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费与审美的范式融合及其内在逻辑
——兼谈作为一种文化批评的“消费美学”

2015-04-02 11:18李金正
山东社会科学 2015年6期
关键词:美学消费理论

李金正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 610065)

论消费与审美的范式融合及其内在逻辑
——兼谈作为一种文化批评的“消费美学”

李金正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 610065)

本文尝试通过对消费与审美之间关系谱系及其内在逻辑的清厘寻求建构一个“消费美学”的理论体系。在消费社会和审美泛化时代的双重语境下,同作为人类感性活动的消费和审美已经发生了“范式融合”,而且这种融合关系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即表现为“消费的审美化”和“审美的消费化”这一共时性的互逆过程,该过程在消费和审美的对象、方式、经验等层面都有显著体现。基于此种关系模式和当前的社会语境,可望在消费社会和日常生活审美化两种理论话语之间建构出一个跨学科的理论体系,这就是消费美学。消费美学沿循身体美学和生活美学的致思路径,但比后两者都有所突进,它不同于传统的精英主义美学,而是一种具有泛美学性质的文化批评模式。

消费;审美;范式融合;内在逻辑;消费美学

消费与审美或广而言之经济学与美学的关系问题已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基于跨学科的理论视角,“大审美经济”(丹尼尔·卡恩曼)①卡恩曼是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他的“大审美经济”思想认为,人类迄今的经济发展有三种形态,分别是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大审美经济,其中最后一种与前两种有根本的不同,它更注重产品所带来的体验、情感、视觉经验等美学内涵。这种观点在美学和文化研究界也有提及,比如法国理论家奥利维耶·阿苏利认为,资本主义的历史历经工业资本主义和文化资本主义之后,在新的世纪已经进入所谓“审美资本主义”阶段,与此尤为接近。、“美学经济力”(金宣我)、“营销美学”(贝恩特·施密特等)、“商品美学”(W.弗里茨·豪格)等理论观念也被不断提出,但切实而深入地探索当代语境下消费与审美之间关系的研究却并不多见。事实上,二者与传统范式的断代性剧变以及新的关系组合,不仅应被学界瞩目,而且还意味着一个殊足重要的理论增长点。

一、消费与审美的关系剧变及范式融合

消费与审美之间的关系充满了戏剧性。二者“本是同根生”(都与感性∕快感有关,具有原初意义上的感性同一性,比如“美”字就是“羊”与“大”的上下结合,“羊大”既是美的,也是可欲的,是消费和审美的共同理想对象),但却经历了“相煎何急”的戏剧性历程:基于文化历史的原因,消费(经济学)与审美(美学)的话语形态曾经长时期地彼此隔绝;但到了后现代消费社会这一崭新的断代纪元,在消费性元素和审美性元素双重过剩(经济学上出现了“过剩经济”、“消费社会”、“丰盛社会”等,美学上也出现了“审美过剩”、“美的滥用”等)的语境中,二者又发生了新的关系重组,在更高的层次上又复归到了原初意义上的同一关系。②关于消费和审美历时性关系谱系的梳理,可参阅拙作《论消费与审美的间离与复归》(见《文艺理论研究》2009年第4期)。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二者断代性的共时关系及其内在因缘,并进而探究由此带来的理论增长点等问题。

这种现象无疑是值得深思的。但只要稍稍考察一下消费和审美的关系史就不难发现,上述情况的发生并非偶然,事实上它们早就具备了彼此拥抱的充足动力:一方面,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及其一代又一代的追随者们所深刻揭示的那样,自从资本主义创世以来,商品逻辑和消费主义对传统的审美和艺术主动发起的纠缠、引诱甚至颠覆活动从未止息,这也是消费合法化的重要方式,即通过拉拢审美和艺术,消费被包装和重塑,逐渐从“靡费”、“破坏”等贬义意涵向“使用”、“社会身份”甚至“经济生活基础”这类中性和褒义意涵蜕变。另一方面,审美和艺术本身也不是全然的被动,而是表现出了相当的主动性:首先,现代主义及后现代主义美学对无意识、身体和本能欲望的颂扬甚至圣化为审美和艺术的降格、祛魅、世俗化及其向感官消费的无限趋近做好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其次,正如费瑟斯通所说,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和先锋派不断推行的现成主义、即兴主义等反艺术的艺术实践,以及它们对日常生活的美学筹划活动,不仅在内部瓦解了传统,而且也深刻影响了消费品和消费方式。①[英]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96页。这也是审美和艺术的去合法化过程,即其传统类型从里到外无不被破坏和颠覆,乃至与作为其对立面的消费活动扯上了暧昧不明的关系。

