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伟
(北京联合大学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系,北京 100023)
城镇化视角下的农业现代化
白云伟
(北京联合大学生物化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系,北京10002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在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结构性问题,最突出的不仅表现为农业落后于工业,农村落后于城市,而且还呈现出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趋势。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在城镇化进程中继续推进农业现代化,通过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优化农业组织结构,推进农业技术创新等,为城镇化和工业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以年均9.8%的增速遥遥领先于世界各国,并由此创造了为世人乐道的“中国奇迹”。然而,经济的快速增长也带来诸如产业结构失衡、收入差距持续拉大、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破坏等一系列问题,成为掣肘未来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因素。
为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之后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这意味着中央将进一步布局城镇化,以城镇化带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推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经济学中关于城镇化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广义的城镇化是指各种经济要素从传统乡村农业部门向城镇非农产业部门的一个流动转移集中的过程;狭义的城镇化主要用来指人口由农村向城镇流动转移的历史过程。对比来看,广义定义更能揭示城镇化的实质,即劳动、土地诸要素通过从传统乡村向城镇的空间转移,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和高效利用;而狭义概念则便于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度量和比较,比如,以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计算的城镇化率就是这样一个简便的指标。顺便提及的是,“城镇化”是我国学者借鉴西方发展经济学的“城市化”概念所创立出来的一个新词汇,一般情况下与“城市化”概念相互通用,但在某些特定场合会赋予“中国特色”的含义。
城镇化作为发展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对其展开的一系列逻辑都离不开与之互动的工业化论述。简单说,工业化和城镇化作为现代化的一体两面,存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密切联系。一方面,没有工业化,就没有工业在空间上的聚集,也就没有城镇化,因而在逻辑上城镇化是工业化的伴生产物;但从另一方面看,城镇化又不是工业化的被动的消极产物,而是通过它所产生的规模效用和聚集效应对工业化进程起促进作用,特别是到现代化的中后期,随着城镇第三产业的快速崛起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进一步的城镇化会引导第一、二、三次产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并成为工业进一步成长变化的主导和带动力量。因此,在现代化的中后期,城镇化将成为推动经济结构升级和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伴随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认识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认识到“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的经典现代化理论存在两方面的不足。第一,受理论借以形成的历史条件的局限,发轫于上世纪40年代、形成于50~60年代的经典现代化理论,未能较系统地将肇端于上世纪末,并推动美国“新经济”持续增长的“信息化”趋势纳入进来;第二,经典理论过分突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互动,一定程度地助长了片面工业化的发展观,忽视了农业现代化,使工农业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难以得到根本有效的遏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党和政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创新理论与实践,先后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八大上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即“新四化”)。这既是对经典现代化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又是对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及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对于指导我国现阶段现代化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从我国的现实来看,大量学者的研究已经指出我国工业化已经步入中后期阶段,信息化发展水平更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然而由于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制,使本应与工业化、信息化协同发展的城镇化,特别是人口的城镇化发展严重滞后。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56884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95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4968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62204亿元。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0.0%、43.9%和46.1%,特别是得益于近年来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首次超过第二产业。[1]如果仅从产值分布结构看,第一、二、三次产业产值分布已经与发达工业化国家接近,尤其是农业增加值与非农产业增加值之间1∶9的比例与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基本持平。从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看,如果依城镇常住人口计算,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及其所反映的城市化率为53.73%[2];如果依人口的户籍比例来看,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足35%[3]。如果进一步把城镇人口占比情况与城镇非农产业增加值的占比情况两相比较,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占总人口53. 73%的城镇常住人口,或占总人口不足35%的城镇户籍人口,对应国内总产值的90%。简单的数字对比所反映的是城镇非农产业的平均劳动效率远高于农业劳动的效率。
城乡劳动效率的这种差距,一方面说明我国人口城镇化发展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快城镇化步伐,发挥其对于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积极推动作用,为农村人口转移创造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这里值得一提是,大量的研究表明,我国不仅城镇化总体发展不足,而且由于前一段时期地方政府受“GDP政绩观”的误导,许多地方把城镇化片面化为城市“摊大饼”式的规模扩展,楼房越建越多,道路越建越宽,却忽视了城镇产业的孵化与培育,形成许多像鄂尔多斯那样“只见高楼不见产业”的“睡城”,出现“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4]的“扭曲的城镇化”现象,既浪费了大量耕地资源,还阻滞了人口城镇化的步伐。
