评估 加强免疫抗体监测,省级规模养殖场应定期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免疫抗体监督抽检每年每场应不少于3次。抗体监测不合格的督促其及时补免,对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多次抽检不合格、不配合开展监督抽检及不接受免疫监管的场,要依据法律法规实行责任追究。对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的,依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从严处理。
4.6 严格考核,绩效奖惩 根据养殖大户监管落实到位情况、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动物疫病发生情况等,综合考虑免疫劳务注射费的分配兑现,加大养殖大户监管在全年2次检查验收中的权重(占60%),各镇(辖区)也要相应对大户监管情况和监管人员的考核力度,抗体检测2次应达标而不达标的扣发注射费30%奖励到实绩优秀的人员,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扣除该镇(辖区)全部免疫注射补助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全年考核成绩与乡镇兽医站补助经费及其监管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本区现有14个畜牧兽医站,都挂靠在农业服务中心,除张庄、龙冈外,其余12个畜牧兽医站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在经济上都是独立核算。所承担的主要工作:主要职能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生产管理,包括组织实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行动及突击性防控工作、夏季大消毒、疫病诊疗扑杀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兽医项目组织实施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生猪产地检疫,另外还要承担各地政府一些职能工作,如冬春绿化、稻麦秸秆禁烧、城镇建设项目的拆迁等。其编制、经费、人员情况:全区除44个公益性防治员外,其余人员都没有编制。44个公益性防治员人员工资国标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地标由各镇(区、街道)承担。其余在职人员(包括在职村兽医)每年7000元左右,主要在每年向各地政府申请的工作经费和上级免疫注射补助经费中支取。退休老同志部分地方已由政府纳入预算,每月300~500元,更多是由畜牧兽医站向各地政府申请的工作经费中解决,负担较重,郭猛镇仅退休人员达45人,其工资上调部分由镇解决,基础部分由兽医站解决。
随着养殖方式的改变和养殖业的发展,即规模化进一步发展,散养户逐步退出市场,但农村闲散劳力,主要是留守老人、妇女,仍有养殖习惯,因此在一段时间内还不能全部退出。因此,动物防疫在我区出现三种形式的防疫服务形式:(1)畜禽规模养殖户自免。他们除了对家禽规模户进行各种疫病防疫注射外,也将带动小规模户防疫自免,家畜20头以上的由养殖户自主免疫,接受镇兽医站指导、监管。(2)由防治员、村兽医开展防疫。对辖区20头以下的养猪、养羊户开展指导或直接替养殖户开展免疫,责任落实在公益性防治员身上。同时,对有困难的规模养禽户,也是由防治员或村兽医应规模养殖场(户)要求,对该场实行禽流感、新城疫等进行免疫注射工作。(3)防疫任务分包。对村兽医人手不足的,由乡镇政府将防疫任务下达给各行政村,有行政村将防疫任务发放承包给村组长,形成季节性用工,这样一来,政府可以打破目前散养户防疫的方式方法,不再聘用固定的村级防疫员,在春、秋两季动物防疫时,政府根据本乡镇的农户数和畜禽养殖情况进行工资费用测算,先将防疫任务发放承包给现在的村级防疫员对散养户家禽进行防疫,然后逐步过度采取招标方式,承包发放给本乡镇有经验、技术好、责任心强的防疫队,按照防疫质量要求和考核情况支付防疫经费,形成市场化动作,这种防疫方式可以避免使用固定村防疫员在以后工作中所引起的劳动纠纷,也有利于防疫质量和防疫密度的提高。但不管其采用什么样的方式,都必须接受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最终参与考核。
“十三五”规划建设的重点内容是从进一步明确防疫主体和重点、打造基层防疫队伍、改善基层站基础设施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水平。对此,建议:(1)进一步明确政府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主体责任。目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点在规模养殖户,难点在散户。各级政府必须靠前站,解决好人、财、物,特别是扩充基层防疫部门公益人员的数量,从而使业务部门有人做事、有钱办事。(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区的防疫工作。由于畜牧养殖结构变化,规模养殖比重加大,农户散养逐步退出市场,有些村散养户较多、养殖量较大,有些村特别是集镇村则几乎没有畜禽,有些镇(村、街道)规模养殖较集中,有些则规模户较少,按行政村机械地设置兽医已不合时宜。建议散养户较多的地区维持现状、提高待遇;散养户较少的地方应实行防疫承包(花钱买事业)。(3)进一步扩充公益性防治员数量。从大中院校中招收畜牧兽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充实到公益性防治员队伍中,并根据各地畜禽的饲养量,合理分配调节。(4)加强基层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各镇(区、街道)畜牧兽医站办公条件简陋,实验室工作尚未开展,仅仅是采样送检。对此建议加快基层站独立建站的步伐,加大基层站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公益性防治员、村兽医的培训,从而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基础。
S8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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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733(2015)09-0050-03
2015–06–17)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