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新
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在这样的大形势、大背景之下,谁也不敢公然对抗法律,谁也不敢公然拒绝法律,谁也不敢公然漠视法律。但是,不要忘了这样的事实:新中国是从封建社会走过来的,是一个“权力情结”很重的国家。
据《半月谈》第23期报道:以往,县乡基层政府不管是推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还是应对群众诉求,不少政府官员都习惯靠行政干预、用权力摆平,甚至违法违规。这种现象,越到基层表现越明显。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新形势下,县乡基层政府如何转变推进工作、开展工作的方法,无疑是一次考验,甚至考验才刚刚开始。
推进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环境污染、移民安置等问题众多、群众反应强烈等领域的工作,靠什么?基层要做的工作很多,不是有这么一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现实中,基层要完成艰巨的工作任务,要按照上级要求赶进度,不少基层干部往往就选择以行政权力强推的办法,至于法律,能遵守的就遵守,不能遵守的就绕着走,甚至为了赢得政绩,有人不惜违法行政。对于有的地方这样的工作方法,有人说:这是患上了“权力依赖症”;患上“权力依赖症”之后,不管是推进经济建设,还是化解社会矛盾,都是行政主导,权力开路。
西部某县司法局一位负责人说:“一些县领导表面上喊依法行政,实际上还是按照老一套的方法办事,惯性思维导致他们走不出人治的怪圈。”甚至县委书记、县长让司法局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有时候为住建、国土等部门当法律顾问;这只不过是走过场,最终还是领导“说了算”。这名司法局的负责人还向《半月谈》记者透露:很多时候县里的发展“顾不了那么多”,“领导一句话的事,先上车后补票,土地还没批下来,先把项目上来再说”。这些领导并不是头脑里没有法律意识,但是为了政绩,以权代法的事自然就干出来了。
记者随机采访一些县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时候,不少负责人都表示要“按领导的意思来”。当记者问“为什么不按法律的程序和规定来”时,一位负责人竟然说:“领导的意思,就是法律的意思。”是这位负责人真的不懂法?还是在一个县里,在一个偏远的地方,“天高皇帝远”,“领导就是法”?当一个地方行使权力时,由“领导的意思,就是法律的意思”主导着思维,习惯行政干预、权力开道,也就见怪不怪了。
重庆升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明前表示:“部分地方政府回避依法行政,大多基于一种心态,就是认为解决基层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用一些违法的手段,付出的成本较低、工作简便、易操作。而依法行政耗时长、程序多,往往‘事倍功半’‘得不偿失’。”之所以产生这种想法,重要原因就是政府违法成本低,违法行政制约、监督、惩处机制不全乃至缺失。有人说:“自己是遵照上级指示干事的,即便有违法违规行为,出了问题也有上面顶着。”
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依法行政与“行政干预、权力开道”,甚至会长时间在暗中较劲儿。一位伟人曾说过:“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是最可怕的势力”;“行政干预、权力开道”,与“领导的意思,就是法律的意思”,应该说是几千年封建社会形成的“权力情结”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的必然抵触。这股“看不见”的阻力,会将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拉向反方向。
如果县乡基层政府法律信仰不坚定,势必会让群众对法律失去敬畏。为什么陈旧、落后、腐朽的思维会被历史无情的淘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与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需求格格不入;现代人、现代社会,崇尚社会公平正义,崇尚法律精神,崇尚秩序。法律最终会战胜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