另一方面,城乡劳动的效率差异也说明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十分低下,亟待大力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利用现代工业和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进一步提高农业经济的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农业的劳动效率,增加农民收益,使农民真正分享现代科技文明的一切成果,最终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综上可知,在当代任何一国的现代化离不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我国现阶段的工业化、信息化已经处于中后期阶段,城镇化相对滞后于工业化,而农业现代化严重滞后。因此必须加快城镇化,特别是加快人的城镇化步伐,以城镇化带动工业化、信息化;随着城镇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为转移农村人口创造就业和发展机会的同时,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工业和信息技术支持,并为农产品销售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因此,当前应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持续的动力源泉。
过去,我们讲城市化或城镇化,总是把工业化当做与之相互促进的推动力。一方面把工业经济作为推动城市发展的主导力量,强调以工业化来推动和促成城市化;另一方面把城市作为工业经济的容器,强调以城市化为工业化拓展发展空间、提供发展机会。总体来看,这样一种互动发展的现代化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确实都没有错。但是,如果我们对现代化的实质理解不深,就很容易把现代化片面化,把工业化视为城市化的唯一基础,而忽略农业及其现代化,以为只要非农产业发达了,就能实现城市化。这种片面现代化的发展观,也容易造成为工业化而工业化和为城市化而城市化的扭曲,并导致严重的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使原本存在的二元结构更加突出。
从现代化的国际经验来看,工业化从表现上确如一些学者所言,是一个“去农化”的过程,即降低农业就业劳动力和农业产值的占比,进而降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种历史过程。如果用数学上的“减法”和“除法”来类比“去农化”这一演变过程,那么世界范围的现代化无外乎两种类型:一种是“小国”(或地区)的现代化。由于小国(或地区)的人口总量规模、地域范围都比较小,所以它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可按照比较优势的原理参与国际分工,用“减法”的办法砍掉农业,集中劳动和土地等稀缺资源发展城市非农产业。新加坡和香港地区是这种现代化的典型;第二种类型是“大国”的现代化。大国的人口规模较大,实现粮食等农产品自给始终是其国民经济的坚实基础,不适宜使用砍掉农业的“减法”来完成其“去农化”。通常,“大国”普遍使用“除法”的办法来实现其“去农化”过程。这种办法的实质就是同时发展农业和城市非农产业,并通过两部门发展的相对速度,以农业的较快发展和城市非农产业更快的发展互动,使农业与非农产业在产值和就业劳动力的相对比率趋于下降。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大的国家,必须按照“除法”的办法推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
理论上讲,“大国”的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农业现代化基础之上的,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根本不可能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只有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才能使可供支配的劳动时间不至于全部被生产者用于食物生产,才能使农业劳动能够生产出不断增加的剩余产品,为整个社会提供必要的食物,使农业内部的分工,农业和工业的分工,乃至整个社会内部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不仅使农业,而且使工业也能提供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5]仅就城镇化而言,农业生产力越发达,向城市和工业提供的农产品越丰富,就越有利于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集中,为城镇非农产业提供充裕的劳动力资源,为全社会的劳动分工创造条件,同时,也有利于为城镇及其非农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
像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不要说没有农业,就是农业基础薄弱了,都将掣肘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一方面,如果农业基础薄弱,没有足够的农产品来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就必须大量进口农产品,这不仅消耗大量外汇资源,挤压进口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设备,而且还会引起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攀升,直接导致国内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上涨,再转化为劳动力价格的上涨。而劳动力价格上涨连同农产品价格上涨引起的以农产品加工制造业原材料价格上涨,必然会向其他行业传导,引起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这说明在薄弱的农业基础上发展工业化必然是“高价工业化”。
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农业劳动和土地资源的生产率低下,也无法释放出大量的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不能为城市及其非农产业发展提供较丰裕的劳动力和土地资源,进而制约城市化进程。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作为先行发展的房地产业也得到快速发展,大量城郊农业用地向城镇化转移,呈现出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6]。加之,土地交易市场不规范、土地收益分配不合理等现象的泛滥,出现了农村人进城却买不起楼房的“高价城市化”趋势。
关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因果逻辑,有必要提及经济学家刘易斯教授提出的二元结构模型。
在该模型中,刘易斯设定发展中国家存在两个基本部门:一个是传统部门;另一个是现代部门。从技术水平看,传统部门主要以手工劳动为基础从事农牧渔林等农业生产;而现代部门则以大机器设备从事加工制造。传统部门由于不使用或很少使用机器资本,劳动分工不足,生产组织主要以家庭为单元,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状态。这种生产方式不仅束缚了大量的劳动力,而且其边际生产力低下,甚至为零。与此对应,现代部门则由于大量使用大机器设备,劳动分工程度以及各要素市场化运作及其组织化程度都比较高,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水平高。
由于现代部门比传统部门具有相比较的劳动生产力优势,即现代部门使用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大于传统部门,因此通过扩展现代部门就能够将传统部门的一部分劳动力逐渐转移到现代部门中来。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说法,随着劳动力的这种转移,由于部分劳动力流出传统部门,导致留在传统部门的劳动力与农用土地的“配比”发生变化,人均土地量随之递增,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也相应递增。这样,因劳动力转移引起的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在两部门间的相对变化,使原本存在于现代部门的劳动生产力优势会逐渐消失,直至两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水平相等。这时,二元结构就转化为一元结构,标志着现代化的实现。同样的逻辑其实也符合土地等其他稀缺要素的分析。
可以看出,刘易斯模型其实是通过预设二元结构来设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存在着部门差别,进而指出高边际生产力决定的高劳动报酬,是吸引劳动力从低劳动生产率的传统部门流向高生产率的现代部门的主导因素。这或多或少又隐含了现代部门带动、促进传统部门的思想,这无意间把传统部门放在被动位置上。或许是受这种逻辑影响的缘故,不乏有学者在论述现代化时,径自抛开农业和农村而奢谈工业化和城市化,致使现代化问题被片面化。
