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琴
(山西大同大学云冈文化研究中心,山西 大同 037009)
纵观目前云冈石窟研究成果,主要是就云冈石窟本身来进行讨论,对于云冈石窟相关文献的研究见之甚少。一方面是云冈石窟文字记载寥寥,“一般游客或研究家,每苦于无相当之材料,以供参考;故游后印象模糊,不能得一真确之观念,而研究家又感于引证缺乏,殊难得圆满之结果以去”。[1](P16)另一方面,云冈石窟本身的艺术价值,掩盖了其碑记铭文中文字所蕴含的社会意义,使研究者多瞩目于石窟本身。
“峻石所赖如椽,阐微启秘”。[2](P496)碑记铭文,具有记录社会、承载文化的意义。目前所存清代云冈石窟碑记,大多记述官方、民间、僧众石窟寺及相关佛阁、道路重修之事。碑文所见重修缘由,有的秉承朝廷旨意,有的是地方官吏所为,有的为僧众募化,有的则为民间组织。虽然不是每一朝都有重修记录,或每一次都留诸于石,但这些碑记,从小而言之,对考察清代云冈石窟庙宇、佛阁、道路等修饰整饬的历史,是弥足珍贵的资料。从大而言,对清代长城沿线地区佛教信仰、民族关系、社会文化的研究和探讨,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献价值。
根据清代云冈石窟重修碑记的内容和大同地方发展的历史脉络,可将云冈石窟重修活动分为顺治至雍正朝、乾隆至嘉庆朝、道光朝之后三个阶段。本文试结合大同地方相关文献资料,剖析云冈石窟重修活动中,寺僧募化活动展现出的特征。以此粗浅的尝试,求教于方家。为了叙述方便,文中第二次提到的碑记以年代简称,如:顺治二年《重修云冈昊天庙碑记》,为顺治二年碑。
清初,大同地方初定,寺僧是否有募化重修寺庙的活动,尚无明确的证据,但是碑刻中几乎不见寺僧名号。可以说,顺治至雍正朝为清代云冈石窟的官方重修阶段,该阶段的重修活动以官员捐俸为主。
顺治二年《重修云冈昊天庙碑记》,碑文所记为,1645年重修云冈堡昊天庙一事。此碑现无存。顺治三年《重修云冈石佛寺碑记》,碑文所记为,1644年6月至1646年5月,重修云冈庙宇之事。此碑现无存。
顺治二、三年,大同地方稍事平定,此两次重修尚不能明确展现该时期云冈石窟募化范围的特征。顺治《云中郡志》中对于大同初定的情形,作了如下描述:“崇祯十七年(1644)甲申春,闯难陡发,伪兵西来。二月二十九日,镇城主将迎降。在城留住六日,杀明宗室殆尽。三月初六日,兵过阳和,留住一宿。东行,镇城所留伪总兵张天琳,号过天星者,杀戮凶暴,居民足重。两阅月,而国威东震,阳和军民约与镇城军民内应,于是杀天琳及伪中军张黑脸,恢复大同。”[3](P486)顺治三年碑记重修前云冈石窟面临的社会状况,与《云中郡志》记载相仿。碑文所述此次重修,“恭承按都暨诸士大夫鼎新之意也”。[4](P334)碑文存于光绪《左云县志》,但是对于碑文的作者,即组织重修之人没有记载。碑文中亦没提及捐资助修情况。尚待发现资料,作进一步考证。碑文中,“况今上以神圣开天,崇儒重释,度越往古;举行天下,皆为清净土、极乐国,岂今区区三云哉”[5](P379-380)一语,可以将此次重修,看作地方初定之时,地方官吏向清廷表示忠心的举动。
顺治八年《重修大石佛寺阁碑记》,碑文所记为,1651年宣大山西总督佟仰量组织重修云冈大石佛寺阁之事。康熙三十七年《重修云冈寺记》,碑文所记为,1698年4月至八月大同府知府叶九思组织重修云冈寺一事。