可见,消费与审美向同一性的复归并不是简单的主被动关系,而是双向互动并伴随着各自的合法化和去合法化的复杂过程。该过程为二者之间的关系史带来了致命性的变革。这种变革其实早被很多理论家敏锐地捕捉到了。比如,费瑟斯通曾这样描述后现代主义的“主要特征”之一:“它是一个日常生活美学化的趋势,这种趋势的能量来自于艺术内部的努力与一场所谓的具有模仿性的消费文化运动,前者主要是力图消除艺术与生活之间的界限,后者则使得符号不断复制的虚幻面遮盖了表象与真实之间的区别。”②[英]费瑟斯通:《消解文化》,杨渝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1-62页。类似的观点,拉什也有过深刻的揭示:“如果现代化意味着各个场域的分化,那么,后现代化则至少意味着某些场域陷入另一些场域之中。比如,‘审美场’破裂了,并进入了‘社会场’;或者说,随着商品化,‘审美场’破裂后进入‘经济场’之中。”③Scott Lash:Sociology of postmodernism,London:Routledge,1990,p.252.詹姆逊也指出:“今天的美学生产已与商品生产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最快的周转速度生产永远更新颖的新潮产品,这种经济上的狂热的迫切需要,现在赋予美学创新和实验以一种日益必要的结构作用和地位。”④[美]詹姆逊:《快感,文化与政治》,王逢振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6页。上述言论也可以在波德里亚、韦尔施、西莉亚·卢瑞等理论家的著述中看到。

事实证明,消费和审美这一对曾经不共戴天的孪生体在当代语境中的合法性和关系模式都已经发生了空前的剧变,它们都突破甚至完全背弃了其传统范式,从全不相干变得关系密切。在这里,我们就把消费和审美的这种关系剧变称为二者的“范式融合”,即二者在当前语境下经由“内爆”,走向了“耦合”。

二、消费与审美范式融合的内在逻辑

消费与审美之间的关系之所以说“关系耦合”或“范式融合”,而不是一种单方面的、外在的拼合或凑合,是因为二者关系的结成,除了充足的动力条件外,还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而且后者更从根本上确保了其关系模式的持久性和稳固性。这种内在逻辑可以被概述为一种共时性的互逆过程,即“消费的审美化”和“审美的消费化”。其基本含义是:消费和审美相互转化、相辅相成、互摄共生。该过程在消费社会和审美泛化时代的双重语境下已经成为随处可见且牢不可分的现象事实,它们构成了理解消费和审美关系模式的实践基础。但在理论逻辑层面上,该过程可以被区分为以下紧密相关的三个层次:

首先,从物质性层面来讲,消费和审美互为中介,而且这种关系超过一定界限,还将一步造成二者在实体意义上相互转化。

后现代消费社会是一个彻底商品化的社会,在这里包括艺术品在内的几乎所有文化产品的生产制作过程都要受到商业模式的嵌入和制约,其目的就在于实现商业价值,因此“人的审美活动的实现必须仰赖于经济上的支付和购买”⑤吴兴明,载余虹主编:《审美文化导论》(第四章),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50页。,商业逻辑已经深深植根于艺术品从创作到接受的全部过程;另一方面,正如韦尔施所说:“一旦同美学联姻,甚至无人问津的商品也能销售出去,对于早已销售得动的商品,销售量则是两倍三倍地增加。”同时,“由于审美时尚特别短寿,具有审美风格的产品更新换代之快理所当然……甚至产品在固有的淘汰期结束前,审美已经使它‘出局’了。”⑥[德]韦尔施:《重构美学》,陆扬等译,上海世纪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这说明审美已被设计成了消费品的不可或缺的结构性环节,消费价值需要通过艺术价值的中介和催化作用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消费和审美的这种互为中介关系超过一定的界限还会造成二者在实体(消费品和艺术品)意义上难以分解,甚至“反客为主”,即随着二者在其对象中含量的与日俱增而相互转化。事实确乎如此:像陶罐、茶具、首饰之类的东西,已经无从甚至也无需分辨它们究竟是艺术品还是消费品了,最好效仿波德里亚,称它们为“物”或“客体”(objects);至于一幅画、一本书或一部电影的创作,其价值首先要拿到市场上去接受检验;同样,一件时装或一支口红也可以因为匠心独运的美学设计而被收藏。它们的价值似乎只有借助外部标准——艺术品借助市场标准,消费品借助美学标准——才能被最终判定,彼此的根基都已被消融和置换,互相成为对方的影子。这大概也就是当前的文化产业严苛执着于这两个标准的原因之所在。

其次,作为主体活动的消费方式和审美方式也已经发生裂变,并且都试图向对方内部突入。其后果是,二者传统意义上的“肉体/精神”张力关系被完全倒置,体现为一种相互排斥中又有相互吸引的关系模式。

