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清
(湖北工程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北 孝感 432000)
文论范畴“真”的文化关联域探析
李明清
(湖北工程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北 孝感 432000)
“真”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一个重要范畴,其内涵非常的丰赡。它涉及创作对象的本体、创作主体、创作客体以及语言表达等诸多方面。究其原因文论范畴“真”在中国有着深广的文化关联。为了更好地认识这一文论范畴,应该对“真”的文化关联域进行探析。本文提出文论范畴“真”是哲学之“真”的诗学映射,伦理之“诚”的文论转换,以及科学之“实”的审美链接。
文论范畴;真;哲学之“真”;伦理之“诚”;科学之“实”
应该承认,“真”是中国古代文论的重要范畴。因为第一,文论范畴的言说对象是“文”,而不是其他。汪涌豪认为范畴是“反映认识对象性质、范围和种类的思维形式”[1]。第二,“真”在中国文论中被广泛使用,它被用来说明事物本体、创作主体、创作客体、语言表达的性质和准则。张岱年认为,范畴可以“表示存在的统一性、普遍联系和普遍准则”[2]。第三,“真”形成了一种稳定的形式,甚至成为阐释叙事文本不可或缺的理论形态,具有“理论意义上的普遍性和形态上的稳定性,它的出现并丰富,表明主体认识的深入和成熟,它们之间的彼此作用和影响,足以显示一门学问独立存在和走向学科化乃至科学化的进程”[1]。
然而,“真”作为中国古代文论中一个重要的范畴,它没有引起研究者足够的重视。从目前研究中国古代美学、古代文论范畴的几部著作来看:曾祖荫的《中国古代美学范畴》一书选择的是情理、形神、虚实、言意、意境、体性六对范畴;张海明的《经与纬的交结》一书讲的是道、气、兴、形神、境界、韵、味、风骨、冲淡九对范畴;陈良运的《中国诗学体系论》讲了志、情、象、境、神五个范畴;童庆炳的《中国古代诗学心理透视》提到气、神、韵、境、味,这些都是关乎诗论的范畴。张皓的《中国美学范畴与传统文化》罗列了20种范畴,涉及到文论的范畴,但没有论及“真”;徐中玉主编的《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专题资料丛刊》,也搜集了中国古代文论的15个范畴的研究资料,其内容涵盖了诗文小说戏剧,也没有涉及“真”;汪涌豪《范畴论》是一部系统研究文论范畴的专著,也只是在论述小说范畴的时候,提到“真”,仍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有叶朗的《中国美学史大纲》在不同时期从不同的方面论述了“真”的美学意义,遗憾的是他没有从文论的角度对“真”作系统考察。
翻检中国文论史我们不难发现,“真”在中国文论中具有非常特殊的地位。一方面,它不仅在诗文理论中受到特别的重视,而且在戏曲和小说理论中得到进一步的拓展。另一方面,文论范畴的“真”具有多元指向,它既可以指向本体论的事物之真,也可以指向认识论的事物之真,还可以指向创作的主体之真,以及与此相关联的语言之真。为了更好地认识这一现象,有必要对文论范畴“真”的关联域进行考察。
“真”首先是作为一个哲学范畴。从现存的资料看,在《庄子》之前的先秦古籍中,“真”这个概念很少使用,但它却是《庄子》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这个概念是相对于“伪”而言的,只有人们感觉到“伪”之后,人们才会去探求“真”。那么,什么是“伪”呢?“伪”最初的意思是“人为”。《说文段注》引用徐锴的话说“伪者,人为之,非天真也。故人为为伪是也”[3]。荀子说:“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4]可见“伪”本来是人创造和完成的东西。远古先民生活在天人合一的自然状态中,周围的天地万物和社会关系对于他们来说,没有“真”和“伪”的问题,他们顺应其天然本性,享受着大自然所奉献给他们的一切。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人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财富不断增多,与此同时人为的东西与天然的东西逐步分离,人的自然本性也随之异化,于是有人开始怀疑人类文明的成果,继而怀疑整个人类社会的本真存在。与此相对应的,对“真”的理性诉求成为人们不可回避的问题。
《庄子》对“真”有非常生动而形象的解释。庄子在《秋水》中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阮毓崧解释说:“天,即道也”。牛马生来有四只脚,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动行走,这是牛马的自然本性;而人却要辔头套在马头,用缰绳穿过牛鼻,这就破坏了牛马的自然本性。因此,庄子力戒一切丧失 “真”的行为活动。什么是“真”呢?《渔父》篇中说“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可见,“真”就是“天”,就是“道”,就是“自然”。与此相联系的庄子提出了“真性”,“真性”之“真”是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的一切存在的本相。庄子自己不屑于去探求具体物的真,他非常关注人性的真。于是他提出了真性,发掘和尊重人的真实本性,这种思想是对儒家所继承的前代道德礼仪的批评和否定。儒家用道德礼仪来规范人的行为,并试图说明这样做是符合人的本性的。在庄子看来,道德礼仪可以治人,就如同伯乐“善治马”一样,问题是即使“善治”也让“马之死者十二三矣”!