顺治八年和康熙三十七年的重修,均为官方组织。清代疆域的北扩,使长城由边界线变成了民族融合交汇之地。大同,作为边镇的地位开始丧失。但是,清初,长城以北以西,还有一些蒙古部落没有归入版图,大同一带地处蒙古之南,必然是清廷控制严密的地区。顺治五年,姜瓖叛清,次年八月兵败,大同惨遭屠城,府治移至阳和,县治移至西安堡。此时,为大同地方历史发展的重创时期。战乱、灾荒使大同人口稀少,田地荒芜。顺治六年,佟养量到阳和就任宣大总督时,白骨磊磊,见于荒野。为了加强对当地人民的控制,祝“我帝道遐昌之意云耳”,[6](P336)佟养量组织官员,捐俸重修云冈石窟寺。《云中郡志》载,“总督佟于顺治八年率属捐资,大为修葺。俾殿阁楼台、香积禅林金碧莹煌。岿然雁北一胜境也”。[7](P149)“惟能出世,方能度世”,[8](P336)此语一出,可见佟公,一方面希望通过重修寺庙,超度亡魂,安抚百姓伤痛;另一方面,希望百姓能从战火的伤痛中走出,重建家园。大同地当蒙古进入山西、河北之要冲。在此次重修之后,治所又还大同。顺治十三年,大同镇城也得以重修。
从地理位置而言,大同地方,“至盛朝”康熙年间,已经“变为腹里”。[9](P982)康熙三十六年,噶尔丹服毒自杀,西北战事结束。从此,大同一带进入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康熙三十七年碑文所记,康熙帝在西征噶尔丹的途中,驻跸云冈,建议重修佛寺并追问情形,山西巡抚倭伦发文,“务要焕然一新,不要草率从事”。[10](P342)于是,出现了一次官方出资,官员捐俸重修云冈石窟的壮举。此次修葺,于“康熙三十七年四月十五日起工,至八月终告竣”,[11](P342)行动可谓神速。这次重修中寺僧的活动,在碑记中处于无法考证的状态。反映了清初的大同地方刚刚结束战火,一切均在恢复中。究竟有没有寺僧在云冈石窟寺居住,尚待进一步考证。该时期官方掌握了重修云冈石窟的话语权。
乾隆年间,正是大同地方向腹里之地转变的重要时期。此段时间,可下延至嘉庆末年。该时期内,随着社会逐步稳定,寺院和民间的力量逐步增大。官修行为淡出视野,云冈石窟寺僧的募化活动范围,开始主动向民间发展。
乾隆十七年《重修云冈大路碑记》,碑文所记为,1752年重修云冈堡大路之事。乾隆三十四年《重修云冈佛寺碑记》,碑文又名《云冈堡石佛寺历年续修工程,并历年施舍银两、养膳地亩碑记》。碑文所记为,1769年重修云冈佛寺之事,碑阴详细开列历年来施舍养膳,并祖遗、置买地亩数目、四至情况。
碑记所见,乾隆年间修路、修庙、建地亩碑等,均在云冈石窟住持寂容的组织下进行。碑文中提到的驻寺僧人在十人之外,庙产土地祖上遗留加捐赠共一千八百多亩。重修道路庙宇,募化至内蒙等地,上至阿拉善山扎萨克亲王罗布藏多尔济,下至庶民百姓,均见诸碑刻。
能够展现该时期寺僧募化范围主动拓展的是,两通碑刻中均出现罗布藏多尔济捐赠记录。在乾隆十七年碑中,记录为,“御前行走、阿兰善山扎萨克、多罗郡王、多罗额驸、军功纪录四次罗布藏多尔济,施银二十七两,施马一匹”。[12](P347)乾隆三十四年碑,罗布藏多尔济出现了两次。先是,“贺兰山定远营扎萨克、多罗贝勒、多罗额驸、军功纪录四次罗布藏多尔济,施银二十七两,施马一匹”,紧接其后为,“御前行走、阿兰善山厄勒特扎萨克、和硕亲王、多罗额驸罗布藏多尔济,同福晋和硕庄亲王之女多罗格格,共施银一百两整”。[13](P351)乾隆三十四年碑中第一次对罗布藏多尔济的记录,疑为乾隆十七年,寂容主持重修云冈堡大路时,罗布藏多尔济所捐赠钱物的重复记录。乾隆三十四年碑,又名《云冈堡石佛寺历年续修工程,并历年施舍银两、养膳地亩碑记》。既为历年续修、历年施舍记录,重复出现也不无道理。
罗布藏多尔济为阿拉善第二代旗王阿宝之次子。阿宝长子衮布先亡,按照清代世袭罔替制度,罗布藏多尔济在其父之后即位为第三代旗王。“罗布藏多尔济之父原系郡王,彼承袭时,照例降等承袭贝勒,嗣因军前奋勉,晋封郡王。今念其屡次打仗,始终出力,著加恩晋封亲王。”[14]乾隆三十年五月乙亥条多罗贝勒系罗布藏多尔济承袭其父之位时的封号。乾隆十五年(1750)因其娶和硕庄亲王之女多罗格格,而得多罗额驸封号。之后,因其在稳定西套局势和平定新疆内乱中军功卓著,屡次加封。乾隆三十年时,又被封为多罗亲王。此时的罗布藏多尔济享有了清廷对外藩蒙古王公的最高封爵。
如此显赫人物,两次在碑中出现,也许另有因缘。在乾隆时期的碑文中,还列有大同城、左云县、杀虎口、得胜堡、助马堡、后营子等地信心名姓。这些说明,乾隆时期云冈石窟寺僧的募化范围,包括大同、朔平二府所辖的地域,并扩展至阿拉善旗等地。