如今,消费活动正日益趋近于充满精神快适和浪漫气质的审美活动。这在逻辑上可以划分为两个环节:首先,波德里亚说得明白:“消费是一种符号操作的系统性行为……为了构成消费的对象,物必须变成符号。”①Jean Baudrillard,Selected Writings,ed.by Mark Poster,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p.22.换言之,“消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实践,物质商品不是消费的对象,它仅仅是需要和满足的客体,而需要和满足只是消费的前提。”②杨魁、董雅丽:《消费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7页。消费的“对象”是消费品的能指符号,而其物质属性则蜕变为消费的“前提”,二者传统位置的互换使得使用价值变成了符号价值的载体。其次,由于审美和艺术被设计成消费品的一个结构性环节,又进一步造成“商品和包装、内质和外表、硬件和软件的换位。原先是硬件的物品,如今成了附件;另一方面,原先是软件的美学,赫然占了主位。”③[德]韦尔施:《重构美学》,陆扬等译,上海世纪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也就是说,由于审美化的深度介入,在使用价值变成符号价值载体的同时,后者又变成了美学和艺术的载体,而且正是这种占据主导性地位的审美外观变成了消费的真正对象。根据波德里亚的“超美学”思想,现存的一切“都已经被植入美学的维度,世界上所有微不足道的事物都已经被美学化过程所深深改造”④Jean Baudrillard,The Transparency of Evil:Essays on Extreme Phenomena,London&New York:Werso,1993,p.11.,消费社会隐没于超现实的拟像之流,到处笼罩着虚拟、图像和审美幻觉,在这样的美学帝国,甚至连需求本身都已真假莫辨,消费实践要想回到原初意义上对物的使用已不复可能。正如坎贝尔所说:“消费的核心行为并不是产品实际的选择、购买与消费,而是追求产品形象所赋予自身的想象的快乐,‘真实’消费很大程度上是这种‘精神’享乐主义的产物。”⑤[英]柯林·坎贝尔,转自费瑟斯通:《消解文化》,杨渝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3页。可见,消费既然以具有审美属性的物品作为自己的对象,那么消费方式也必然被审美逻辑所浸染,消费于是开始剔除其低级的生理肉身性,转而向精神层面跃升,消费快感摇身一变成了一种精神愉悦。这种以精神快适和“浪漫伦理”为主要特征的消费方式,至少在表现形式上已与审美活动之间几无差别了。

与消费实践向精神层面的跃升相反,审美体验则向感官需求和消费欲望方向逆转,审美活动的身体性和消费快感体验被不断加大。这一过程在逻辑上也体现为两个步骤:首先是“意识审美”向“身体审美”的转化,其次是“身体审美”向“消费审美”的转化。

意识审美是传统美学的经典范式。意识审美强调审美活动是一种无功利的、有距离的、非身体的、超越性的精神活动,它建立在身心二元论的基础之上,对于身体和生理因素参与审美过程始终持一种警惕态度,认为这不仅会弱化审美快感,而且世俗和沉重的肉身也无法使意识主体超越到“与道冥同”的“澄明、通透之境”,造成审美过程的被迫中断。传统审美范式显然处在一个世俗化、商品化和身体欲望尚未泛化的历史境遇之中,因此对纯艺术和精英趣味的关切是其首要特征。这当然会引起处于不同语境下的享乐主义和大众化潮流的强烈不满。后者认为,身体不仅实质性地参与了全部的审美过程,而且意识只是身体结构的一部分,审美体验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种身体经验。这就从对“身体审美”的强调进一步走向了“身体美学”。正如舒斯特曼观察到的那样,“哲学美学已经将艺术经验赶上了一条空洞的精神化的路径上,血色丰满的和被广泛分享的审美愉悦被少数人精炼为贫血的和有距离的鉴赏力。”⑥[美]理查德·舒斯特曼:《实用主义美学》,彭锋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80页。因此必须提高身体的主体性地位,严肃探讨审美与身体感官的连续性问题,审美只有沉降为身体实践的一个结构性要素,才能完整地揭示美感经验的全部丰富内涵。柏林特也指出:“通过公然承认身体性,更大方地把身体性纳入审美经验之中,我们能够利用身体的接受和感觉能力的差别来解释人们为何对于同样的审美刺激会产生不同的反应。”⑦Arnold Berleant:Re-thinking Aesthetics:Rogue Essays on Aesthetics and the Arts.Aldershot:Ash gate Pub Ltd,2004,p.89.没有身体就没有体验,美感也就无从谈起,更不用说细微的感受差别了。关于身体作为美感器官在审美活动中的基础作用甚至在经典美学理论中也有论述,浮龙·李的“筋肉运动说”就是著名的案例。此外,在苏格拉底、蒙田、杜威、尼采、福柯等理论家的著作中也可找到相关证据。看来,关于“审美身体化”或“身体审美”的理论已形成了一个蔚为壮观的思想潮流,审美向身体和本能层次的趋近和沉降也确实能够更透彻、更完满地解释美感经验的深层次问题。但进一步的问题是,在当前的语境下,也就是在消费社会这一崭新的断代纪元,在商品化无所不在的空前时刻,任何审美主体都不能脱身于商品世界的汪洋大海,其经验、行为、反应方式等等无不受到消费逻辑的渗透和浸染。在密密交织的消费网络中,审美活动——尤其是被欲望化了的身体审美——一旦开始,消费的幽灵便不可避免地“以无厚入有间”(《庄子·养生主》),被其深度介入和改造。这也就是说,“身体审美”一旦被确定下来,在具体的实践中必然会造成进一步的“消费审美”:既然生活世界里“目所盘桓,身所绸缪”,无物不是商品,那么任何审美经验就必须经由消费活动并同化为它的一部分才能真正实现。消费和审美的双重过剩甚至造就出了这样一个简单的推理:需求就是市场,市场就是商品,商品就是消费,消费就是审美。在此,身体经验与消费快感一道,对传统的意识美学再次带来了新一轮的严重冲击。

