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农村才能称得上“美丽乡村”

2015-04-01 11:39本刊编辑部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5年10期
关键词:安吉县美丽乡村安吉

什么样的农村才能称得上“美丽乡村”

究竟什么样的农村才能称得上“美丽乡村”?“美丽乡村”该如何建设?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批准并公布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

据悉,这是我国首个以村为单位指导美丽乡村建设的国家标准,已在全国实施,而浙江省安吉县成为该《指南》第一起草制定单位。

痛定思痛走生态立县之路

熟悉安吉的人都知道,10多年前,安吉是浙江省25个贫困县之一。当时,为了致富,安吉引进了一批造纸、化工、建材、印染等企业,一时间,到处黑烟滚滚、污水横流,糟蹋了青山绿水。上世纪末,安吉县县委、县政府决策者开始认识到,生态环境是安吉最大也是最宝贵的资源,于是痛定思痛毅然选择了生态立县之路。

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考察时,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在余村简陋的村委会会议室,习近平告诫大家“不要迷恋过去的发展模式,下决心关停矿山是高明之举”,“不要以环境为代价去推动经济增长,这样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可持续”。

2008年1月15日,安吉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建设“中国美丽乡村”的决议》。自此,安吉拉开了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大幕。

建美丽乡村要有量化标准

2008年起,安吉提出把一个县域当作一个大景区来规划,把一个个村当作景点来建设,把一户户农家当作小品来改造,计划把全县187个村打造成“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为主要目标的“中国美丽乡村”安吉版。围绕这一目标,该县相继制定了《美丽乡村标准体系》《美丽乡村考核指标与验收规则》等涵盖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20个地方标准,形成了拥有45项建设指标和36项量化指标、涉及280多项法律法规的标准体系。2014年4月,由安吉县全程主导制定的《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发布,2014年11月,以安吉为第一起草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通过国家标准委员会立项。

至此,安吉主导的美丽乡村标准由此实现了县级标准上升为省级标准,最终成为国家标准的跨越。

“国标”重在贯彻落实

据了解,《指南》由12个章节组成,汇集了财政、环保、住建、农业等部委的相关工作要求,分总则、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9个部分,对美丽乡村建设给予了目标性指导。

如在村庄建设方面,《指南》规定了道路、桥梁、饮水、供电、通信等生活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要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气、声、土、水等环境质量要求,对村容维护、环境绿化、厕所改造等环境整治进行指导,并设定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卫生公厕拥有率等11项量化指标;公共服务方面,提出医疗卫生、公共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安全、便民服务等领域的要求;在长效管理方面,鼓励开展第三方村民满意度调查,保障村民参与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表示,如何贯彻落实是一个标准实施的关键,而在美丽乡村的建设中,农民既是建设过程本身的主力军,又是建设成果的享有者。他希望,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等方式,充分调动起农民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让《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顺利实施。

(摘自《中国新农村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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