那么如何把握“真”呢?庄子说“孔子愀然曰:‘请问何谓真?’客曰:‘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在庄子看来并不是人人都能把握真,只有“真人”才能把握“真”。
“真人”并不是世俗之人,“真人”不使用世俗之人的智慧和机巧,也没有世俗之人的喜怒哀乐,没有世俗之人的亲疏关系。“故无所甚亲,无所甚疏,抱德炀和以顺天下,此为真人”。[5]865“真人”是一种人格化的自然,是大自然的化身。“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5]234所以“真人”不受物役之累,一切顺应自然发展的规律,“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在《刻意》中说“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纯也者,谓其不亏其神也。能体纯素,谓之真人”[5]546。真人是“克服私我”的人,他们必须达到“无为”、“无知”、“无欲”、“堕肢体”、“去聪明”、“同于大通”的状态。《田子方》中用寓言的方式提出“解衣般礴”式的文艺创作方式,旨在说明艺术家只有用率真自然的创作方式才能创造出“真画”,正如清代的恽蓝田所云:“作画须有解衣般礴旁若无人之意,然后化机在手,元气狼藉,不为先匠所拘,而游于法度之外矣”。
“真人”是获取“真知”的前提条件。庄子说:“有真人而后有真知。”庄子所说的“真”并不是认识意义上的真理,而是存在意义上的本真。它是自在的存在自身,是存在的澄明、去蔽状态。对智者来说,“真知”就是“不知”,“真知”是“真”自身的显现,它不能感知,难以言说。文学的价值就在于能言难言之理,能述难述之事。文论以此为基点建立独特的言说方式,哲学之“真”进入美学范畴和文论范畴就有了合理的路径。事实上考察中国古代文论我们就能发现 “真”从哲学范畴到美学范畴再到文论范畴有着一个合乎逻辑的发展历程,在这个历程中最为重要的是唐代。司空图诗学思想深受老庄思想的浸透,他对“真”的阐释呈现出哲学之“真”鲜明的映射痕迹。他在《二十四诗品》中有十品出现了“真”,如“真体”、“乘真”、“返真”、“饮真”、“真予”、“真宰”、“真力”、“真迹”、“真取”、“清真”。应该看出这些表述是道家哲学之“真”的诗学映射的产物,这是其一。
其二,把握哲学之“真”应该革除语言的遮障和限制。因为庄子对于当时人类的知识成果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认为“言”与“道”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道不可言,言而非也”。认为历史也是语言陈述的历史,不是历史事实本身,庄子说“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今子之所言,犹迹也。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6]庄子的“言意之辩”影响着后世文论家对于文学语言表达的思考。陆机在《文赋》中提出了文学创作的困惑,“意不称物,文不逮意”,《文赋》创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意、物、文”之间的矛盾。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感叹“神道难摹,精言不能追其深”,同时提出“采滥忽真”,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真景物”、“真感情”,推崇语言表达的“不隔”。
“诚”尽管在《论语》之中较少出现,但不能因此否认它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元素。在《中庸》中“诚”字出现了26次,《孟子》使用了22次,《荀子》使用了65次。诚的本义是信。《说文》解释说:“诚,信也”。说话符合事实谓之诚。在价值领域,“真”多被表述为“诚”。先秦儒家除《论语》一书常用“忠”“信”代替真的概念外,《大学》《中庸》《荀子》《易传》皆称“真”为“诚”。“诚”是真诚、诚实,子思把它看作是人的本性,也是宇宙万物的本性,与道家所说的“真”比较,儒家之“诚”更具有实践的意义。儒家倡导不虚伪、不欺诈,“君子诚之为贵”,“诚”是伦理学的一个重要的范畴,它在一定意义上是衡量人的道德水准的一杆标尺。老子说“修之身,其德乃真”。在儒家看来,修之身,其德乃诚。所以,荀子讲“诚”就是讲君子养心处事之道,他说“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能则能变矣。”(《荀子·不苟》)宋代的周敦颐更加明确地强调“诚”是一种道德意识,他在《通书》中说:“诚,五常之本,百姓之源也,静无而动有,至正而明达也。五常百行,非诚非也,邪暗塞也。故诚则无事矣”。
与“真”有相通之意,道家所谓真,儒家称之为诚。《中庸》和《孟子》将“诚”提高为哲学范畴。《中庸》里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7]710这就是说,“诚”是天地万物自我生成的本质,自我实现为“天之道”,它与天地万物相为始终。在儒家看来,“诚”是客观事物的本质、本相的表现。同时也应该是人的本性,所以《中庸》“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7]709。以“诚”处身,以“诚”待人接物,“自诚明,谓之性”,由内心之诚而使耳聪目明,这是缘自于人的本性的彰显,“自明诚,谓之教”,由明查身外的事理而增强人的内心的诚实感,于是就能“择善而固执之者”,这就是对人后天教化的依据。