总之,审美与消费传统的“精神/肉体”的张力结构在当代语境中已经被彻底倒置了,二者各自都走向了传统的对立面。当然,无可否认,无论是消费还是审美,二者都不可能彻底背离其传统,任何背离都必然受到来自传统的巨大拉力,但同时二者又都有突入到对方内部的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因此它们只能在被倒置的张力结构中既相互拒斥又相互吸引,从而结成星系一般稳固的动态模型。这种情况显然既不同于二者传统意义上的绝对对立,也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单方面的拉拢或破坏,而是呈现出了一番殊足吊诡的后现代图景。

最后,消费与审美的倒错关系在主体的经验层面也有重要体现:消费体验因审美逻辑的介入而日益让人难以自拔,甚至变成了宗教式的迷狂;消费逻辑则使得审美活动逐渐蜕变为一种世俗化、大众化的日常体验。

关于消费实践与宗教迷狂的关系马克思早有论述:“商品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这些物品的社会自然属性……它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在这里,在人们面前,它竟然获得了一种物与物关系的虚幻形式……我把这叫做拜物教。”①[德]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9页。在马克思看来,“商品形态的神秘特性”来自于它把人们劳动的社会性质置换为劳动产品的物的性质,使“人际关系”被置换为“物际关系”,人们由此不得不面对一个强大的、异己的统治世界,马克思把它比作“披着雾莎的宗教世界”。这个“宗教世界”到了后现代消费社会当然持续存在,只是它不得不遭遇到美学帝国主义的大规模入侵:过剩堆积的商品本身已经蜕变成被审美和艺术所深深重构了的美学奇观,“商品形态的神秘特性”因此也只能更多地来自于过度的美学渲染。所谓“商品拜物教”就此转变成了对商品形象、外观和能指符号的膜拜,成为“能指拜物教”、“审美拜物教”。正如普遍充斥于社会各阶层的“粉丝”或“铁丝”们那样,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宗教般的狂热绝不是对“物”的内在价值或功能的膜拜,而是一种以形式外观为主要对象的审美的迷狂:“粉丝们的迷狂往往带有明显的感官化因素……那些涌入剧场、影院的粉丝们,绝不仅仅是去欣赏明星的艺术,而更多地是去领略明星的外表、风采,甚至隐秘的诱惑力(或英俊潇洒、或青春靓丽)。”②陶东风主编:《大众文化教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0页。可见,所谓的消费迷狂从根本上来说表现为一种美学的迷狂,它是审美逻辑在消费体验中再现的迷狂,美学和外观形象在此发挥了魔咒一般的作用。

