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港口产业如何协同发展

2015-04-01 11:39文//刘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5年10期
关键词:港区港口京津冀

文//刘 娟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如何依托区域港口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合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协同发展”的港口产业新格局,提升区域港口群在全国乃至全球港口物流产业链的竞争力,优化京津冀、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的物流服务环境,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

京津冀港口资源丰富但统筹配置效率偏低

京津冀区域拥有丰富的港口岸线资源,主要集中在津冀两地。其中,河北省拥有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三大港口,规划港口岸线长257公里。截至2014年,已建成生产性泊位158个,包括万吨级泊位121个,2014年共完成货物吞吐量9.55亿吨。天津市规划港口岸线长202公里,主要包括天津港的“一港九区”,已建成生产性泊位160个,包括万吨级泊位103个,2014年完成货物吞吐量5.4亿吨。可见,优越的沿海区位和雄厚的码头物流设施,使津冀港口运输通过能力在全国位居前列。

但是,由于行政区划的藩篱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津冀港口产业长期分割发展,缺乏统筹协调,导致发展模式和运输货类的结构雷同,特别是对煤炭、铁矿石、原油等大宗货物高度依赖,码头设施重复建设现象突出,主要货类供过于求、无序竞争的问题严重,严重浪费了宝贵的港口资源,降低了码头设施的利用效率,亟待通过港口产业的协同发展,突破这一困境。

只有建立京津冀港口产业的协同发展机制,才能有效提高区域港口资源的配置效率,并建立分工协作、互通互联的区域港口物流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加便利、高效、无缝隙、全链条服务,增强对周边省份和西部广大地区企业的服务能力,拓展内陆腹地物流货源,实现港口物流和配套业务向京津冀区域不断扩容。

那么,如何推动京津冀港口产业的协同发展呢?其核心在于打破行政区划的藩篱,跨区域协调多方的利益博弈,这既需要发挥高层政府顶层设计的引导功能,更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搭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以市场运作为主导推动区际区内港口资源的优化整合

第一,以港口企业的资本运作为突破口,推动区际港口资源的优化整合。具体说来,就是通过区际港口企业之间共建平台公司,加强股权合作,开展项目共建共营,建立港口战略联盟等路径,理顺港口物流产业链条,积极对接产业规划,协调重点项目布局,避免同构性、同质化发展,加快形成区域间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联动机制。例如,2014年8月,天津港和河北港口集团作为津冀两地的龙头企业,共同出资建设了平台公司——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今后可依托该公司的桥梁纽带功能,以资本市场运作为主要路径,先行尝试对某些共同关注业务的共建、共营、共享,并逐步对结构雷同、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已有业务,进行存量整合和运输货类的结构优化,力求实现两地港口企业的合理分工、腹地共享、相互喂给,从根本上避免腹地资源的恶性竞争和码头泊位的重复建设。

第二,将北京的战略投资者引入到津冀港口企业发展中来。通过制定金融、税收、土地等配套激励政策,鼓励它们参与兴建业主码头或参股港口建设,实现北京企业的资本优势与天津港、河北三大港口的规模优势、政策优势、综合优势的有机结合,从而在京津冀资本联动中,合力把津冀港口群打造成功能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北方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贸易中心。

第三,加快津冀区内港口资源的优化整合,提升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津冀现有的港口投资运营企业众多、股权分散,既有央企、省市级港口类企业,也有地方政府建设的投资平台公司,导致“小而不强、散而不大”问题突出,制约着港口行业巨人的打造,不利于京津冀沿海发展规划的贯彻和落实。为此,可借鉴广西北部湾的成功经验,加快区域内部港口企业的资源整合步伐。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北部湾区域拥有北海港、防城港、钦州港三个港口,近年来通过资本运作、资源整合,把三个原本分属不同地市管理的港口企业整合为一个由自治区统一管理的企业集团——北部湾港务集团,再通过北部湾港上市公司,把符合条件的优良资产凝聚到上市公司,使得港口分工日趋合理,集团调控能力越来越强,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

以河北省为例,建议以河北港口集团为龙头,加快对其他港口和码头运营主体的股权收购和重配。如对曹妃甸港区的矿石、煤炭码头进行整合,使原来存在竞争关系的各码头运营主体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建立“股权融合、业务统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同时,对曹妃甸港区和黄骅综合港区的原油、杂货、集装箱码头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相同货类的业务协同,避免恶性竞争,提高整体竞争力。

以政府顶层设计为统领加快京津冀港口产业的一体化

推动京津冀港口产业协同发展,目标在于建立健全港口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信息、政策等多项内容的一体化发展机制,这离不开相关政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第一,健全统筹区域港口产业发展的管理机构和职能定位。建议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规划》的出台为契机,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为统领,协调发改、交通、国资、水利等部门,对津冀港口群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科学管理,统一制度规则、服务标准和定价方式,并设立区域港口产业协同发展的政府引导基金,完善配套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支持政策,激励属地自觉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抱成团朝着顶层设计的目标共同努力。

第二,明确区域内四大港口的合理分工,实现有序竞争、错位发展。其中,天津港应定位为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和集装箱干线港,能源、原材料运输的重要中转港和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为天津市打造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提供重要支撑。秦皇岛港应定位为国际性综合大港,加快实施“西港搬迁改造”工程和山海关港区建设,拓展集装箱、杂货运输和旅游客运业务,加快空间布局和货类结构的优化升级。唐山港应形成以曹妃甸港区、京唐港区为核心,丰南港区为补充的港口布局,努力打造成为国际性综合大港,服务内蒙古、三北地区新的欧亚通道。黄骅港应形成以煤炭港区、散货港区、综合港区为主,河口港区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加速由煤炭装船港向综合性港口的转变,打造区域性综合大港,成为沟通冀中南以及山西、豫北、鲁西北等地的出海口。

第三,组建区域港口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协调机制。应引导相关港口企业共同组建区域性行业组织,成为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统筹行业发展的有力主体。该组织应以港口企业为核心,港口相关行业如船代、货代、航运企业等参加,既可单独组建,也可考虑成立中国港口协会区域分会,最终成为港口企业之间政策落实、信息沟通、技术交流、管理促进和定期沟通的有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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