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打假与兽药管理工作新常态

2015-04-03 23:00
兽医导刊 2015年6期
关键词:兽用兽药疫苗

范 勇

(湖北省荆州市畜牧兽医局,湖北荆州 434000)

3.15打假与兽药管理工作新常态

范 勇

(湖北省荆州市畜牧兽医局,湖北荆州 434000)

近年来,兽药行业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兽药市场得到初步规范,但问题也不容忽视,突出表现为一些地方注重运动式打假、整治等活动,日常监管却不够到位。必须从5个方面入手,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生产经营规范有序、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的兽药市场新常态。一是严格兽药GMP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兽药质量关;二是抓好兽药GSP工作,规范兽药经营市场;三是高度重视兽用生物制品(疫苗)经营管理工作;四是做好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工作;五是注重结合,强化监管执法。

兽药管理;3.15打假与监管新常态

每年3月,全国各地、各行业都会借助“3.15”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打假运动;兽药行业也不例外,各项针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检查、整治、打假行动紧锣密鼓地展开。这些活动对震慑兽药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养殖户利益、保障安全用药和肉食品卫生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种集中式、运动式的行动毕竟只是一时之举,不可能持久,现实中,往往风头一过,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又死灰复燃。因而,必须依靠法制,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生产经营规范有序、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的兽药市场新常态。

1 严格兽药GMP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兽药质量关

兽药是一种特殊商品,不仅对养殖业发展而且对肉食品安全影响重大,必须对兽药生产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首先,要做好兽药生产布局规划,从总量上控制兽药生产企业,引导其有序发展,避免恶性竞争。其次,要适当抬高兽药生产企业准入门槛,从严审批。要严格审核企业资质、硬件条件、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等,真正让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兽药生产领域,确保生产出优质高效的兽药产品。其三,建立兽药生产企业的资格复审制度,实现动态平衡与管理。支持、鼓励企业不断升级改造,提高科技含量;逐步淘汰一些规模不大、设备落后、竞争力不强的企业,为兽药生产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其四,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促使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2 抓好兽药GSP工作,规范兽药经营市场

兽药经营环节是影响兽药质量的重要一环,规范的经营环节是兽药质量的重要保障。从2011年开始,我国全面开展了兽药GSP达标认证工作,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这项工作基本完成,兽药市场得到初步规范,兽药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必须看到这项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地区之间工作不平衡,少数地方标准不高,有些地方特别是乡镇还没有做到全覆盖,还有的地方工作甚至出现反弹。接下来,一要狠抓全覆盖。要从城区向乡镇延伸,因地制宜,正确把握标准和要求,全面完成乡镇兽药GSP工作。二要加强经常性的检查指导,狠抓规范管理。推行兽药GSP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善经营环境、规范经营行为,保证兽药质量,让养殖户买到“放心药”。这是一项长期任务,不能一阵风过后又恢复原样,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三要与时俱进,不断在更高层面上完善,促进兽药GSP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和工作重点。今后,对新申报兽药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要坚持高起点,从严审批。要鼓励引入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模式,如连锁经营等,支持兽药经营企业做大做强,为养殖户提供更多、更全质优价廉的兽药、器械和服务。

3 高度重视兽用生物制品(疫苗)经营管理工作

当前,兽用疫苗经营市场很大、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市场大:就湖北省荆州市而言保守估计全市兽用非强制免疫疫苗年经营额在5000万元以上。问题多:无证违规经营兽用疫苗问题突出,市场经营主体和产品鱼龙混杂,冷链体系不完备,无序竞争愈演愈烈。隐患重:疫苗不同于兽药,作用于个体,影响的也只是个体;它影响的是群体,一旦出事,带来的损失巨大、后果非常严重。作为管理部门,我们肩上担着天大的责任。如果说过去国家对兽用疫苗实行的是由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统一供应的政策,一些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办不到《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存在违规经营情况,但多少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有可以理解的地方,管理部门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国家现在已经放开了兽用非强制免疫疫苗经营,再继续放任无证经营就丝毫说不过去了。任这种现状持续下去,我们随时有被控不作为、坐上被告席的可能,甚至还可能涉嫌渎职犯罪。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无证经营兽用疫苗问题的查处力度。要通过专项整治等行动,督促经营者按要求办证,合法有序经营,并加强对其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兽用疫苗经营市场。一句话,在开大门的前提下,坚决堵死后门。

4 注重结合,加强监管,建立兽药行业新常态

以建立“生产经营规范有序、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的兽药市场新常态为目标,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办法,全面加强对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监管工作要注重5个结合:一是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如3.15)、针对突出的问题(如疫苗经营问题)或问题突出的地区组织集中整治、专项整治等行动,以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者,解决突出问题。同时,要将重心向日常监管转移,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让生产者、经营者时刻绷紧质量与安全这根弦。二是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明察是必要的,但要更加注重暗访,以切实掌握第一手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三是部门与群众相结合。职能部门当仁不让,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兽药违法违规行为,让违法违规者无处可遁。四是宣传培训与学法知法守法相结合。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宣传兽药管理的法律法规;更要引导相关单位和人员自觉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五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认真梳理兽药违法违规线索、正确分析其性质,对情节严重或顶风违法或屡教不改者,要依法立案,从严查处;对违法情节轻微、后果不大并能及时整改者,以教育帮助为主,可免于行政处罚。此外,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多渠道培训,提高兽药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廉洁、务实、高效的兽药管理队伍。

范勇,男,大学学历;湖北省荆州市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党委委员,高级兽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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