同样,消费逻辑对审美的介入也造成了审美经验的剧变,这也是消费社会不可避免的逻辑后果。正如研究者所示:“消费关系的座架化把所有人的生活结构性地规定为两大部分:工作和消费。工作是付出和劳作,而消费是吸纳和享用。因此,作为消费的审美在这种结构关系中被‘降调’了:它的关系位置变了,它被日常生活化了,当然也就被普世化、世俗化了。”③吴兴明,参见余虹主编:《审美文化导论》(第四章),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52页。布尔迪厄明确表示,将“审美消费置于日常消费领域的不规范的重新整合,取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是高深美学基础的对立:即感官鉴赏与反思鉴赏的对立,以及轻易获得的愉悦——化约为感官愉悦的愉悦,与纯粹的愉悦——被净化了的快乐的愉悦的对立。”④[法]布尔迪厄,转自罗钢、王中忱主编:《消费文化读本·前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9页。译文对照英文版稍有改动。“感官鉴赏”和“轻易取得的愉悦”分别取代了“反思鉴赏”和“纯粹愉悦”,这是对以康德为代表的经典美学的彻底颠覆,也是对消费社会所发生的审美体验的典型概括。费瑟斯通认为,传统审美范式津津乐道的审美距离在消费文化语境下已经被空前淡化乃至消解,而且“距离消解有益于对那些被置于常规的审美对象之外的物体与体验进行观察。这种审美方式表明了与客体的直接融合,通过表达欲望来投入到直接的体验之中”⑤[英]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104页。。审美主体不必再虔敬地远望、静观对象,而是直接通过欲望表达投入到对象之中,甚至——正如波德里亚魔咒般的召唤——放弃主体性立场,接受客体“引诱逻辑”的驱使,参与到客体的狂欢中来。詹姆逊则进一步对消费语境下的审美体验作了理论描述。他认为,铺天盖地的美学帝国已经失去了前现代世界结构逻辑的支撑,到处呈现为拼接、混搭、穿越和碎片,在此,“孤立的,毫无联系的,毫无连贯性的物质性能指符号……无法连贯出前后一致的连续意义”①[美]詹姆逊,转自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84页。。深度模式被削平,历史终结了,“时间裂变为永恒的现在”,经验主体也不再能够上升到超越的“原初存在境遇”,而是不得不承受一种“感觉的超负荷”,甚至精神分裂的症候体验:“世界以惊人的强烈程度,带着一种神秘和压抑的情感引生,点燃着幻觉的魔力,出现在精神分裂者之前。”②[美]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张旭东编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11页。美学的碎片像病毒一样爆炸式传播,艺术化过度增殖,并造成“审美的通货膨胀”:面对审美和艺术断片的狂轰滥炸,审美感知的着眼点不得不由(传统的)焦点式变成散点式,感官变得麻木不仁,美感强度减弱,审美意义也极度贬值。这样的审美体验不复能寻求到整体的连贯意义,超越之维被严重破坏,只能迫使审美经验迅速向身体层面折叠,沉降为感性的、刺激性的生理快感,变成扑捉“震惊”,追求刺激,沦为一种欲望化、感官化的生理体验。审美体验的这种根本性变化无疑让它冲破了传统范式的“全金属外壳”,表现为一种狂欢化、世俗化的欲望需求,尤其表现为一种感官消费的体验,甚至退变到了消费体验的最原始、最古老的模式。

审美的世俗化与消费的宗教化也都在当前语境下共时性地发生,二者共同构成了消费和审美二重体验的复杂过程,并同样呈现出一道独特的后现代景观。当然,这个复杂的体验过程如同消费和审美方式的融合一样,在事实上是不可分割的,只是由于理论论述的必要才在逻辑上区分开来。

总之,消费与审美经由“内爆”已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范式融合”,而且这种融合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因缘,二者相反相成、相互转化,达到了彼此互摄共生的胶着状态。正如前文一再强调指出的,在它们之间作出区分也只是为了逻辑分析之便,二者从物质形态到主体活动再到感知经验本质上都已经无从分别。消费和审美的这种结构模式确保了它们之间的融合关系具有很强的黏合性、稳定性和持久性,二者之间因此被奠定了一个坚实的“融合地带”,正是在这里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知识生长带。

三、消费美学及其基本构想

上文指出,消费和审美在当代语境下经由内爆走向了耦合,并结成了稳固、持久的内在关系,但二者关系模式的特点显然不止于此,它同时还是开放的、动态的和可延展的:一方面它会随着社会语境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它也随着消费和美学理论话语的进展而进展。也就是说,消费与审美之间的关系模式会随着现代生产条件的普遍化和纵深发展而趋于更加稳固,因为这意味着越来越严重的过剩现象以及随之而来的越来越密切的耦合关系。正如威廉斯所说,不只是语言“映照”社会历史进程,相反,“一些重要的社会、历史过程是发生在语言内部,并且……意义与关系的问题是构成这些过程的一部分。”正是因为语言摹写并参与了社会进程,“通过不同的方式,语言里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新关系及对现存关系的新的认知”③[英]威廉斯:《关键词·导言》,刘建基译,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5页。。消费与审美之间的关系重组正是以具体的社会历史进程为基础的这种“新关系”和“新认知”。它们同时既是稳固的关系事实,又是客观的社会事实。基于这样的事实基础,一种新的理论话语也就找到了其逻辑的和历史的双重起点。我们将立足于这双重起点之上的新的理论话语,名之为“消费美学”。