需要指出的是,“诚”在先秦就被认为既是“天之道”,即自然规律,又是人之德,即人为道德。 所以后来学者有的将其合二为一,把自然规律和道德原则混为一谈,也有学者分而说之。前者比方说宋代的程颐,他在《经说》卷八中说“诚者理之实然,致一而不可易也。天下万古,人心物理,皆所同然,有一无二,虽前圣后圣,若合符节,是乃所谓诚,诚即天道也”。后者比方说王夫之,他认为一方面“诚者,天之实理”(《张子正蒙注·乾称》)。“诚者,天理之实然,无人为之伪也。”(《张子正蒙注·诚明》)另一方面这“实理”中也包括道德原则:“说到一个诚字,是极顶字,更无一字可以代释,更无一语可以反形,尽天下之善而皆有之谓也,通吾身心意知而无一于善之谓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九)
儒家把“诚”作为做人的伦理要求,文论家把“诚”作为创作主体的道德基础。孟子提出“知言养气”,韩愈继承并发挥这一思想,提出“气盛言宜”,把创作主体的道德水准作为语言表达的前提和文学创作的基础。儒家的伦理之“诚”顺理成章地转换成了创作主体之“真”。王若虚提出的“与元气相侔”的“自得”说,李贽倡导的是“童心”,王夫之主张诗是“心之元声”的表现。在他们看来,真实是一种“无蔽”状态,是圆满的原初的“真实”。这一观点在始源关系上把人和自然看成是“同一”的,“自然”便成为其观察和理解一切事物的出发点。[8]对创作主体而言,“真实”是个体内在的“真实”,“真实”乃是“本真”,不经过任何“污染”的存在。“真实”基于个体的情绪、感受的体悟和流动,既无“理”的加工,又无“理”的论证,它是源自人的内心的真实。
汉代的王充总结了汉代自然科学的成果,在《语增》、《儒增》、《艺增》等篇目中,宣扬了“实”对文章的重要价值,提出了评价文章的基本观念就是真、善、美。并将“真美”、“实诚”连缀在一起与“虚妄”相对立,求“真美”,“务实诚”而“疾虚妄”。他说“是故《论衡》之造也,起众书并失实,虚妄之言胜真美也。故虚妄之语不黜,则华文不见息;华文放流,则实事不见用。故《论衡》者,所以铨轻重之言,立真伪之平,非苟调文饰辞为奇伟之观也”。[9]442王充反对虚妄之语,华而不实之文。他所关注的是事实之“实”,是文章之中所描绘的事物符不符合客观事实,是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事件本身。《论衡》中说:“汉有实事,儒者不称;古有虚美,诚心然之。信久远之伪,忽近今之实,斯盖三增九虚,所以成也”。[9]310他强调既不能增益也不能虚妄,文章描绘的是事实本身。比方说周武王伐纣出仁义之师“兵不血刃”,王充说事实并非如此,“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战,血流浮杵,赤地千里。由此言之,周之取殷,与秦汉一实也”。[9]116“‘血流浮杵’,亦太过焉。死者血流,安能浮杵?案武王伐纣王于牧之野,河北地高,壤靡不干燥。兵顿血流,辄燥入土,安得浮杵?且周、殷士卒,皆赍盛粮,无杵臼之事,安得杵而浮之?”[9]133在他看来事实终归是事实,真伪分明,因此文章就要“丧黜其伪而存定其真”[9]451。怎么做到“实”,关键在于“诚”。《超奇》篇有云:“有根株于下,有荣叶于上;有实核于内,有皮壳于外。文墨辞说,士之荣叶、皮壳也。实诚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内表里,自相副称,意奋而笔纵,故文见而实露也。”[9]213
应该指出,王充所论之“文”范围非常广泛,既包含诗赋等文学作品,也包含非文学作品,因此,他所说的“真”并非文学之“真”,而是提出这一概念来批驳汉代谶讳迷信的儒学思想。我们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是客体之“实”,实与虚相对,文章写事重在实。二是主体胸臆之“实诚”,只有“务实诚”,才可能有“文墨”之“真美”。先有主体之“实诚”,后有客体之实事,强调的是“信”。在《论衡·知实》中开篇就说:“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这种思想本身与汉代倡导的“实录”精神是一种高度的契合。如果说在文史难分的汉代的“实录”主要是对历史而言的话,那么,在诗文繁盛的唐朝的“直笔”做法主要是文学创作对象的“实录”。在我看来,宋代以史观诗,明代历史和小说的纠缠不清都与这一思想相关联。梁启超直接将科学与艺术链接起来,写了《美术与科学》,提出了求“美”先求“真”的观点。他说“怎样才能看出自然之美,最要紧的是观察自然之真。能观察自然之真,不惟美术出来,连科学也出来了。所以美术能算是科学的金钥匙”。
文论范畴“真”与哲学之“真”、伦理之“诚”、科学之“实”的关联可以看成一种特殊的互文关系。互文性是法国文学理论家克里斯蒂娃提出的一个概念,她认为“任何文本都是其他文本的吸收和转化”*转引自朱立元:《现代西方美学史》第947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互文性”概念的提出让我们看到了文本与文本之间的相互编织、缠绕的关系。如果把互文性理解为文本之间互相指涉、互相映射的一种性质,那么克里斯蒂娃所说的互文性所牵扯的范围会大大扩充,“任何文本”就不仅仅是一切的文学文本,当然涉及到人类智慧领域的其他的文本。如果从这一前提出发,文论范畴“真”的文化关联域就必然存在着互文的特性。
正因为如此,文论范畴“真”有着来自哲学之“真”、伦理之“诚”和科学之“实”的映射和渗透,同时这三者之间也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道家的“真”,是对于人与事物本体的形而上的思考,它所关注的存在的真实即物自体之本真;儒家之“诚”,是主体社会实践的伦理要求,它所重视的是人的内心修养的诚实的境界;如果达到了这种要求,人的内在修养呈现“实诚”状态,著述文章才能做到科学之“实”。这三者之间联系的根基在于哲学之“真”。哲学的“真”表达的既是人对“世界”的整体“真实”的把握,又是人本身的全面“真实”的状态。
