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雄
(新疆阿瓦提县畜牧兽医站,新疆阿瓦提843200)
阿瓦提县新型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经营管理调研报告
张 雄
(新疆阿瓦提县畜牧兽医站,新疆阿瓦提843200)
本文就阿瓦提县新型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经营管理展开调研,并针对畜牧业发张现状,结合我县“十二五”畜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几点新型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经营管理体系,以供相关工作人员参考借鉴。
新型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问题;发展建议
1.1 现状
畜牧业是阿瓦提县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14年畜牧业总收入达56114万元,同比增加9181万元,增长19.56%;畜牧业纯收入达32996万元,人均畜牧业纯收入达1759元,较上年增加350元,同比增长24.84%。全县畜牧业呈现较好势头,基本形成了成熟、合理的农区畜牧业产业结构。但从当前畜牧业发展态势看,全县养殖比重还是以农区为主,规模化养殖所占比例偏低。养殖专业大户主要集中在乌鲁却勒镇牧业村、博斯坦牧场和县内12个养殖小区,成规模的养殖场(户)以博斯坦牧场、塔里木畜产品有限公司、咪咪牧业、瑞颖、金坤肉羊繁育场、胜财蛋鸡场及恒通家禽养殖销售专业合作社为主,城区附近畜牧业以集中的大量养殖育肥户为主,发展规模尚小。
1.2 经营管理方式的基本状况
首先要加快畜产品基地建设,优化畜产品市场投资环境。通过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场),加大育肥基地建设,增加牲畜出栏商品率。其次要加大招商力度,培育龙头企业,建立高标准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立起调节市场、保证供应的畜产品储备保障体系,鼓励和引进有实力的畜牧业龙头企业。最后,加大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和引导,改变农户散养现状,形成有管理、有组织的农民专业组织。
2.1 增强了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的成立,改变了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和合作意识,成为农民和市场的联系纽带,不仅有效解决了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而且由于对农户实行产前、产中、产后统一服务,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
2.2 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合作社依托当地资源和产业发展情况,把农民组织起来,围绕主导产业从事产、加、销等经营活动,从而有效地促进当地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推进畜牧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畜牧业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
2.3 提供了优质服务
合作社通过科技示范、组织培训、座谈等多种方式,推广新型实用技术,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意识。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和市场准入,对农户实行产前、产中、产后统一服务。
2.4 防止了不正当竞争
合作社成立后,市场逐步规范,由合作社根据市场情况,统一制定畜禽销售价格,并由合作社出面与客商签订合同,提高了农民在市场上的谈判能力,有效地保护了产、销双方的利益。
2.5 平衡了产销
由于合作社服务功能强、质量好找来了八方客商,并与客商建立了固定关系,在长期合作中建立了一种默契,在行情好时合作社优先保证这部分客商的货源。但在市场行情下跌时,这部分客商则要承担合作社分配的一定数量,在保本或亏损的状态下运销出部分畜禽,平衡产销以保护农民的市场积极性。
我县畜牧专业合作社近几年的发展势头不错,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3.1 规模不一,发展不平衡。
尽管近几年我县畜牧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在总体上还是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合作社规模偏小、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3.2 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缺乏专业人才。
目前,我县畜牧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人员结构老化,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也主要是由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合作社的自身条件也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合作组织中来,因此人才问题也是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3.3 制度不健全,内部运作不规范。
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内容与执行均不规范,只写不做,流于形式;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督机制等形同虚设,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财务、社务不够透明。
3.4 资金短缺,做强做大受到影响。
由于畜禽合作组织在收购季节,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目前大部分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期,经济实力薄弱,难以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有的只得民间高息资本周转,增加了合作社的经营成本。
3.5 认识不足,政府服务不到位。
调查发现,有些政府或部门对合作社的宗旨、性质、地位与作用认识不明。没有把其发展摆在应有的位置,只讲形式,不求质量;只做表面文章,不求实质效果;或只管建立,不管发展。
4.1 加大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政府应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资金投入上给予重点支持;合作社的管理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管理,通过采取“普遍培养,重点选拔、有效推进”的方式,和“先发展、后规范”的模式,认真做好指导和规范合作社发展。
4.2 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把合作社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合作社的现状,选择一些有发展潜力、条件较好、组织规范、带动力强的合作组织,通过项目的方式进行专项扶持,促进合作社做强做大。
4.3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增强发展潜力
根据新时期畜牧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制定培养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重点对合作社负责人、畜禽生产和运销大户进行经营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有关理论和政策,提高正确指导和发展合作社的工作水平,更好地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并办好畜牧专业合作社。
4.4 加强政府服务职能,促进快速发展
政府要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畜禽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建立起必要的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各级、各类专业组织联网,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
4.5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行为
制度建设是确保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所以在合作社的发展中更要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并坚持内部规范化管理。
[1]李俏,王建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与创新: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J].世界农业,2012,(12):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