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 统筹布局全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2015-03-29 13:51:10王安栋
大连干部学刊 2015年9期
关键词:大连市税务税收

王安栋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辽宁 大连 116001)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是我们党长期与时俱进、深入探索治国理政规律得出的一项重大理论认识成果。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执法部门之一,地税机关要在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城信”的法治政府进程中发挥作用,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应当抓住开展“工作创新年”活动的有利时机,从四个关键方面统筹布局,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确保各项涉税法律法规政策等得到普遍遵循和有效实施。

一、树立法治思维,强本固元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仰,以合法性为起点,以公平正义为中心,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认识事物、判辨是非、解决问题的思想活动过程。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刻,担负着筹集财政收入首要任务的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树立法治思维,进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近及远地认清形势任务,科学谋篇布局,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履职尽责,创新发展。

树立法治思维,就要扬弃法治仅仅是“治内、治官、治权”的片面性认识,就要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善于并习惯于透过权利与义务的视角去审视税务工作在跨越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复杂情况、遇到的棘手问题,准确把握纷繁多样的税务法律关系中所蕴含的固有规律,并自觉将对规律的认识转化为指导和引领法治税务建设向着正确方向发展的理论“压仓石”和实践“导航仪”。

法治思维是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认识论,在这种认识论指导下的方法论就是法治方式。换言之,就是要在具体的税务工作实践中,积极主动地适应从“人治”向“法治”、从“审批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的新要求。一方面,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力、界定义务,不随意设定法外权力,不恣意行使法内权力,杜绝随意执法、滥用权力的问题。一方面,坚持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忠于使命,勇于担当,依法履职,廉洁高效,切实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依法,根治慢作为、不作为的问题。2004年以来,大连市地税局连续11年在大连市的依法行政考核中排名第一,最根本就在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了“法律至上”“程序为王”等理念,深入推进“阳光执法”“人性执法”,力争做到“事前制衡、事中控制、事后追究”,使权力“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推进依法行政的不断深入和行政效能的持续提升。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牢固确立与自觉运用,能够在认识上更加注重法治的本体性价值,在行为模式上更加注重法治的基础性作用。此二者的循环往复和不断攀升,必将从思维到实践,更为完整、更为统一地夯实法治税务的构建基础。

二、恪守法治原则,确权明责

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法治国家这场变革的重中之重。作为这场变革组成部分的法治税务建设,毋庸讳言,理当恪守现代法治维护和保障权利的原则。

加强纳税人权利维护和保障,就要强化对法治税务的集体领导,严格对重大决策的责任追究;就要坚持“立、改、废”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体系,确保“税收法定”的落实;就要不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为抓手,清权、确权、晒权,给各项权力注入“阳光”这道最有效的防腐剂,让每个人都清楚在各自的岗位上,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应该干到什么标准,保证各项权力时刻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不给妄图用权力设租寻租者留有空间。

近年来,大连市地税局在科学化解“维权”与“控权”矛盾、促进征纳和谐、实现征纳共赢的过程中,探索创建了税收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制度,将重大税收行政事项全部纳入执委会集体审议,今年又结合税务管理工作实际,在大连市行政执法单位中率先出台了 《重大决策管理办法》,建立了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将法治原则贯穿于体制改革、制度建设、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优化软环境建设等各项税务执法工作之中,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与问责追究。与此同时,大连市地税局7次集中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574件项,基本做到税收规范性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高度统一;7次确认清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共取消审批项目65项、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14项、向社会公开了12项现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调整审批权限,市局仅保留4项,其余8项下放到基层局,不仅减轻了办税负担,提升了办税效能,更持续规范了执法与服务行为,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利。

程序规范也是加强纳税人权利维护和保障的关键所在。要坚持“程序正义重于实质正义”,凭借完备的制度顶层设计和高效的信息技术手段,扎紧约束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笼子。2014年,大连市地税局对1996年以来制定的507项制度进行清理,确定有效160项,废止112项,修订完善35项,新增12项;绘制常规工作流程图162幅,以图解的形式解读规矩,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把重复的行为固定化,把抽象的东西具体化,保障权力时刻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规范有序的运行。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完善税务移动互联平台和经济基础数据库,把流程植入、科学决策、任务分派、效果监控、裁量固化、疑点筛查、风险预警等功能载入“智慧税务”运行体系,全面运用信息化手段控制、跟踪、监督、评价税收执法情况,规范执法行为;将在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基础上,逐步引入重大问题党组决策、专家顾问参与、听证咨询、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等程序,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将在加强对已经梳理出的5类30项共有风险行为、8类252项具体风险行为分级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风险预警防范系统”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化考核系统”,实现对税收管理、税收优惠、税收保全、税收强制、税务行政处罚等各项执法业务的360度监控和实时动态调整,将执法程序逐项逐条地固化细化,一板一眼地落实到位。