这种互文性的结果一方面说明中国文论范畴的文化根基非常厚实,儒道互补与互渗在很大程度上支撑起了中国文论的框架,同时也构成了中国文论发展的思想资源。另一方面,中国文论深深地扎根于中国的文化土壤,使其凸显了民族性的特征。比方说“真”是中国文论中的一个重要的范畴,而西方文论并非如此,因为中国文论往往把真善美相统一作为文学艺术的最高准则,而西方文论更多的是将“美”作为艺术的一元规定。
应该注意到,这种互文性并不是纯粹理论文本之间的互文,这里存在着关注对象的共同性而自然形成的关联域,秦汉时期文学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文学和哲学一体,文与史同身。因此,文论范畴与美学范畴、哲学范畴有着亲密的血缘联系,它们的分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而且并非是一个完全自然的过程。“真”作为一个真正的文论范畴产生,至少是在魏晋之后。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古代文论某些本体意义的范畴是对哲学范畴的延用或借用,有着哲学的渊源。与此相关的是中国古代哲学和美学范畴本身往往孕育出文论的范畴。问题是哲学范畴、美学范畴不能替代文论范畴,如何将其分离,确立中国古代文论的范畴就成为一个烫手的山芋。我们还应该看到互文的积极性,也就是说进入文论范畴的“真”已经发生某种“创造性的叛逆”。尽管文论范畴的“真”与哲学之“真”、伦理之“诚”以及科学之“实”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我们依然不能以此否认文论范畴“真”的关联域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它的美学内涵。
[1]汪涌豪.范畴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2.
[2]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4.
[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成都:成都古籍书店,1981:402.
[4]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54:290.
[5]郭庆藩.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61.
[6]郭庆藩.庄子集释[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4:532.
[7]礼记:下[M].钱玄,钱兴奇,译注.长沙:岳麓书社,2001:87.
[8]高清海.哲学的憧憬[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3:17.
[9]王充.论衡[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An Explorative Analysis of the Cultural Relevance Field of the Literary Thought Category “Truth”
Li mingqing
(Schoolofliterature,HubeiEngineeringUniversity,Xiaogan,Hubei432000,China)
“Truth” is an important category in Chinese ancient literary thoughts, and it has very rich connotation, involving many aspects such as subject of creation target, creation object, creation subject, language expression and so on. The reason lies in the fact that literary thought category “Truth” has profound and extensive cultural relevance in China. To understand it better, it is suggested to conduct explorative analysis of the cultural relevance field of “Truth”.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holds that the literary thought category “Truth” is the poetic mapping of philosophical “Truth”, the transformation of ethical “sincerity” in literary thought and aesthetic link of scientific “fact”.
Literary thought category; truth; philosophical “Truth”; ethical “sincerity”; scientific “fact”
(责任编辑:祝春娥)
2014-09-08
李明清(1964- ),男,湖北应城人,湖北工程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I206.2
A
2095-4824(2015)01-0049-05