所谓“消费美学”,是指在消费和审美双重过剩的语境中,奠基于二者稳固、持久、动态开放的范式融合关系而建构起来的一种新的理论话语体系。④需要说明的是,主要奠基于“消费的审美化”和“审美的消费化”这一关系模式的消费美学在逻辑进路上并非独创,舒斯特曼的身体美学就是以“身体的审美化”(“实用的”和“实践的”的身体美学)和“审美的身体化”(“理论的”身体美学)为基础,刘悦笛的生活美学也是以“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和“艺术的日常生活化”为基础,这一点上它们与消费美学并无二致。仅就理论建构来说,传统的意识美学实质上也是按照这个思路进行的:“意识的审美化”主要研究心灵主体如何创造出各种审美和艺术的对象以及如何培育出美的感受力问题,“审美的意识化”则探究审美是什么的问题,它通过排除审美不是高级的认识论和低级的身体快感来实现,但由于传统美学附庸于哲学,它总有一个关于美是什么的本体论追问。该体系以消费和审美的关系模式和正在变化中的社会进程为基础,并将以其独特的知识范式同时参与话语关系和社会历史的双重进程。在理论基础上,消费美学致力于在消费社会和日常生活审美化之间寻求理论的对话和融通,也就是在波德里亚、凡波伦、巴塔耶、德波尔和席美尔、尼采、舒斯特曼、韦尔施等理论家之间寻求话语协商,意在建构出一种跨学科的知识体系。在逻辑进路上,消费美学沿循身体美学(舒斯特曼)和生活美学(刘悦笛)的致思模式,但比后两者都有所突进,它摆脱了纯粹美学范式的窠臼,将作为传统美学研究对象的审美和艺术延展为当代语境下的日常生活和大众文化,从而导向一种具有社会学美学性质的文化批评模式。这些可以在以下几组对立性的阐述中揭示出来:

首先,消费美学不是应用美学,而是一种理论美学。所谓“理论美学”,区别于“应用美学”的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有没有对审美活动本身作出新的本质规定。由于“美学即审美学”①关于“美学即审美学”问题,学术界曾有过激烈争论。我们支持这个基本观念,但反对它不完备的逻辑。认为美学不必执求于“美是什么”的问题如今已经是学界共识,但是认为它不涵盖作为应用研究的艺术学部分却是说不过去的。因为即便是就意识美学来说,只保留“审美的意识化”部分而对“意识的审美化”问题不予追究,在逻辑上显然是不够完满的。美学既然是“审美学”,就应该同时兼顾这两个向度,不能顾此失彼。完满的表达应该是,传统美学从宏观的角度上可以分为作为理论美学的“(审)美学”(审美的意识化)和作为应用美学的“艺术学”与“美育”(意识的审美化)两个部分;身体美学也可以分为作为理论美学的“身体美学”和作为应用美学的“人体美学”两个部分;消费美学同样也应该分为作为理论美学的“消费美学”和作为应用美学的“商品美学”两个部分。完整的美学体系包括审美学,也包括审美应用学。,对审美活动的重新阐释和界定就成了美学的“元话语”,这将直接为系统的理论建构奠定基础。本文对审美问题已作了详审的清厘和论证,认为“消费的审美化”和“审美的消费化”是当前语境下审美活动的最重要特点,奠基于此的消费美学当然是一种理论美学。这种界定就与所谓的“商品美学”、“时尚美学”、“营销美学”等各种应用美学划清了界限。当然,划清界限并非意味着一刀两断,相反,其目的恰恰在于更好地彼此融入:后者正是作为消费美学的各种应用领域才能得到最有效的解释和发掘,二者之间实质上是理论和实践、普遍和特殊的关系。

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前文所提出的“审美的消费化”这一命题不仅是基于事实性的观察,而且在理论逻辑上它还具有巨大的延展性和包容力,这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审美的消费化”内在地包含有“审美的日常生活化”的最基本内涵,因为在商品化无所不在的后现代消费社会,生活世界最重要的活动就是消费活动,而且显然是被审美化了的消费活动,因此与其要探讨“日常生活与审美的连续性”,不如研究“消费与审美的连续性”更为确切;其二,“审美的消费化”还跟“审美的身体化”具有本质性的关联,因为消费化是一种带有生理反应的、追求感官愉悦的活动,这当然是一种身体经验,而且前文已经指出,当前的审美化恰恰是回到了消费经验的原始模式,也就是回到了其感性/快感的身体感知层面上来,正是在这里二者重新缔结了深层次的同一性关系。总之,“审美的消费化”包容力强,内涵丰富,以此为元话语的消费美学显然也具有强大的理论延展性和包容力,也就是说,它在学理上能够将生活美学和身体美学的很多重要因素合乎逻辑地涵摄进来,是在后者的基础上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综合。

