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保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和人民对政法机关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发挥作用寄予厚望。但在这样的大形势、大背景下,个别政法干警却目无法纪、顶风作案、胆大妄为,特别是个别政法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不仅极大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形象,也给政法工作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政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公权力,职务类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易发、多发、频发,一方面与政法部门公权力大,容易进行权力寻租、权力滥用有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也与缺乏有效监督分不开。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与责任,政法领导干部较之其他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法治信仰、职业操守、纪律意识、道德修养等方面要有更高更严的标准和要求。“知为吏者奉法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害民”。如何使用这些权力,能否做到严以用权,绝不是一件小事情,必须依法依规执行,要“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自觉依法依规办事;要“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有原则程序,不越红线,不逾规矩。
一、必须始终牢记政治身份,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首先,要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习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我们身为共产党员,尤其是要讲规矩、守纪律。其次,要牢记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习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虽然党员领导干部中出现了不少贪腐分子,党的十八大以后“老虎”、“苍蝇”纷纷落马,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体现了我党反腐的决心和信心。我们要清醒认识到,贪腐之害猛于虎,贪腐之根在于欲,权欲、钱欲、色欲,不受节制的欲望会把人推向深渊。再次,要牢记政法战线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政法战线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这种特殊政治属性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带头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各级领导有关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时刻保持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底线意识,做政治的明白人,群众的贴心人,发展的领路人,规矩的带头人。
二、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贯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政法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厉行法治,自觉把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和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统一起来,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尤其是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使权力依法行使、依法运行,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
三、必须加强权力监督。预防腐败,核心在于制约权力。政法部门公权力的使用,事关法治政府的建设。加强权力监督,通过实行和完善组织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财务监督、巡视监督、科技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合力的常态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进一步健全可监督可倒查的配套措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遏制各类不正之风。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高度警惕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不断端正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确保权力真正用于政法工作事业,用于在政法战线上为党和人民服务。
四、必须加强风险防控,坚决遏制违纪违法。要以问题隐患为导向,细化廉政风险点,对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重要岗位、重点环节、重大事项,突出问题导向,确定风险等级,堵塞制度漏洞,提出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操作性的防控措施,绘制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要坚决遏制职务类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尤其是重大失泄密案件和利用特殊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只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于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让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严厉惩治,才能让心存侥幸、还想搞腐败的人不敢伸手。政法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