其实,“现代化”的根本出发点或实质就是对“传统”的改造,缺失了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也就丧失了的基础。因此现代化的课题还应回归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上来。正如前文所指,传统的农业部门作为现代城市非农产业的基础,只有通过对传统农业的现代化改造,创新农业生产技术和组织方式,才可以为现代部门的发展提供充裕的劳动、土地等稀缺要素,从根本上降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本,为城市化及其非农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当前,学术界认为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发展阶段,在这一关键阶段上,城市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日益受到资源、环境、市场的硬约束,只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根本解放束缚在传统农业中的劳动力和土地资源,才能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健康稳定发展。
当前,在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尤其需要关注和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促进土地适度集中,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的农业生产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这是因为,自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由于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总体上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农业生产力水平已经有进一步的提高。现在,由于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单个农户承包一小片土地进行小规模农业生产的方式已经显现出一些局限性。所以,要在坚持土地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允许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让那些有一定经验能力、掌握较先进农业技术的专业户,通过转包方式获得更多土地经营权,实行大规模农业生产,以获取农业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
2.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由于受小规模生产方式的局限,我国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并不高,必须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健全农业的综合产业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所谓农业产业化是指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实行农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将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紧密结合起来,构建“公司+农户”的一条龙经营的新模式和新体制,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效益。
3.完善集体统一经营,健全农业的社会化经营服务体系。现阶段,我国农村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一种统分结合的双层管理体制。理论上讲,该体制的最大优势在于通过集体经营和统一管理把一家一户的小农业组织起来,以更好地组织农民面向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双层经营来协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使集体和农户两方面的积极性都能调动起来。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集体经营在绝大多数农村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和推行,集体经营、统一管理流于形式,家庭承包责任制变相为片面的“单干”。实践证明,农户“单干“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集中的问题是农户“小生产”难以对接社会“大市场”。因此,从长计议,当前必须完善农业生产组织,大力推行农业合作经营的体制机制创新,培育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并组织农户合作经营。
4.树立新的农业发展观,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我国致力于解决农产品产量和粮食自给问题,主要依靠加大劳动和土地投入来保证粮食高产。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的农业发展道路是不可持续的。一方面,粗放式发展农业生产不仅加剧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争地的矛盾,而且造成了我国的“高价城市化”,最终制约了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粗放式农业发展,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利用,并影响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必须适应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大趋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观,确立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农业发展观。既要加大对农业科技发明的投入,鼓励农业科技的自主创新,又要在引进发达国家的一些成熟技术,加大现代农业科技的培训、消化和吸收,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工作,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关于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问题。一国的农业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发展战略的选择,而战略选择的重要依据之一就是看农业劳动力与土地的配比状况。从世界农业经济发展的总趋势看,如果一国农业劳动力相对不足,一般会选择农业机械化战略,以减少对劳动力的依赖,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如果农业劳动力相对充裕则会选择生物化、化学化的发展战略,即通过生物遗传和基因工程技术培育高产品种,通过追加化学肥料和使用农药增加农田产量。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在过去的农业发展中为实现农产品自给而追求高产农业,总体选择了生物化、化学的农业现代化之路。问题是,化学肥料和农药的大量使用不仅导致农产品残留物问题,而且还造成水环境污染和土地质量退化。有媒体报道称,中国拥有地球上7%的耕地,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却是全球总量的35%,其中65%的化肥都变成了污染物,留在了环境当中[7],导致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相比于化学、农药对农产品质量的这些危害而言,尽管一些新的转基因产品对人体的危害性还没有定论,但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疑虑正在加深。最近,围绕“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争论不断,更加深了公众对农业生物化发展的疑虑。因此,在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学者上,必须兼顾生物化和机械化,在高产基础上实现优质生产,最终实现农业的高效、优质和安全。
[1]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国家统计局网,2014-02-24.
[3]中国城市户籍人口不足35%专家提醒警惕伪城镇化[J/OL].中国新闻网,2013-07-05.
[4]陈锡文.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农民没变成市民[J/OL].凤凰网,2012-11-29.
[5]卫兴华.<资本论>精选讲解[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184.
[6]于海荣.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难持续转轨思路显现[J/OL].腾讯网,2012-04-16.
[7]我国粮食产量十连增背后:地下水抽上来能当肥料[N].华夏时报,2014-03-14.
责任编辑:张 旭
2014-10-15
定稿日期:2015-01-09
白云伟(1966-),男,山西五台人,经济学博士,北京联合大学生物化学工程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理论经济学研究。
F320.1
A
1005-2674(2015)03-0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