其次,消费美学是一种社会学美学。构建一个系统的社会学美学,用美学干预当代社会生活,是近年来美学界越来越强烈的呼声。一定意义上来说,美学界提出“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文艺学界大力畅行“文化研究”,都是对这些学科无法直接干预社会进程的一种反拨。消费美学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尝试。它实质上是在当前语境下对法兰克福学派不能正视审美和商品之间关系的一种逆向发掘,并由此导向了一种社会学美学的知识范式。当然,消费美学作为一种社会学美学是由多重原因决定的,主要包括:

第一,消费美学的理论语境和资源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消费社会理论。没有消费社会这一崭新的断代纪元就不可能有审美过剩现象,也不可能造成消费与审美的耦合关系,当然也不会有消费美学的提出。而且,消费社会理论作为消费美学的重要理论资源,不仅意味着在其研究实践中要社会学地理解消费问题,也要社会学地理解审美问题。审美在此更多地是作为一种行动、一种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而不是传统意义上逍遥无待的意识形式而被提出和考察的。

第二,消费美学的研究对象不再是传统美学的审美和艺术,而是日常生活和大众文化。这种研究对象的确立是由消费美学知识体系的运思逻辑内生出来的一个必然结果。根据前述,消费美学主要致力于在消费社会和日常生活审美化两种理论话语之间寻求对话关系,它的这两种最重要的理论资源虽然分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但在具体的研究内容上却具有实质上的同一性:后现代消费理论主要关注各种需求、商品、购物实践、消费方式等,而它们正是生活世界最主要的活动方式;同时,后美学的审美范式则着重研究审美与日常生活的连续性以及美学向生活世界的渗透和泛化等问题。显然,尽管二者所属领域不同,但它们在对日常生活问题的关注上却是高度一致的。基于这样的内生逻辑,消费美学也必然关注当代社会的日常生活问题。而根据威廉斯,“作为整体的生活方式”就是文化,“文化由‘普通’男女在日常生活中与日常生活的作品和实践相交流过程中创造的,它的定义应该是他们‘活生生的经历’。”①[英]约翰·斯道雷:《文化理论与通俗文化导论》,杨竹山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8页。可见,日常生活问题也就是文化问题,当代大众的日常实践正构成了活生生的大众文化。因此,消费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日常生活以及作为其具体表现形态的各种大众文化,这使得比如媒介文化、娱乐文化、青年亚文化、时尚文化、明星文化、广告文化等等都可以被纳入它的研究视域中来。在此意义上,消费美学不再致力于传统的文艺研究,而是一种文化批评模式。这种文化批评主要以消费和审美为切口来探究其对象的结构、状态、一般特点等,它显然要比传统美学只关注纯粹的审美和艺术现象——事实上这些纯而又纯的东西在后现代消费社会已变得少之又少——的做法更为切实而具体,带有显著的社会学研究色彩。

最后,消费美学是一种身心灵美学。从宽泛的意义上来讲,迄今为止的中西方美学史一共有两种美学范式:一种是作为主流的意识美学,它对审美活动的基本内涵作了最经典的本质规定。就国内的情况来看,不仅刘悦笛所提出的“生活美学”属于意识美学,而且作为中国美学之主流的实践美学也是意识美学,以至于杨春时不得不对“审美”作为一种意识活动能否被理解为“实践”深表怀疑,尽管他本人的超越美学依然属于不折不扣的意识美学。另一种是新近出现的身体美学,以舒斯特曼为代表,它严重颠覆了传统美学的基本规范,以身体作为考察审美现象的基本维度。从理论上来说,对审美活动的这两种理解都跟审美活动作为一种感性活动的基本规定有所偏差,因此研究者呼吁一种能够兼容身体和意识双重活动的美学知识范式。这一点在消费美学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消费是身体和心灵的辩证法,消费美学更是消费和审美的辩证法。消费美学因此走出了第三条道路,它是一种身心灵美学。当然,身体和心灵各自在消费和审美的具体实践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它们能否得到有机的协调和健康的关照,这些问题是需要进一步考究的。

总之,消费美学不同于传统的美学,而是一种作为文化批评的社会学美学,它以“消费—审美”为基本的阐释框架来深度透析生活世界的各种文化和社会问题,体现了一种“大美学”甚至“反美学”的理论取向。这种美学建构具有不可替代的学术意义和实践价值:

第一,学科理论价值。诺斯罗普·弗莱早就说过:“对现代思想的综合,是我们时代的点金石。”②[加]诺斯罗普·弗莱,转自朱立元主编:《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4页。历史地来看,几乎所有现代思想的形成都是对既定理论话语按照一定内在逻辑的综合。在学术界历经理论大爆炸、进入到一个伊格尔顿所说的“后理论时代”之后,这样的知识综合是新的理论创生的重要法门。消费美学就是这样一种尝试。作为一种新的话语体系,消费美学从内部有效整合了消费社会和日常生活审美化两种理论话语,并与身体美学、环境美学、生活美学等各种后美学交涉深广,将会对这些知识体系带来一定的交互影响。此外,消费美学作为理论美学与文化研究尤其是作为应用美学的文艺学、艺术学等学科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值得关注和考究。