三、坚持法治标准,凝心聚力

在个体的知识水平与理性认知能力差异客观存在的现实下,要使法治成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这个由差异性个体聚合而成的群体共同坚守的底线,就必须坚持用法治的标准来统揽、决策、谋划、推进、考评各项工作。

要把法治税务建设融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一岗两责”之中,并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要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一直抓到党小组、抓到每个党员,使两级税务机关党组织—心—意、聚精会神地抓好治税务建设;使两级税务机关“一把手”成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切实履行好分管领域的法治税务建设责任;使全体党员能够自觉践行法治税务建设要求,形成共谋法治、齐抓法治的强大合力。

要杷法治税务建设与中心工作、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要定期研究法治税务建设形势,始终做到依法依规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把法治税务建设深入抓到各业务、各领域、各环节,使每个人都能够自觉地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时候绷紧法治这根弦,严格按照法定原则、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履职责与抓法治“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近年来,大连市地税局以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为准绳,积极推进税务行政裁量权标准化建设和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发运行了“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化系统”,制发了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了 《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形成实施办法、裁量标准,信息化管理综合应用,“实体、程序、信息化”有机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工作运行机制;实施了税务行政执法文书与卷宗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了涵盖9大业务类别285种文书57个卷宗范本的税务行政执法文书与卷宗标准化体系,将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体现在执法文书中,将三步式执法、说理式执法的要求贯穿于整个执法过程;开展了办税资料标准化建设工作,整合、取消非必要资料,对保留的13类262项业务的355份表证单书予以规范和明确,不允许有类似“其他资料”等表述的模糊规定,促进了执法与服务行为日益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

要加强对法治税务建设的考核评价,科学搭建考评体系,精心设计量化指标,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到年度绩效考评之中,切实强化绩效考核的“法治导向”,真正用好考评“指挥棒”,把法治税务建设责任、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今年,我局全面启动绩效管理工作,着眼于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设置了3类110项市局机关考评指标,4类115项和4类75项基层局考评指标,将于2015年全面实施,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进一步提升全员的执行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维护法治尊严,睹威弥信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维护法治的尊严,需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相统一。

要落实好普法责任制,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让税务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广大的纳税人对法治怀有敬畏之心,深刻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进而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培育运用法治的手段和方式维护合法权益、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的思想观念,养成在法治的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解决纠纷的行为习惯。在对外普法上,我局不仅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各类网站、纳税服务平台等开展税法宣传、解读税法知识,还着力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弘扬依法诚信纳税典型的先进事迹,开展了“十佳纳税人”“百强纳税人”评选等活动,并探索推行税务“黑名单”制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诚信纳税。在对外普法上,大连市地税局坚持以培养具有精湛的专业技能、优秀的职业素养、高尚的敬业精神的税务执法队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013年以来,大连市地税局组织实施了为期2年的新一轮岗位技能达标考试、税务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所得税业务培训等十多项大型培训考试活动,参训参考人员4200余人次。下一步,还将着眼于法治精神的培育,将法治元素融入到税务文化建构中,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凝聚更加强大、更加恒久的精神力量。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方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另一方面,要坚持“法、理、情”相统一,坚持并不断发展“说理式执法”,把法理讲明、把情理讲清、把事理讲透,告之纳税人为什么违法了,劝其改正,并教育指导纳税人该怎么做,还要耐心、认真地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采纳其中的合法合理事由,充分激发他们共同参与法治税务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维护法治尊严和刚性的实践中,大连市地税局于2014年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大连市地方税收保障办法》,并提请启动 《大连市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立法工作,提高了政府各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水平,截至2014年底,共获得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公安局等21家成员单位的涉税信息41项160万余条,促进增收约16.5亿元。在全市成功推广了网络发票,全面实行了有奖发票并完善奖项设置,在总奖额不变的前提下,由每期5个奖项、39个中奖名额调整为7个奖项、189个中奖名额,得到市民和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开展了“三清三定”“三巩固、四提高”“三查十清”、房屋出租和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等工作。同时,科学实施稽查管理,提升选案准确度,细化稽查工作流程,依法加大稽查处罚和惩戒力度,2014年共查补税款14.1亿元,同比增加7.2亿元,增长105%,进一步促进了税收公平,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探求恩色,习睹威颜,迁兰变鲍,久而弥信。任何铭刻在大理石、铭刻在铜表上的法律都终将为时间所风化,唯有不停歇地推进法律的实施,让法律深深铭刻在每个人的内心,才能使法治真正成为一种信仰,真正成为最大的社会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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