从道光至宣统时期,为云冈石窟寺僧募化活动和民间助修并存时期。云冈石窟寺僧继续在大同府、朔平府、蒙古等地活动之外,出现了外地官员主动捐资助修,寺僧经营农商,将所得田亩、宅院捐献,以作寺庙香火之资的情形。此时期,也可称作云冈石窟寺僧募化活动和民间助修的双向互动时期。
咸丰十一年《重修大佛寺碑记》,碑文所记为,1861年云冈寺住持僧心良募化大同地方重修大佛寺之事。同治五年《万古流芳》,即日本《云冈金石录》所收玉皇阁《修玉皇庙记》。碑文为汉文、蒙文两种,蒙文未收录书中。碑阴所记为1866年正黄旗明张盖大人、云冈大佛寺、云冈堡众和周边村众重修玉皇庙一事。同治九年《善与人同碑》,为1870年重修碑记。碑文多漫泐。同治十二年《重修庙宇碑记》,为1873年直隶营防游击张士林,募化“该处各属官长及本营官勇”[15](P363),重修庙宇一事。碑阴所记为,僧通喜捐其在崞阳庄经营农商所得田亩和,作为云冈佛寺香火之资一事。又记历年来往官长、四方善士、蒙古仁人等捐助钱两之事。光绪二年《万古流芳》,即日本《云冈金石录》第六洞佛阁外西侧《蒙文碑》,为单面镌文大碑。碑文所记为,1876年重修庙宇、钟楼、山门、社房等事项。
咸丰十一年碑,为清代记载云冈石窟重修捐献人次最多的碑,仅碑阴所记捐钱数达“三百壹十七千零八十文”。[16](P360)相对而言,同治十二年碑中所记,比较能够体现该时期的募化特征。该时期,寺僧“除募化来往官长及四方善士、蒙古仁人外,又向归化城募化”。[17](P363)曾于同治九年,歇宿于云冈石窟的直隶营防游击张士林,“愿为领袖,向刘大人呈明其情,同恳将军、道台,共成胜举”[18](P363)在张士林的组织下,直隶营的官长和官勇,“无不乐捐,助银若干”。[19](P363)。碑阴所记,住持通喜,将寄住崞阳庄时,经营农商所得的“肥田四顷四十五亩,又置到铺院四所,其买价大钱贰千五百文”,[20](P364)作为云冈石窟的香火之费。同治六年,通喜又修正禅房三间。同治十二年,在庙前安设园灌一所。此两项作为住持永远养膳。如果说此碑阴所述尚不能明证云冈石窟重修,花了寺庙自己经营所得的经费,那么,同治五年碑中所记,“大佛寺通喜,施钱五千文;大佛寺心良,施钱三千文”,[21](P360)足可以证实在重修云冈堡玉皇庙时,寺僧也捐钱助修。
从清代云冈石窟重修碑记来看,云冈石窟寺僧的募化活动,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并呈现出较强的时代特征。顺治至康熙时期大同地方初定,百业待兴,云冈石窟重修,以官方为主,寺僧募化活动几不见于碑刻。乾隆至嘉庆时期为拓展期,此时大同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环境相对稳定,寺僧募化活动从大同、朔平二府扩展至阿拉善旗等地。道光朝之后,出现了寺僧积极募化,外地军官主动组织捐助的情形。
以上仅是对清代云冈石窟重修碑记所见的寺僧的募化活动进行了初步的分期并简述了其特征。云冈石窟所存碑刻,内涵丰富,对于研究云冈石窟发展史、蒙汉民族关系和长城沿线地方社会文化具有极其珍贵的史料价值,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与探讨。
[1]白志谦.大同云冈石窟寺记.中华书局,1936.
[2](清)胡文烨编修.许殿玺,马文忠点校.(顺治)云中郡志.大同市地方志办公室,1988.
[3]张 焯.云冈石窟编年史.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
[4](清)李翼圣.左云县志.左云县志编纂办公室,1992.
[5](清)刘士铭修,王霷纂.李裕民点校.北京:东方出版社,1994.
[6]清实录.北京:中华书局,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