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物检疫检验工作的现状及优化策略探析

2015-04-03 14:43
兽医导刊 2015年24期
关键词:检疫员肉食品检疫

戴 辉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一平浪畜牧兽医站,云南禄丰 651200)

基层动物检疫检验工作的现状及优化策略探析

戴 辉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一平浪畜牧兽医站,云南禄丰 651200)

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工作是官方兽医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兽医公共卫生管理的关键组成部分,动物检疫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疫情扩散,保证动物类产品安全、保护公共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随着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保健意识也不断的在增加,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根据基层动物检疫检验工作的现状,探讨了可行的优化策略。

基层;动物疫情;检疫检验;工作策略

动物检疫工作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也是动物防疫技术的必要措施,是确保肉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国内动物检疫工作的标准法律依据。经过10多年的发展,《动物防疫法》也在不断的做出修订更改[1],为我国动物疫病的检疫检验工作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尤其是2010年农业部《动物免疫管理办法》的推出[2],更是为检疫检验工作提供了许多新的标准,根据我国的现状与各地的动物疫病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的新的动物检疫思路与防控措施,使我国的动物检疫检验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虽然我国的检疫检验工作有了不错的进步,但是许多基层检疫因众多因素的影响,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就基层动物检验工作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优化策略,希望对基层动物检疫工作提供帮助。

1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的目的与意义

1.1 检疫目的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简单的来说就是通过科学的方法与技术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查,检测其中是否存在人畜共患的病源,产品是否符合食用标准,从而维护群众食用消费的安全性。

1.2 检疫意义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工作,是控制和发现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作为一项基础的检查工作,它可以从最大程度上减少动物疫病的扩散和蔓延,降低对群众的伤害,是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产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提高群众食用动物类产品的安全性。

2 基层动物检疫检验的工作现状

2.1 漏检

从目前的工作情况来看,动物检疫检验工作的主要对象为大中型规模养殖场,所以散养农户及小规模养殖场的漏检率相对较高,家畜等大型动物的检疫率较高,禽、犬等其他类动物的漏检率相对较高。

2.2 检疫工作形式化

部分地区的动物检疫监督机构将检疫工作流于形式,不重视检疫的过程,工作人员在执行检疫工作中,并没有进行认真的检查,存在只收费、不动刀就滚印的行为,甚至有些检疫人员不到现场进行检疫,将检疫证交给他人进行代收费的情况,这种现象使检疫工作只流于形式,并未起到检验的实际作用,虽然经过检查,但是实际上并未发现其中的问题,让大量有问题的产品进入市场[3]。

2.3 检疫力量薄弱

大多数地区的动物检疫人员比较少,当检疫工作任务量较多,无法及时的完成,只能雇佣他人进行检疫,然而这些雇佣的人员大多数都没有兽医行政执照,不属于官方兽医,没有经过相关的专业知识学习,不能独立的进行工作。

2.4 检疫手段落后

一些地区的卫生监督机构由于经费紧张,使得检疫工作只能依靠检疫员的肉眼及感官,无法做到常规检查,也没有化验室等设备,部分屠宰场虽然设有实验室,但是存在的检验项目十分少,化验工作没有按程序进行检疫。

3 基层动物检疫检查的工作策略

3.1 完善基础设施

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检疫工作的规范化,就需要在工作中加大经费的投入,完善检疫工作的基础设施,将实验室等相关的配套设置购置齐全,保障检疫人员有设备、有器材的进行检验,才能发现产品中的病变,然后进行分析,从而保证肉食品的安全性,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检疫人员的培训。以线机检疫员为重点,县镇检疫员为基础,村级检验员为辅,形成层层覆盖的格局,确保检疫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能认证展开。

3.2 集中检疫,统一收费

有许多乡县并没有专门的屠宰场,建议在这些地方实施合并制度,选择一个乡镇较为集中的地方建设屠宰场,并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附近的乡镇养殖户到指定地点进行检验,统一收费,屠宰场还可以建立风险基金,专门用来补偿食品出现问题的农户,减少屠户的经济损失,不可把检疫出现问题的肉食品进行贩卖,同时检疫站要做好基层畜禽养殖追溯体系,对所有的外来动物和产品都有根可寻。

3.3 强化培训,提高水平

检疫员的专业水平直接影响着检疫工作的开展和食品的安全卫生,部分基层的检疫员的操作能力与检疫水平不高,针对这部分人需要经常开展专业技术能力相关的培训,提高相关的知识,有利于更好的开展工作。另外,还需对所有检疫员定期进行道德与法律的培训,检疫工作不仅是一项执法工作,还是一项需要很大道德心的工作,要秉承着“让老百吃到放心肉”的理念,让有问题的肉食品无法进入市场。

3.4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针对一些散养户与群众进行大力度的宣传,告知检验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不参与检疫的肉食品可能存在的危险,各级职能部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坚决不买三无产品。

4 小结

动物检疫是受法律、受国家支持的行政行为,所有养殖户,无论大小都应该依法的将肉制品进行相关的检疫,而检疫员在工作过程中,也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统一标准对肉食品进行判断,对检疫的结果正确的处理,不可任意设定。只有加强基层检疫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才能全面的提高动物检疫工作的有效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1]胡芳.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现状分析及展望[J].农民致富之友,2015,8(16):271.

[2]林锡玲.基层动物检疫工作村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福建畜牧兽医,2010,32(5):17.

[3]许国杰.基层动物检疫检验工作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3,2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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