第二,“日常生活审美化”大讨论的系统理论总结。周宪认为:“日常生活审美化本质上乃是通过商品消费来产生感性体验的愉悦。”③周宪:《文化表征与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7页。鲁枢元也指出,国内学者所讨论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基本上仍然属于审美活动的实用化、市场化问题。”④鲁枢元:《评所谓“新的美学原则”的崛起——日常生活审美化价值取向析疑》,《文艺争鸣》2004年第3期。显然,日常生活审美化最核心的议题是审美活动的消费化、商业化和市场化转向问题,消费美学的基本构想抓住了这个核心议题,并建构出了一个系统的批评模式,这是其一;其二,刘悦笛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和“艺术的日常生活化”这一对命题出发建构出的“生活美学”知识体系在内在逻辑上是困难重重的,而且其理论旨趣与当代语境也是非常隔膜的,正如批评者所指责的那样:“即使没有审美泛化这种历史情况出现,我们也可以从本体论上建构出一个‘生活美学’”。⑤汪江松:《生活美学是这样可能的——评刘悦笛的〈生活美学〉》,《贵州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对于“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的理论总结恰恰不能从正面切入,而是迂回进入。这也说明,“生活美学”与“消费美学”最重要的一个不同在于是否对日常生活作了具有特定内涵的具体理解,后者才真正是对日常生活审美化大讨论的系统总结。

第三,有效应对传统美学对大众文化问题的阐释焦虑。当前的生活世界是一个空前美学化、商业化的世界,也是一个图像符号过度增殖、传统艺术范式彻底崩溃的世界,这样的世界已经越来越难以容纳传统精英主义美学的阐释空间。这里不再有杨春时的“超越美学”,只有波德里亚的“超美学”。传统美学在此除了作简单的价值判断外,基本上已经无所作为。美学的失语症已成为一个普遍性的理论焦虑。但消费美学作为一种社会学美学却可以深度介入当代社会生活,详审而细致地考察商业、消费、休闲娱乐与审美、艺术之间的具体结构模式和作用方式,不仅可以作出基于特定立场的价值判断,而且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形作出具体的事实判断,充分发挥理论阐释的价值功能。

第四,对当前社会和学术热点的理论回应。当代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化,尤其是消费社会作为“崭新的断代纪元”的出现,在社会和学术两个层面上都造成了一些新问题,而这些问题有很多都与消费美学有深刻的关联。聊举数例:比如“体验经济”问题,“体验”即“经验”,在审美过剩的现时语境下也即是杜威、舒斯特曼等所说的“艺术”,而“经济”问题实质上是指一种消费方式,因此所谓“体验经济”不过是“审美消费”的另一种表达;再比如视觉文化问题,到处充溢的图像符号本质上是消费产品的形象再现,这当然是一个消费美学问题;再比如“景观社会”问题,景观即产品形象的过剩堆积,它跟商业与美学的双重过剩显然有直接的渊源关系。至于消费美学与文化产业、现代性、全球化、生态环境等问题之间的关系更是值得深入思考和阐述。总之,消费美学作为一个系统的美学范式,能够回应当前社会和学术上的很多热点问题,它不止于抽象的理论思辨,还将有效干预社会生活。

最后,反向建构的应用价值。之所以说消费美学的建构价值是“反向”的,是因为它首先是一种文化批评模式,从它的主要批评原则逆向地延伸出一些基本的原则,我们称之为“反向建构”。消费美学的反向建构价值在文化产业、商业公共空间等方面都有广阔的运用前景。比如作为商业公共空间的步行街、咖啡馆、实体书店等等,如果想要被更多的消费者喜闻乐见,基于前述消费与审美之间的当代关系模式,在其文化建构过程中就必须考虑消费性元素和审美性元素的综合平衡。这一点波德里亚早已有所揭示:“对于商业选择来说,从杂货店到高档时装店,两个必要的条件是:商业活力和美学感觉。”①[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四、结语

通过两篇文章(另一篇见《文艺理论研究》2009年第4期)的连续论述,我们基本上廓清了消费与审美的历史谱系及其在当代语境中的融合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勾勒出了一个消费美学的理论前景。当然,这样的理论建构还需要深入探究,有些问题比如其理论框架、研究方法等也需要进一步的思考和论述。但所有这些都开辟出了一个广阔的理论带和问题域,可资后续不断的探索开掘。

(责任编辑:陆晓芳)

B83-0

A

1003-4145[2015]06-0077-08

2014-10-26

李金正,男,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文艺与传媒、比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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